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时,以相互送别为题的绝句颇多,或写景寄情,或直抒心怀,在写作上手法多样,千姿百态。这首《峡口送友》,它不同于一般的送别诗,客中送客,自难为情,况又“万里”之远,“同为客”呢?作者身为客人却反客为主,淋漓尽致地表露了自已送客惆怅心情。
首句写眼前景物,点明时间、地点。这句中“峡口”表示地点。“花飞”就是意象,也就是飞花。“欲尽春”则直接表明季节是暮春,“去住”形象的描绘,写到“客”、“主”双方。说明该诗词采用了正面烘托的手法,烘托本是中国画的一种技法,用水墨或色彩在物象的轮廓外面渲染衬托,使物象明显突出。用于艺术创作,是一种从侧面渲染来衬托主要写作对象的表现技法。写作时先从侧面描写,然后再引出主题,使要表现的事物鲜明突出。第三句转写“来时”,为下句铺阵,第四句用“今日翻成送故人”作结,写出彼此间的惆怅心情。选材一般,写法却比较别致。可见,作者匠心独用,想象力较为丰富。表达出作者用伤春之景正面烘托离别之情。
该诗使用一个或多个意象来描摹景物特征,渲染氛围,营造意境,并蕴含作者的思想感情。峡口花已飞落,知道春将逝去。惜春之情奠定了全文悲的情调。“天涯”二字让人自然而然的想到了思念或是生离,“泪沾巾”将更多的可能留给了生离。别情总是最伤感最缠绵的,而客中送客更是悲苦深刻。寄身是客本已凄凉,又遇别客情,则比一般的送别更加的悲凄。哀伤自己异乡为客,无论是物质和精神都没有寄托和依靠,缺乏安全感和安定感,总感觉人在虚里飘。难得结交一挚友,可是如今却要话别,别情可谓凄凉入骨。作者将别情融入自己的身世处境,情感更加的深刻复杂。
这篇仅有76字的短文,浑然一体。全文未分段落,但可以分三个层次来赏析。
第一层,开头一句,“晋献文子成室,晋大夫发焉。”既点明了事情的原委,也交代了时间、地点、人物。一个“发”字,既表现了当时新居落成人们送礼庆贺的习俗,同时也表现了达官贵人们前来祝贺的热闹场面。读者不禁要问:为什么“晋大夫”都纷纷前来送礼庆贺?不知你是否看过京剧《赵氏孤儿》,新居的主人就是那个孤儿。献文子即赵武,他是晋国名臣赵衰、赵盾之后,晋卿赵朔的遗腹子。他出生前,赵氏被祸灭族,15年后才得以昭雪。赵武成年,受封大夫,建造新宅,大约就在这个时候。这恐怕是晋大夫纷纷前来祝贺的主要原因。
第二层,即一颂一祷。可以想象,称颂的贺辞肯定不少,本文却抛开众人的颂辞,独举张老的颂辞。因为张老的颂辞独具匠心,别出心裁。“美轮美奂”虽已成了成语,但仍不出颂辞陈套,而“歌于斯,哭于斯,聚国族于斯”的颂辞,却超出吉祥的套话而惊世骇俗。贺辞没有赞颂的味道,反而在主人喜庆的日子,说些死丧哭泣的话,一反常调,令人不解。宾客或疑惑不解,或惊愕发呆,或心中暗骂张老糊涂;新居主人则思维敏捷,领会颂辞的深远含意与张老的语重心长,马上以出人意料的祷词回应张老的祝贺。主人表示:张老的祝辞是以屋的功用永恒祝我寿终正寝,保我家族永昌永贵。赵武用“全要领”来表明痛定思痛,祈祷不再发生刑戮之祸。祝辞与答辞都是紧密结合着赵氏的血泪痛史的,的确是“善颂善祷”。
所以,第三层,最后一句话,用“君子”的评语结束全文。
赵氏是嬴姓的一个分支,从晋文侯(前780—前746)时起成为晋国的一个大族,以其历代事晋侯有功勋,到赵衰、赵盾父子时,已成为专国政的重臣。据《史记·赵世家》说,赵盾之子赵朔在晋景公三年娶成公(景公父)姊为夫人。就在这一年,晋国司寇屠岸贾勾结诸将军构罪族灭赵氏,赵朔的夫人怀着身孕躲进公宫中,后来生下赵武,就是本篇所记的文子,也就是有名的“赵氏孤儿”。15年后,赵武得到韩阙的帮助,攻屠岸贾,灭族报仇,后来成为晋国的正卿。本篇所记赵武筑新室成,当是复位后不久的事。他年纪还不大,所以张老在赞颂的同时,还有规劝之意。
