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前两句描写,后两句颂祝。而叠词叠句的叠唱形式。是这首诗艺术表现上最鲜明的特色。如果说,“宜尔子孙”的三致其辞,使诗旨显豁明朗;那么,六组叠词的巧妙运用,则使全篇韵味无穷。《诗经》运用叠词颇为寻常,而《螽斯》的独特魅力在于:六组叠词,锤炼整齐,隔句联用,音韵铿锵,造成了节短韵长的审美效果。同时,诗章结构并列,六词意有差别,又形成了诗意的层递:首章侧重多子兴旺;次章侧重世代昌盛;末章侧重聚集欢乐。由此看来,方氏的评语似可改为:诗虽平说,平中暗含波折;六字炼得甚新,诗意表达圆足。另外,在朱熹《诗集传》中,《螽斯》是比体首篇,故用以释比。其实,通篇围绕“螽斯”着笔,却一语双关,即物即情,物情两忘,浑然一体。因此,“螽斯”不只是比喻性意象,也可以说是《诗经》中不多见的象征性意象。
关于诗旨,《毛诗序》云:“《螽斯》,后妃子孙众多也,言若螽斯。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点出了诗的主旨,但拖了一个经学的尾巴。朱熹《诗集传》承毛氏之说。还作了“故众妾以螽斯之群处和集而子孙众多比之”的发挥,没有贯彻其“《诗》作诗读”的主张。对此,姚际恒一并认为“附会无理”(《诗经通论》);方玉润进而指出:诗人措词“仅借螽斯为比,未尝显颂君妃,亦不可泥而求之也。读者细咏诗词,当能得诸言外”(《诗经原始》)。确实不可泥求经传,而应就诗论诗。
体会意象,细味诗语,先民颂祝多子多孙的诗旨,显豁而明朗。就意象而言,飞蝗产卵孵化的若虫极多,年生两代或三代,可谓是宜子的动物。诗篇正以此作比,寄兴于物,即物寓情;“子孙众多,言若螽斯”,即此之谓。就诗语而言,“宜尔子孙”的“宜”,有“多”的含义;而六组叠词,除“薨薨”外,均有形容群聚众多之意。易辞复唱,用墨如泼,正因心愿强烈。“子孙”,是生命的延续,晚年的慰藉,家族的希望。华夏先民多子多福的观念,在尧舜之世已深入民心。《庄子·天地》篇有“华封人三祝”的记载:尧去华地巡视,守疆人对这位“圣人”充满敬意,衷心地祝愿他“寿、富、多男子”。而再三颂祝“宜尔子孙”的《螽斯》,正是先民这一观念诗意地热烈抒发。
就诗篇编排而言,前篇《国风·周南·樛木》祝贺新婚幸福,此篇继而祈颂多生贵子,不仅顺理成章,或恐正是编者苦心所系。
此诗通篇都是祝福词。全诗以“既”字领起,用的虽是赋法,但并不平直,相反,其突兀的笔致深堪咀嚼。而“既醉以酒”,表明神主已享受了祭品;“既饱以德”,表明神主已感受到主祭者周王的一片诚心,更为下文祝官代表神主致辞祝福作了充分的铺垫。享受了主祭者献上的丰盛的美酒佳肴,对他的拳拳之意不能无动于衷。因此,神主愿意赐给献祭人各种福分,自然是顺理成章之事。
诗的前两章,讲的都是享受了酒食祭品的神主的心满意足之情,他深感主祭者礼数周到,便预祝他万年长寿,能永远获得神所赐的幸福光明。而第三章末二句“令终有俶,公尸嘉告”,直接点出公尸,说明下文均为神主具体的祝福之辞,诚如陈子展所云,“为一篇承上启下之关键”。如果把此诗比为一篇小说,则前两章用的是第一人称叙述法,而后五章用的是第三人称叙述法,第三章则是两者的过渡。“其告维何”“其类维何”“其胤维何”“其仆维何”云云,等于现代汉语“他的……是什么?他的……是……”这样的结构。这五章中,除第三章是答谢献祭人的隆重礼节外,其余四章都是祝福的具体内容。从尽孝、治家、多仆几个方面娓娓道来,显出神意之确凿。诗的中心词不外“德”“福”二字,主祭者周王有德行,他的献祭充分体现了他的德行,因此神就必然要降福于他。而神主所宣布的将赐之福,在诗中主要是属于家庭方面而不是属于军国方面的,颇显示出此诗颂祷的倾向性,对一般读者来说这似乎也更有亲切感。
