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咏史诗,就秦始皇筑万里长城事发表议论。前两句写筑城。第一句说长城高而广,城上屯扎着千军万马,铺陈城的高大稳固,守城的人众多,难以撼动。次句说筑城的目的,是为了抵御外部胡人的侵略,巩固自己的政权,以便于“一世而达万世”,永保帝业。三、四句突转,说秦始皇只知道危险来自外边,自以为有了长城,便可高枕无忧,却不知道体恤人民,结果酿成内乱,激起民变,陈胜、吴广揭竿而起,秦政权没多久就完结了。诗揭示的是这样一个历史规律:内政不修,对人民残酷压迫,是国家灭亡的主要原因,外部的侵扰倒是其次的。当时宋朝对人民的压榨也很厉害,百姓怨声载道,诗人在这里明是咏史,也是针对现实,对统治者发出警告。
咏史诗所咏如果是前人没咏过的史实,就应该述清事件的来龙去脉,直接发表议论;如果所咏是熟事,务必转换角度,翻出新意,切忌人云亦云。胡仲参这首诗所咏是秦以暴政失国,这个题目,前人已经作了许多论述,所以这首诗擒住修筑长城备胡这一点,肯定长城的高广及防御功能,然后生发开去,牵出对立面,说秦始皇刻意预防的地方倒没出什么问题,他没想到的地方反而成了导致亡国的关键。这样组织材料加以议论,便给人以思考,也给人以新鲜感。
胡仲参这首诗的构思布局,与唐章碣的《焚书坑》有些相同。章碣诗云:“竹帛烟销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说秦始皇提防书生,结果灭秦的人恰是不读书的人,与胡诗一样,都是从相反处做文章。元人陈孚有首《博浪沙》诗,是从正面做文章的,也很有趣味,诗云:“一击军中胆气豪,祖龙社稷已动摇。如何十二金人外,犹有人间铁未销。”说秦始皇收尽民间铁,铸成十二金人,没想到仍然有大铁椎在,使他差点丧命。由此可见,诗材遍地皆是,只要细心挖掘,就能找到好的题目。
蜉蝣是一种渺小的昆虫,生长于水泽地带。幼虫期稍长,个别种类有活到二三年的。但化为成虫,即不饮不食,在空中飞舞交配,完成其物种的延续后便结束生命,一般都是朝生暮死。蜉蝣又是漂亮的小虫。它身体软弱,有一对相对其身体而言显得很大、完全是透明的翅膀,还有两条长长的尾须,飘舞在空中时,那姿态是纤巧而动人的。而且,蜉蝣喜欢在日落时分成群飞舞,繁殖盛时,死后坠落地面,能积成一厚层。因而,这小东西的死,会引人瞩目,乃至给人以惊心动魄之感。二千多年前,敏感的诗人借这朝生暮死的小虫写出了脆弱的人生在消亡前的短暂美丽和对于终须面临的消亡的困惑。
说起来,是“人生百年”——或者往少说,通常也有几十年。但相比于人对生命的贪恋程度,这远远是不够的。而且,人作为自觉的生物,在其生存过程中就意识到死的阴影,于是人生短暂之感愈益强烈。当然,活着是美好的,而且人与其他一切生物不同,他们懂得以人的方式来装饰自己,懂得追求美的姿态。然而放在死亡的阴影下来看,短暂生命的装饰与姿态,实也是最大的无奈与最大的哀伤。于是,蜉蝣的朝生暮死的生命过程,它的弱小、美丽,以及它对自己鲜明的羽翼、鲜洁的容貌的炫耀,被诗人提取出来描画成人的上述生存状态的象征。
此诗开篇即以“蜉蝣之羽”为比,这个小生命的翅膀,像一件华美的衣裳那样艳丽多彩。但这种美丽来之不易,且只有一天的美丽,宛如昙花一现。诗人见此情景生发感慨。一种珍惜生命、把握现在的紧迫感油然而生。第二章意思大致相同。第三章,描述蜉蝣的初生,刚刚破土而出的时候,麻衣如雪,那薄如麻丝的翅羽好像初雪一样洁白柔嫩。但它很快就飞翔起来,尽情挥舞生命的光采。相比之下,人当然要学习蜉蝣精神,生之光华,死之绚烂。
