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此诗塑造了一个剑术高超、纵横江湖的少年侠士形象,表达了作者怀才不遇的郁闷不平以及渴望建功立业的豪情壮志,显示了作者的豪侠气质。全诗情感愤恨激越,形象鲜明生动,风格扬厉雄健。
开首写少年所骑骏马的神骏与装饰之豪华,“平明”写少年在白天骑马相互驱驰,在洛门东结交朋友。接着,“少年”两句写其剑术超过传说中的白猿公,突出其剑术之高超。
接下来八句写其纵横江湖之勇猛形象。特别是“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两句,写尽了少年的豪侠形象。最后几句借荆轲刺秦事抒发内心的情感。与一般的咏叹荆轲刺秦的诗不一样的是,全诗没有出现荆轲的名字,但“缺场”的荆轲事实上是诗中的主角——诗人自己。诗人批评谋划行刺秦始皇失败的燕太子丹,是因为他没有给荆轲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展身手的条件,反倒找来一个进入秦宫就面如死灰的秦舞阳,帮了倒忙,给剑客造成干正事的掣肘。
这种批评正好表现出诗人渴盼建功立业的豪情壮志。这首诗虽然有郁闷与不平,但依旧是那种扬厉雄健的风格,很好地表现了诗人的豪侠气质。
此诗即是当时记实之作,表现了观赏牡丹的热烈场面和诗人簪花的情趣。
第一、二两句是写诗人簪花之趣。虽说当时礼俗士大夫集会时可以簪花,但老人簪着花成群结队走在街市上,终觉有些不好意思。为了突出这种心态,作者掀起一道波澜,“花应羞上老人头”,说花不愿上老人的头。而事实是,不管花愿意与否,还是上了老人的头,增添了不少情趣。两个“羞”字,一说人,一说花,相映成趣,语妙天下。同时说明包括诗人在内的官吏最终还是乐于在百姓面前亮相的。花活了,人更活。从而进一步缩小了官民距离,更有意义。
第三、四两句是写诗人醉归而路人嗤笑的场景。这里诗人恰当地用了杜牧之诗:“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十里街市上的老百姓把帘卷上,走出门来观看这支浩荡的插花队伍的经过,只需要点出这一点,当时盛况就好像在眼前。于是,官民同乐的主题也就圆满地表现出来了。诗人之所以在珠帘上钩时用“半”字,是因为作诗需要留有余地,给读者以想像空间,说全上钩,而诗贵活。
前后联均暗用前人句意,用得贴切灵活,不着痕迹,如同已出。“人”、“花”、“老”、“羞”四字有意重复使用,更使诗的音节回环往复,有助于
这首诗运用夸张、拟人修辞手法并且连用几个动词,有利于渲染出一种喜剧情调氛围,体现了诗人极高的文学造诣。表现出诗人超旷豁达、狂放不羁的襟怀。在这种超然物外的旷达态度背后,我们不难领略到诗人对人生、对美好事物的执着追求。
这篇赋主旨是抨击当时社会政治的腐朽与道德风尚的败坏,控诉了古代社会正直善良而有才华之士不是被埋没就是遭到毁谤谗害而常陷于进退两难处境的极大不幸,表达了作者“宁固穷以济意,不委曲而累己”,决心保持高尚的道德与纯朴的节操而远离尘俗之网的思想。全赋情理并茂,语言清新,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开篇“咨大块之受气,何斯人之独灵。禀神智以藏照,秉三五而垂名”,诗人以人禀受天地之气而生且独秀于万物起句,表现出入生并无二致的思想,但是由于人们的志趣不同,处世追求也各异,他们“或击壤以自欢,或大济于苍生”,但不管采取何种方式,生活都以“常傲然以称情”为准则,称情适性的生活才是自己最好的生活方式。这也是诗人一生所坚持的法则。但是时代的发展又总是超乎人的想象,上古“抱朴守静”的真淳廉洁退让的节操渐逝,代之而来的是大伪斯兴、世俗趋进的风气。上古的淳朴之风就此不复。人们也因驱驰不同而区分为各不相同的群体。那些热衷功名之士,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博得君王欢心,由此奸邪谗佞之徒辈出,“密网裁而鱼骇,宏罗制而鸟惊”所呈现出的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社会现实,使得社会人人自危,才智之士避政治而远之,纷纷“逃禄而归耕”。
