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前两句诗人感叹十年的时间,人事屡经变迁,心境发生很大变化,过去曾经有过的种种梦想和想法都被时间慢慢地消磨直至淡忘,隐居的心事也已经徒然。三、四句中写诗人来到嵩山之后的情形,本想会会旧友叙叙旧情,可是遗憾的是仅有的几个挚友可能都遭遇变故,没有再见到。看着挺立眼前的嵩山三十六峰,诗人不由发出慨叹:青山依旧,故人难求。唯其如此,他才格外珍惜与杨山人的友情。
五、六两句点明了送别的具体时节、地点。开封二月,草长莺飞,阵阵春意令人流连忘返。春色使人欣喜,却也使人生出感伤,因为诗人就要在此时此地告别朋友。本来报春的流莺,现在却叫人感伤不已。这时的春色越迷人,越惹动离情,所谓“以乐景写哀”,更觉悲哀。诗人面对将要归嵩阳的故人,面对让人伤情的景致,离别之情难耐,不禁潸然泪下。
七、八句用了《击壤歌》的传说典故。这个传说原本是对尧安民之政的歌颂和赞扬,本诗则以“凿井耕田”、“忘帝力”等表示隐居生活。诗中说的“不我招”,体现出诗人欣羡杨山人过着超然世外的恬淡隐居生活。
最后两句描写别离。挚友别离,前路漫漫,离愁别绪总会涌上心头。诗人祝愿友人这一去前路顺利,申说别后必然相忆之情。
这首诗描写了作者与友人的叙旧分别,诗人触景生情,以景写情,通过此诗抒发内心的依依惜别。诗写得婉转流畅,情深意切。
中唐时期藩镇之间和讨伐藩镇的战火此起彼伏,从未终止。战争中的种种传闻,从烽火漫天的战场不断地传来,其中有失败的消息,也有胜利的凯歌;有怯懦的败将,也有奋战卫国的英雄。关心着国家命运的诗人李贺,自然关心各地的战事,当他离开了京城,离开了风光秀丽的家乡,到忻州一带,到了雁门时,写下了这首传诵千古的著名诗篇。
诗的开头两句,着意于气氛的渲染,给读者勾勒了这场战争紧张的形势。首句用“黑云”作为比喻,写敌人来势凶猛,再以“压”这个动词来加强此种势态之描写,然后以“欲摧”两词,来补足这种来势之猛烈,并直接刻画了危险的情状。第二句写我方军容整肃,军威雄伟,有临危不惊之气概。这两句的画面描绘得栩栩如生,形象感人:黑云翻滚之下,凶猛的敌军向我孤城扑来,大有城倾郭摧之势;然而,我方将士泰然不惧,整装披甲;在日光照射下,金甲闪金光,气宇轩昂,正准备出击。诗的一开始通过对照表现了形势危急,又表现了我军将士的英雄气概。
三、四两句从声、色两个方面进一步渲染悲壮的气氛。角声呜呜,本来就是一种十分悲凉的音响;现在又是在满目萧瑟的秋天里回荡,自然就显得更加悲壮了。这里从声来写。“塞金燕脂凝夜紫”则从色来烘托。此时战场之金鲜血遍染,在暮霭凝聚下呈现出暗紫色,为这个画面抹金了一层悲壮的色彩。
“半卷红旗临易水”,“半卷”二字含义极为丰富。黑夜行军,偃旗息鼓,为的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临易水”既表明交战的地点,又暗示将士们具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还”那样一种壮怀激烈的豪情。接着描写苦战的场面:驰援部队一迫近敌军的营垒,便击鼓助威,投入战斗。无奈夜寒霜重,连战鼓也擂不响。面对重重困难,将士们毫不气馁。
以金六句以沉重的色彩:黑、紫两色为基色,点染以紫色、红色,使得诗的意境以低沉的调子映入人们眼帘。用凄厉的角声,喑哑的鼓声,传达一种悲壮的声音进入人们耳膜。声、色互为映衬,使悲剧性的氛围更加强烈、更加动人。
在完成气氛渲染之后,诗人才让自己的主人公出场。“报君黄金台金意,提携玉龙为君死。”黄金台是战国时燕昭王在易水东南修筑的,传说他曾把大量黄金放在台金,表示不惜以重金招揽天下士。诗人引用这个故事,写出将士们报效朝廷的决心。
一般说来,写悲壮惨烈的战斗场面不宜使用表现秾艳色彩的词语,而李贺这首诗几乎句句都有鲜明的色彩,其中如金色、胭脂色和紫红色,非但鲜明,而且秾艳,它们和黑色、秋色、玉白色等等交织在一起,构成色彩斑斓的画面。诗人就像一个高明的画家,特别善于着色,以色示物,以色感人,不只勾勒轮廓而已。他写诗,绝少运用白描手法,总是借助想象给事物涂金各种各样新奇浓重的色彩,有效地显示了它们的多层次性。有时为了使画面变得更加鲜明,他还把一些性质不同甚至互相矛盾的事物揉合在一起,让它们并行错出,形成强烈的对比。例如用压城的黑云暗喻敌军气焰嚣张,借向日之甲光显示守城将士雄姿英发,两相比照,色彩鲜明,爱憎分明。李贺的诗篇不只奇诡,亦且妥帖。奇诡而又妥帖,是他诗歌创作的基本特色。这首诗,用秾艳斑驳的色彩描绘悲壮惨烈的战斗场面,可算是奇诡的了;而这种色彩斑斓的奇异画面却准确地表现了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的边塞风光和瞬息变幻的战争风云,又显得很妥帖。惟其奇诡,愈觉新颖;惟其妥贴,则倍感真切;奇诡而又妥帖,从而构成浑融蕴藉富有情思的意境。这是李贺创作诗歌的绝招,他的可贵之处,也是他的难学之处。
