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用意精微委婉的讽刺诗。松树凌霜傲雪,苍翠葱郁,本是卖松人所爱,为此他才在寒涧采撷松枝,诚心诚意拿到长安街头,希望“卖与翠楼人”,换回几个小钱。岂不知长安富贵人家重的是稂桃艳李、趋时媚俗之花,对于这种少春的瘦叶是看不上眼的,所以卖松人转遍了长安六街,一无所获,空在松枝上落上一层灰尘。诗人在描述这一酸涩的、具有讽刺意味的社会现实时,寄寓了对卖松人深深的怜悯之情。这首诗深层次的含义,是通过卖松人的遭遇,讽喻昏聩腐败的当权者对于道德高尚、有松树品格的有志之士是不赏识的。诗人仕途不称意,淡泊荣名利禄,也是以此诗自寓。
本来,松树是耐寒的树木,生长在深山大谷之中,葱郁轮囷,气势凌云。人们称赞它有崇高的品德,所谓“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卖松人为了求利,才把它送到长安,希望“卖与翠楼人”。这些富贵人家看惯了宠柳娇花,对松树的“瘦叶”、“淡花”的外表,是不屑一顾的。这样,松树崇高的美学价值在这种场合之中,就不会为人们所认识。翠楼人不爱寒涧树,卖松人的主观愿望和客观的社会需要很不一致。即使松树得售于翠楼人,这时,它失去了原来生长的土壤,就不能托根了。在微婉的词句中,表明松树是大不该被送到长安来寻求买主。
诗人慨叹的是长安只能够欣赏夭艳的桃李,松树的价值当然不被认识;但是卖松人不卖春花,只卖青松,似乎是认识到松树的美的价值了,可惜他不懂得这个社会。无怪乎所得的结果,只能使寒涧青松徒为六街尘染而已。
用意很微婉,松树也只是一个比喻。诗人所讽谕的是:一切像松树似的正直而有才能的人,不用到长安来谋求出路,决不会得到这个朝廷掌权的人的重视,因为他们所需要的是像桃李一样趋时媚俗的人。这首诗对当时的社会是讽刺,对卖松树人是晓谕,是劝告;而那种不希求荣利的心情,却是诗人的自寓。
由于悟得道深,作者与虬上人心灵相通;也由于悟得道深,人与自然也精神相通。储光羲的这首诗写出了一个清闲幽静、无碍相融的境界。
诗的前四句为一解,写作者与虬上人的交往。他们不拘居处,也无意来去,既能随意论今,又可顺口谈古。在破除种种束缚人身心的俗见之后,他们获得的是适意与心契。而诗的后四句既写他们所处的环境,亦表现他们与自然的关系。大江既已增寒色,那他们身边的小池也就会更显碧绿;山林既已迷蒙,那他们所处的竹园也会更觉幽深。身边的小景致随大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暗示着主人公的随遇而适。这时,一轮明月溢满法界,清辉洒向一切无情有情。那仿佛就是开悟后的清静自性。
此诗的写作背景,据《毛诗序》所说,有一个动人的故事。《毛诗序》云:“《二子乘舟》,思伋、寿也。卫宣公之二子,争相为死,国人伤而思之,作是诗也。”毛传云:“宣公为伋取于齐女而美,公夺之,生寿及朔。朔与其母诉伋于公,公令伋使齐,使贼先待于隘而杀之。寿知之,以告伋,使去之。伋曰:‘君命也,不可以逃。’寿窃其节而先往,贼杀之。伋至,曰:‘君命杀我,寿有何罪?’又杀之。”刘向《新序·节士》则说寿知其母阴谋,遂与伋同舟,使舟人不得杀伋,“方乘舟时,伋傅母恐其死也,闵而作诗”。现代学者有认同“闵伋、寿”之说者,但持不同意见者亦多。闻一多先生猜测它“似母念子之词”(《风诗类钞》),也有学者断为一位父亲送别“二子”之作,均相近似。倘若要将它视为妻子送夫、朋友送人的诗,恐怕也无错处。总之坐实诗的本事,似乎比较牵强,还是将此篇视为一首送别诗比较合适。