这诗的内容简单,结构更是单纯,却有很强的表现力。变化不多的诗句经过三个层次的反复以后给人的感染是浓重的:蜉蝣翅膀的小小美丽经这样处理,便有了一种不真实的艳光,那小虫的一生竟带上了铺张的华丽;但因这种描写之间相隔着对人生忧伤的深深感喟,所以对美的赞叹描画始终伴随着对消亡的无奈,那种昙花一现、浮生如梦的感觉就分外强烈。
这诗的情调自然是有点消沉的。但人一旦追问自己:“你是谁?你往哪里去?”深入骨髓的忧伤根本上是无法避免的。特别是在缺乏强有力的宗教的古代中国,由于不能对生死的问题给出令人心安的解答,人心格外容易被忧伤笼罩。但从另一个角度说,对死的忧伤、困惑、追问,归根结蒂是表现着对生的眷恋,这也是人心中最自然的要求。阮籍《咏怀诗》之七十一,写木槿花、蟋蟀、蟪蛄、蜉蝣这一系列短寿的生物在世间各自发出声音和光色,感叹说:“生命几何时,慷慨各努力。”但这也就是世界的基本面目。
曹植的《送应氏二首》,在梁太子萧统《文选》中被放在“祖饯”一类诗歌的首位。后来,人们无论在文学史还是在文学评论或文学欣赏中谈论到《送应氏二首》诗时,大多数只提及其中的第一首,多为分析其反映社会现实的深刻性,对第二首则往往避而不谈。其实,这两首诗应该视为一个整体来分析。这样不仅可以使读者更好地理解诗歌的内容及主题,还能使读者对其中所表现出来的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有一个更全面的把握。
第一首诗写洛阳遭董卓之乱后的荒凉景象。此诗开头由”登“字引出一个“望”字,接下来即描写“望”之所“见”。北邙阪,即洛阳北邙山。《文选》中李善注曰:“郭绿生《述征赋》曰:‘北邙,洛阳北邙,岭靡迤长阜,自荥阳山连岭修亘暨干东垣。” 段珪等内宦等即携帝于此而后投河自尽,董卓即于此带兵迎帝回洛。而诗人登临此山向远处望去,看到的是一片荒芜景象:宫室尽为荒墟,处处断壁残垣,蒿草疯长,荆棘参天。接着,诗歌由景写到人。董卓之乱后,军阀混战,战乱频仍,这里已经见不到年老之人,只看到一个少年于这片荒芜之中,欲抬脚举步,却找不到路径。四下里荒草遍地,不见一片农田。这个从远方回家的游子,已经看不出哪里是曾经的田间小路了。有人说这个游子便是应氏兄弟,因为他们的父亲曾在洛阳为官,他们也应在这时生活过。这固然不错,然而且不说应氏兄弟本为汝南郡人,而单是就诗歌抒情的主体来看,这个“游子”也就是诗中的那个“新少年”,他的所睹所想分明是诗人自己内心的感受!他感叹着民生的凄惨:“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面对这一番破败景色,竟至“气结不能言”,这分是诗人自己的化身。而所谓“平常居”之语,则曹操曾在洛阳多时,曹植也曾在那里居住过也未必不是事实。就是这次分别之前曹植也已于洛阳逗留了几日,且"平常居"亦可不必拘泥为"常所居"。
