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弥逊为南宋初年颇有民族气节的官吏。曾任校书郎、起居郎、户部侍郎等职,并担任过庐山知县、冀州知州等地方官。他主张抗金,反对与金议和,为秦桧所排斥,晚年归隐连江西山。这首《菩萨蛮》当作于南宋初金兵大举南下时。当时金兵逼近长江,情势危急,为避兵灾,词人送别妻子去南方,词就是写了这送别时的一幕。
词的起句即交代了送别时的背景和地点,为下文张本。“烽火连三月”,三个月来兵火不息,人民离乱,这才会有江城送妻子离开之举。分别,不是丈夫宦游他方,而是妻子避难,心情自然不同一般。长亭之上,虽然设酒饯别,可是“不堪对酒”。“不堪”。不能忍受之意,包含有妻离子散之苦,国破家残之痛。因其“不堪”,其妻泪下如瀑,悲声漫江,词人反劝其“休作断肠声”,自己已是“老来无泪倾”。自己泪泉已涸,并非不动情,而是老泪已尽,这正是极度悲愤的表现。词人这时的心情惨痛至极,强敌当前,内奸弄权,自己还得坚守御敌阵地,也可能朝不保夕了,这才把妻子送走。这里说休作断肠声,比放声哭嚎更为凄怆,说老来无泪,比写涕泣涟涟更为伤心。
词的下片紧承上片,写目送帆影远去的情景。“风高帆影疾,目送舟痕碧”,“风高”和舟疾相联系,船去得很快,词人伫立江岸,眼看着船在水面留下的长长波痕。妻子身去心留,他希望她去得快,早离祸地;又希望她走得慢,难舍难分。“孤帆远影碧空尽,惟见长江天际流”(李白《送孟浩然之广陵》)。词人凝望近眺之态,呼之欲出。缘此,也可想见妻子立于船头,望着丈夫鹄首翘望的身姿,想着抛撇丈夫于锋刃之间的危殆,断肠声如高风呜呜,伤心泪似江水滔滔。末二句“锦字几时来?薰风无雁回”,化用“雁足传书”和“织锦回文”的典故。“薰风”指南风。初夏时南风吹,鸿雁早已飞往北方,“锦字”无法捎回。妻子此去,归期难定,讯息难盼,生死未卜,词人内心的痛苦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可想而知。
这首词由实写到虚,由近写到远,由己写到人,从别前写到别时、别后,层层渲染,步步深透,写情臻于极致。尤其“休作断肠声,老来无泪倾”,以超常思维写感情状态,出乎常情,又入乎寰中,更使词产生了惊魂震魄的力量。
文杏馆是辋川园林中的重要建筑,馆在山之最高处。
诗的首二句写题面。“文杏裁为梁”,从司马相如《长门赋》“饰文杏以为梁”化来。文杏是极其名贵的杏树品种,据《西京杂记》卷一记载,当初修建上林苑时,群臣和外地纷纷贡献名果异卉,其中杏树珍品两种,即文杏和蓬莱杏。以后文杏在关中一带逐渐普及。文杏馆的得名,大抵因馆前植有文杏;而诗中却说“文杏裁为梁”,这就如同《楚辞·九歌》中的“桂棹兮兰枻”,意在夸饰馆的高雅。“香茅结为宇”,意谓用香茅结屋檐。香茅是一种有香味的茅草,又名茅菁或琼茅,生长于湖南和江淮之间。文杏馆的茅草也大有讲究,有香味,自非普通的低矮茅舍可比。立馆而不求华丽,茅庐而以馆名,这就使“文杏馆既区别于权贵势要们的亭榭馆阁,也区别于老杜浣花溪畔的经不起八月秋风的茅屋,它是高人王右丞啸傲流连之所,体现了主人的性格特征。
三、四句写其地之高。“不知栋里云,去作人间雨”,栋里有云,这是山居习见景象。而云自栋间出而降雨,人犹不知,则所居在山之绝顶可知。登过华山、泰山这样高山的人都可能有身出云表的体验:头顶是红日,脚下是云海,仿佛置身另一个世界,此时尘虑顿消,心境格外舒坦。当诗人置身文杏馆,注视着奄冉四泻的流云,并遥想它“去作人间雨”的情景,他的心境将不再“惆怅情何极”(《华子冈》),而很可能变得平静而闲适。称山下为“人间”,诗人俨然以世外人自命。这样刻画文杏馆处境之高,迥出常情之外,动人遐想。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