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商隐的这首绝句,“意极悲,语极艳”(杨致轩语),在表现手法上很有特色。
此诗一开头诗人就制造出一种环境和心情强烈反差的氛围。首句平直叙起,蕴藏着极深沉凄惋的感情。“春日”写时光之美妙可爱,“天涯”喻飘泊之遥远;两词并用,便将旖旎的春光与羁旅的愁思交织在一起。第二句使用“顶针”格,重复“天涯”二字,再点题意。春日越是美妙可爱,落魄江湖,远在天涯的诗人更感到惆怅。“春日在天涯”已经使人黯然伤神;而“天涯日又斜”递进一层,就更加渲染了在天涯海角,踽踽独行,穷愁飘泊的悲凉气氛。“日又斜”是说时间向晚,一天又将过去,这就给艳丽的春景笼罩了一层慵倦凄暗的阴影。繁花似锦的春光,与西沉的斜阳,纵然掩映多姿,但无多时,终将沉没于苍茫暮色之中。日复一日,春天也终将红英落尽,悄然归逝。韶光之易逝,繁花之必将凋零,与诗人人生道路上的失意蹉跎,正复泯然相合。著一“又”字,则日暮途穷,苶然疲役之慨,寂寥孤独,空漠无依之痛,尽在言外。两句既包含着对美好事物无限留恋珍惜之意,也包含着生命必将凋零之可悲。
转句在宛曲回环中见奇警,结句余音袅袅,哀艳动人。“莺啼”本来是非常宛转悦耳的,可是由于此时此境,诗人却觉得像在啼哭。这是因为诗人蜡炬成灰,泪已流干,只有托啼莺寄恨了。诗中“啼”写听觉,看花写视觉,“湿”是触觉,为我而湿最高之花乃是意觉,这就把诗人敏锐的联想和深切的感受写出来了。诗人移情及物,使黄莺感叹悲啼而垂泪;而泪水所湿之花,自然也泪痕斑斑,凄楚欲绝。莺花之娇艳,最足以代表阳春的盛景,然而春归花落,总不免于凋零寂灭。是莺花为诗人而悲者,正所以自悲也。
“最高花”之所以会引起诗人如此深情的关注,是因为树梢顶上的花,也就是开到最后的花,意味着春天已过尽,美好的事物即将消逝,莺儿的啼声也倍觉哀绝了。再者,也因为树梢顶上的花,上无庇护,风狂雨骤,峣峣者易折,这和人世间一切美好事物容易遭到损坏的命运非常相似,和李商隐这位有才华、有抱负而潦倒终身的诗人的命运也是非常相似。李商隐所处的时代,唐王朝已经到了崩溃的前夕,诗人对国家和个人的前途深感绝望,因而生命的短瞬,人生的空虚,使诗的伤感情调更加显得沉重。诗人的悲痛已经远远超过了天涯羁旅之愁,而是深深浸透着人生挫伤和幻灭的痛苦。
这种韵外之致,荡气回肠,往往会令人不能自持,溺而忘返。这首美艳而凄绝的绝句既是春天的挽歌,也是人生的挽歌,更是诗人那个时代的挽歌。
公元743年(唐天宝二年),李白在翰林。唐玄宗无意重用他,更加上杨贵妃、高力士、张垍等屡进谗言。于是,他初到长安怀抱的希望终于破灭,打算离开长安。这首诗正作于此时。
诗的开头,点明送别的地点。“长安青绮门”,是东去的行人辞别京城的起点,自然会使诗人想起种瓜的召平;再往前走,便是折柳分袂的灞桥。这个地方原本就蕴蓄着历史的感慨,加上酒店里胡姬殷勤招呼,举杯在手,更觉得思绪万千,别情无极。在朋友临当上马,相别即在顷刻之际,诗人含蓄地倾诉了他的肺腑之言:“风吹芳兰折,日没鸟雀喧。”这表面上是写诗人眼前容易看到的景物,但实际上是暗喻心中难以表达的感情。芳兰摧折,贤能之士偏偏遭遇不幸;鸟雀喧嚣,奸佞之臣得志猖狂;风吹、日没,则是政治黑暗,国势渐衰的写照。在知友临别之际,诗人道出这么两句,彼此的心中都很了然,而却包含着很深广的忧愤。