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梈当时与虞集、杨载、揭傒斯齐名,称元诗四大家。《王氏能远楼》是范梈的代表作品之一。此诗立意高远、表达了诗人看破红尘的高情逸志。时不我待、及时行乐的情绪是这首诗的主调。全诗十六句,每四句为一意。
开篇:“游莫羡天池鹏,归莫问辽东鹤。人生万事须自为,跬步江山即寥廓。”天池鹏是南海大鹏鸟,语出《庄子•逍遥游》,谐之言曰: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辽东鹤,指传说中的辽东人丁令威修道升仙,化鹤归飞之事。以上提到的,都是传说中的神鸟,非常人所能为。但是,诗人说到,我们凡人不必去羡慕它们,“人生万事须自为,跬步江山即寥廓 ”,人生啊,都须自作自为,哪怕每次仅仅迈出的是半步,长久积累,就可以进入一个无比广阔的世界。在这里,体现了诗人博大的胸怀和志趣。
“请君得酒勿少留,为我痛酌王家能远之高楼。醉捧勾吴匣中剑,斫断千秋万古愁。”请君停留下来,和我一起痛饮王氏能远楼。勾吴匣中剑,指吴地制造的利剑。 “醉捧”与前一句中的“痛酌”的形象相呼应,我们仿佛看见诗人举杯痛饮后,小心翼翼的捧着利剑,酒意未散、步履摇晃的情态。诗的这一句,刻画出诗人摒弃世俗、孤高傲世的品格。“斫断千秋万古愁”,原来要用手中的利剑,斩断千秋万代的愁怨,语气上斩钉截铁。诗人痛饮美酒,及时行乐,才可一解胸中愁怨。他心中的愁怨又是什么呢?诗人所谓愁怨,主要是指生命有限和客游离乡。
“沧溟朝旭射燕甸,桑枝正搭虚窗面。昆仑池上碧桃花,舞尽东风千万片。”“沧溟”,意为大海,这句话的意思是:大海上朝阳升起,光照大地; 日出了,窗棂为之生辉。此句还暗用“日出扶桑”的神话传说。“昆仑池上碧桃花,舞尽东风千万片。” 昆仑池,传说是西王母的居所,池上种有碧桃,吃了可以长生不老。这句话的意思是:昆仑池上的碧桃花,千千万万的花瓣在风中飘舞。
“千万片,落谁家?愿倾海水溢流霞。寄谢尊前望乡客,底须惆怅惜天涯。” 流霞是神话传说中的仙酒,这里代指美酒。这句话的意思是:可是那千千万万片桃花,究竟有哪一片落到了人间寻常百姓之家的呢?诗人希望能将那滔滔不绝的海水化作美酒,才能喝得尽兴。最后一句:寄谢尊前望乡客,底须惆怅惜天涯。 “底须”意为何须,何必。“寄谢”意为传告,告知。寄语那些思乡的朋友,何须惆怅伤感呢?
