绍圣二年(公元1095年)四月,苏轼第一次吃到了因博得过杨贵妃的一笑而闻名的荔枝。经他的品赏,荔枝本身就被比作了穿着绛罗襦和红纱内衫的海山仙人、倾城美女,不是给“妃子笑”作陪衬的物品了。相反在诗里,妃子倒过来只成了荔枝的陪衬,一起作为陪衬的还有山楂和梨,都被荔枝比下去了。与荔枝同享赞美的是作为荔枝伴侣的松、桧和品味相像的江鳐柱、河豚鱼,而杨梅和卢橘则因为比荔枝稍为早熟,许其为“先驱”。东坡先生一边喝着桂花酒,一边饶有兴致地作着点评,令人感到情趣盎然,而细读之下,却又寓意良深。荔支的“厚味”和“高格”原是东坡先生的人格像喻,“不须更待妃子笑,风骨自是倾城姝”,寓含着不需要皇家的赏鉴,其自身的美便具有价值的意思。
与黄州时期咏海棠的诗相比,虽然都是以物自比,借物抒怀,但含义很不相同。海棠诗是一片凄清寂寞的氛围,诗人与海棠孤独相对,同病相怜;此诗却显得热闹,为荔枝找了许多先驱、陪衬和伴侣,仿佛并不孤独。海棠是那种流落异邦、得不到欣赏的美,荔枝则是自具风姿、远处南方的云山之上与松桧同老、不必等待欣赏的美。所以,写海棠诗的苏轼心怀孤傲不平之气,写荔枝诗的苏轼则找到了自己的归宿,颇为放达自适。所谓“南来万里真良图”,这远离朝廷、没有霜雪打击的南方,才是适宜于荔枝生长之地,回顾北方的霜雪之下被困的山楂和梨,真是粗俗之物了。
因此,作此诗的次年,苏轼再次吃到荔枝的时候,就更明快地表示: “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
王建在贞元(唐德宗年号,785—805)年间曾在幽燕一带度过了十多年的戎马生涯,对边疆战士的生活极为熟悉,十分同情他们的痛苦,这首诗便揭露了唐王朝远征高丽给人民带来的苦难。
“渡辽水,此去咸阳五千里。”这两句写出征的战士背井离乡,长途征战。
“来时父母知隔生,重著衣裳如送死。”“隔生”之感、“送死”之别深刻地揭示了唐代对外战争给广大劳动人民带来的严重灾难。父母与儿子、妻子与丈夫、小孩与父亲的生离死别,正是源于统治者的这些对外侵略战争。
“亦有白骨归咸阳,营家(一作‘茔冢’)各与题本乡。”这两句体现了远征之人的思乡之情,即使死了也不忘家乡,希望落叶归根。句中的“白骨”与“茔冢”都是战争留下的凄凉的遗物,是残酷战争的见证。凄凉的遗物与思乡之情融汇在一起,让人伤感莫名,表达了诗人对统治阶级穷兵黩武的控诉与愤慨。
“身在应无回渡日,驻马相看辽水傍。”死的尚有“白骨”“归咸阳”,活着的只能隔着辽水空望家乡。他们只能期望有一天战死沙场后,自己的遗骸能够被幸运地送回长安。远征战士的悲哀,在这字里行间表现得很浓烈。
此诗笔力遒劲,意境苍凉,读来令人心摧骨折、肝肠欲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