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风·氓》是一首上古民间歌谣,是一首弃妇自诉婚姻悲剧的长诗。诗中的女主人公以无比沉痛的口气,回忆了恋爱生活的甜蜜,以及婚后被丈夫虐待和遗弃的痛苦。全诗六章,每章十句。第一章,追叙自己由初恋而定的婚;第二章,叙述自己陷入情网,冲破了媒妁之言的桎梏而与氓结婚;第三章,她对一群年青貌美的天真少女,现身说法地规劝她们不要沉醉于爱情,并指出男女不平等的现象;第四章,对氓的负心表示怨恨,她指出,这不是女人的差错,而是氓的反复无常;第五章,接着追叙她婚后的操劳、被虐和兄弟的讥笑而自伤不幸;第六章,叙述幼年彼此的友爱和今日的乖离,斥责氓的虚伪和欺骗,坚决表示和氓在感情上一刀两断。此诗通过弃妇的自述,表达了她悔恨的心情与决绝的态度,深刻地反映了古代社会妇女在恋爱婚姻问题上倍受压迫和摧残的情况。
诗中虽以抒情为主,所叙的故事也还完整细致,但它已将女主人公的遭遇、命运,比较真实地反映出来,抒情叙事融为一体,时而夹以慨叹式的议论。就这些方面说,这首诗已初步具备中国式的叙事诗的某些特征。这些特征或多或少地影响到其后二千余年的叙事诗,在《孔雀东南飞》《长恨歌》,直到近代姚燮的《双鸩篇》中似乎都可以看到它的影子。
《氓》诗的结构,是和它的故事情节与作者叙述时激昂波动的情绪相适应的。全诗六章,每章十句,但并不像《诗经》其他各篇采用复沓的形式,而是依照人物命运发展的顺序,自然地加以抒写。它以赋为主,兼用比兴。赋以叙事,兴以抒情,比在于加强叙事和抒情的色彩。
开头一、二章,《诗集传》云:“赋也。”具体描写男子向女主人公求婚以至结婚的过程。那是在一次集市上,一个男子以买丝为名,向女主人公吐露爱情,一会儿嬉皮笑脸,一会儿又发脾气,可谓软硬兼施。可是这位单纯的女子看不透他的本质,说是必须有人来说媒,最后将婚期订在秋天。从此以后,女子朝思暮想,“乘彼垝垣,以望复关”,望不到男子所住的复关,便泪流不止;既见复关,就像见到所恋之人,不禁眉开眼笑。她还打卦占卜,预测婚事的吉凶。及至男方派车前来迎娶,她就带着全部的财物,嫁了过去。这两章叙事真切,历历可见,而诗人作为一个纯情少女的自我形象,也刻画得栩栩如生。方玉润评这一段云:“不见则忧,既见则喜,夫情之所不容已者,女殆痴于情者耳。”(《诗经原始》)一个“痴”字。点出了此女钟情之深。
朱熹《诗集传》谓第三章“比而兴也”,第四章“兴也”,也就是说这两章以抒情为主,诗中皆以桑树起兴,从诗人的年轻貌美写到体衰色减,同时揭示了男子对她从热爱到厌弃的经过。“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以桑叶之润泽有光,比喻女子的容颜亮丽。“桑之落矣,其黄而陨”,以桑叶的枯黄飘落,比喻女子的憔悴和被弃。“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则以“戒鸠无食桑葚以兴下句戒女无与士耽也”(《诗集传》)。桑葚是甜的,鸠多食则易致醉;爱情是美好的,人多迷恋则易上当受骗。男人沉溺于爱情犹可解脱。女子一旦堕入爱河,则无法挣离。这是多么沉痛的语言!从桑叶青青到桑叶黄落,不仅显示了女子年龄的由盛到衰,而且暗示了时光的推移。“自我徂尔,三岁食贫”,一般以为女子嫁过去三年,但另有一种解释:“三岁,多年。按‘三’是虚数,言其多,不是实指三年。”(程俊英《诗经译注》)实际上是说女子嫁过去好几年,夫妻关系渐渐不和,终至破裂。女子不得已又坐着车子,渡过淇水,回到娘家。她反覆考虑,自己并无一点差错,而是那个男子“二三其德”。在这里女子以反省的口气回顾了婚后的生活,找寻被遗弃的原因,结果得到了一条教训:在以男子为中心的社会里,只有痴心女子负心汉。
