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施是春秋时代越国人,家住浙江诸暨县南的苎罗山。苎罗山下临浣江,江中有浣纱石,传说西施常在此浣纱,西施滩因而得名。这首是不同于一般的吊古伤今的登临之作,而是针对“女人祸水”这一传统的历史观念,为西施翻案。
“宰嚭亡吴国,西施陷恶名。”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奸臣伯嚭使吴国灭亡,恶名却推在西施身上。
上联平平道来,旨在澄清历史事实。据《史记》载,越王勾践为吴王夫差战败后困于会稽,派大夫文种将宝器美女(西施在其中)贿通吴太宰伯嚭,准许越国求和。越王勾践因此获得了休养生息的机会,后来终于灭掉吴国。这就是历史的真相。所以诗一开头就道破问题的实质。这个“陷”字用得十分精当,推翻了“女人祸水”论,把颠倒的历史再颠倒过来。
“浣纱春水急,似有不平声。”小诗的后两句是说,想当年浣纱春水滚滚,声声好似为美女不平。
议论入诗一般容易流于枯涩,而这首诗却把议论和抒情有机的结合起来。诗人在为西施辩诬的同时,很自然地把笔锋转到了西施滩,用抒情的笔触,描写了西施滩春日的情景。春天到了,江河水涨,西施当年浣纱的滩头那哗哗的江水急促的奔流,好像在为她所蒙上的一层历史的污垢发出如泣如诉的声音,诉说着世事的不平。但是春水毕竟不具有人的思想感情,这一切只是诗人的想象,所以第四句很快补上:“似有不平声”。这“似有”二字,选用得非常得体,真切自然,寄寓着作者深沉的感叹。这一联完全是在抒情中进行议论,在议论中渗透感情。这首诗立意新颖,议论形象而富有感情。将理智和感情自然的糅合在一起,是这首诗的成功之处。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扁鹊见蔡桓公》此文讲述了蔡桓公讳疾忌医,最后病入骨髓、体痛致死的寓言故事。意在告诫世人特别是为政者,应该勇于正视现实,直面个人灾难、社会危机,及早采取救治措施。作者在阐释道理、叙写过程中,赞颂了扁鹊之神智而鞭挞了蔡桓公的固执、愚顽,简单的语言传达,无繁复累赘,无咬文嚼字,实为佳作。
从首句到“医治好治不病以为功”,交待了故事发生的地点、原因和主要人物,点出了桓侯“讳疾忌医”的主题。文章以“扁鹊见蔡桓公”一句交待了故事的两个主要人物:扁鹊姓秦名越人,医术高超;蔡桓公即下文所称的桓侯,是当时蔡国的国君。扁鹊首次指出桓侯患有疾病,不过此时病症还停留在表面,加以治疗就能防止其恶化。“立有间”三字不仅简明扼要地写出了扁鹊对病人的诊治过程,还表现了扁鹊高超的医术——仅凭片刻之间的观察,就能指出症结所在。桓侯对扁鹊的警告不以为意,甚至认为他不过是沽名钓誉之辈。桓侯否认自己有病,并认为医生都喜欢治疗那些原本健康的人,以此来当做自己的功劳。
从“居十日”至“桓侯又不悦”,承接上文,故事情节得到进一步发展扁鹊十日后再次觐见桓侯,他说桓侯的病情已经深入肌肤,如不加以治疗,将深入身体内部。但是桓侯对扁鹊的话仍然置之不理。“复见”、“居十日”交待了桓侯病情深入的过程,扁鹊没有放弃劝谏桓侯,体现了医者父母心的负责态度。“君之病在肌肤”一句印证了前文“不治将曰深”的推断。尽管扁鹊善言劝诫,但桓侯还是不予理睬,甚至表示出不满。
又“居十日”,桓侯的病从肌肤发展到了胃肠,扁鹊的论断进一步得到验证,如果不加以治疗,病情将会持续加重。但扁鹊劝说桓侯依然无果,桓侯对他三番五次指出自己身体患有疾病感到不悦。桓侯患疾渐深,渐入不治之境,这一情节为下文的转折做好了铺垫。