现实既是如此,诗人是这样来考虑他们彼此的出处行藏:“举手指飞鸿,此情难具论。”手指飞鸿,并不一定是送别时实有的景象,也是暗喻心中所要表达的意思。“鸿飞冥冥,弋人何慕焉”(扬雄《法言·问明篇》)。像鸿鸟一样高飞,离开长安,固然是对政治污浊的深恶痛绝,同时也还有出于实际的全身远祸的考虑。“同归无早晚,颍水有清源”,表明两人对现实的认识很清醒,归趋也正相同。“颍水有清源”,既是地理的,是归隐之地;又是历史的,更符合归隐之情。历史上,著名隐士许由的事迹影响长远,也正似颍水的清源不竭。这也就暗含着对裴十八归隐的赞赏和慰藉。
这个诗题下的两首诗,虽可相对独立,但就思想内容而言,前一首要有后一首才更高,后一首则必须有前一首才完足。如果诗意仅止于同归颍水,追踪许由,那还只是一般诗人的手笔,而到了第二首把诗意翻进一层,才是李白所独到的境界。第二首起句便好:“君思颍水绿,忽复归嵩岑。”前一句的意思是:“您想念着碧绿清澄的颍水。”这一句把归隐的愿望写得十分形象,抽象的思想、意念化成了具体的、美好的、能够感触的形象。“忽复归嵩岑”,“忽复”两字表现出人的个性和情态,十分洒落、爽快,看淡功名富贵尽在不言之中了。“归时莫洗耳,为我洗其心。洗心得真情,洗耳徒买名。”许由洗耳的典故,用得灵活入妙。诗人在这里把许由这位上古的高士,临时拉来指桑骂槐,这是因为唐代以隐居为手段达到向上爬的目的之人,大有人在。李白很鄙视这种假隐士,所以他说不洗心而只洗耳,是矫情作伪,欺世盗名。诗人认为不论是进是退,是隐居还是出世,只有真正有经世济民的抱负和才干的人,才是超越流俗的大贤。李白平生最仰慕的古人之一谢安,正是这种典型。“谢公终一起,相与济苍生。”末句是诗人与友人临别赠言,相互劝勉、慰藉之词,洋溢着积极向上的精神。
王夫之在《唐诗评选》中说这首诗:“只写送别事,托体高,著笔平。”所谓“托体高”,就是说这首诗以立意取胜;“著笔平”,也就是用语朴实。这种写法,质朴自然,不加以藻饰,直抒胸臆,是汉魏风骨的继承。它不在于一字一句的奇警,而在于全篇的浑成,即全篇作为一个整体,铸成一个完整的艺术形象,使读者想象和体会到诗人的胸襟气度、思想感情。由于诗的概括力很强,把丰富的思想感情紧缩在具体的形象之中,所以内容上十分有味。这首诗,决不是那些用词雕琢、一味铺陈语言的作品所能比拟的。
《郑伯克段于鄢》是编年体史书《左传》的一个片段,却俨然一篇完整而优美的记事散文。文章把发生在两千七百多年前的这一历史事件,具体可感地呈现在我们眼前,使我们仿佛真的进入了时间隧道,面对面地聆听历史老人绘声绘色地讲述这一事件的缘起、发生、发展和最后结局。从而,不仅让我们明了这一历史事件的真实情况,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相关人物的内心世界,并进而感悟到郑国最高统治者内部夺权斗争的尖锐性和残酷性。
《郑伯克段于鄢》能有这样的艺术效果,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主要是记叙得法。此文并不平铺直叙地记述事件的发展过程,而是紧紧抓住相关人物性格的发展逻辑及其言行展开记述。这样,不仅使我们清楚地看到,正是相关人物的固有个性决定着事件的发展和结局;同时又使我们在事件的发展和结局中,更清楚地看到了相关人物的固有个性。
