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唐宋诸贤绝妙词选》、《草堂诗余别集》、《古今词综》等都题作“离情”,而《草堂诗余别集》还注云:“一作春怀”。由此看来,这些恐均非原题,是后人据词作内容添加的;此外,“春怀”与“离情”确也概括了词作的主要内容。从词作的内容与风格来看,这首词当写于词人婚后不久,夫妻小别,李清照独居时。
“暖日晴风初破冻,柳眼梅腮,已觉春心动”。开首三句,词人放眼室外,由春景落笔。但见初春时节,春风化雨,和暖怡人,大地复苏,嫩柳初长,如媚眼微开,艳梅盛开,似香腮红透,到处是一派春日融融的景象。词人前期生活虽然没有大的波折,但以其独具的才情、细腻的情感,以及对外部世界敏锐的感悟、强烈的关注,常有出人意表之想。表现在词作里,就是经常慧心独照,发人所未发,见人所未见。“暖日晴风”似还不足以表达春天到来的特征,而紧接以“柳眼梅腮”(此句历来被称为“易安奇句”),则使到来的春天更直接、更形象。李商隐在《二月二日》一诗中有“花须柳眼各无赖,紫蝶黄蜂俱有情”,苏轼在《水龙吟》词中描绘柳叶情状是“萦损柔肠,困酣娇眼,欲开还闭”。看来女词人受此启发,抓住两个极具特点的事物,写出春天的生机。第三句的“已觉春心动”,从语意上看,是对春天来临总的概括,实亦是自己怀春之情已动之流露。词人游春、赏春,目睹良辰美景,必有所思,这句也暗启后二句词人所抒发的情思:“酒意诗情谁与共?泪融残粉花钿重。”女词人的细腻、敏感的思绪与感悟进一步强化,面对如此大好春光,自然便联想到自己独处深闺,孤栖寂寞,这与往日和丈夫赵明诚一齐把玩金石,烹茗煮酒,赏析诗文的温馨气氛形成强烈反差。一个“谁与共”,道出此刻词人内心的苦涩。紧接着词人用一个细节来进一步形容自己内心的苦涩,泪水流淌,脸庞上的香粉为之消融,心情沉重以致觉得头上戴的花钿也是沉甸甸的。
词作的下片,词人以细微的笔触,紧承上片末句,着重刻画自己具体的闺中寂寞生活。“乍试夹衫金缕缝,山枕斜欹,枕损钗头凤。”春暖天晴,春装初试,然而词人却足不出户,去观赏那美好的春景,却斜倚在山枕上,以致把精美的钗头凤给压坏了。“山枕”,即檀枕,因其如“凹”形,故称山枕。词人不出户观赏春景,是因怕良辰美景触引伤感之情,二是表明其心境郁闷,慵懒至极。一个“斜”字,也暗示词人慵懒、无精打采。末二句:“独抱浓愁无好梦,夜阑犹剪灯花弄。”愁本无形,却言“抱”,可见此愁对其来说有多“浓”,多重,更何况是“独抱”,此情更是难堪。“无好梦”,是说现实很寂寞无聊,想在梦中去寻求慰藉,但却始终无法进入梦乡,直至夜阑人静之时,仍剪弄灯花,以排遣愁怀。“犹”字写活了词人百无聊赖的情态。此外,剪弄灯火,古时妇女常藉以卜数夫君之归期。这两句写得极为细致、生动,看似毫不经意,如叙写生活本身,实是几经苦炼,没有生活经历和深厚的艺术功力是无法写就的。清词论家贺裳评这两句为“入神之句”(《皱水轩词筌》)。
全词从白天写到夜晚,刻画出一位热爱生活、向往幸福、刻骨铭心地思念丈夫的思妇形象。
第一首以“金龟换酒”事为中心,追忆与贺知章的情谊。“四明有狂客,风流贺季真。”《宁波府志》:“四明山发自天台,屹峙于郡治之坤隅,上有二百八十峰,绵亘明、越、台三州之境,为三十六洞天之一。”《会稽记》亦载:“县南有四明山,高峰迭云,连岫蔽日。”贺知章家于此,故自号“四明狂客”。“风流”二字,本陆象先语,《旧唐书》卷一九〇引陆氏语云:“贺兄言论倜傥,真可谓风流之士。吾与子弟离阔,都不思之,一日不见贺兄,则鄙吝生矣。”可见李白用“风流”二字,并非仅仅用以形容贺知章的言谈风姿,而且还带有无限的思念之情。始二句点明所忆之人,接下来回忆:“长安一相见,呼我谪仙人。”此二句所言之事已见诗序。“昔好杯中物,今为松下尘。”一言昔,一言今。“昔好杯中物”概括了贺知章一生的嗜好——酒。李白在写这两首诗之后,还有《重忆一首》诗云:“欲向江东去,定将谁举杯?稽山无贺老,却棹酒船回。”似乎李白与贺知章情谊的凝聚点就在于“酒”。而贺知章也的确是离不开酒的,前引杜甫《饮中八仙歌》也说明了这一点。“金龟换酒处,却忆泪沾巾。”“金龟换酒”,可以说是李白与贺知章交往中最难以忘怀的一幕。这里的“换酒处”与下句的“却忆”是倒装句,本应为:“却忆金龟换酒处”,但诗人为了强调“金龟换酒”事,以突出贺知章那豪爽的性格和对友情的倾心,方作如此安排。今日对酒,诗人难免会想起昔日“长安一相见”的情形,也更不会忘记“金龟换酒”那令人惬意的一幕;尤其是当诗人在今与昔的反复对比与追忆中,其中也不排斥诗人自身的遭际,不能不倍加思念这位曾有知遇之恩的亡友,不能不泪盈满巾。