第四段是故事的高潮,也是情节急转的开始。扁鹊远远望见蔡桓侯,转身就走,这一幕情景使文章陡生紧张感。扁鹊一改之前耐心进谏的态度,说明桓侯的病已经无药可救。桓侯见扁鹊“还走”,十分不解,让人前去询问,扁鹊道出桓侯患病的各个发展阶段,及其相关治疗方法:病在表皮时,热敷即可治疗;病在肌肤,针灸可以治疗;病在肠胃,汤药可以治疗。而现在,病已深入骨髓,是“司命之所属”,就连扁鹊也无可奈何。
故事最终结局是桓侯不治而亡、扁鹊逃秦。情节到此戛然而止,却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思考空间。文章揭示了防微杜渐的道理,抨击了统治者迁怒和诿过百姓的丑恶行径。
此文以桓侯病情发展为主线,结构流畅紧凑、跌宕有致,逐步将说理推进。作者采用三迭式手法,通过描写扁鹊的多次谏劝深化了主题。另外,扁鹊的反复劝说与桓公不以为意的态度形成鲜明对比,不费矫饰之功便刻画出人物的不同特点:扁鹊尽心负责、医术高明,而桓公骄横自大、不知变通。
本诗出自《三国演义》,无任何正史记载。与其说是诸葛亮诗,不如说是罗贯中诗。《三国演义》不愧为四大名著之一,不愧为中华文学史上的瑰宝,罗贯中亦不愧为小说大家,从这首小诗就能看出端倪来。首先,从写作角度来说,此诗为诸葛亮的出场,做了大气盘旋的铺垫。那么对于小说中的人物刻画和场景氛围渲来说,起到了先声夺人的作用。
其次,此诗是为诸葛亮量身订做的,不仅十分符合诸葛亮的身份,而且一开始就为诸葛亮戴上了一顶智慧的帽子。说到这里了,就必须要解释一下这首诗的意思了。大梦,是道家对人生的一种诠释,在道思想中,梦既指混沌迷蒙的景象,又指人的感知与思想。“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结合《三国演义》中的故事来理解,意思就是在这乱世之中,人人迷茫,惊慌失措,但人们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这其中的缘由一直只有我才知道啊。
这里为什么是道教思想,而不是其他诸如佛教等教派的思想呢?明代小说家有一个通用的人物形象塑造定型,凡是智慧型的人物,都赋予道士身份,或者与道士形象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比如大家熟知的瓦岗寨军师徐茂功、朱元璋的军师刘伯温、梁山的军师吴用及智慧人物公孙胜,等等。罗贯中塑造诸葛亮也是一样,仙风道骨,呼风唤雨。因此,诗的第一句,基本上就给诸葛亮在小说中的形象定了型。还有一点,诸葛亮常自比管仲乐毅,诗句的意思正好与此呼应。
后两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字面上的意思是,我在草堂春睡已足,我都已经从美梦中醒来了,可窗外的太阳还在慢慢吞吞的移动。这句更深层的意思是表达诸葛亮虽然超然物外,遗世隐居,却从未放弃心怀天下、等待伯乐到来的雄心。用“日”来隐喻赏识自己的伯乐、未来的明主,用“日迟迟”形容明主的到来太慢了。实际上这是说给刘备听的,他在埋怨刘备来得太迟了。因为战乱年代,机会稍纵即逝,明主和贤臣相遇、相识、相知的机会实在是太难得了,也相当的宝贵。
由此可见,罗贯中把这首诗放在此处、此时,何其高妙,简直是神来之笔。
这首诗,仅从字面上看,前两句与后两句似乎没有什么内在的必然联系,但仔细玩味,一位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的大智大贤者的形象便活现出来了。体现出了作者高超的文学造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