通过《郑伯克段于鄢》,我们还可以深刻地感悟到《左传》的一种总体行文特点,即不着一褒字,也不着一贬字,而褒贬自在其中。这种手法,也正是《春秋》一书所用的手法。即后来常说的“春秋笔法”。即如我们所说的郑庄公阴险狡诈、姜氏偏心溺爱、共叔段贪得无厌,并非作者直接告诉我们,而是通过他们各自的言行惟妙惟肖地表现出来。好的叙事体作品,作者的倾向是在真实而客观地叙述和描写故事的发展过程中自然而然地显现出来的。
《郑伯克段于鄢》结构完整,情节波澜起伏,人物形象鲜明生动.尤其是把郑庄公老谋深算的性格刻画的淋漓尽致.郑庄公先封叔段于京,又听任叔段“不度”,“命西鄙北鄙贰于己”,既而“收贰以为己邑”,最后"伐诸鄢",有人认为表现了庄公的"仁慈"和"忍让",有人却认为他是有意"养成其恶".此事是春秋开篇的第一则故事,除了说明多行不义必自毙之外还讲说了兄弟的悌,以及后面颍考叔劝君,庄公掘地见母表现出的孝及君臣之义,是孝悌故事中的经典。
“遂为母子如初”的结尾,有人称之为丑剧,亦不为过,像姜氏母子这样早已失去了普通人性的典型人物,在经过了一场你死我活的争斗之后,能够毫无芥蒂再叙什么天伦之乐吗?何况在刚出生之时就埋下了怨恨的种子,“遂为母子如初”的“初”字就缺乏依据,显得勉强了,血腥的厮杀早就把统治阶级竭力宣扬的那层薄薄的“孝悌”的外衣撕得粉碎了。无怪乎史官对此事的评论也感到为难了。“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这是作者针对颍考叔而说的。将孝道永赐予汝之族类,似乎是郑庄公受到颍考叔孝母的感染,其实不过是庄公借此就坡下驴。他之所以欣然接受颍考叔的建议,不过是企图缝补这些破碎的外衣,掩盖已经充分暴露的肮脏的躯体和丑恶的灵魂。这也是千古奸雄的伎俩,因为在这里郑庄公又集中地表现了他的伪善,而伪善是永远和丑恶伴随在一起的。
这首诗的作者是唐代官员魏扶,他是唐朝名相魏征的四世孙,魏扶也曾在唐玄宗年间出任过宰相。这首诗是他担任某次科举主考官监考时,步入贡院,看参加考试的学子很多都又紧张又忐忑,于是便即兴写了这首诗勉励他们。 这首诗前两句描写的是贡院中森然的环境和氛围。正值深秋时节,梧桐叶被飒飒秋风吹得落满森然的庭院,贡院的朱红大门紧紧关闭,学子们都在幽深的庭院深处奋笔疾书。这两句的描写看似写的是贡院环境,但也是应试学子们的焦虑心情,因为紧张焦虑的内心,所以在他们的感觉中所处的环境便是这般冰冷森然。
后两句则是对于广大应试学子的勉励,同时也是对他们的承诺。这里曾经也是自己考试的地方,自己也曾在这里辛苦挥洒汗水,希望这次应试的学子能够保持平常心,不要忘记当初是为什么而读书。同时,自己也不会辜负当年的初心,也知道学子的不容易,定然会在考试中公正严明,不徇私。
这首诗虽然只有短短28字,却是写出了一个前辈读书人对于后辈读书人的寄望和关怀,虽然看似写得没那么温情,但是想想当时魏扶主考官的身份,其实也是在情理之中,可以说写得很有水平。在《历代诗话》中对于这首诗还有一段有趣的记载。当时科举放榜制后,有位应试学子落榜,他觉得魏扶并没有做到公正严明,于是便将魏扶的这首诗每句减掉了两个字,以此来嘲讽魏扶。减字后的诗当是“叶落满庭院,朱门试院深。当年辛苦地,今日负初心”,改了以后其实前三句意思没有太大变化,但是最后一句意思却是截然相反,由“不负初心”变成了“负初心”,讽刺意味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