这一次动情的送别,发生在河边。
“二子乘舟,泛泛其景。”两句点出送别地点发生在河边。两位年轻人拜别了亲友登上小船,在浩渺的河上飘飘远去,只留下一个零星小点,画面由近而远。“泛泛”二字形象地描绘出波光粼粼的场景。
“愿言思子,中心养养!”送行的一行人在岸边伫立,久久不肯离去。骋目远望,悠悠无限思念之情。此处直抒送行者的留恋牵挂之情,更将送别的匆忙和难分难舍表现得淋漓尽致。
“二子乘舟,泛泛其逝。”两位年轻人所乘之舟,早已在蓝天之下、长河之中逐渐远去,送行者却还痴痴站在河岸上远望。
“愿言思子,不瑕有害!”这两句,是用祈祷的方式,传达情感上的递进和转折,恐怕只有亲人、朋友、爱人才会真正如此设身处地地惦念。在这割舍不断的牵念中,很自然地浮起忧思和对未来的担忧。
同是一首送别诗,《邶风·二子乘舟》写得远比《邶风·燕燕》单纯。全诗无一句比兴,诗中的意象,只有“二子”和一再重现和消逝的小舟。情感的抒泻,也没有《燕燕》那种“瞻望弗及,泣涕如雨”的细节表现。但它的内涵却极为丰富:因为画面只有飘飘远逝的二子、船影,其余全为空白,便为读者的联想,留下了更多的空间;因为背景全无,甚至也不知道送行者究竟为谁,其表现的情感便突破了特定限制,而适合于“母子”、“男女”、“友朋”,成为一种具有极大涵盖面的“人间之情”。它之能够激发各种身份的读者之共鸣,而与诗人一起唏嘘、一起牵挂,甚至一起暗暗祈告,也就毫不奇怪了。
诗中的“粤人国”,本指广东,因秦末赵佗曾建南越国,封为南越王。赵鼎曾被贬至潮州,因此此处“粤人国”应指潮州。赵鼎在潮州五年,即绍兴十至十四年(1140-1144),至潮州时是绍兴十年闰六月,故此诗应为绍兴十一年至十四年期间所写。
此诗虽题为《寒食》,但写的是从寒食到清明。前两联写的是当时民间风俗。南宋周密《武林旧事》卷三《祭扫》记其时江南风俗:“清明前三日为寒食节,都成人家皆插柳满檐,虽小坊曲幽,亦青青可爱。……从人家上冢者……南北两山之间,车马纷然,而野冢者尤多”从此诗可得知,南宋时潮州民间在寒食节也有插柳的习俗,即使偏僻村落也不例外,只是没有禁烟寒食,而清明节却像东汉末襄阳隐士庞德公一样携带女儿上山扫墓(即“上冢”)。
后两联在记事中寄寓抒情。颈联写所见:汉唐帝王的陵墓连粗粝的麦饭也没有人祭拜,而山溪野径之间开满梨花。尾联写所感所闻:我还是开怀畅饮吧,醉后卧倒在青苔之上,不必去管城头上傍晚吹起的军号。
通过清明郊游,作者悟得了不少哲理:权贵、富贵不过是短暂的、无常的,而人间确实永恒的、常新的。我还是得醉且醉吧,天下世事我不能管,也不必去管。这种心态看似消极,但却是作者当时处于贬谪逆境中的苦闷、痛楚心情的反应。
其实,赵鼎是不屈的。他在由潮州移吉阳军的谢表中曾说:“白首何归,怅余生之无几;丹心未泯,誓九死以不移!”秦桧见了,说:“此老倔强犹昔!”(《宋史》本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