第二首从贺知章归乡后着笔,进一步抒发诗人内心的怀念与悲凄之情。“狂客归四明,山阴道士迎。”贺知章是“请为道士还乡里”,故云“道士迎。二句虽同为遥忆,但前句实写,后句虚拟。“归”、“迎”二字概括了贺知章还乡的整个过程,容量极大。“敕赐镜湖水,为君台沼荣。”贺知章归乡时,皇帝曾下诏,将镜湖剡川一曲赐于他,作为放生池。“为君台沼荣”,即为这一片池塘增添了荣耀和光彩。以上四句平平道来,似无深意,但它却很自然地把读者带回到了当初长安送别的场面,更令人不禁想起李白当时赠行的两首诗:“久辞荣禄遂初衣,曾向长生说息机。真诀自从茅氏得,恩波应阻洞庭归。”(《送贺监归四明应制》)“镜湖流水漾清波,狂客归舟逸兴多。山阴道士如相见,应写黄庭换白鹅。”(《送贺宾客归越》)完全是一种乐观的、恭贺的态度。对于贺知章来说,这种“辞荣禄”而“遂初衣”的结局,的确是功成身退、荣归乡里。而这正是李白所羡慕、所追求的。但诗人感情一转:“人亡余故宅,空有荷花生。”可以想象,如果贺知章还在世的话,此时二人的相聚,应该是怎样的情形。“荷花生”不仅点明了此行的季节,而且还带有无限的情韵,尤其是“空有”二字,更准确地传达出了诗人那深深的思念之情。睹物思人,对酒怀人,往事历历在目,然而“念此杳如梦,凄然伤我情”。如幻似梦般的往事,空余故宅的现实,不仅有睹物思人、对酒怀人之念,也更有萧条异代、物是人非之感,这一切,不能不令人落泪沾巾、凄然伤情。
这两首诗在艺术上主要采用了今昔对比的手法,随着镜头的一再转换,展现出诗人抚今追昔、感慨万千的心绪。第一首前四句着重对昔日的追忆,但后四句却是在今——昔、今——昔的反复重迭之中,来加强感情的抒发。第二首前四句言昔,后四句言今,同样是在对比之中展示出诗人那极不平静的心绪。这一手法的运用,无疑加强了诗歌的艺术效果。
明代诗论家陆时雍本着“绝去形容,独标真素”(《诗镜总论》)的论诗宗旨,对唐代五言古诗,包括杜甫在内,基本上持否定态度,而唯独李白颇得赞许。他在《诗镜总论》中说:“观五言古于唐,此犹求二代之瑚琏于汉世也。古人情深,而唐以意索之,一不得也;古人象远,而唐以景逼之,二不得也;古人法变,而唐以格律之,三不得也;古人色真,而唐以巧绘之,四不得也;古人貌厚,而唐以姣饰之,五不得也;古人气凝,而唐以佻乘之,六不得也;古人言简,而唐以好尽之,七不得也;古人作用盘礴,而唐以径出之,八不得也。虽以子美雄材,亦踣踬于此而不得进矣。庶几者其太白乎?意远寄而不迫,体安雅而不烦,言简要而有归,局卷舒而自得。离合变化,有阮籍之遗踪;寄托深长,有汉魏之委致。”陆氏的见解未免过于偏激,但李白的《对酒忆贺监》这一类诗,的确具有上述特征,从而带有“绝去旧形容,独标真素”的显著特点。首先,当时律诗已相当成熟,但李白却仍采用古诗的形式,这正是为了更贴切地表现他那种朴素、纯真而又自然的情感,诗歌的本身,已说明了这一点。其次,从这两首诗中可以看出,诗人不事雕凿,毫无惊人之句,一切平平道来,然而其中蕴含的情韵和诗人内心的凄楚,却十分深沉饱满。这大概就是陆时雍所说的“深情浅趣,深则情,浅则趣”(《诗镜总论》)的道理。从诗歌审美角度来说,这也正是李白所说的“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准则。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诗经·周颂》所载《大武》乐章歌诗六首,它们反映的是周朝初年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在叙事上具有纪实性和连续性。六首都有相应的歌舞形态,其首尾系序幕和谢幕,主体部分是中间四段。
