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读书人通晓万物造化之理,使天道彰显。从物质上丰衣足食,精神上伦理政教,使百姓安身立命。替历代圣贤延续行将绝传的不朽学说,给千秋万代开创永久太平的伟大基业。
注释
生民:人民。
关于此诗主旨,《毛诗序》说是黎侯为狄所逐,流亡于卫,其臣作此劝他归国。刘向《列女传·贞顺篇》说是卫侯之女嫁黎国庄公,却不为其所纳,有人劝以归,她则“终执贞一,不违妇道,以俟君命”,并赋此诗以明志。二说均牵强附会,因为无论是实指黎侯或黎庄妇人,都缺乏史实佐证。余冠英认为“这是苦于劳役的人所发的怨声”(《诗经选》),乃最切诗旨。
诗凡二章,都以“式微,式微,胡不归”起调:天黑了,天黑了,为什么还不回家?诗人紧接着便交待了原因:“微君之故,胡为乎中露”;“微君之躬,胡为乎泥中”。意思是说,为了君主的事情,为了养活他们的贵体,才不得不终年累月、昼夜不辍地在露水和泥浆中奔波劳作。短短二章,寥寥几句,受奴役者的非人处境以及他们对统治者的满腔愤懑,给读者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
在艺术上,这首诗有两个特点。一是以设问强化语言效果。从全诗看,“式微,式微,胡不归”,并不是有疑而问,而是胸中早有定见的故意设问。诗人遭受统治者的压迫,夜以继日地在野外干活,有家不能回,苦不堪言,自然要倾吐心中的牢骚不平,但如果是正言直述,则易于穷尽,采用这种虽无疑而故作有疑的设问形式,使诗篇显得宛转而有情致,同时也引人注意,启人以思,所谓不言怨而怨自深矣。二是以韵脚烘托情感气氛。诗共二章十句,不仅句句用韵,而且每章换韵,故而全诗词气紧凑,节奏短促,情调急迫,充分表达出了服劳役者的苦痛心情以及他们日益增强的背弃暴政的决心。从此诗所用韵脚分析,前章用微韵、鱼韵,后章为微韵、侵韵,这些韵部都较适合表达哀怨沉痛的情绪。诗人的随情用韵,使诗情藉着韵脚所体现的感情基调获得了充分的强调。所以方玉润评此诗云:“语浅意深,中藏无限义理,未许粗心人卤莽读过。”(《诗经原始》)
由于《毛诗》将此诗解说成劝归,历代学《诗》者又都以毛说为主,所以“式微”一词竟逐渐衍为中国古典诗歌中的“归隐”意象,如唐王维“即此羡闲逸,怅然吟式微”(《渭川田家》);孟浩然“因君故乡去,遥寄式微吟”(《都下送辛大夫之鄂》》;贯休“东风来兮歌式微,深云道人召来归”(《别杜将军》)等等,由此也可见出此诗对后世的影响。
洞庭去远近,枫叶早惊秋。岘首羊公爱,长沙贾谊愁——洞庭两句:同于前《和卢明府送郑十三还京兼寄之什》之“洞庭一叶惊秋早”。洞庭即洞庭湖。岘首句: 见前《与诸子登岘山》诗注。长沙句:见前《湖中旅泊寄阎防》诗注。四句写山上的红叶让人惊叹秋季的悄然而至,虽然岘山的风景依旧秀美,但即将离别的人早已首心欣赏,友人将远渡渺渺的洞庭再渡浩荡的长沙湘江,迢递征途令人忧伤。
土毛首缟,乡味有查头。已抱沉痼疾,更贻魑魅忧——土毛:土 地上所生长的五谷、草木。《春秋左传正义·昭公七年》:“食土之毛,谁非君臣。”缟:白色的绢和细麻衣服。《春秋左传正义·襄公二十九年》:“(吴季札) 聘于郑,见子产,如旧相识,与之缟带,子产献衣焉。”杜预注:“吴地贵缟,郑地贵,故各献己所贵。”查头:鱼名,产于襄阳。沉痼疾:经久难医之重病。《文 选》卷二十三刘公干《赠五官中郎将四首之一》:“余婴沉痼疾,窜身清漳滨。”魑魅:山精鬼怪。《春秋左传·宣公三年》:“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螭魅 罔两。”杜预注:“螭,山神,兽形。魅,怪物。”四句写襄阳地虽粗陋不产缟,但诗人竭尽全力地以襄阳的美味食物来款待友人。此时诗人已身染重病,友人的远去更令他忧心忡忡。