此词檃括陶渊明《归去来辞》而成。檃括,就是就原有的文章加以剪裁改写。此词仅微改《归去来辞》语句,不改其意,使之符合声律。
此词主旨即是“归去来”。苏轼之爱陶渊明,在于欣赏他的弃官归隐。苏轼在仕途中挫伤累累,太需要解脱,“归去来”便是他抚慰心灵的最佳方法,逃避现实的最佳途径。全词从未归以前之误、去彼来此之急写起,一直写到归来游赏之趣,田园之乐,及家人相聚之欢,最后以随缘自适作结,写得周到而浑成。尽管词意全系出自《归去来辞》,但抒写的是自己的怀抱,与胸中无此境界,徒以檃括为趣不同。
陶渊明《归去来辞》的文字,可说非常精练,没有一句废话。在这种情况下要加以檃括,有著相当高的难度,非一般人能为之。苏轼檃括此作的高妙处,在他融合了《归去来辞》的“序”与“正文”的精旨。譬如,《哨遍》的首句“为米折腰”,概括了陶渊明史传的可靠记载;次句“因酒弃家”,凝缩了“序”文的“公田之利,足以为酒,故便求之”等语;第三句“口体相交累”,从“序”一下过渡至“正文”,除了味道不变,甚至还有导入主境的妙效。所以说,苏轼改写《归去来辞》,实际是一种艺术创造。
这是一篇史论。作者列举历代兴亡的史实,指出历代君王仅仅片面地吸取前代灭亡的教训而忽略了另外一些被掩盖的问题,但却将原因归结为非人智能所虑及的天意。论证“祸常发于所忽之中,而乱常起于不足疑之事”,目的在于给明代统治者提供历史教训,使之“深虑”长治久安的道理,并采取相应的办法。
本文系针对明初的政治形势而提出的治国方略。明代建国后,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巩固和加强统治,曾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从而在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在“盛世”之下决不能掉以轻心,要注意潜在的危机。作者就历代兴衰的史实,提出了有关长治久安的积极性的建议。
文章的开始先从“祸常发于所忽之中,而乱常起于不足疑之事”谈起,并把这种现象和天道挂上了钩,这是作者立论的核心。在作为全文重点的第二段中,作者列举了大量史实,从秦始皇一直谈到了宋太祖,其用意也是为了证明上述观点的正确性。应该说,这些翔实的历史经验是可信的,是有强烈的说服力的。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作者写作本文后不久,明朝就发生了“乱”。明太祖死后,其孙建文帝即位,由于和某些亲王产生了矛盾,终于导致了“靖难之变”,方孝孺本人也死在这次动乱之中。从这一点来看,作者还是有一定的预见性的。第三段是全文的总结,作者再一次点明全文的主旨。在语言的运用上,作者尽量发挥了他那犀利而坚定的文风,做到了既能说理透彻,又能通俗易晓,这在他评论前代帝王时可以充分看出。
由于思想上的局限性,作者对“天道”的理解还带有一定的宿命论的色彩。“不可以谋天”的提法实际上就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尽人事以听天命”的消极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