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珣也曾写过一些隐逸之词,如《渔父》、《渔歌子》等。这首《定风波》是借范蠡事以明己志。范蠡亡吴霸越之后,功成身退,乘一叶扁舟泛游于五湖之上,啸傲风月于山水之间,过着隐逸生活。作者对他深怀仰慕之情,认为其人高洁无上。词的开头即点明他志在烟霞,仰慕隐沦,赞颂范蠡,也是表达自己的心愿。次句是说范蠡功成身退,泛游五湖,饱赏湖上春光。接句续写退隐之乐,一叶扁舟,徜徉湖上,舟中饮酒吟诗,其乐融融。“云水”二字概括了大自然的无限美好,令人陶醉。这时便深切地意识到无官一身轻的愉悦。这反映了作者对世俗的厌倦。
下片继续写隐逸之乐。与“花岛”为邻,鸥鸟为伴,隐居于奇山异水的幽深之处,生活是何等的安闲恬适。在这里长年看不见追名逐利的流俗之辈。可以说这里已经进入了老子所说的“希夷”的微妙境界了。果真能得到老子所说的微妙之道,心中怎能不暗暗自喜。结句“荷衣蕙带绝纤尘”,又用神的服饰,比喻隐者的高洁和一尘不染,大有飘飘欲仙的况味。
全词表现仰慕隐沦,申明作者抱有与范蠡同带的烟霞之志。范蠡归隐是在功成之后,见越王勾践为人可与共患难,不可与之同安乐,便毅然退隐。而李珣“以秀才豫受宾贡,事蜀主衍”,未能立功,即遭亡国之痛。两人同是退隐,却心境不一。此词纯用白描,直抒胸臆,与作者所写的风土词不一样,在“花间”词里也属罕见。
上片开头便由骑马出游写起。先写骑马出游的风貌。“一帽红尘”,点明出游时风尘仆仆, 同时,还说明了出游所经之路是尘埃飞扬的闹市。再写骑马出游的行踪,以“韦杜人家北”代指清都京师中的显贵豪门的住宅区。随后, 写所见到的显贵豪门住宅区的楼台,并以“满城风色”作比,认为有“隔”。作者在此未发一个议论, 但却表示了对显贵豪门厌弃的态度。
下片转写飞鸿南去。飞鸿飞去的地方正是作者家乡所在的江南,于是,禁不住对家乡的思念而“目送飞鸿”,一直望到飞鸿的影子在远天消失。作者的思乡之心便飞过了隔绝的关山,从千迭的乱云中穿过,想象到家乡可能也正是千里飞雪。下片写南去的飞鸿,进而抒发了思乡之情,表面上看来与上片表达的思想关系不大,实际上,越写思乡之切,就越使得对显贵豪门厌弃的态度更加鲜明。
词的上、下两片,虽各有侧重,但又是完整的一体。两片相接,照视线的移动,由望高楼到望空中,再到望飞鸿,合理而自然。全词无议论,以形象的语言写所见、所想,再透过所见、所想显露出要表达的思想。写所想,能驰骋想象,飞过关山,穿过乱云,展现了千里飞雪的壮阔图景。
《小雅·采芑》诗的开首以“采芑”起兴,很自然地引出这次演习的地点:“新田”、“菑亩”。紧接着一支浩浩荡荡的大军出现在旷野上,马蹄得得,敲不碎阵列中之肃穆严整;军旗猎猎,掩不住苍穹下之杀气腾腾。在这里,作者以一约数“三千”极言周军猛将如云、战车如潮的强大阵容,进而又将“镜头的焦距”拉近至队伍的前方,精心安排了一个主将出场的赫赫威仪。只见他,乘坐一辆红色的战车,花席为帘、鲛皮为服,四匹马训练有素、铜钩铁辔,在整个队伍里坐镇中央,高大威武而与众不同。真是未谋其面已威猛慑人。诗的第二章与上大体相同,以互文见义之法,主要通过色彩刻画(“旗旐央央”,“约軝错衡”),继续加强对演习队伍声势之描绘。在对方叔形象的刻画上则更逼近一步:“服其命服”的方叔朱衣黄裳、佩玉鸣鸾、气度非凡。同时也点明他为王卿士的重要身份。第三章格调为之一变,以鹰隼的一飞冲天暗比方叔所率周军勇猛无敌和斗志昂扬。接下来作者又具体地描绘了周师在主帅的指挥下演习阵法的情形:雷霆般的战鼓声中,战车保持着进攻的阵形,在响彻云霄的喊杀声中向前冲去;演习结束,又是一阵鼓响,下达收兵的号令,队伍便井然有序地退出演习场,整顿完毕后,浩浩荡荡地返回营地。(“伐鼓渊渊,振旅阗阗”)。第四章辞色俱厉,以雄壮的气概直斥无端滋乱之荆蛮(“蠢尔蛮荆,大邦为仇”)。告诫说,以方叔如此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之师旅讨伐荆蛮,定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摧敌之军,拔敌之城,俘敌之人,败之于谈笑挥手之间(“方叔率止,执讯获丑”)。