诗人所言既是历史的真实,又是自己的现实。或许诗人看惯了现世的虚伪狡诈之风,更或是自己内心的向往,慨然独倡“原百行之攸贵,莫为善之可娱”的生存准则,而且要做一个“发忠孝于君亲,生信义于乡间。推诚心而获显,不矫然而祈誉”的真实的人。而历史上那些“怀琼而握兰”的孤独前行者,抱穷守节、矢志不渝者,他们的不遇局面完全是由于“雷同毁异,物恶其上;妙算者谓迷,直道者云妄。坦至公而无猜,卒蒙耻以受谤”的混浊世风,还有“审夫市之无虎,眩三夫之献说”的昏聩圣上造成的,文章对这种不正常的风气给予最严厉的批评和谴责。
在这种混浊的环境中,诗人提出自己“莫为善之可娱”的处世原则,也表达了自己面对虚伪狡诈的社会而不屑“逐其流而扬其波”,甘愿做一个孤独向善的真隐者的意愿。这是第一层。从“哀哉!士之不遇”进入第二层,在这一层中,诗人历数了圣贤不遇于时的事实,同时也说出了自己的人生观点。张释之、冯唐虽然赖知己而终得升迁,颜回、伯夷好学行义而全其节,但却付出了“苦心而旷岁”“何死生之苦辛”的惨重代价,他们在人生不同追求的道路上荒弃了太多美好的时光,而没有给短促的生命找到快乐的注脚。这也就间接地肯定了诗人自己一贯坚持的人生短促、称性而活、及时行乐的生存价值观,表现出生命是第一位的,一切的功名利禄只是外在的点缀而已的强烈的主体觉醒意识。
最后结尾自然是基于上述认识的自我心志的陈说,“宁固穷以济意,不委曲而累己”,指出了自己宁肯固穷,也不会为了虚幻的名利而委屈自己的主张,同时也表达了“谢良价于朝市”的归隐志向。
●全文层次
全文可分三层。第一层,自发端至“其相似也适然”。内容是介绍作者两位友人的共同特征:“非今所谓贤人者”,“学圣人而己”。尽管他们素不相识,所师所友也不同,然而,他们的言行极其相似。这就表明,他们“学圣人”达到了登堂入室的境界。第二层,自“予在淮南”到“辅而进之,其可也。”同是“学圣人”,“既相似,又相信不疑”,而作者也是有志于“学圣人”的,他们共同努力,“辅而进之”。第三层,至结尾。声明作文的缘故。由于“会合不可以常”,难得经常聚首交流,所以,作文“相警”亦“相慰”。“相警”足见其重道,“相慰”足见其重情。《同学一首别子固》的表现形式,颇具特色。文章题曰“别子固”,但是,一开始便以曾巩和孙侔相提并论,称赞他们是“学圣人”而有成的“贤人”,而且是“非今所谓贤人者”。作者写正之即是写子固,交互辉映。
●构思特点
这篇文章在构思上有一个显著特点,即不单从曾巩与自己的关系着笔,而是引出一位各方面情况与曾巩神合的孙正之作为映衬,分别从作者自己与曾、孙两人的关系着笔,形成平行的双线结构。这样来体现“同学”的主题,是比较新颖独特的。
文章一上来就分别介绍“江之南”、“淮之南”的两位贤人曾子固和孙正之。强调他们都不是当今世俗所说的那种贤人,暗示下文的同学于圣人;同时又分别点明“予慕而友之”,将自己和曾、孙两人分别挂上了钩,暗示了三人趣尚的一致,为下文两人之相似、师友之相同张本。作者在《送孙正之序》表示:“予官于扬,得友日孙正之。正之行古之道,又善为古文。”这正是他们三人志趣契合的基础。
接着,作者又转而强调,这两位自己所仰慕的朋友和贤人,他们之间却从来未曾相互拜访、交谈,或互致书信礼物。三个排句,蝉联而下,把双方未曾识面的意思强调得非常突出。既然如此,“其师若(与)友,岂尽同哉?”这一问自在情理之中。下面又一转:“予考其言行,其不相似者,何其少也!”,这就有些超越常理了。既未谋面,师友又不尽同,何以两人竟如此相似?这就不能不推出下面的结论:“学圣人而已矣。”为了使这一论断更确切不移.作者又进而论证:既然同学于圣人,那么他们的师友,也一定是学圣人的;圣人的言行都是相同的,同学于圣人的人,各方面都很相似,就是很自然的了。这一层,一步一转,从未曾相识说到师友的不同,再转出两人的相似,最后揭出同学圣人的正意。纯用抽象的逻辑推理,丝毫不涉及两人的具体行事,但他们“同学”于圣人这一点却被论证得很有说服力。正是在这里,作者揭示出“同学”的深刻涵义。真正意义上的“同学”在于同道,在于同学于圣人,而不在形迹上曾否相过、相语、相接。这也正是作者一开头所说的他们与“今所谓贤人者”有区别的具体涵义。既然如此,仰慕而分别与之相交的作者自己,其为“同学”也自在不言中了。