《大武》的乐曲早已失传,虽有零星的资料,但终难具体描述。然其舞蹈形式则留下了一些粗略的记录,可以作大概的描绘。第一场,在经过一番擂鼓之后,为首的舞者扮演周武王,头戴冕冠出场,手持干戚,山立不动。其余六十多位舞者扮武士陆续上场,长时间咏叹后退场。这一场舞蹈动作是表示武王率兵北渡盟津,等待诸侯会师,八百诸侯会合之后,急于作战,而周武王以为伐纣的时机尚不成熟,经过商讨终于罢兵的事实。第二场主演者扮姜太公,率众舞者手持干戈,奋臂击刺,猛烈顿足。他们一击一刺,做四次重复,表示武王命太公率敢死队闯犯敌阵进行挑战,武王率大军进攻,迅速获胜,威振中原。第三场众舞者由面向北转而向南,表示周师凯旋返回镐京。第四场开始时,众舞者混乱争斗,扮周、召二公的舞者出而制止,于是众舞者皆左膝跪地,表示周成王即位之后,东方和南方发生叛乱,周、召二公率兵平乱的事实。第五场,众舞者分成左右两大部分,周公在左、召公在右,振动铃铎,鼓励众舞者前进,表示成王命周公镇守东南,命召公镇守西北。第六场,众舞者恢复第一场的位置,作阅兵庆典和尊崇天子成王的动作,表示周公平乱以后,庆祝天下太平,各地诸侯尊崇周天子。
《大武》六成对应六诗,据《毛诗序》“《武》,奏《大武》也”、“《酌》,告成《大武》也”的说明及《左传·宣公十二年》所记楚王之言“武王克商,……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尔功。’其三曰:‘铺时绎思,我徂维求定。’其六曰:‘绥万邦,屡丰年。”则可确定四篇,另两篇,王国维认为其中一篇即此篇《般》,他并且认为它当是《大武》六成的歌诗,说:“《酌》《桓》《赉》《般》四篇,次在《颂》末,又皆取诗之义以名篇,前三篇既为《武》(指《大武》乐舞,非《周颂》中之《武》篇)诗,则后一篇亦宜然,……至其次第,则《毛诗》与楚乐歌不同,楚以《赉》为第三,《桓》为第六,毛则六篇分居三处,其次则《夙夜》(王氏认为即《昊天有成命》)第一,《武》第二,《酌》第三,《桓》第四,《赉》第五,《般》第六,此殆古之次第,……与《乐记》所纪舞次相合。……《般》云:‘於皇时周,陟其高山。’则与‘六成复缀以崇’(《乐记》中语)之事相合,是毛诗次第与《乐记》同,恐是周初旧第,胜楚乐歌之次第(《左传》所引《大武》之次第)远矣。”(《周大武乐章考》)但高亨认为王氏之见过于相信毛诗篇次,他确定《般》是《大武》四成的歌诗,指出从诗中所述,表明“周朝广大的疆土,有小山大山,有小河大河,普天之下包括当时的边疆,都遵奉周朝的命令,很明显是中国统一的景象,是征服南国后的景象”,既然“诗的内容和《大武》舞第四场所象征的故事如此相符合,那末《般》篇是《大武》舞第四场所唱,是《大武》诗的第四章,也是很明显的”(《周代大武乐考释》)。
《大武》四成的舞蹈是表现周公东征平乱、至于江南的事迹的。作为《大武》四成的歌诗,《周颂·般》和《周颂·武》一样,是四言七句,语言虽然非常简练,但是用了“高”“乔”“敷”“裒”等表示空间之大的字眼,用了最能体现空间感的山峰河流来实化这种象征、隐喻周室伟大的空间之大,便具有一种雄浑的气魄,体现了圣王天下一统的恢宏之势。
起首一句“於皇时周”,就是在赞叹周朝。因为周代既是第一个以“华夏”自称的朝代,对中国文化影响深远,又是孔子所终身向往的“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的礼乐之邦的完美典范,因而,后世在读到和用到这些含有“周”字的古文时,就可以直接将周王朝代入为是属于中华民族共有的国度风范。
“陟其高山”,登上了高山。巡视四海,自然要登山临水,祭拜天地。置身高岗,看到的是“嶞山乔岳,允犹翕河”。这两句形容的场景是:俯瞰群山,仰望岳峰,眺望百川,汇于一脉,俯仰天地之间,山河尽收眼底。这是属于王者的格局,这是巡视河岳的眼界,这是颂诗吐纳的气势。
正因为有了这俯仰之间气势如虹的胸襟与豪情,所以才有最后的升华之句:“敷天之下,裒时之对,时周之命。”这是在说明天下的归心与时局的顺遂,也是说国家的天时地利人和。
因此,《周颂·般》作为《周颂》诗里的最后一篇,虽短小精悍,却气韵冲天,势比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