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写了一位在天宝年间逃过兵役的老人,当时,宰臣“欲求恩幸立边功”,发动对南诏的战争,无数被强征去当兵的人冤死异乡,这位老人“偷将大石捶折臂”,才留得残命。这位命运悲惨的老人,却以欣喜口吻自庆侥幸,让人读来更觉得悲哀,同时也感受到诗人的目的不仅在记叙一桩往事,而是反映出战争带给广大人民的无穷苦难。
此诗可分为三段。第一段自首句至“兼问致折何因缘”,主要是描绘折臂翁的外观形象,并向第二段过渡。第二段是全诗的主体,自“翁云贯属新丰县”至“万人冢上哭呦呦”,长达三十四句。此段以第一人称的口吻来叙事,不仅使诗产生了真切自然之感,而且增强了诗叙事内容的可信程度。第三段自“老人言,君听取”至结束,诗人又直接出面,发表议论。
这位老人的籍贯属于原来的新丰县。他本是幸运的,因为他生逢圣明的朝代,在社会安定、经济繁荣的开元时期度过了美好的青少年时代;他不懂得旗枪弓箭为何物,而听惯了宫苑梨园中传出的歌舞管弦之声。可是好景不长,天宝时期,云南一带烽烟四起,朝廷大肆抽丁,在凄惨的哭泣声中,儿子告别母亲,丈夫告别了妻子。因为他们听说云南泸水一带,瘴气迷漫,更何况还要徒步渡过那热如沸汤的大河呢!据说前后奔赴战场者,没有一个能活着回来。这一年,他二十四岁。很不幸,征兵的名册上赫然列着他的名字。夜深人静,他偷偷地用石头将自己的手臂砸断。从此他变成了残废,但也由此逃脱了远征云南之苦。作为一个断臂的残废人,他是不幸的,因为六十年来,伤痛时肘折磨着他;但他从未后悔,因为他又是幸运的,他没有做云南万人冢上的望乡鬼,他毕竟还活着,虽然活得并不舒服。
作品最后一段“老人言,君听取”云云,旗帜鲜明地表白了自己的观点。开元时的贤相宋璟,为了防止边将为邀功而滥用武力,对于杀敌有功的天武军牙将郝灵佺并没有论功行赏,仅在次年授他为郎将,这样做防止了与少数民族的纠纷,保证了边境的安宁。而杨国忠之流为达到个人邀功固宠的卑鄙目的,不惜开边寻衅,视数十万人的性命为儿戏,驱赶他们到环境极为恶劣的边远地区去作战,造成千万个家庭的悲剧,也给国家和民族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作者把宋璟与杨国忠作了鲜明的对比,其褒贬倾向不言自明。他对宋璟的行为是赞赏的,他反对不义战争,希望各民族平等相待,和睦相处,显示出诗人的宽大胸襟和善良的愿望。
此诗在结构上很有特色,完全符合诗人《新乐府序》所谓“首章标其目,卒章显其志”的要求,有如常山之蛇,首尾照应。在表达作者的主观倾向时,仍不忘以新丰折臂翁的悲惨遭遇作为富有说服力的活见证。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
这组诗载于《全唐诗》卷七百一十七。“己亥岁”这个醒目的诗题,就点明了诗中所写的是活生生的社会政治现实。
安史之乱后,战争先在河北,后来蔓延入中原。到唐末又发生大规模农民起义,唐王朝进行穷凶极恶的镇压,大江以南也都成了战场。这就是所谓“泽国江山入战图”。诗句不直说战乱殃及江汉流域(泽国),而只说这一片河山都已绘入战图,表达委婉曲折,让读者通过一幅“战图”,想象到兵荒马乱、铁和血的现实,这是诗人运用形象思维的一个成功例子。
“泽国江山入战图,生民何计乐樵苏”这两句首先为我们勾勒出一幅征伐不断,民不聊生的乱世图。首句中的“泽国”,即指江汉流域。这一句说汉江流域都被画入了作战图,言外之意就是说战火已经从大江以北蔓延到了大江以南。由此,一个到处打仗的乱世就被形象地描绘出来了,然而表达上却含蓄委婉。次句通过刻画乱世中百姓的普遍心理,反映他们流离失所,无以为生的情形。“樵”指打柴,“苏”则为割草。在和平的年代,这本是两种极为艰辛的生计,根本谈不上什么快乐。但是如今,它们却成为百姓心目中的一种理想生活。为什么呢?因为在眼下这样的乱世,能给以打柴,割草平安地活着就已经是莫大的幸福了,除此以外,还能有什么更高的要求呢?然而即便是这一卑微、渺小的要求,对于百姓来说仍然是一种奢望,当真要让闻着落泪,见者伤心了。这一句只七个字,描述的事情也极为简单,但是语意却几度转折,不得不让人佩服诗人的写作功力。
“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这里“封侯”之事,是有现实针对性的:公元879年(乾符六年,即“己亥岁”)镇海节度使高骈就以在淮南镇压黄巢起义军的“功绩”,受到封赏,无非“功在杀人多”而已。令人闻之发指,言之齿冷。无怪诗人闭目摇手道“凭君莫话封侯事”了。一个“凭”字,意在“请”与“求”之间,语调比言“请”更软,意谓:行行好吧,可别提封侯的话啦。词苦声酸,全由此一字推敲得来。
“一将功成万骨枯”,更是一篇之警策。它词约而义丰。与“可怜白骨攒孤冢,尽为将军觅战功”(张蠙《吊万人冢》)之句相比,字数减半而意味倍添。它不仅同样含有“将军夸宝剑,功在杀人多”(刘商《行营即事》)的现实内容;还更多一层“士卒涂草莽,将军空尔为”(李白《战城南》)的意味,即言将军封侯是用士卒牺牲的高昂代价换取的。其次,一句之中运用了强烈对比手法:“一”与“万”、“荣”与“枯”的对照,令人触目惊心。“骨”字极形象骇目。这里的对比手法和“骨”字的运用,都很接近“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惊人之句。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封建社会历史的本质,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前三句只用意三分,词气委婉,而此句十分刻意,掷地有声,相形之下更觉字字千钧。
这组诗以干支为题,以示纪实,明确表明了对现实的批判态度。全诗概况地写出了战争对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和浩劫,以冷峻深邃的目光洞穿千百年来封建战争的实质,写得力透纸背,入木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