这首诗歌中,诗人以一个少年的眼光看一场社会大劫难后的情景。他所见之状,无非荒残破败,班固、张衡所描画赞颂的“东都”、“东京”的昔日盛况,早已化为灰烬。诗人以严肃的态度如实地记述了目睹的情状,始而遥望洛阳的全貌,由宫室到墙垣,再由景色的萧条到人物心情的震惊和所怀的悲悼。从这首诗中可深深地感受着这个少年诗人对百姓的同情和对社会生活严肃的态度。可以说,在今存建安文士纪丧乱的诗歌中这首诗歌与王粲的《七哀》诗确实同为最优之作。如果诗歌就此而止,那么全诗与“祖饯”之意似嫌有些距离。因为这首诗毕竟是送别时所作,而且在这样的动乱年代中与友人分别,定是感慨良多。于是诗人接下来写了第二首诗。
在第一首诗中写过那一番破败之景后,诗人在第二首中主要写与友人分别的感受。关于“清时”“嘉会”两句,《文选》五臣刘良注曰:“‘屡’,数也。言清平之时,嘉会之赏,不可数得而常有。”诗人这样的想法自是与第一首诗所写的景与情密不可分的。时历战乱,世事多变,清平之时与嘉会之美怎能常有?想到这里诗人不由感叹:与天地相比,人生之短促可不恰如“朝霜”之易逝!这种人生苦短伤时感怀的心情在古诗十九首中可谓常见,读者也知道在离乱的年代里,没有多少人不会产生这样的心情。虽然诗人在第一首诗中多是对民生的感慨,而与友人相别,自然地想到自己与友人的感情是多么值得珍惜。于是他“愿得展燕婉”于友人,可是事实是“我友之朔方”!关于“燕婉”一词,《文选》中李善注曰:“《毛诗》曰:‘燕婉之求’。”《文选》六臣注中,张铣曰:“燕婉,欢乐也。言我愿得舒此欢乐也。我友,谓应璩也。”因为友人将“之朔方”故而要祝福他们一路平安,于是诗人“置酒”河阳,为他们饯行。六臣注吕向曰:“中馈,食也。言情爱至极,相望苦深,今为离别岂不各愧于中肠。”关于"愧"字的解释李善注引郑玄注《礼记》曰:“病愧,谓罪苦也。”可知其意当为别离之苦百转肠中。再想到友人所去路途遥远,诗人不由想象:如果自己能够与友人化作比翼鸟一起展翅高飞该有多好啊!这些诗句中表达着诗人与友人别离时的无奈与恋恋不舍之情。于是祖饯送别之意溢于纸上。
再者,从诗歌的“气”上来看,自可以将第一首单独拿出来进行分析,然而对于第二首诗歌而言,如果没有第一首诗歌中对洛阳残败景象的描绘,则起句“清时难屡得,嘉会不可常”似显突兀,而不知其由何而生发出的感慨了。建安诗歌“慷慨多气”,陈思王诗则更是更重“骨气”,刘勰《文心雕龙·才略篇》说:“子建思捷而才俊,诗丽而表逸。” 钟嵘在《诗品序》中更是目曹植为“建安之杰”,《诗品》列曹植的诗于上品,并说:“其源出于《国风》,骨气奇高,词采华茂。”而且感叹:“嗟呼!陈思之于文章也,譬人伦之有周、孔,鳞羽之有龙凤,音乐之有琴笙,女之有黼黻。”在《诗品集注》注释中,骨气之“骨”是指诗歌的具体内容,“气”是指诗歌的思想感情。而在一些诗歌欣赏中对《送应氏二首》中“气结不能言”一句中关于“气”字亦解释说:“气,指感情。”的确,第二首诗歌与第一首应为一气呵成,所以"气"不断。将这两首诗联系起来,就可以看到还是一个少年诗人的曹植在诗歌中有对世事的慨叹,对百姓的同情,更有在此情此景下与友人分别的无限惜别之情。只有这样把两首诗当作一个整体来分析,才能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曹植这两首诗歌由感时而更伤送别的主题,也就能更好地理解《文选》将这两首诗列于“祖饯”一类之中的原因了。
