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书所见》中的“见”是一个古今字,但在本文中是看见,所见的意思。所以在这里应读“jiàn”。全诗的理解应为:(题目)在孤寂夜里写写所思念的景象。(诗句)萧萧秋风吹动梧叶,送来阵阵寒意,客游在外的诗人不禁思念起自己的家乡。最记挂是自己疼爱的孩子,此时可能还在兴致勃勃地斗蟋蟀,夜深人静了还不肯睡眠。
本诗交织作者的凄情暖意、欢怀挂心。表现古诗《夜书所见》唯美性,可从九方面赏析。
1、借景抒情,以景入情。一二两句写自然环境,落木萧萧,寒声阵阵,秋风秋江,传达漂泊不定、凄怆落寞之感;引发后两句书写的思忆之情,思念家中小儿此时可能还在挑灯夜戏,挑逗斗蟀。孤独之时幻想天伦之情,萧索之景催发想念嬉耍之乐。以景入情,情景交融,相互映衬,构思神妙。
2、动静结合,以动衬静。秋叶、秋风、秋声、秋江、秋舟、孤灯、顽童、斗蟀,均是写动景,动得有声有色、有光有影;篱落小屋,幽深夜晚,漆黑无边,这是写静景,静得凄神寒骨,令人惆怅满怀。那落叶片片,萧萧风声,却又引动诗人在幽静的深秋半夜挂念家中亲人思绪。
3、悲欢交织,以欢掩悲。一二句写悲景,秋风扫落叶,长天送寒意;三四句叙欢情,深夜挑促织,异地思欢情。一悲一喜,悲喜交潜,以欢掩悲,更显游子流浪天涯的孤寂无奈、强烈思亲之情。
4、虚实相益,以实映虚。全诗四句中一、二句写所见实景:叶落声寒,水动风凉;三、四句写引发想象:黑夜明灯,童观蟋斗。所见所闻,或明或暗,虚实相映。满耳秋声,满目秋夜,满怀乡情。实中有虚,寓虚于实,言寥寥而意无尽!
5、心驰神往,远近互动。诗人因身受寂夜孤单之苦,而产生眷恋远方亲人之心。虽身在千里之距,嬉戏场景犹在眼前。近处寒叶声声扰,天伦乐事曼曼来。那物那景,直教人无限唏嘘。
6、冷暖两分,“寒”“挑”传神。“寒”字一语双关,既有秋风袭来寒凉逼人之感,更有落泊天涯心神凄清之意。“挑”字于细节逼真见妙趣。写出儿童的专注嬉戏、轻挑细拨、忽屏息观斗、忽乍喜兴呼的斗蟋蟀场面,全在一“挑”。“挑”出了性格,“挑”出了神韵,“挑”出了思忆亲人温暖之情!
7、“动”“知”连气,一气呵成。诗歌以落叶“送”寒, 寒声“动”情,情牵亲人,思亲慰寂,一气连成。“动”为诗“骨”,“知(思)”为诗“心”,做好了前后承接,使全诗起落得体、张驰有度。
8、暗用典故,明了心意。“江上秋风动客情”暗用张翰辞官典故。据传晋人张翰官居洛阳,见秋风起而思念故乡,于是辞官回乡,了却心愿。“秋上心头使人愁”,更能传达诗人当时客居在外,乡愁满怀的心境。
9、巧用修辞,情意绵长。“萧萧梧叶送寒声,江上秋风动客情”。这一“送”一“动”,寓情于物,赋予梧叶、秋风以人的情态思绪。这些物态声情的诗文,怎不把读者带进这风送寒凉、情动秋江的意境之中,令人痴迷难返,惆怅满怀。“萧萧梧叶送寒声”妙用通感,以萧萧之声催动凄凉心境,用听觉形象沟通触觉感受,意味绵长。
这篇文章出自罗隐自编的杂文集《谗书》,全书共五卷六十篇文章(缺二篇),编次于867年(唐懿宗咸通八年),这年罗隐三十四岁。据他的自序,书名《谗书》,乃是“自谗”(自我毁谤)的意思。又说他著书的原因和目的,在于“无其位则著私书而疏善恶,斯所以警当世而诫将来也”。可见他名为“自谗”,实际则是“警世”。全书思想敏锐,笔锋凌厉。
在罗隐看来,抢财物的是强盗,取国家的也是强盗。他举汉高祖刘邦与楚霸王项羽为例,他们夺取天下的本心,不过是羡慕觊觎秦始皇的“靡曼骄崇”,一个是想住进他的宫殿,一个是想坐上他的宝座,如此而已。这种对于封建帝王起事创业的揭发,是大胆而辛辣的,在当时更是针对性很强的。晚唐藩镇割据,群雄蜂起,个个都想取唐朝天下而代之,这些人有许多本来就是“群盗”出身。因此,如果说罗隐这篇文章,揭发的就是当时这批窃国大盗,也是可以的。
