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男儿远去从军戍边,他们从小就游历幽燕。个个爱在疆场上逞能,为取胜不把生命依恋。厮杀时顽敌不敢上前,胡须象猬毛直竖满面。陇山黄云笼罩白云纷飞,不曾立过战功怎想回归?有个辽东少妇妙龄十五,一向善弹琵琶又善歌舞。她用羌笛吹奏出塞歌曲,吹得三军将士泪挥如雨。
此诗题为“古意”,标明是一首拟古诗。开始六句,把一个在边疆从军的男儿描写得神形毕肖,栩栩如生,活跃在读者眼前。第一句“男儿”两字先给读者一个大丈夫的印象。第二句“少小幽燕客”,交代从事长征的男儿是自古多慷慨悲歌之士的幽燕一带人,为下面描写他的刚勇犷悍张本。这两句总领以下四句。他在马蹄之下与伙伴们打赌比输赢,从来就不把七尺之躯看得那么重,所以一上战场就奋勇杀敌,杀得敌人不敢向前。“赌胜马蹄下,由来轻七尺,杀人莫敢前”,这三句把男儿的气概表现得淋漓尽致。这样一个男儿,谁都想见识见识吧!可是诗不可能如画那样,通体写出,只能抓特征。于是抓住胡须来描绘。然而三绺五绺长须,不但年龄不符合,而且风度也太飘逸了,因此诗人塑造了短须的形象。“须如蝟毛磔”五字,写出须又短、又多、又硬的特征,那才显出他勇猛刚烈的气概和杀敌时须蝟怒张的神气,简洁、鲜明而有力地突出了这一从军塞上的男儿的形象。这里为了与诗情协调,诗人采用简短的五言句和短促扎实的入声韵,加强了诗歌的艺术效果。
接下去,诗人又用“黄云陇底白云飞”一句替诗的主人公布置了一幅背景。闭目一想,一个虬髯男儿,胯下是高头战马,手中是雪亮单刀,背后是辽阔的原野,昏黄的云天,这气象是何等的雄伟莽苍。但这一句的妙处,还不仅如此。塞上多风沙,沙卷入云,所以云色是发黄的,而内地的云则是纯白的。这一句中黄云白云表面似乎在写景,实则两两对照,寓情于景,写得极为精细。开首六句写这男儿纯是粗线条、硬作风,可是这远征边塞的男儿,难道竟无一些思乡之念吗?且看男儿在向前看一看那陇上黄云之后,也还不免回首一望故乡。故乡何在?但见一片白云,于是不能不引起思乡之感。这一层意思,诗人以最精炼最含蓄的手法,表达在文字的空隙中,于无文字处见功夫。但如果接下去,写思乡念切,急于求归,那又不象是这样一个男儿的身份了,所以在这欲吐不吐、欲转不转之际,用“未得报恩不得归”七个字一笔拉转,说明这一男儿虽未免偶尔思乡,但因为还没有报答国恩,所以也就坚决不想回去。这两个“得”字,都发自男儿内心,连用在一句之中,更显出他斩钉截铁的决心,同时又有意无意地与上句的连用两个“云”字相互映带。前六句节奏短促,写这两句时,景中含有情韵,所以诗人在这里改用了七言句,又换了平声韵中调门低、尾声飘的五微韵。但由于第八句中意旨还是坚决的,所以插用两个入声的“得”字,使悠扬之中,还有凛烈的劲道。