这两首诗也一样体现了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第一首诗通过现实主义的手法,真实地再现了当时洛阳城的景象:从破败的皇家宫室到闾里乡间荒芜的民田,从断壁残垣到参天荆棘,又从“寂寞”的景色写到从远方归来不识阡陌的游子独立于“千里无人烟”的荒野中那一种凄惨和悲凉。此诗除结句外,全用白描手法勾勒了洛阳城的荒芜悲凉景象,从宫室、垣墙写到所见之人,由人而写到了路径与耕田,最后从游子的眼中写明今昔之异,说明繁华消退,一去不返,令萧条不堪的现实画面历历在目。全诗语言质朴,无过分的铺采文藻,然其真实的感受溢于言表。在结构上的特点十分明显。全诗的重点放在描写遥望洛阳所目赌的荒凉景象上,只是由最后的几句带出“游子”,收回到送客远行的主题上来。诗的现实性强。曹植不是为了怀旧或描绘历史的陈迹而写下这篇诗章的,他在北邙山上遥望洛阳城所发的悲悯,是现实的,而不是历史的。诗人对由董卓之乱以来的战争频仍,良田荒芜,人民流徙,赤地千里,表现了无限的悲愤,说明诗人是关心国是,不忘民生疾苦的有识之士,钟嵘评曹植诗“骨气奇高”,此诗所表现的少年诗人忧国忧民之心,正说明了其诗歌气骨不同凡响的原因。对现实的关心与感情的沉郁,正是曹植诗歌成功的关键。全诗句句是景,却又句句是情,这一种情绝不是因了个人的遭遇而发,而是对天下苍生深切同情的表达。诗人的感情如江河般奔流,他忧国忧民的情怀,让后世读着这首诗歌的读者油然而生敬意。这正是诗歌强烈的抒情性的体现。这也许正是“骨气奇高”的体现。刘勰《文心雕龙·时序篇》中谈到建安诗风时说:“观其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也。”《送应氏二首》中的第一首恰恰是这首诗风的体现,这也是后人谈及此二首诗歌时只提到这一首的原因所在。然而,建安诗歌中对真挚情感的强烈表达亦是建安诗风的一个方面,魏晋时代是一个个性大解放的时代,是一个人们敢于表露真情时代,这在诗歌中更是非常明显。作为“建安之杰”的曹植,同样是一个性情中人,他珍惜朋友间的友情,对于离乱年代里的分别更觉无限伤感。在这第二首诗歌中有集中的表现。离乱的年代里分别,更会感觉无限的依恋。世事本无常,更何况在一个战乱不断的时代时与友人分离。
曹植是一个极具感性的诗人,这一点贯穿他的一生。他重视人间的感情,无论是手足之情还是男女之情、朋友之情。他与曹丕立太子之争不能不说很是激烈,但他在随父出征与曹丕分别时依然恋恋不舍即是说明。这样一个视感情重于生命的诗人,如果在与友人分别时只看到了满眼的凄凉景象,而不言惜别之情,不是有些异样而不符合其本性了吗?所以这二首诗歌,必非如有的人所说的做于不同的时间地点,而是做于一时,或者说诗人认为这两首诗歌是不可拆开来作分析而必然要作为一个整体来鉴赏方可领会其中的真意。
劈头三句,就是豪放之极的文字。“斗酒彘肩”,用樊哙事。《史记·项羽本纪》载“樊哙见项王,项王赐与斗卮酒与彘肩。”樊哙在鸿门宴上一口气喝了一斗酒,吃了一只整猪腿。凭仗着他的神力与胆气,保护刘邦平安脱险。作者用这个典故,以喻想稼轩招待自己之饮食。他与稼轩皆天下豪士,则宴上所食自与项羽、樊哙相若也。这段文字劈空而来,突兀而起,写得极有性格和气势,真是神来之笔。然而就在这文意奔注直下的时候,却突然来了一个大兜煞。词人酒几位古代的文豪勒转了他的车驾,只得回头。笔势陡转,奇而又奇,真是天外奇想,令人无法琢磨。如果说前三句以赴会浙东为一个内容的话,那么第四句以下直至终篇,则以游杭州为另一内容。从章法上讲,它打破了两片的限制,是一种跨片之路,也显示出词人独创一格的匠心和勇气。