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以赴宴者的口气写成,不仅描写了宴席的丰盛,也写出了贵族间彼此依附的关系,在表面热闹的气氛中,笼罩着一种悲观失望、及时行乐的情绪。这正是西周末年国家政治和奴隶主贵族走向衰亡的表现。
全诗三章,每章开端都写贵族们一个个戴着华贵的圆顶皮帽赴宴。一、二章中的“实维伊何”、“实维何期”,用了设问句,提人警醒,渲染了宴会前的盛况和气氛,而且表现了赴宴者精心打扮、兴高采烈的心情。第三章改用“实维在首”,写出贵族打扮起来后自我欣赏、顾影陶醉的情态。接下来,写宴会的丰盛:“尔酒既旨,尔肴既嘉”、“尔酒既旨,尔肴既时”、“尔酒既旨,尔肴既阜”,三章中只各变了一个字,反覆陈述美酒佳肴的醇香、丰盛。然后是赴宴者对同主人亲密关系的陈述,对主人的赞扬、奉承、讨好:来的都是兄弟、甥舅,根本没有外人;主人是松柏一样的高树大枝,而自已只是攀附其上的蔓生植物;没有见到主人时心里是如何的忧愁不安,见到主人后心里是如何的欢欣异常。有人说,第二章结末的“庶几有臧”还包含有希望得到厚赐之意,那么贵族们的庸俗厚颜更表露了出来。前文所谓“未见君子,忧心弈弈;既见君子,庶几说怿”,其真实含义,很值得回味。第三章“如彼雨雪,先集维霰”后,不再是前两章内容的重复。他们由今日的欢聚,想到了日后的结局。他们觉得人生如霰似雪,不知何时就会消亡。在暂时的欢乐中,不自禁地流露出一种黯淡低落的情绪。表现出一种及时行乐、消极颓废的心态,充满悲观丧气的音调。从这首诗来看,由于社会的动乱,他们虽然饮酒作乐,但仍感到自己命运的岌岌可危、朝不保夕,正表露出所谓末世之音。
有学者认为这首诗与《雅》诗中的某些揭露贵族腐朽和社会弊端的讽谕诗并不是一回事。所谓讽谕诗,乃是有政治远见和正义感的贵族文人,对社会问题所作的有意揭露,是感时抒愤之作。而这首诗却是一首沉湎于享乐生活的宴饮作乐之歌。所以,朱熹所谓“燕兄弟亲戚之诗”,是此诗作者之本义;而《诗序》的讽刺之说,则是读者所感受领悟到的诗义。作者未必然,读者未必不然,诗的形象所蕴含的意义,确乎大于作诗者的主观思想。这首诗在艺术技巧上也有一定的特点。如诗的开头,三章皆用问答句来表达。三章中间为了强调与主人关系的密切,采用了反问句式。从而使诗歌在表现上较为灵活,加深了读者的印象。另外,诗中还用了女萝攀缘松柏、人生短暂如雪如霰等比喻,增加了形象性。
这是是一首咏物诗。前四句写花鸭身无泥渣,阶前徐行,羽毛独立,黑白分明。颔联展现了诗人发现花鸭致祸根源焦躁和急切的情状,进而在尾联直接呼劝花鸭:受人恩惠就不要“先鸣”,这也是遭斥一事而发的“自警”之语。这首诗借物说事,笔调轻松而情感含蓄蕴藉。
“花鸭无泥滓,阶前每缓行”,诗人明白提醒读者,江头所见的“花鸭”,羽毛洁净,不染泥滓,而且步态从容不迫。屋檐下的阶除大约是众鸭得食之所,诗人把花鸭放在这样的背景下来写,是为了收到一种对比的效果。众鸭竞食,花鸭却独自缓步于阶前。举止显得与众不同,花鸭不与众鸭争食,也许表现了它不愿同流合污的精神,这肯定会引起众鸭注目,并招来不测之灾。
“羽毛知独立,黑白太分明”仍是写诗人所见。原来“花鸭”毛色不杂,只有“黑”“白”二色,但这是富有象征意义的两种对比色。它正象征着花鸭,甚至也是诗人那“黑白分明、的处世态度。可见“花鸭”正是以其特殊的“花”才引起诗人注意、得到诗人赞赏的。
这句诗中的“太”字也值得特别玩味,它至少含有两层意思:其一是赞赏花鸭立身行事,态度特别分明、不容丝毫苟且;其一是饱含着诗人对花鸭处世过于分明会导致祸患的深深忧虑。体会到这一点,在读到后面诗人直接出场呼劝花鸭的诗句时,才不会感到突然。
“不觉群心妒,休牵众眼惊。”前一句仍是叙写,但已侧面展现了诗人焦躁和急切的情状,后一句则是直接呼劝了。“不觉”二字,表现出花鸭十分超然的精神,对众鸭的惊猜、嫉妒浑然不觉,或者竟是满不在乎。这是花鸭受诗人赏爱的一个原因,也是花鸭致祸的根源。花鸭自然不明其中的道理,但诗人却已有过类似的教训。回想当初疏救房琯那惨痛的一幕,正是与花鸭此时处境很相似。诗人由己及鸭,不由为花鸭的处境忧心忡忡。诗人动了感情,撇开鸭与人的界限,便要直接呼劝花鸭了。实际上,“不觉”一句已暗含了诗人的劝诫,联系后一句“休牵众眼惊”的明劝,这一句所暗谕的花鸭要“警觉”“群心妒”之意就容易理解了。