诗之五章用赋的手法叙述被弃前后的处境,前六句承上章“自我徂尔,三岁食贫”,补叙多年为妇的苦楚,她起早睡晚,辛勤劳作,一旦日子好过一些,丈夫便变得暴戾残酷。这个“暴”字可使人想像到丈夫的狰狞面目,以及女主人公被虐待的情景。后四句写她回到娘家以后受到兄弟们的冷笑。《诗集传》释此段云:“盖淫奔从人,不为兄弟所齿,故其见弃而归,亦不为兄弟所恤,理固有必然者,亦何所归咎哉,但自痛悼而已。”说女主人公“淫奔”,固不足取;但其他的话可以帮助读者理解她当时所受到的精神压力和由此而产生的内心矛盾。
第六章赋兼比兴,在抒情中叙事,当初他们相恋时,有说有笑;男子则“信誓旦旦”,表示白头偕老。可是他还未老时就产生怨恨,而且无法挽回。这里用了两个比喻:浩浩汤汤的淇水,总有堤岸;广阔连绵的沼泽,也有边际。言外之意是:我的痛苦为什么竟没有到头的时候?《诗集传》指出“此则兴也”,其实它是比中有兴。诗人运用这两个比喻,强烈地抒发了一腔怨愤,诉说了弃妇无边无际的痛苦。为了摆脱这些痛苦,她下决心与那男子割断感情上的联系:“反是不思,亦已焉哉!”从此后不再希望他回心转意,算了,算了。然而她果真能做到吗?方玉润认为:“虽然口纵言已,心岂能忘?”(《诗经原始》)是的,从这女子一贯钟情的性格来看,她对男子不可能在感情上一刀两断,这就是今天常说的悲剧性格。
这首小诗轻捷洒脱,寥寥数语,就在读者面前展示了一幅线条流畅,动态鲜明的舞台人物速写图。
“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诗的一二句写弹筝的女子纤手拨筝,正处于弹奏状态。筝是一种弦乐器。从唐诗中所描写的筝来看,筝是十三根弦,如:“花脸云鬟坐玉楼,十三弦里一时愁”(白居易《听崔七妓人筝》)。“大艑高船一百尺,清声促柱十三弦”(刘禹锡《夜闻商人船中筝》)。此诗是速写,当然必须抓住最能突出主题的部分。最引人注目的,首先便是弹筝者手中正在拨弄的乐器,特别是那绚丽华美,闪烁着点点金色光斑的弦柱。接着,诗人的目光又自然而然地落到那双正在琴弦上跳动的洁白如玉的纤手上,以及弹奏的环境。雅致的筝枕,自然别有一番情味。从画面上看,“金粟”、“素手”、“玉房”交相对比,色彩明丽而华贵,虽然是速写,却又施重彩,给人以极为强烈的印象。绘画毕竟是视觉的艺术,而鸣筝所成的乐曲则是作用于听觉的艺术。一、二两句诗所绘出的画面是绝妙的,读者从中瞥见了闪光的琴柱、白嫩的巧手、雅致的筝枕,但却没有听到琴声。也许是精湛的工艺、绰约的风姿使诗人过于全神贯注了。