香山居士为白居易的别号,坡仙就是苏东坡,他们都当过杭州长官,留下了许多名章句。林如靖是宋初高士,梅妻鹤子隐于孤山,诗也作得很好。刘过把这些古代的贤哲扯到一起不是太离奇了么?因为这些古人曾深情地歌咏过这里的山水,实际上与他住已与杭州的湖光山色融为一体。东坡有“若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妙句。白居易也有“一山分作两山门,两寺原从一寺分。东涧水流西涧水,南山云起北山云”(《寄韬光禅师诗》)等讴歌天竺的名篇。而林和靖呢,他结庐孤山,并曾吟唱过“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的梅花佳句。风景与名人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湖光山气增添了人物的逸兴韵致,名人又加深了风景的文化内涵。
刘过将不同时代的文人放在一起,也体现了词人想象的独创性。刘勰主张“酌奇而不失其真,玩华而不坠其实”,苏轼也说诗“以奇趣为宗,反常合道为趣”。这首词是恢奇的,但并不荒诞。他掇拾珠玉,别出心裁,给读者带来一阵清新的空气,带来一种审美的愉悦。
刘过的行辈比辛弃疾晚,地位也相差悬殊。但他照样不拘礼数地同这位元老重臣、词坛泰斗呼名道姓,开些玩笑。这种器量胸襟不是那些镂红刻翠、秦楼楚馆的词客所能企及的。洋溢于词中的豪情逸气、雅韵骚心是同他的“天下奇男子”的气质分不开的。俞文豹《吹剑录》云:“此词虽粗而局段高,固可睨视稼轩。视林、白之清致,则东坡所谓淡妆浓抹已不足道。稼轩富贵,焉能凂我哉。”这首词的体制和题材都富有创造性,它大起大落,纵横捭阖,完全解除了格律的拘束,因而显得意象峥嵘,运意恣肆,虽略失之于粗犷,仍不失为一首匠心独运的好词。当然像这样调侃古人、纵心玩世的作品,在当时的词坛上的确是罕见的。难怪岳珂要以“白日见鬼”相讥谑。
此诗开头两句写腊日一到,岁暮就会很快被送走。虽然时有风雪,但无碍于季节的转换,天气的日趋暖和,指明了自然变化规律的不可抗拒性,预示冬即去春将来,渲染了一种蒸腾向上,振奋人心的气氛。
三、四句承接“时已和”写梅、柳干粗枝繁,高大挺拔,傍屋而植,夹门而立,那绽开的梅花一朵朵,一束束,串成一条,芳香四溢,构成一个静谧恬适的境界。在此,虽未言及其中人,其中人超尘拔俗的精神风貌,却可由所居环境的幽雅揣度到八九分。
后四句集中表现所居之人的行为与思想活动。诗人写自己面对佳花把酒吟诗,觉得那花儿也似乎显得心满意足,高兴不已,深感这酒中的快乐,是多而又多。然而究竟其中有多少快乐。谁也弄不清楚,只知唯有像“双阙对峙,其前重岩映带,其后七岭之美,蕴奇于此”的章山那样的风景胜地,才是净化心灵,陶冶情操,激发诗情,可写出妙言奇句佳篇的理想去处。诗人在这里恰当运用了移情于物的艺术手法,把他那种陶醉于山水,热衷隐居生活的怡然之乐表达得淋漓尽致。
这首诗勾勒环境,清新秀雅,有力地烘染了人物的性格;抒发怀抱,移情于物,情趣盎然。尤其是“章山有奇歌”一句,既收束全诗,又有宕出远神之感,使想象由近及远,在更其广阔的空间驰骋,从而进一步拓展了诗的意境,使其更显节短韵长,余味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