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黄镇成游历浙江东阳时写的一首诗,一方面,作者用心观察途中美景,以轻快优美的笔触描写了如诗如画的山中景色,另一方面,也抒发了自己对人生的追求。
山谷有淡淡云烟,待穿过林子,日已西斜,溪边岸崩路塌,只有迂回而过,这时已是秋天,树叶渐少,才看到前面人家,水碓(dui)在转,溪沙上有一条木桥,再往前走,就看到乌桕,看上去就好像梅花一样。
作者的这首诗,描写的山景,似乎与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差不多,先林后村,过后是花,这野碓,山桥,更显出与世隔绝之境。
黄镇成一生不追逐名利,隐居不仕,好游山水,此诗的意境,淡泊而悠闲,这正是作者所向往和追求的,而“早梅花”一句,作者以梅花自比,独显其傲骨。
正如此词自注所述,辛弃疾的这首《贺新郎》词,乃是仿陶渊明《停云》“思亲友”之意而作,抒写了作者罢职闲居时的寂寞与苦闷的心情。据邓广铭《稼轩词编年笺注》考证,此词约作于宋宁宗庆元四年(1198)左右。此时辛弃疾被投闲置散又已四年。他在信州铅山(今属江西)东期思渡瓢泉旁筑了新居,其中有“停云堂”,即取陶渊明《停云》诗意。
辛弃疾的词,爱用典故,在宋词中别具一格。这首词的上片一开头“甚矣吾衰矣。怅平生交游零落,只今馀几!”即引用了《论语》中的典故。《论语·述而篇》记孔子说:“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如果说,孔子慨叹的是其道不行;那么辛弃疾引用它,就有慨叹政治理想无法实现之意。辛弃疾写此词时已五十九岁,又谪居多年,故交零落,因此发出这样的慨叹也是很自然的。这里“只今馀几”与结句“知我者,二三子”首尾衔接,用以强调“零落”二字。接着“白发空垂三千丈,一笑人间万事。问何物能令公喜?”数语,又连用李白《秋浦歌》“白发三千丈”和《世说新语·宠礼篇》记郗超、王恂“能令公(指晋大司马桓温)喜”等典故,叙自己徒伤老大而一事无成,又找不到称心朋友,写出了世态关系与自己此时的落寞。“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两句,是全篇警策。词人因无物(实指无人)可喜,只好将深情倾注于自然,不仅觉得青山“妩媚”,而且觉得似乎青山也以词人为“妩媚”了。这与李白《敬亭独坐》“相看两不厌”是同一艺术手法。这种手法,先把审美主体的感情楔入客体,然后借染有主体感情色彩的客体形象来揭示审美主体的内在感情。这样,便大大加强了作品里的主体意识,易于感染读者。以下“情与貌,略相似。”两句,情,指词人之情;貌,指青山之貌。二者有许多相似之处,如崇高、安宁和富有青春活力等。作者在这里将自己的情与青山相比,委婉地表达了自己宁愿落寞,决不与奸人同流合污的高洁之志。
词的下片作者又连用典故。“一尊搔首东窗里,想渊明《停云》诗就,此时风味。”陶渊明《停云》中有“良朋悠邈,搔首延伫”和“有酒有酒,闲饮东窗”等诗句,辛弃疾把它浓缩在一个句子里,用以想像陶渊明当年诗成时的风味。这里作者又提陶渊明,意在以陶自况。“江左沉酣求名者,岂识浊醪妙理?”两句,表面似申斥南朝那些“醉中亦求名”(苏轼《和陶饮酒二十首》之三)的名士派人物;实际是讽刺南宋已无陶渊明式的饮酒高士,而只有一些醉生梦死的统治者。以下“不恨古人吾不见,恨古人不见吾狂耳”两句,句法与上片“我见青山”一联相似,表现出了作者傲视古今的英雄气概。这里所说的“古人”,不是一般的古人,而是指像陶渊明一类的人。据岳珂《桯史·卷三》记:“辛弃疾每逢宴客,必命侍姬歌其所作。特好歌《贺新郎》一词,自诵其警句曰:‘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又曰:‘不恨古人吾不见,恨古人不见吾狂耳。’每至此,辄拊髀自笑,顾问坐客何如。”足见辛弃疾对自己这二联是很自负的。
结句“知我者,二三子。”这“二三子”为谁没有人进行专门的考证,有人认为是当时人陈亮。但读者不妨视野扩大些,将古人陶渊明、屈原乃至于孔子等,都算在内。辛弃疾慨叹当时志同道合的朋友不多,实与屈原慨叹“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心情类似,同出于为国家和民族的危亡忧虑。而他的闲居铅山,与陶渊明居“南山”之情境也多少有点类似。
这首诗,叙离别而全无依依不舍的离愁别怨,写得慷慨激昂,议论滔滔,形象丰满,别具一格。
“丈夫非无泪,不洒离别间”,下笔挺拔刚健,调子高昂,一扫送别诗的老套,生动地勾勒出主人公性格的坚强刚毅,真有一种“直疑高山坠石,不知其来,令人惊绝”(沈德潜《说诗晬语》卷上)的气势,给人以难忘的印象。
“杖剑对尊酒,耻为游子颜”,彩笔浓墨描画出大丈夫的壮伟形象。威武潇洒,胸怀开阔,风度不凡,气宇轩昂,仿佛是壮士奔赴战场前的杖剑壮别,充满着豪情。
颈联运用成语,描述大丈夫的人生观。“蝮蛇螫手,壮士解腕”,本意是说,毒蛇咬手后,为了不让蛇毒攻心而致死,壮士不惜把自己的手腕斩断,以去患除毒,保全生命。作者在这里形象地体现出壮士为了事业的胜利和理想的实现而不畏艰险、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颈联如此拓开,有力地烘托出尾联揭示的中心思想。“所志在功名,离别何足叹。”尾联两句,总束前文,点明壮士怀抱强烈的建功立业的志向,为达此目的,甚至不惜“解腕”。那么,眼前的离别在他的心目中自然不算一回事了,根本不值得叹息。
此诗以议论为诗,由于诗中的议论充满感情色彩,“带情韵以行”,所以写得生动、鲜明、激昂、雄奇,给人以壮美的感受。
此诗第一句交代宴饮的地点,为下文的展开写出了规定的场景。第二联把大臣们写得不同凡俗,更恰到好处地吹捧了皇帝。第三联突然笔锋一转,由宴会写到了东庄周围的环境。最后归结到宴会上来,收住上文,把宴会的气氛推向了高潮。
全诗用比喻、对比、夸张等多种修辞来介绍长宁公主的别墅,虽然辞藻过于华丽,但是皇家庄严肃穆的一面描绘得很具体,使人对皇帝家那种威严奢华的生活有了一定的了解。作为宰相,李峤写出如此的文章似乎很天经地义,这是政治和文学的结合,李峤既将政治目的融到了诗里,又严格按照五言律诗原有的体裁来编辑词汇。不管读者是否喜欢花团锦簇般的修辞堆在那里,皇家的气派似乎只有用这样的辞藻方能说明。大多数应制诗、侍筵诗都是如此。此诗俗处在于空泛,这也是大多数此类诗词很难跳出的套路。
这首作品是典型的侍筵诗。侍宴写的诗,多歌功颂德的溢美之词,少酸甜苦辣的隽永名言,这样的诗其实流传不广,因为没有什么用,充其量记录一些生活片段,玩一下生涩怪癖的文词,应景显才之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