“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诗人终于注意到弹奏出的乐曲本身。诗的前两句写女子正在弹筝,按此写法,接下去似乎应该描写女了的弹奏技艺,或者表现秦筝极富感染力的音乐形象,但出人意料的是,三、四句并不沿袭通常的写法,而是描写女子为了引起知音者的注意,故意错拨筝弦。相传三国时代的周瑜,别人奏曲有误,他就回头一看,此诗显然受到了这个故事的启发。“时时”说明这并非偶尔失手,也并非技艺低下,因为这失误明显地属于有意为之。有人将她的有意错弹理解为“妇人卖弄身份,巧于撩拨”(清·徐增《而庵说唐诗》),似乎弹筝女子的微妙心理,仅仅是一种邀宠之情;其实这种故意的失误是出于寻觅知音的苦心。她大约也是沦落风尘之人,对一般浪荡子弟,她的故意错弹饱含着对这班人的嘲弄和蔑视,但总会有一天,真正的知音——她的“周郎”会听出那曲中的深意,从而向她投去会心的一“顾”的。此处的“周郎”喻指听者,“欲得”就意味着当时坐在一旁的“周郎”没有看她。为什么不看她呢?大概听者已经完全陶醉在那美妙的筝声中了。本来这应该是演奏者最祈盼的效果,最欣慰的时刻,然而,这情景却不是这位女子此时最渴望的效果,因为她心中另有所思,思不在听者赏音,而在于一“顾”,怎么办呢?她灵机一动,故意不时地错拨一两个音,于是充满戏剧性的场景出现了:那不谐和的旋律,突然惊动了沉醉在音乐境界中的“周郎”,他下意识地眉头一皱,朝她一看,只见她非但没有丝毫“误拂”的遗憾和歉意,两眼反而闪烁出得意的眼神——原来是误非真误。为了所爱慕的人顾盼自己,便故意将弦拨错,弹筝女的可爱形象跃然纸上。这两句正面写出了弹者藏巧于拙,背面又暗示了听者以假当真,而这种巧与拙、假与真,又在那无言的一顾之中获得了奇妙的统一。它不仅说明弹者是高手,听者是知音,而且传神地表现出两者的心理神态,其意趣韵味无穷。
此诗两章开篇都以“能兰”枝叶起兴,描述女诗人眼中“童子”的年幼无知。因为能兰的荚实与觽都是锥形,很相像,故诗人触景生情,产生联想。这位女诗人与诗中的“童子”,可能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关系非常亲密。可是,自从“童子”佩带觽、套上韘以来,对自己的态度却冷淡了。觽本是解结的用具,男子佩觽并没有严格年龄限制,与行冠礼不同。据《礼记·内则》记载:“子事父母,左佩小觽,右佩大觽。”《说苑·修文篇》也说“能治烦决乱者佩觽”,故毛传谓觽是“成人之佩”,佩韘则表示“能射御”。当时,贵族男子佩觽佩韘标志着对内已有能力主家,侍奉父母;对外已有能力从政,治事习武。正因为如此,所以诗中的“童子”一旦佩觽佩韘,便觉得自己是真正男子汉了,一下子稳重老成了许多。这本来是很正常的,可是这一变化,在那多情的女诗人眼里,不过是装模作样假正经罢了,实际他还是以前那个“顽童”。最使她恼怒的是,本来他们在一起无拘无束,亲昵得很,而现在他却对自己疏远了,冷落了。因而“童子”的日常言行举止乃至垂下的腰带,无一不惹她生气,看了极不顺眼,甚而觉得这一切都是故意做给她看的。尽管他“容兮遂兮”,处处显示出一副成熟男子的模样,而她偏要口口声声唤他“童子”。“童子”的称呼,正包含着她似娇还嗔的情态,从这一嘲讽揶揄中不难察觉她“怨”中寓“爱”的绵绵情意。
全诗两章重叠,实际只有三个字不同,寥寥数语,就把“童子”态度的变化及姑娘的恼怒心理描摹出来了。这是诗经中惯用的复沓的手法,用以强调本意,诉说“童子”的不解风情。每章前四句一韵,后两句一韵,从乐歌的角度考察,后两句大约是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