从诗的艺术手法看,善于运用半顶针修辞格是此篇的一个特色。《诗经》中运用顶针修辞手法屡见不鲜,但像此篇这样上文尾句与下文起句相互绾结,而重复只在上句的末一字与下句的第二字那样的修辞方法(姑称之为半顶针修辞),却是并不多见的。其实,接第三章“公尸嘉告”句的第四章“其告维何”句、接第五章“永锡尔类”句的第六章“其类维何”句、接第六章“永锡祚胤”句的第七章“其胤维何”句、接第七章“景命有仆”句的第八章“其仆维何”句,若改为“嘉告维何”“尔类维何”“祚胤维何”“有仆维何”,也完全可以,这样各章之间便以纯粹的顶针格相贯连。但此篇的作者却蹊径别出,不取上下章衔接文字完全重复的纯顶针格,而仍收“蝉联而下,次序分明”(方玉润《诗经原始》)之效,并别具曲折灵动之势,实在令人拍案叫绝。这章与章的半顶针衔接又与各章章内的纯顶针修辞(如“高朗令终”与“令终有俶”、“朋友攸摄”与“摄以威仪”、“君子有孝子”与“孝子不匮”)连成一片,产生了如“大珠小珠落玉盘”之效。由此可见,颂诗的表现力也相当强。
贾岛是唐代的著名的苦吟诗人,长于五言律诗,集中五言律诗也最多。他的律诗,字斟句酌,排比工整,常有佳句,耐人寻味。如“秋风吹渭水,落叶满长安”、“长江人钓月,旷野火烧风”、“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等,或气象雄浑,或情景幽独,颇为人们所称诵。不过除了一些佳句以外,他写得好的律诗并不多,这是由于他过于醉心词句的琢磨,往往忽视了全诗的整体的艺术境界的创造。因而他的五言律诗,虽然对仗工整,却有雕琢的痕迹,不够自然,缺乏动人的情怀,使人读后,留不下完整的印象。倒是他的一些绝句,无意求工,写得自然、朴素,别有情致。这首诗便是其中一首较优秀的作品。
这是一首抒写送春的七言绝句。这首诗极力抒写的是“苦吟”诗人不忍送春归去,但也无计可留,只有长坐不睡,与那即将逝去的春天共守残夜,哪怕是一刹那时光,也是值是珍惜的。首句“三月正当三十日”,点明三月晦日,表达春天即将逝去。三月本是春天的最后一个月,三十日又是这个月的最后一天,诗人此刻把春天的离去精确到了最后一天,让人感到新奇而又自然。次句“风光别我苦吟身”,意思是说:春光虽然别我而逝,但我这个苦吟诗的人,怎忍别春。不说送春,而说“风光别我”,是虚写“送”字。这句用的是拟人手法,显得很自然而有情味。
“共君今夜不须睡,未到晓钟犹是春。”前句写了诗人与友人愿一夜不眠不寐,后句则写了这样做的目的,仅仅只是守住最后的一线春光。前两句把春天精确到最后一天,这里却精确到了最好一刻。末二句说虽然已到春尽之期,无计可以留春,但只要晨钟未动,明朝之夏未来,仍然还是春天。因此,当这最后一夜之时,愿与友人不睡,共同苦吟饮酒,以表送别之情,这样也还是能够很好地享受这最后一夜的春光。“犹是春”三字,可如宋苏轼所说的“春宵一刻值千金”了。这首诗颇有古诗的“何不秉烛游”的意思。但二者旨趣并不相同。古诗的作者秉烛夜游,是由于感叹人生短暂,韶华易逝,应及时行乐;这首诗的作者良夜不眠,则是为了流连春光,爱惜韶华,并无伤感之情,作者只意在珍惜时光,刻苦吟诗,这就从惜别春光中,引出了“锲而不舍”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