数年同笔砚,兹夕间衾裯。意气今何在,相思望斗牛——间衾裯:衾裯泛指被子,此为别离之意。斗牛:斗、牛二星宿分 野在吴越,此指王昌龄要去的南方地区。庾信《哀江南赋》:“路已分于湘汉,星犹看于斗牛。”四句写二人友谊深厚,情同手足,曾多次诗歌唱和,切磋诗艺,但转眼就要分别了,令人满怀惆怅,空对珍肴美味停箸难食,对金樽清酒也再首往日的兴致,只有眼前同样怅然的离人,还有别后孤独凄凉的思念。
孟浩然与王昌龄同为盛唐优秀的诗人,诗风虽迥然相异,但互为知己,且“数年同笔砚”。诗的前四句既有眼前所见之景,又融合了想象中的征途之景,四句诗出现了三个不同的地名,行人的颠沛流离之苦不言而喻,“爱”和“愁”两字鲜明地刻画出分别时的依依不舍。中间四句如述家常,“首”和“有”点明诗人的倾其所 有来款待远道而来的友人。“已”和“更”是诗人常用的手法,知天命之年,悲愁却接踵而来,层层相压。后四句直接叙说两人的友情,分别之后将是漫长的怀念。 何时才能再相见呢?
首联写骢马的毛色、装饰与气派。“金络”,指用金装饰的马笼头,形容它的富贵与华丽。“青骢”,指马的毛色和品种,是产于西域的名马,有青白相间的色泽。“白玉鞍”,指洁白似玉的马鞍。开篇在读者眼前展现的就是一匹形貌引人注目、气度不凡的良马:有着一身青白相间斑驳有致的色毛,装饰着金光闪闪的马络头,配以洁白玉石似的马鞍,主人骑着它,扬着长长的鞭子,在京郊的康庄大道上来回蹓跶,奔跑,气派十足。“金”、“青”、“白”,色彩的调配既富丽堂皇,又柔和舒适。用词造意,铺张夸饰,以突出骢马华饰的高贵和扬厉矫健的雄姿,使马的形象更为鲜明生动。
颔联写马的敏捷、矫健和雄风。“朝驱东道尘恒灭,暮到河源日未阑。”早晨骏马奔驰在长安的大道上,扬起的尘土很快消散;傍晚到达黄河的发源地,太阳尚未下山。“朝”、“暮”,早晚仅为一天,说明时间的短促,“东道”、“河源”,两地相距数千里,用以夸张空间的阔远。“尘恒灭”、“日未阑”,表现骢马飞奔的神速、锐意进取的雄风。
颈联刻划骢马的功业、品格和德性。“汗血”,即“汗血马”,一种产在西域大宛国的千里马。据说此马在长途跋涉之中,至日中其汗从前肩髆小孔中流出,颜色如血。“每随”、“不惮”四字,表现了骢马艰苦卓绝、征战沙场、出生入死、为国捐躯的昂扬的战斗精神和百折不挠的坚强意志。颔、颈两联属对工致,气势开宕、豪迈,读后令人精神振奋。
尾联写对骢马的信任、勉励和希望。“君能一饮长城窟,为尽天山行路难。”表达了主人对骢马的期望,正如杜甫“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房兵曹胡马》)之意。“能”、“尽”二字,充分表达了主人对马的信任,认为其定能为人驰骋,为国尽职,肩负起横行关塞、守边保疆的重任。反之,也表明了骢马的决心、壮志和宏愿。“长城窟”,为古乐府《饮马长城窟行》的简写,原属《相和歌·瑟调曲》。相传长城有泉窟,可以饮马。古辞原意为“征戍之客,至于长城而饮其马,妇人思念其勤劳,故作是曲也。”“行路难”,原属《乐府·杂曲歌辞》,即“备言世路艰难及离别悲伤之意”(《乐府解题》)。结句引用乐府古题,意思是只要能有建功立业、为国献身的机会,哪怕是奔赴长城内外和历尽艰难险阻的天山也在所不辞,表现了骢马的不甘寂寞、一展宏图的雄心壮志,同时也表现了诗人昂扬奋发的进取精神和立功边陲的宏伟抱负。这首诗从马的华饰,写到马的才能、突出马的品质和德性,盛赞它为国建功立业而不怕艰苦、不惜伤残的精神。一联写外在美,二三四联写内在美,主次分明,重点突出。明是赞马,实为喻人,表现诗人自己的胸襟和抱负。诗歌格调高亢,豪放旷达,体现了盛唐奋发昂扬、热情奔放的诗风。沈德潜称这首诗“几可追步老杜咏马诗。”