一般想法,再写下去,该是根据“未得报恩不得归”而加以发挥了。然而,出乎意外,突然出现了一个年仅十五的“辽东小妇”,面貌身段不必写,人们从她的妙龄和“惯弹琵琶能歌舞”,自可想象得出。随着“辽东小妇”的出场,又给人们带来了动人的“羌笛出塞声”。前十句,有人物,有布景,有色彩,而没有声音:“今为羌笛出塞声”这一句,少妇吹出了笛声,于是乎全诗就有声有色。“羌笛”是边疆上的乐器,“出塞”又是边疆上的乐调,与上文的“幽燕”、“辽东”贯串在一起。这笛声是那样的哀怨、悲凉,勾起征人思乡的无限情思,听了这一曲,不由“使我三军泪如雨”了。这里,诗人实际上要写这一个少年男儿的落泪,可是这样一个硬汉,哪有一听少妇羌笛就会激动的道理?所以诗人不从正面写这个男儿的落泪,而写三军将士落泪,非但落,而且落得如雨一般多。在这样尽人都受感动的情况下,这一男儿自不在例外,这就不用明点了。这种烘云托月的手法,含蓄而精炼,功力极深,常人不易做到。此外这四句采用了上声的七麌韵,“五”、“舞”、“雨”三个字,收音都是向下咽的,因而收到了情韵并茂的艺术效果。
全诗十二句,奔腾顿挫而又飘扬含茹。首起六句,一气贯注,到须如蝟毛磔“一句顿住,”黄云陇底白云飞“一句忽然飘宕开去,”未得报恩不得归“一句,又是一个顿挫。以下掷笔凌空,忽现辽东小妇,一连两句似与上文全无干涉,”今为羌笛出塞声“一句用”今“字点醒,”羌笛“、”出塞“又与上文的”幽燕“、”辽东“呼应。最后用”使我三军泪如雨“一句总结,把首句的少年男儿包涵在内,挽住上面的突接,全首血脉豁然贯通。寥寥短章之中,能有这样尺幅千里之势,这在李颀以前的七言古诗中是没有的。
公元743年(唐天宝二年),李白在翰林。唐玄宗无意重用他,更加上杨贵妃、高力士、张垍等屡进谗言。于是,他初到长安怀抱的希望终于破灭,打算离开长安。这首诗正作于此时。
诗的开头,点明送别的地点。“长安青绮门”,是东去的行人辞别京城的起点,自然会使诗人想起种瓜的召平;再往前走,便是折柳分袂的灞桥。这个地方原本就蕴蓄着历史的感慨,加上酒店里胡姬殷勤招呼,举杯在手,更觉得思绪万千,别情无极。在朋友临当上马,相别即在顷刻之际,诗人含蓄地倾诉了他的肺腑之言:“风吹芳兰折,日没鸟雀喧。”这表面上是写诗人眼前容易看到的景物,但实际上是暗喻心中难以表达的感情。芳兰摧折,贤能之士偏偏遭遇不幸;鸟雀喧嚣,奸佞之臣得志猖狂;风吹、日没,则是政治黑暗,国势渐衰的写照。在知友临别之际,诗人道出这么两句,彼此的心中都很了然,而却包含着很深广的忧愤。现实既是如此,诗人是这样来考虑他们彼此的出处行藏:“举手指飞鸿,此情难具论。”手指飞鸿,并不一定是送别时实有的景象,也是暗喻心中所要表达的意思。“鸿飞冥冥,弋人何慕焉”(扬雄《法言·问明篇》)。像鸿鸟一样高飞,离开长安,固然是对政治污浊的深恶痛绝,同时也还有出于实际的全身远祸的考虑。“同归无早晚,颍水有清源”,表明两人对现实的认识很清醒,归趋也正相同。“颍水有清源”,既是地理的,是归隐之地;又是历史的,更符合归隐之情。历史上,著名隐士许由的事迹影响长远,也正似颍水的清源不竭。这也就暗含着对裴十八归隐的赞赏和慰藉。
这个诗题下的两首诗,虽可相对独立,但就思想内容而言,前一首要有后一首才更高,后一首则必须有前一首才完足。如果诗意仅止于同归颍水,追踪许由,那还只是一般诗人的手笔,而到了第二首把诗意翻进一层,才是李白所独到的境界。第二首起句便好:“君思颍水绿,忽复归嵩岑。”前一句的意思是:“您想念着碧绿清澄的颍水。”这一句把归隐的愿望写得十分形象,抽象的思想、意念化成了具体的、美好的、能够感触的形象。