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首诗表达了诗人对綦毋潜弃官归隐做法的肯定,同时也流露出诗人在仕途上的不得意之情。全诗以“净、澄、清、明、淡”等语言上的冷色调合成了一种“单纯的静穆”,突出了自然界的清幽、静谧,诗中的景物呈现出一种和光一片、浑融无迹的特点,犹如一幅绝妙的水墨画,体现出“诗中有画”的特点。
开篇四句从感慨时遇写起,自己与友人一样都不被朝廷重用,瞬间就缩短了两人之间的距离,产生共鸣。但是诗人并未因怀才不遇而抱怨,而是乐天知命,“天命无怨色,人生有素风”两句实属巧妙,足见诗人开阔的胸襟。诗人虽然劝慰友人,自言要有坦荡的胸怀,但终不免流露不受重用之下的无奈之情,因此这几句的感情很复杂。
“念君拂衣去”以下八句,描绘了作者想象中的友人隐居之乐:秋色如水,天空明净,落日熔金,澄江开阔,在这江天一色的自然里,人的心绪也随之飘到了天之涯、江之头了;而到悠悠清夜明月当空之时,乘坐一叶扁舟,扣舷而歌,荡漾在如烟似雾的芦苇丛中,一切都是那么静谧,又闲适。这几句诗富于清淡之味,隽永之趣如花落香浮,月印水底,清空闲远,神韵超然,一切都已溶入那与大自然的如梦境般的晤谈之中了。
“无庸客昭世”至结尾八句,写出了作者所感所愿:双鬓已经斑白,心灵也很疲倦,帝王遥不可及,没有人愿意举荐我。不愿意在这种“昭世”中奔走了,不如与友人一同归隐田间,安心做一个耕种的老农。结尾既抒发了自己郁郁不得志的情感,又表现了对于友人归隐生涯的赞同与欣赏。看起来诗人似乎是扯远了,其实言远意近,还是围绕送别这一中心的。
全词从意义上看,可分为上下两篇,前三句是一段,十分生动地描绘出一位披肝沥胆,忠一不二,勇往直前的将军的形象,从而表现了词人的远大抱负。后三句是一段,以沉痛的慨叹,抒发了“壮志难酬”的悲愤。
第一句,用三个连续的、富有特征性的动作,塑造了一个壮士的形象,让读者从那些动作中去体会人物的内心活动,去想象人物所处的环境,意味无穷。
“挑灯”的动作又点出了深夜情景。夜深人静,无法入睡,只好独自吃酒。吃“醉”之后,仍然不能平静,便继之以“挑灯”,又继之以“看剑”。总算睡着后,方才所想的一切,又幻为梦境。壮士好梦初醒,天已破晓,一个军营连着一个军营,响起一片号角声。这号角声,富有催人勇往无前的力量。而那位壮士,也正好是统领这些军营的将军。于是,他一跃而起,全副披挂,要把他“醉里”、“梦里”所想的一切统统变为现实。
二、三两句,突出地表现了雄壮的军容,表现了将军及士兵们高昂的战斗情绪。“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兵士们欢欣鼓舞,饱餐将军分给的烤牛肉;军中奏起振奋人心的战斗乐曲。将军神采奕奕,意气昂扬,“沙场秋点兵”。这个“秋”字写得好。正当“秋高马壮”的时候,“点兵”出征,预示了战无不胜的前景。
“沙场秋点兵”之后,大气磅礴,直贯后片“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将军率领铁骑,快马加鞭,神速奔赴前线,弓弦雷鸣,万箭齐发。仿佛看到若干连续出现的画面:敌人纷纷落马;残兵败将,狼狈溃退;将军身先士卒,乘胜追杀,一霎时结束了战斗;凯歌交奏,欢天喜地,旌旗招展。然而,在词的最后,作者却发出一声长叹:“可怜白发生!”从感情的高峰猛的跌落下来。原来,那壮阔盛大的军容,横戈跃马的战斗,以及辉煌胜利,千秋功名,不过全是梦境。这处境,的确是“悲哀”的。然而没有谁“可怜”他。于是,他写了这首“壮词”,寄给处境同样“可怜”的陈同甫。
从全词看,壮烈和悲凉、理想和现实,形成了强烈的对照。作者只能在醉里挑灯看剑,在梦中驰骋杀敌,在醒时发出悲叹。这是个人的悲剧,更是民族的悲剧。而作者的一腔忠愤,无论在醒时还是在醉里、梦中都不能忘怀,是他高昂而深沉的爱国之情、献身之志的生动体现。
这首词在布局方面也有一点值得注意。“醉里挑灯看剑”一句,突然发端,接踵而来的是闻角梦回、连营分炙、沙场点兵、克敌制胜,有如鹰隼突起,凌空直上。而当翱翔天际之时,陡然下跌,发出了“可怜白发生”的感叹,使读者不能不为作者的壮志难酬洒下惋惜怜悯之泪。这种陡然下落,同时也戛然而止的写法,如果运用得好,往往因其出人意外而扣人心弦,产生强烈的艺术效果。这样的结构不但宋词中少有,在古代诗文中也很少见。这种艺术手法也正表现了辛词的豪放风格和他的独创精神。但是辛弃疾运用这样的艺术手法,不是故意卖弄技巧、追求新奇,这种表达手法正密切结合他的生活感情、政治遭遇。由于他的恢复大志难以实现,心头百感喷薄而出,便自然打破了形式上的常规,这绝不是一般只讲究文学形式的作家所能做到的。
这首词在声调方面有一点值得注意。《破阵子》上下两片各有两个六字句,都是平仄互对的,即上句为“仄仄平平仄仄”,下句为“平平仄仄平平”,这就构成了和谐的、舒缓的音节。上下片各有两个七字句,却不是平仄互对,而是仄仄平平平仄仄,仄仄平平仄仄平,这就构成了拗怒的、激越的音节。和谐与拗怒,舒缓与激越,形成了矛盾统一。作者很好地运用了这种矛盾统一的声调,恰当地表现了抒情主人公复杂的心理变化和梦想中的战斗准备、战斗进行、战斗胜利等许多场面的转换,收到了绘声绘色、声情并茂的艺术效果。
李白有首叫《越中览古》的诗。诗中写道:“越王勾践破吴归,战士还家尽锦衣。宫女如花满春殿,只今惟有鹧鸪飞!”这首七言诗中,有三句写到越王勾践的强盛,最后一句才点出越国的衰败景象,虽然表达的感情显然不同,但在谋篇布局方面又有相通之处,可以参看。
这是一首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战歌,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全诗共三章,采用了重章叠唱的形式,叙说着将士们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磨刀擦枪、舞戈挥戟,奔赴前线共同杀敌的英雄主义气概。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