上片不直接写与朋友同游的情状,而是引陶渊明自比。他所写的宁可退隐、也不向当权者屈曲的渊明,兼有为自己画像和代朋友书怀的意味。首韵一问,虽意在表明时令,而又能显出心中的波峭。同时“为谁开”一问,不仅有舍我其谁的自信,且能起到引发下文的作用。他之所以爱菊,是借花的凌雪傲霜的高尚品格,寄托自己的心胸。以下两韵,明看是代陶渊明写心,其实翻过来看,正是借渊明写怀。“渊明谩爱”一韵是倒装句,是说胸中正不平、惟待酒浇化之的渊明,喜逢重阳节却无酒可饮。作者的遭遇有很多地方与陶渊明相同,所以用“黄菊开”、“爱重九”、“正崔嵬”表示对陶渊明的同情与歌颂。下韵以退为进,否定酒本身对渊明有重要意义,谓渊明爱酒并非因为他是个酒徒,而是心中有块垒,不得不借酒浇愁。可是,没有谁打发“白衣”来为他送酒。上片末韵,扇面障尘既是取景于眼前,也是典故的借用。他对渊明中藏块垒的心迹的理解,颇为深刻。而写渊明,实即自写其志。尤其是末韵。用来比拟韩尚书面对政敌的熏人气焰而不为苟且的态度,颇为切合。
下片就眼前重阳节的相知之乐来写。他写一日须饮三百杯,才配得上为韩尚书饮。既侧写韩的豪酣与洒脱,也是写他与韩的相知投缘之乐。在继两韵中,作者用对比的方法,笔锋急转,直指自己遭受“落佩倒冠”的陷害,向南宋王朝提出了愤怒的抗议。当他想见韩将来翳凤骖鸾、归于眺望中的仙山之后,就不免喜忧参半了:他为韩尚书的得归仙班而高兴,也为自己的隐居无伴、抱病独登高台而伤感。人我相照,愈觉情怀不堪。这里的“归于仙班”,隐指韩将来的归朝。结韵以想象中形影相吊的情景,在送别韩南涧的归路上,见到月色映出了“人影共徘徊。”流露出惜别依依和孤独寂寞之感。这样的表达法,能兼收暗示友情相得和表达自己隐居失意之情的双重功效。
上片写登高赏菊忆及渊明,以重九日盼望送酒的陶渊明自比,暗示了作者与其处境的相似。下片陪游后借题发挥,既寄希望于韩元吉再次被朝廷召用,又为自身的“落佩倒冠”抱病登台而慨叹,倾诉自己无法实现抗金报国壮志的痛苦,表达了被迫害受压抑的沉重心情,不是一篇单纯的记游之作。
全文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是交待园亭的地理位置,描写园亭的景物。从“道京师而东”至“始得灵壁张氏之园于汴水之阳”是第一层,交待园亭的具体位置:是以北宋京城开封为起点向东走,先坐船顺黄河而下,再走陆路,经过一望无际、使人厌倦的碧绿的黄土平原,行程共八百里,就到张氏园亭了。这样交待主要因为开封是当时的政治中心,人们最为熟悉,同时也与下文“出仕则跬步市朝之上”相呼应。这几句多为四言句,中间四句,两两相对,名词对名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对仗工稳而不押韵,有诗句工整感,也有散文的流动美。从“其外”至“可以馈四方之宾客”,是描写张氏园亭的景物,为第二层。用四个“其”起首,依次描写,层次非常清晰。“其外”、“其中”是按方位顺序写的。先外后内,很符合作者造访由外入内的观感实情。“其外”写得很简略,只用一个对偶句,形容园外长满了修长丛密的竹林,高大茂盛的树木。“其中”写得比较详细,用了一个对偶句和一个排比句,把园中的景物逐一加以描写。利用汴水余流,修了池塘;采来山上的怪石,修了假山。有山有水,景致极好。下面的排比句有四个子句,从四方面,用比喻的修辞法,把园中的景物形容得十分优美:香蒲、芦苇、莲藕、菱角长满池塘,有江湖般的景色;山桐树、子孙柏等各种树木处处皆是,有山林般气势;奇花美草争芳夺艳,不亚于东京洛阳牡丹的姿态;华丽的厅堂,高屋大厦,修建得象江苏、四川的园林建筑物那样精美灵巧。偶排相承,语句整齐,节奏明快,音律回环,语势如涛,一浪推一浪,起伏奔流,寄寓着无限的赞美和由衷的抒情。“其深可以隐,其富可以养”是写园的使用价值。因为园中不仅景色美,而且面积大,物产丰富,不仅足够家用,还可以供给邻里,招待宾客。所以隐居不去作官,也可以过着富裕舒适的生活。这几句双起并承,一总说明了张氏这个园亭可贵的适用价值。第三层是最后几句,是附带说明顺道造访和应请作记的情况。