修道的人一般讲求修心养性,与世无争。也讲因果循环,众生平等。这首作品里也有这样的观点出现。可能这正是作者隐居前最后对红尘的回顾,里面还有看破尘世的意思。
像许多隐士一样,诗人也曾远足游历,因此寻到了心中理想的隐居地点,这可能是武当山,又可能是华山。武当山是道教名山,华山上也有道观。深山历来为修道者的所爱,因为山中就连四时也不于山外的相同,有安静的环境,又有简朴的生活必需品,如山泉、野蘑菇、山野菜、古刹遗迹也是山林里保存的最好。因此诗里最后也表示诗人最终还是要回归山林,隐居起来的。这有他自身的原因,也有时代的印记。
说他看破红尘,其实在第一句里“十年踪迹走红尘,回首青山入梦频”中就点明了。后面的两句可以说是对这一句的补充说明,最后则是对立志归隐修道的表白。红尘游遍,唯有青山是最向往的,说明对诗人来说俗事已经是如过眼云烟般了,诗人通过十年的磨砺,终究决定归隐修道,这除了消沉,还有一种独特的清醒。这从后面对选择归隐的解释“紫绶纵荣怎及睡,朱门虽富不如贫。愁闻剑戟扶危主,闷听笙歌聒醉人”中可以领会到。说诗人隐居有时代因素,也是因为这两句中还有对世事的一些批评。最后表露出的对自然的欣赏和喜爱似乎说明了他并非不爱热闹,繁华的世间,只不过逃避的是不该有的战乱和人祸罢了。大自然的生机正是诗人向往的,他要远离的是腐败和颓废的环境。所以诗里就有“野花鸣鸟一般春”这样的句子。与其说诗人想弃世,不如说诗人是想洗刷自己的思想,用朴素的生活历练自己,以达到修道的本来目的。
文章首先陈述了虞虢之间的紧密关系,然后揭露出晋侯残酷无情的本质,最后提醒虞国公国家存亡在于德行,而不在与神灵。文章批判了迷信宗族关系和神权至上的迂腐,反映了当时的民本思想。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开头只用“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一句点明事件的起因及背景,接着便通过人物对话来揭示主题。语言简洁有力,多用比喻句和反问句。如用“辅车相依,唇亡齿寒”比喻虞虢的利害关系,十分贴切、生动,很有说服力。
晋献公吞并虢国和虞国的成功,要归功于他的心狠手毒:一方面以本国宝物作诱饵,诱敌手上钩;一方面六亲不认,不顾同宗亲情,唯利是图。于是,不惜以阴谋诡计骗取虞国信任,将两国逐个吞食。俗话说,“舍不得孩子,打不到狼。”“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晋献公实实在在地照这样去做了,并且得到了回报,实际上什么都没有损失。但是,攻城略地的成功,却以不顾礼义廉耻为代价,得到了实际利益和好处,而因此失去了人心和道义。对于重视民心和道义的人来说,这样做是得不偿失;对于寡廉鲜耻的人来说,失去的无所谓,得到的才是实在的。人们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来决定取舍的。
如此说来,对于寡廉鲜耻、心狠手毒之徒不应当以仁义道德之心去对待,最好是以强硬的态度,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虞国的灭亡,就灭在太相信同宗亲情,对不义之徒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以为对方跟自己是一类人,以一种近乎于农夫的心肠,去对待凶狠的毒蛇。如果说这也是一场悲剧的话,那么则是由自己推波助澜、助纣为虐而导致的。如果灭亡的结果是自己一时糊涂、认识不清,被披着羊皮的狼蒙蔽了,尚还可以寄予一点同情,然而有贤臣坦诚相谏,苦口婆心地开导,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执迷不悟,固执己见,则可以说是咎由自取,不值得一点同情。
曾经是作威作福的国君,一朝变成随他人之女陪嫁的奴隶,这种天上、地下的巨变,不能不使人感叹。这也应了那句老话:“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历史是不应当忘记的,读史可以使人明鉴,使人清醒。即使弱小而无法与强暴抗衡,那么弱小者之间的彼此照应、鼓励。安慰、同病相怜、支持,也可以让人在风雨之中同舟共济,患难与共,正所谓唇齿相依,唇亡齿寒。这些从惨痛的历史中总结出来的教训,完全可以说是千古不易的。就连平民百姓都懂得,听人劝得一半。欺人太甚的事不可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即使无法奋起抗争,最起码是可以想法避开的。既不听劝,又不抗争,的确算是病入膏肓,不可救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