“稻粱沾汝在,作意莫先鸣”,是进一层劝说。这两句的字面意思是:你花鸭既然沾受了主人的稻粱恩,就千万不要率先呜叫了,那样会触怒主人,失掉既得的稻粱恩的!但这两句诗还有更深的含义,可以把它看作是诗人反思自己沾受肃宗之恩作左拾遗,最后终因疏救房琯而遭斥一事而发的“自警”之语。
杜甫这里的“莫先鸣”,其精义就是要处于“鸣”与不“先鸣”之间,不能不鸣,也不能先鸣。杜甫丢掉谏官,缘于先鸣。以后流离陇蜀,依人为生,不鸣则无从致“稻粱”;当然更不能先鸣,一旦先鸣,既沾之“稻粱”又会失去。杜甫这种患得患失的心理,通过提醒和劝诫花鸭而曲曲传出,读者自然能想象到杜甫当时处境之艰难。
这首诗通过写二人一同出游,一起饮酒,畅谈至深夜的经历,写出作者对元稹的欣赏之情,以及对他们友谊的珍惜之情。诗句短小精悍,情真意切。
从这首诗可以见出,诗人在长安做官的这几年,在交友方面是有教训的,他曾真诚地想结交一些年相若道相近的同辈人,但在政治的风浪中很多人都放弃了自己的节操,也曾为了事业、前途而去攀附过一些达官贵人,但人家时不时地给脸色看。正是在诗人处于交友的怪圈时,元稹出现了。
元稹是白居易最好的朋友之一,二人同登科,同署官,又有同样的文学观念,他们共同倡导了中唐时期的文学革新运动,史称“元白”,是彼此一生的知己。这首诗写的就是作者与元稹的友情。唐诗中吟咏友情的诗很多,此诗当属其中佳作之一,诗中所谓“花下鞍马游,雪中杯酒欢。衡门相逢迎,不具带与冠。春风日高睡,秋月夜深看”的生活情状,是二人交游生活的生动描绘。只有相知甚深的朋友,才能如此不拘俗礼。这样的生活大有出世之感,充满了一种士大夫式的理想情致。在这样的描写之后,篇末突然一个简括的收笔,点出了二人友谊的实质:“所合在方寸,心源无异端”。只有知心的朋友,才是真正的朋友,这当是亘古不变的交友之道。
“有节秋竹竿”是全诗的主旨。元稹在后来的和诗中,也拈出此句着笔。这是元白彼此对“孤且直”的赞许,也是元白为人处世做官的原则,足以说明元白的相同志趣及其在当时刚正不阿的处世态度。
这是一首反映民生疾苦的诗,全诗八句四十字,展示了唐末农民遭受的严重剥削,表达了作者对广大贫苦农民的深切关怀与同情。这首诗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和高超的艺术性,形象的比喻,高度的概括,鲜明的对比,使得诗歌的容量更为广阔,把贫富悬殊的阶级差别描写得历历如绘,也把作者鲜明的爱憎之情烘托得淋漓尽致,同时充分表现了作者驾驭语言、节制感情的功力。
诗的前四句为第一层,主要描写残酷的高利贷剥削给广大农民所带来的剜心割肉般的痛楚。
开篇就揭露封建社会农村一种典型“怪”事:“二月卖新丝,五月粜新谷”,写出了农民在青黄不接之时被迫借贷的悲惨境地。二月还未着手养蚕,五月稻子尚处青苗期,然而,贫苦的农民迫于生计,为济燃眉之急,竟不得不以未来的新丝、新谷作抵押,借上“驴打滚”的高利贷。“二”“五”月极言时间之早,这么早就背上阎王债,足以说明农民已到了山穷水尽、骨枯髓干的地步。“卖”“粜”状其只出不入,深刻反映了农民的辛酸血泪和无比痛苦。
“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两句,运用比喻的手法,形象地揭示出高利贷吮血噬骨的残酷剥削本质。“眼前疮”固然比喻眼前急难,“心头肉”固然比喻丝谷等农家命根,但这比喻所取得的惊人效果决非“顾得眼前顾不了将来”的概念化表述能及万一。剜却性命攸关的“心头肉”以疗眼前毒疮,是迫不得已,其后果更是不堪想象。旧伤未愈添新伤,穷困伴着死亡行,这就是对当时广大农民濒临绝境的高度概括和生动写照。“挖肉补疮”,自古未闻,但如此写来最能尽情,既深刻又典型,因而成为千古传诵的名句。
诗的后四句为第二层,主要是直抒胸臆,尽吐胸中块垒,表达诗人对解决正在激化中的社会矛盾的希望和设想,深寄对“君主”的讥刺之意,表达改良现实的愿望,颇合新乐府倡导者提出的“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白居易《寄唐生》)的精神。诗人把解决矛盾的希望寄托在“君王”身上,这反映出作者存在一定的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但是,也从另一个侧面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君王”所代表的个人利益。