在诗中,诗人虚实相结合的描写出与友人登楼畅饮后所感。写意而不写事,是本诗重要特点。从天池鹏、辽东鹤、碧桃花的仙界虚景到“人生万事须自为”的人间凡境。诗人指出一切都是那么虚无飘渺,惟有及时行乐。
诗一开始写登临览景,勾起古今联想,造成一种笼罩全篇的气氛:六朝的繁华已成陈迹,放眼望去,只见草色连空,那天淡云闲的景象,倒是自古至今,未发生什么变化。这种感慨固然由登临引起,但联系诗人的经历看,还有更深刻的内在因素。诗人此次来宣州已经是第二回了。八年前,沈传师任宣歙观察使(治宣州)的时候,他曾在沈的幕下供职。这两次的变化,如他自己所说:“我初到此未三十,头脑钐利筋骨轻。”“重游鬓白事皆改,唯见东流春水平。”(《自宣州赴官入京路逢裴坦判官归宣州因题赠》)这自然要加深他那种人世变易之感。这种心情渗透在三、四两句的景色描写中:敬亭山象一面巨大的翠色屏风,展开在宣城的近旁,飞鸟来去出没都在山色的掩映之中。宛溪两岸,百姓临河夹居,人歌人哭,掺合着水声,随着岁月一起流逝。这两句似乎是写眼前景象,写“今”,但同时又和“古”相沟通。飞鸟在山色里出没,固然是向来如此,而人歌人哭,也并非某一片刻的景象。“歌哭”言喜庆丧吊,代表了人由生到死的过程。“人歌人哭水声中”,宛溪两岸的人们就是这样世世代代聚居在水边。这些都不是诗人一时所见,而是平时积下的印象,在登览时被触发了。
接下去两句,展现了时间上并不连续却又每每使人难忘的景象:一是深秋时节的密雨,像给上千户人家挂上了层层的雨帘;一是落日时分,夕阳掩映着的楼台,在晚风中送出悠扬的笛声。两种景象:一阴一晴;一朦胧,一明丽。在现实中是难以同时出现的。但当诗人面对着开元寺水阁下这片天地时,这种虽非同时,然而却是属于同一地方获得的印象,汇集复合起来了,从而融合成一个对宣城、对宛溪的综合而长久性的印象。这片天地,在时间的长河里,就是长期保持着这副面貌吧。这样,与“六朝文物草连空”相映照,那种文物不见、风景依旧的感慨,自然就愈来愈强烈了。客观世界是持久的,歌哭相迭的一代代人生却是有限的。这使诗人沉吟和低回不已,于是,诗人的心头浮动着对范蠡的怀念,无由相会,只见五湖方向,一片参差烟树而已。五湖指太湖及与其相属的四个小湖,因而也可视作太湖的别名。从方位上看,它们是在宣城之东。春秋时范蠡曾辅助越王勾践打败吴王夫差,功成之后,为了避免越王的猜忌,乘扁舟归隐于五湖。他徜徉在大自然的山水中,为后人所艳羡。诗中把宣城风物,描绘得很美,很值得流连,而又慨叹六朝文物已成过眼云烟,大有无法让人生永驻的感慨。这样,游于五湖享受着山水风物之美的范蠡,自然就成了诗人怀恋的对象了。
诗人的情绪并不高,但把客观风物写得很美,并在其中织入“鸟去鸟来山色里”、“落日楼台一笛风”这样一些明丽的景象,诗的节奏和语调轻快流走,给人爽利的感觉。明朗、健爽的因素与低回惆怅交互作用,在这首诗里体现出了杜牧诗歌的所谓拗峭的特色。
这首诗是元好问针对元稹评论杜甫的言论的再评论。元稹在为杜甫所写的墓志铭中特别推重杜甫晚年所写的长篇排律诗“铺陈始终,排比声律”,认为这方面李白连它的门墙也达不到。的确,杜甫在诗歌语言艺术上是很下功夫的,“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誓不休”。杜诗格律严谨,对仗工稳,尤其是晚年的长篇排律更为精细,“晚节渐于诗律细”。这是优点,但是另一方面也会产生过于雕琢和堆砌的副作用。如,后来宋代的江西诗派也杜甫为宗,但侧重于杜甫诗歌炼字造句方面的形式技巧,而忽略了杜甫诗歌中最有价值的东西,即丰富深刻的社会内容和、忧国忧民的进步思想和深刻的现实主义精神,也忽略了杜诗多样化的风格和艺术上全面的成就。因而,元好问对元稹的批评是有现实意义的。
杜甫的晚年的长篇排律固然功力深厚,但多投赠之作,也非最精粹部分。元好问认为杜甫的排比铺张只不过是一种手法,元稹过分称颂这种手法,单把“排比铺张”当作不可逾越的藩篱,是错把似玉的石块当成连城璧了。这也体现了元好问反对过分讲求声律对偶以及对诗歌社会现实内容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