“忽复归嵩岑”,“忽复”两字表现出人的个性和情态,十分洒落、爽快,看淡功名富贵尽在不言之中了。“归时莫洗耳,为我洗其心。洗心得真情,洗耳徒买名。”许由洗耳的典故,用得灵活入妙。诗人在这里把许由这位上古的高士,临时拉来指桑骂槐,这是因为唐代以隐居为手段达到向上爬的目的之人,大有人在。李白很鄙视这种假隐士,所以他说不洗心而只洗耳,是矫情作伪,欺世盗名。诗人认为不论是进是退,是隐居还是出世,只有真正有经世济民的抱负和才干的人,才是超越流俗的大贤。李白平生最仰慕的古人之一谢安,正是这种典型。“谢公终一起,相与济苍生。”末句是诗人与友人临别赠言,相互劝勉、慰藉之词,洋溢着积极向上的精神。
王夫之在《唐诗评选》中说这首诗:“只写送别事,托体高,著笔平。”所谓“托体高”,就是说这首诗以立意取胜;“著笔平”,也就是用语朴实。这种写法,质朴自然,不加以藻饰,直抒胸臆,是汉魏风骨的继承。它不在于一字一句的奇警,而在于全篇的浑成,即全篇作为一个整体,铸成一个完整的艺术形象,使读者想象和体会到诗人的胸襟气度、思想感情。由于诗的概括力很强,把丰富的思想感情紧缩在具体的形象之中,所以内容上十分有味。这首诗,决不是那些用词雕琢、一味铺陈语言的作品所能比拟的。
这是杜甫写给其好友元逸人(元丹丘,隐道士)的诗,前几句用典终南山东蒙峰和《抱朴子》、《神仙传》、《述异记》等典籍中的意象,描述玄都坛的景色,赞扬元逸人的修行;末四句称其道行之高,超尘脱俗,服芝草琅玕等仙家之食,居在高垂铁锁的仙人之居,处于福地逍遥自得。
全诗自始至终围绕隐士元逸人居处着笔,全文可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独在阴精结茅屋”。巍巍的秦岭子午谷精上,孤零零地立着一间用茅草结成的小屋。这就是诗主人翁、隐士元逸人的住房。其特点是“孤”与“陋”。离群索居,一茅屋,一箪食,一瓢饮,隐士生活之情态毕露。
第二部分:玄都坛景。青石松风寒,子规夜啼欲裂竹,王母画下云旗翻。这里离人寰远了,尽管“青石漠漠常风寒" ,但离仙境近了;还有彻夜子规啼,感动得山竹都裂了,白昼更有一种叫作王母使者的神鸟从云间翻飞而下,通仙界报消息。相传蜀帝杜宇禅位隐入西山后,他的灵魂化成杜鹃(子规),而王母更是道徒们崇信的神仙。这是最精彩的镜头,有声有色,动静结合,景中寓情,恰到好处地折射出隐士凄清的心境和高蹈遁世的怀抱。
第三部分:芝草琅玕日长,精边铁锁高垂。子午谷凄清的境遇,并不改元逸人隐遁的矢志。他抱道高栖,超然物外。日种芝草琅玕,以为仙家之食;铁锁百丈,凡人终不敢高攀。置身福地,何等萧爽,何等自得!隐之旨趣昭然。
全诗三个镜头浑然一体,格调凄清、沉郁,仍不失诗人的艺术风格。有人说这首诗“寄托了诗人的追慕”,笔者以为,根据全诗及最后四句“知君此计成长往,芝草琅玕日应长。铁锁高垂不可攀,致身福地何萧爽”的诗意,诗人对元逸人的信道求仙行为表面上看是歌颂,实质是表示怀疑。高危、清寒、凄孤是实,山竹裂、王母鸟传递仙音是假,芝草琅玕也是虚无之事;高不可攀是真,“福地" 、“萧爽”也是假。所以有美中带刺的意味,劝他不如早点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