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前两句写牡丹娇艳可爱的丰姿和闲雅安静的气度,后两句写花欲凋谢时的愁怨,暗言自己愁春光易逝,愁红颜易衰。这首诗以美人喻花,意境优美。含蓄蕴藉,余味悠长。
“绿艳闲且静,红衣浅复深。”这两句先侧重写牡丹枝叶的状态和花的色彩。诗人以人写花,说碧绿鲜艳的牡丹叶,簇簇拥立,多像一个身着绿妆娴静文雅的少女;那色彩时浅时深错落有致的红色欲滴的花片,又像少女的衣裙。开首这两句,诗人把美人和牡丹融为一体,写的是牡丹的外部形象。
“花心愁欲断,春色岂知心。”这两句是写“牡丹仙子”的内心世界,说花儿似乎也有情感,也有愁。因为牡丹花与春天同在,在美好的春天里,牡丹花娇嫩妩媚,姿容娟秀,清香万里,占尽了春情。然而,春天不能永驻,谁也无法挽留,这正是牡丹的愁心所在。它深知自己的芳香美色只能与春天同在。春天一去,它就会调零衰败,渐渐枯萎。因此,人们只知道欣赏春色,欣赏牡丹花的鲜艳,而不知道它的一片愁心。
这首诗在用字造句上,更是煞费苦心。以“绿艳”衬托“红衣”,使牡丹显得娇媚动人。作者不明言自己愁春光易逝,愁红颜易衰,而让花儿自愁自哀自伤自叹,真是翻奇出新,别有一番情致。全诗把牡丹花写得有血有肉有情感,达到了意境上的神化和形象化,是一篇较好的咏物诗。
此词上阕从两个方面落笔:一个方面是写丁香之形态,如“琉璃叶下琼葩吐”,另一个方面是写丁香之意趣,所谓“幽人趣”。而扣题的只有一句“素香柔树”。首句“落木萧萧”,本是用来描写秋天景象的,这里被移用来描写丁香尚在含葩而未吐蕊时的环境和氛围,也是一种衬托。
下阕由形而传神,写丁香之精神所在。也从两个方面落笔,一个方面是写其无意与群芳,尤其是“自古承春早,严冬斗雪开”(朱庆馀《早梅》),号称内修外美、玉蕊清香的梅花,争春斗艳,另一个方面是写丁香散露出的那种愁绪。全词的精彩之处全在其“豹尾”:作者大胆悬想,丁香之所以“结愁千绪”,也许是它在思忆江南的主人吧。至此,本无情之花卉植物,便化为了有情意之作者心志的寄托,一怀愁绪,满腔悲情,也就有了具体的着落。
五松山下住着一位姓荀的农民妇女。一天晚上李白借宿在她家,受到主人诚挚的款待。这首诗就是写诗人当时的心情。
开头两句“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写出诗人寂寞的情怀。这偏僻的山村里没有什么可以引起他欢乐的事情,他所接触的都是农民的艰辛和困苦。这就是三四句所写的:“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秋作,是秋天的劳作。“田家秋作苦”的“苦”字,不仅指劳动的辛苦,还指心中的悲苦。秋收季节,本来应该是欢乐的,可是在繁重赋税压迫下的农民竟没有一点欢笑。农民白天收割,晚上舂米,邻家妇女舂米的声音,从墙外传来,一声一声,显得十分凄凉。这个“寒”字,十分耐人寻味。它既是形容舂米声音的凄凉,也是推想邻女身上的寒冷。
五六句写到主人荀媪:“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古人席地而坐,屈膝坐在脚跟上,上半身挺直,叫跪坐。因为李白吃饭时是跪坐在那里,所以荀媪将饭端来时也跪下身子呈进给他。“雕胡”,就是“菰”,俗称茭白,生在水中,秋天结实,叫菰米,可以做饭,古人当做美餐。姓荀的女主人特地做了雕胡饭,是对诗人的热情款待。“月光明素盘”,是对荀媪手中盛饭的盘子突出地加以描写。盘子是白的,菰米也是白的,在月光的照射下,这盘菰米饭就像一盘珍珠一样地耀目。在那样艰苦的山村里,主人端出这盘雕胡饭,诗人被深深地感动了,最后两句说:“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漂母”用西汉淮阴侯韩信的典故。这里的漂母指荀媪。荀媪这样诚恳地款待李白,使他很过意不去,又无法报答她,更感到受之有愧。李白再三地推辞致谢,实在不忍心享用她的这一顿美餐。