文章的第二段,从“相似”进一步引出了“相信”,作者分别向两人谈到对方,尽管他们从未有过交接,却都相信作者的介绍。这种“相信”,似又超乎常情。但这正表现出“同学”于圣人的贤人之间那种超越空间、不拘形迹的神交,那种高度的相互信任。而曾、孙两人对作者的“相信”也就不言而喻。
文章的第三段从两位贤人的共同志向引出作者追随他们的愿望。首先提到曾巩赠给自己的《怀友》一文,表示要携手共进,至乎“中庸”,然后捎带一笔,正之盖亦常云尔”,照应上文“相似”之论。并进而指出,能达中庸之境的,除了他们再没有别人。这正是“同学于圣人”的表现。曾巩先在《怀友》(见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四所载)中,诉说自己少而学,不得师友,望圣人之中庸而未能至。“尝欲得行古法度士与之居游,孜孜焉考予之失而切剧(磨)之。皇皇四海,求若人而不获。自得介卿。然后始有周旋激恳、摘予之过而接之以道者;使予幡然其勉者有中,释然其思者有得矣,望中庸之域,其可以策而及也”。可惜彼此远隔,会少离多,切磨之效不深。本篇这一段,正与子固殷殷求友之意相呼应,又提出孙正之正是其所渴望相交的最佳人选。至于作者自己,则谦虚地说从来不敢自期其必能到圣人中庸的境界,但愿在他们的帮助下朝这个方向努力。到这里,把三人“同学”于圣人以至乎“中庸”的意思完全表明了。
末段以抒情之笔收束,正面点出题中“别”字。在官为职守所拘,在私有人事牵系,彼此不能经常在一起,这真是无可奈何的事。《怀友》说:“思而不释,已而叙之,相慰且相警也。”这里也说:“作《同学一首别子固》,以相警且相慰云。”朋友之问,互赠文字,以为学之道相策勉,以交谊之诚相慰藉,此篇是个很好的榜样。
●写作手法
此文出现了许多重复句式,如“江之南有贤人焉”、“淮之南有贤人焉”等句,作者这样写意在向读者传递一个信息:自己所说的贤人跟世俗所说的贤人有所不同。他所说的贤人是以“学圣人”为务的,这些贤人的目标是“至乎中庸而后已”,而世俗所说的贤人仅仅是就才学而言,二者的差别一目了然。此文写“别子固”,但多数篇幅以正之作陪,交互映发,错落参差。此文笔情高奇,淡而弥远,令人寻味无穷。
此文在表现形式上的最大特色,是陪衬法的运用。文章一开始便以曾巩和孙侔相提并论,称赞他们是学习圣人而言行一致的“贤人”,表示自己与他们志同道合,要互相勉励,以达到中庸之道的境界。因此,文章题为“别子固”,却处处以孙正之陪说,写正之即是在写子固,反复强调,交互映发,错落参差,结构紧凑,而不显得单调重复。文章淡淡写来,却显得情真意笃。
在修辞方面,运用排比手法。如开头几句,以整齐的排比句写曾、孙二贤。第二段的排比句稍有变化,文章显得既整饬又灵活。这种写法是为了说明贤德之士,不必同师,只要效法圣人,便能殊途同归,从而突出了君子同道而合的主题。
文章从江南、淮南二贤人言行相似入手,自然引出同学圣人之意。然后紧扣“同学”二字,从共同学习圣人之道上立意。共同学习圣人,就会志同道合,言行相似,相互信任,友谊长存。这也正式建立朋友之间牢固友谊的基础。最后以相互攀引而共同登上圣人殿堂来互相勉励,更显示出作者志向远大,思想高尚。子固、正之二人言行相似,互相映衬,为文章增色不少。文中排比句的反复运用,长短句的交错出现,也增强了文章的语言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