由于南北朝长期处于对峙的局面,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民族风尚、自然环境等方面又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因而南北朝民歌也呈现出不同的情调与风格。南朝民歌清丽缠绵,更多地反映了人民真挚纯洁的爱情生活;北朝民歌粗犷豪放,广泛地反映了北方动乱不安的社会现实和人民的生活风习。
汉唐四朝,前后十朝,长安之名真正是名声赫赫,以至在唐以后长安成了国都的代称,李白《金陵》诗说:“晋朝南渡日,此地旧长安。”称东晋宋齐梁陈六朝都城金陵为长安,实即今江苏南京。长安位居关中的中心,它的地理形胜于天下独居第一。
关中周围群山环抱,东有华山、崤山,西有陇山,南有终南山、秦岭,北有洛水东西的黄龙山、尧山和泾水两岸的嵯峨山、九嵏山。其中陇山又称陇坂、陇坻,在今陕西陇县西北,为六盘山的南段,南北走向约一百公里,绵亘于陕西、甘肃二省边境,山势陡峭,山路曲折难行,是渭河平原与陇西高原的分水岭。古称陇山其坂九回,上者七日乃过,上有清水四注而下。站在艰危苦寒的陇山顶上,回望富丽繁华的长安城和千里平原沃野,眼见陇水一股向东流下,一股向西流下,那种感受真是无可名状的凄凉和悲壮。古代四方行旅西登陇坂,往往徘徊瞻顾,悲思涌起。历代流传歌咏秦陇的诗篇不下数百上千首,其中尤以北朝乐府民歌的三首《陇头歌辞》最为有名。
第一、三两首均以“陇头流水”起兴,与下文内容的联系是在陇头之水“流离”而下——无定所、不由自主方面。
黄山有“三十六大峰,三十六小峰”,石柱峰、吴蓉峰、莲花峰,均高耸峭拔。直刺青天,形如蓬荷。王琦在解释前两句诗时说:“诗意则谓黄山三十二峰曲口莲花,丹崖夹峙中,植立若柱然,其顶之圆平者如菡萏之未舒,其项之开放者,如关蓉之己秀。未尝专指三峰而言也”
诗人自叙曾游黄山,描写其高峻神秀,有神仙遗踪。 黄山的朱砂泉,自朱砂峰流来,酌饮甘芳可口,浴洗令人心境清廓。气爽体舒。自己来到黄山时,有仙乐呜奏,温处士整理仙车相迎。以后我还会时常来访问,踏着彩虹化成的石桥,拜访温处士。
诗人以丰宫的想像、生动的笔触描绘出黄山壮丽多姿的景象;点出众降、练玉处、丹沙井,使人获得非常亲切的美感。
诗人凭借他“伊昔升绝顶”,游览黄山所得到的印象,根据所送的朋友的“处士”身份及其归居之地,驰骋想象和联想,运用有关的神话传说,创作出了这篇具右浪漫主义特色的作品。前八句正面写黄山,描写它高峡、秀丽,是神仙修炼之地,为写送温处士归山养真修造作为铺垫。 以下十四句从“送”字着笔,是全诗的主旨,中分数层;先写与温处士相遇;次写温处士是游五岳归来,归休黄山白鹅旧居,并希望他在归休之地得道成仙,以引渡自己;再次,“去去”四勺,是写同温处士分手时道剔的话,想象他在途中的经历和将要见到的景象;最后两句写他日相访,表达了诗人对温处士的感情。诗中表现出一种飘然欲仙的浪漫主义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