“君王”之“烛”只照地主豪绅,权贵达官,而其光不可射及逃亡的农舍,即客观反映其一向只代表豪富的利益而不恤民病,不满之意见于言外,妙在运用反笔揭示皇帝昏聩,世道不公。
“绮罗筵”与“逃亡屋”构成鲜明对比,反映出两极分化的尖锐阶级对立的社会现实,增强了批判性。它形象地暗示出农家卖青破产的原因,又由“逃亡”二字点出其结果必然是:“殚其地之出,竭其庐之入,呼号而转徙,饥渴而顿踣”,“非死而徙尔”(柳宗元《捕蛇者说》),充满作者对田家的同情,并含蓄而尖锐地讥刺了“君王”的不恤黎庶,使读者能够透过黑暗的社会现实,思味出那激化社会矛盾的真正罪手。
这首诗之所以向为人们所传诵,除了它真实而带有高度概括性地再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现实、反映了农民的痛苦生活、具有高度的思想性之外,还在于它有高超的表现技巧。
首先,形象的比喻,高度的概括,使得诗歌的容量更为广阔。对农民被迫借取高利贷及其更惨痛的后果,诗人并未明白道出,而是用“剜却心头肉”以“医得眼前疮”来比喻之。剜肉补疮,并非根本的疗毒之策,它只会造成更加严重的新局面。这样以剜肉补疮来比喻农民以借高利贷济燃眉之急,是再形象不过了,也是再具有高度概括力不过的了。这个比喻,一方面使诗歌的形象具备了可感性,另一方面也深刻地揭示了问题的本质,使有限的形式容纳了无限广阔深厚的社会内容。
其次,鲜明的对比手法的运用,把封建社会中贫富悬殊的阶级差别给历历如绘的描写出来了。“不照绮罗筵,只照逃亡屋”,本是对“君王”的希冀之语,但其中却包含了双重对比的意味。从“君王”的角度来说,恩泽不均,只顾富室,不恤贫苦,这一对比,就把“君王”的阶级立场给鲜明地展示在读者面前;从社会现实的角度来看,一边是权贵豪门华丽的衣着,丰盛的筵宴,一边却是无衣无食,贫困破产,逃亡在外。这一对比,就把地主富室用高利贷剥削农民的严重恶果给突现出来了。如此形象的对比,也把作者鲜明的爱憎之情给烘托得淋漓尽致。
此外,这首诗的语言颇质朴通俗,感情也很真诚感人,充分显示了聂夷中驾驭语言、节制感情的功力。胡震亨论唐诗,认为聂夷中等人“洗剥到极净极省,不觉自成一体”,而“夷中诗尤关教化”(《唐音癸签》),从此诗即可看出。其所以如此,与语言的朴素凝炼同取材造境的典型都是分不开的。
陈情,犹陈诉衷情。友人,按此诗陈述:“卜居乃此地,共井为比邻。”知此“友人”当为李白的近邻。诗又云:“多君骋逸藻,掩映当时人。舒文振颓波,秉德冠彝伦。”由而可见,李白所向陈情的这位友人,其当时在兖州一带应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文化名流或知名文士。想必开始两人友情甚笃,过从甚密,然突遭变故,中途见弃,交道不终。感情的破裂,李白为此陈忧积恨,但一如既往,对友情坚忠不渝,并在诗中索性挑明此中曲折,坦率、诚挚地表白自己的初衷,希望言归于好。诗又云:“奈何成离居,相去复几许?”由而揣知,李白作此诗后,旋即去往徂徕山之“竹溪”。
在具体表达上,诗人着意于感情的形象化与情感之具体刻画。这主要体现在典故的运用上。季札“挂剑”的故事,发生在吴王余祭四年(公元前554年)春天 。汉代史学家司马迁所著的《史记·吴太伯世家》和刘向所著的《新序》当中,都对这次活动有所记录。“归生荐夷吾”的故事见于《史记·管晏列传》。诗人说管仲一举为齐国之相,位置青云之上,此全靠好友归叔牙所荐,且赞二人交道之高尚。李白用季札挂剑和归叔牙荐管仲的典故是为了说明交友之道,亦以此向友人表明心迹。在这友道的标准的基础上,诗人盛赞友人的道德文章,并描述了共井为邻的生活情景。可惜友谊好景不长,中道见弃,因此诗人深感“英豪未豹变,自古多艰辛”,“飘风吹云霓,蔽目不得语”。即使如此,诗人仍然执着于友谊与友道,“所思采芳兰,欲赠隔荆渚”。但事实上言归于好已不可能了。思念至此,“沉忧心若醉,积恨泪如雨”,并发出“愿假东壁辉,馀光照贫女”之叹,忧恨交积,语极悲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