李白的性格本来是很高傲的,他不肯“摧眉折腰事权贵”,常常“一醉累月轻王侯”,在王公大人面前是那样地桀骜不驯。可是,对一个普通的山村妇女却是如此谦恭,如此诚挚,充分显示了李白的可贵品质。
李白的诗以豪迈飘逸著称,但这首诗却没有一点纵放。风格极为朴素自然。诗人用平铺直叙的写法,像在叙述他夜宿山村的过程,谈他的亲切感受,语言清淡,不露雕琢痕迹而颇有情韵,是李白诗中别具一格之作。
首句言“五月天山雪”,已经扣紧题目。五月,在内地正值盛夏。韩愈说“五月榴花照眼明,枝间时见子初成”,赵嘏说“和如春色净如秋,五月商山是胜游”。但是,李白所写五月却在塞下,在天山,自然,所见所感也就迥然有别。天山孤拔,常年被积雪覆盖。这种内地与塞下在同一季节的景物上的巨大反差,被诗人敏锐地捕捉,然而,他没有具体细致地进行客观描写,而以轻淡之笔徐徐道出自己内心的感受:“无花只有寒”。
“无花”二字双关不见花开之意,这层意思紧启第三句“笛中闻折柳”。“折柳”即《折杨柳》曲的省称。这句表面看是写遍地闻笛,实际话外有音,意谓眼前无柳可折,“折柳”之事只能于“笛中闻”。花明柳暗是春色的表征,“无花”兼无柳,也就是“春色未曾看”了。这四句意脉贯通,一气直下,措语天然,不拘格律如古诗之开篇,前人未具此格。
“晓战随金鼓,宵眠抱玉鞍。”这两句是说,战士们白天在金鼓声中与敌人进行殊死的战斗,晚上却是抱着马鞍睡觉。
五、六句紧承前意,既写军旅生活的紧张。古代行军鸣金击鼓,以整齐步伐,节制进退。写出“金鼓”,则烘托出紧张气氛,军纪严肃可知。只言“晓战”,则整日之行军、战斗俱在不言之中。晚上只能抱着马鞍打盹儿,更见军中生活之紧张。本来,宵眠枕玉鞍也许更符合军中的生活习惯,不言“枕”而言“抱”,一字之易,紧张状态尤为突出,似乎一当报警,“抱鞍”者更能翻身上马,奋勇出击。此两句则就一“晓”一“宵”写来,并不铺叙全日生活,概括性也强。全篇只此两句作对仗,严正的形式与严肃的内容配合,增强了表达效果。
“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末两句是说,但愿腰间悬挂的宝剑能够早日平定边疆,为国立功。以上六句全写边疆生活的艰苦,若有怨思,末两句却急作转语,音情突变。这里用了西汉傅介子的故事。由于楼兰(西域国名)王贪财,屡遮杀前往西域的汉使,傅介子受霍光派遣出使西域,计斩楼兰王,为国立功。此诗末两句借此表达了边塞将士的爱国激情。“愿”字与“直为”,语气斩钉截铁,慨当以慷,足以振起全篇。这是此诗点睛结穴之处。
本诗的结尾雄壮有力,与前面六句的烘托之功是分不开的。没有那样一个艰苦的背景,则不足以显示如此卓绝的精神。此诗所以极苍凉而极雄壮,意境浑成,是因为有了前六句的铺垫。如果一开口就豪言壮语,转觉无力。这写法与“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二语有异曲同工之妙。此诗不但篇法独造,对仗也不拘常格,自是五律别调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