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开篇直接展开议论,明确表现诗人的观点:人生就应该把谋求衣食放在根本上,要想求得自身的安定,首先就要参加劳动,惨淡经营,才得以生存。“人生归有道,衣食固其端。”起笔两句,把传统文化之大义——道,与衣食并举,意义极不寻常。衣食的来源,本是农业生产。“孰是都不营,而以求自安?”诗人认为人生应以生产劳动、自营衣食为根本。在诗人看来,若为了获得衣食所资之俸禄,而失去独立自由之人格,他就宁肯弃官归田躬耕自资。全诗首四句之深刻意蕴,在于此。这几句诗,语言简练平易,道理平凡而朴素,超越“获稻”的具体事情,而直写由此引发的对人生真谛的思考与总结。
“开春理常业,岁功聊可观。”言语似乎很平淡,但体味起来,其中蕴涵着真实、淳厚的欣慰之情。“晨出肆微勤,日入负耒还。”“微勤”是谦辞,其实是十分勤苦。“日入”,借用了《击壤歌》“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之语意,加深了诗意蕴藏的深度。因为那两句之下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山中饶霜露,风气亦先寒。”写出眼前收稻之时节,便曲曲道出稼穑之艰难。山中气候冷得早些,霜露已多。九月中,正是霜降时节。四十六岁的诗人,已感到了岁月的不饶人。以上四句,下笔若不经意,其实是写出了春种秋收、一年的辛苦。
“田家岂不苦?弗获辞此难。”稼穑愈是艰难辛苦,愈见诗人躬耕意志之深沉坚定。诗人对于稼穑,感到义不容辞。这不仅是因为深感“人生归有道,衣食固其端”,而且也是由于深知“四体诚乃疲,庶无异患干”。魏晋以降,时代黑暗,士人生命没有保障。曹操杀孔融,司马懿杀何晏,司马昭杀嵇康,以及陆机、陆云之惨遭杀害,皆是著例。当时柄政者刘裕,比起曹操、司马,更加残忍。所谓异患,首先即指这种旦夕莫测的横祸。再退一步说,为了五斗米而折腰,在“质性自然”的诗人看来,也是一种异患。
“盥濯息檐下,斗酒散襟颜。”农村劳动生活过来的人对这幅情景都是亲切、熟悉的。诗人是在为自由的生活、为劳动的成果而开心。“遥遥沮溺心,千载乃相关。”诗人不仅是一位农民,还是一位为传统文化所造就的士人。他像一位农民那样站在自家屋檐下把酒开怀,可是他的心灵却飞越千载,尚友古人。长沮、桀溺之心意是说:“天下人都说天下是黑暗的,没有人可以改变黑暗的现状,又怎么能像归隐之人一样去归隐山林。”诗人自言与长沮、桀溺之心遥遥会合,意即在此。所以结笔说:“但愿长如此,躬耕非所叹。”但愿长久地过这种生活,自食其力,自由自在,纵然躬耕辛苦,也无所怨尤。诗人的意志,真可谓坚如金石。诗人的心灵,经过深沉的省思,终归于圆融宁静。
此诗夹叙夹议,透过收稻之叙说,发舒躬耕之情怀。此诗的意义在于,诗人经过劳动的体验和深沉的省思,所产生的新思想。这就是:农业生产乃是衣食之源,士人尽管应以道为终极关怀,但是对于农业生产仍然义不容辞。尤其处在一个自己所无法改变的乱世,只有弃官归田躬耕自资,才能保全人格独立自由,由此,沮溺之心有其真实意义。而且,躬耕纵然辛苦,可是,乐亦自在其中。这份喜乐,是体验到自由与劳动之价值的双重喜乐。陶渊明的这些思想见识, 晚周之后的文化史和诗歌史上乃是稀有的和新异的。诗中所耀动的思想光彩,对人生意义的坚实体认,正是此诗极可宝贵的价值之所在。
这是一首描写秋猎的词,词中所描绘的是在北京十三陵地区的行猎。
上片着重写景,景中已透露了凄怆之情。“马首望青山,零落繁华如此。”停马且住,看到眼前一望无垠的青山,连绵成无尽的屏障,在这里的天地间,繁华显得微不足道,这份苍茫深入人心。 “再向断烟衰草,认藓碑题字。”面对眼前这份萧索冷清的景象,看着被枯草掩埋的石碑,容若心中感慨万千。被苔藓覆盖了的石碑上,还可以模糊地辨认出之前所刻下的碑文,时光就是这样无情,人们还以为将真实留在石碑上就可以万古长存,其实在时光面前,任何东西都是脆弱、不堪一击的。想到此,容若便心生悲凉。自己的生命也不过是白驹过隙,匆匆几十年犹如流星划过,很快就没了。词人没有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是整日陪在皇帝身边,做些并不情愿的工作,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够到头啊。
下片侧重抒情。不过此中笔触多不在打猎的本身,而是写猎场的景观和感受,其中不乏悲怆之音,感伤之意。所以他才会无奈地写道:“休寻向戟话当年,只洒悲秋泪。”在这里大概是指古往今来的兴衰往事,正如一开始所言的那样,不要寻思那古往今来兴亡之事,就是眼前的秋色便已令人生悲添慨了。容若看到这迟暮的秋日,想起之前的种种,心中难以言说,故而只能在结尾草草地写上一笔“斜日十三陵下,过新丰猎骑”作罢。这就是容若狩猎的心情,这个男人随时随地都会有所感悟,写入词里,以供后人唏嘘感叹。
这首词笔力苍劲,虽然是哀叹往事之词,可是字里行间并不缺乏刚劲,刚力与阴柔结合得十分巧妙,相得益彰。尤其是结处二句,所绘情景形成强烈对比,颇含兴亡之感和轮回之叹。
唐代东北边塞营州,原野丛林,水草丰盛,各族杂居,牧猎为生,习尚崇武,风俗犷放。高适这首绝句有似风情速写,富有边塞生活情趣。
从中原的文化观念看,穿着毛茸茸的狐皮袍子在城镇附近的原野上打猎,似乎简直是粗野的儿戏,而在营州,这些却是日常生活,反映了地方风尚。生活在这里的汉、胡各族少年,自幼熏陶于牧猎骑射之风,养就了好酒豪饮的习惯,练成了驭马驰骋的本领。即使是边塞城镇的少年,也浸沉于这样的习尚,培育了这样的性情,不禁要在城镇附近就犷放地打起猎来。诗人正是抓住了这似属儿戏的城下打猎活动的特殊现象,看到了边塞少年神往原野的天真可爱的心灵,粗犷豪放的性情,勇敢崇武的精神,感到新鲜,令人兴奋,十分欣赏。诗中少年形象生动鲜明。“狐裘蒙茸”,见其可爱之态:“千钟不醉”,见其豪放之性:“十岁骑马”,见其勇悍之状。这一切又都展示了典型的边塞生活。
这首绝句的艺术特点是构思上即兴寄情,直抒胸臆;表现上白描直抒,笔墨粗放。诗人仿佛一下子就被那城下少年打猎活动吸引住,好像出口成章地赞扬他们生龙活虎的行为和性格,一气呵成,不假思索。它的细节描写如实而有夸张,少年性格典型而有特点。诗人善于抓住生活现象的本质和特征,并能准确而简炼地表现出来,洋溢着生活气息和浓郁的边塞情调。在唐人边塞诗中,这样热情赞美各族人民生活习尚的作品,实在不多,因而这首绝句显得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