第二部分包括第二和第三自然段,是说明园亭修建的经过,颂扬张氏先人的功德和用心。第一部分写了园亭的美景,令人向往陶醉,必然很想知道它的修建经过,文随人意,从而娓娓地予以叙述:这个园亭是张氏伯父在朝廷作官,父亲在通州任府君的时候开始修造的。其后,张氏本人在朝廷作官时,又进一步进行扩建,到现在已经五十多年,树长得很大了,园中百物都令人十分满意,确实是下力量很大,经营的时间很长啊。张氏先人修造这个园亭下这样大的力量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他们的后代出可仕,退可隐,进退均无妨碍,真是考虑得太周到了。针对这种情况,作者发出一个十分奇特的议论:“古之君子,不必仕,不必不仕。”因为作官必然过着坎坷的官涯生活,不作官就忘记了报效君王的义务。怎么办?要像吃饭那样,适可而止。当仕则仕,不当仕就隐退。但是现在很多人都做不到这点,不是苟安不仕,就是贪图利禄不肯退隐。只有张氏用心良苦,为后代修建了这样一个出可仕、退可隐的好园亭,所以他的子孙出仕则为好官,退隐则是有节操的好人。都是张氏祖辈为他们后代带来的好处。作者“不必仕,不必不仕”的观点,目的是为了颂扬张氏先人修造园亭的想法是很得体的,为后代进退考虑得很周到,同时也反映了作者自己的矛盾心情。
第三部分是最后一个自然段。作者表示想买田泗上而退隐,愿为张氏子孙时来时往,同乐游于张氏之园亭。这是再次表示对张氏园亭的羡慕、依恋的心情,也是作者厌倦仕途真实感情的吐露。
全文在写作方法上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紧扣张氏的园亭着笔,以园亭为线,贯穿全文,不论是交待地理位置,描写美景,还是应请作记,张氏先人的用心良苦,无一不是围绕张氏的园亭下笔的,连“不必仕,不必不仕”的论议,和“欲买田归老”的情思,也是为张氏园亭而抒发。从头至尾,始终没有偏离张氏园亭,使文章条理如贯,浑然一体,绝无散乱游离的感觉。
(二)采用先描写后叙述和议论的写法。在对园亭的美景尽意描绘,使读者产生无限喜爱、羡慕的思绪后,再叙述和议论建园的经过和张氏先人用心的良苦。这是从感性到理性,从具体到抽象,符合读者认识和理解事物的客观规律的。这种写法较为自然得体。
(三)采用描写和议论相结合的写法,可以使文章避板滞和软散的单调感,收到二者相互为用的调剂作用。比如本文第一部分多用对偶排比句,对园亭的美景尽意刻绘,既有语句整齐,节奏合拍的感觉,也有绘形绘色的美态。第二三部是议论和叙述,语句参差不齐,如流水潺潺,更增添了自然、亲切、朴素的趣味。
按照多数学者的说法,这是一首情诗,是以一个姑娘的口吻写出来的。诗中提到的事件,恰恰是姑娘与情郎激情幽会的地点:“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那一蓬蓬高与肩齐的大麻地,那一片片密密的麦田垅间,那一棵棵绿荫浓郁的李子树下,都是姑娘与情郎情爱激发的地方。所以,当姑娘回味这种强烈的情爱行为时,总也忘不了那个神奇的地方。尤其是诗的第一、二章,都有“彼留子”的明确指涉。而第一章的“将其来施”,第二章的“将其来食”,更明确地写出,姑娘与情郎的幽会不仅仅是一次,而是多次。他们在大麻地里、小麦垅头、李子树下,演出过一次次激情的戏剧,付出了整个身心。他们的情爱是真实的,也是牢固的。他们并没有追求一次性的疯狂,而是让纯真的爱掀起一层又一层的热浪,永久地持续。第三章的最后,写到“彼留之子,贻我佩玖”,用物质的形式(佩玉),把非物质的关系(情爱)确定下来,以玉的坚贞纯洁牢固,表示两人的爱情的永恒。可以想像,接着下去,姑娘将与情郎共偕连理,成家育子,延续生命。一个新的家庭,将延续那一段热烈纯真的爱情。这就是姑娘在歌唱爱情时寄托的热望。
这首诗表现了二千多年前黄土高原上那对青年男女的柔情蜜意。其情绪热烈大胆,敢于把与情郎幽会的地点一一唱出,既显示姑娘的纯朴天真,又表达俩人的情深意绵。敢爱,敢于歌唱爱,这本身就是可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