统观全诗,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是此诗并非实写战争,而是写一次军事演习。这从诗中“师干之试”等处可证。其二,此诗从头至尾层层推进,专事渲染,纯以气势胜。
全诗清晰地显现出三个层次。
首四句总写秋日的节侯特点及其在人们心理上的反映。前二句首先写出秋天的一派肃杀之气。“仲秋月”就是农历八月,是典型的秋日,此时天气转凉,霜露渐起,百物凋零,所以冠以“萧瑟”二字。“飂戾风云高”是说此时节云淡天高,秋风阵阵。“飂戾”就是风声。如此萧瑟的节候自然会在人们的心理上产生感应:“山居感时变,远客兴长谣。”住在山中的人会首先感到这时序的变化;远行在外的人很容易产生凄凉之感、思家之念,以至于要放声唱歌来舒散心中的愁闷。这一层写出了对秋日的总体印象,为后面的具体描写秋景张本。
接下六句为第二层意思,写自身所感到的节候变化。“疏林积凉风,虚岫结凝霄”,是说稀疏的树林中不断地刮起冷风,空荡荡的山峦上聚集着浓云,这是山林中的变化。“湛露洒庭林,密叶辞荣条”是说浓重的露水洒落在庭院中的树上,繁密的叶子就从茂盛的枝条上落下,这是庭院中的变化。这种无情的肃杀之气虽说无可抗拒,但在受其摧残的时间和程度上,各种景物是不相同的,那是它们各自的品质和抗御能力不一样,所以紧接着补了两句:“抚菌悲先落,攀松羡后凋。”菌是一种寿命极短的植物,《庄子》上曾说过“朝菌不知晦朔”,所以作者抚之而生悲。苍松不怕寒冷,秋气无损于它,所以作者不禁要攀其枝叶,投以羡慕的眼光。这一层写的虽是眼前常见景物,刻画却是精细而鲜明的,而且诗人还为之动了悲、羡之情,足见他并没有用哲人的冰冷目光去静观这种“时变”,而是饱含着诗人的感情去体察的,也就是说诗人是以热呼呼的心肠描绘出这秋日的凄清画面的,所以其间充溢着浓郁的诗意。
松柏是高洁品质的象征,上句诗人既有羡于松,虽是写景,但个人志趣已经流露,后四句遂顺调转入抒写自己的情志。“垂纶在林野,交情远市朝”,是说:在这秋天的日子里,大自然尽管如此萧瑟,我还是愿意投身于它的怀抱,远远地来到林边野外钓鱼,与朝廷、市场这些争名争利的场所断绝联系。为什么要如此呢?因为“淡然古怀心,濠上岂伊遥”,意思是说:只要把纷繁的世界看得淡漠,无求于人,无苛于己,保持着远古人的心胸,那我们离无为自适的境界也就不远了。“濠上”一典出于《庄子》的《秋水》篇,其中写庄子与惠施在濠上(在今安徽凤阳)闲游,看到鲦鱼从容出游,因而引起了鱼究竟知不知道快乐的一番辩论,后世就把濠上指代逍遥闲游的地方,把崇尚老庄就说成是濠上之风。此二句是谈玄论虚之词,也是全篇的旨归。道家认为一切礼乐道德等社会规范,以及人们有组织的行动与交往都是对人的自然本性的扼杀,所以他们要摆脱一切制度与文明的束缚,把任情适性、归真返朴当作终身追求的目标。这里颂扬的也就是这种精神。
孙绰此诗虽也涉及玄理,却并不淡然寡味。首先,作者是在对秋日景象的描绘和由此而产生的悲、羡之情上引出对濠上之风的颂扬的,这是诗歌艺术上常用的讽咏比兴法,因此自然也具有艺术感染力。其次,此诗所涉及的玄理,并非阐释道家的具体教义,仅仅是表明一种归依道风的感情,而表现感情乃是诗歌的天职,诗情诗味即由此出,这也是此诗不乏诗味的原因。
当然,此诗虽也较多地写了山水风景,林野秋色,但因为它既未以游览作为描写景物的过程和手段,也没有把自然景物作为美感观照的主位对象,所以它仍属于玄言诗,还不是一首山水诗。但是,孙绰本人是爱好山水的,描摹山水的本领也是高超的(例如其《天台山赋》就写得掷地有声),而且他“借山水以化其郁结”(《三月三日兰亭诗序》),所以他诗中的自然景物(包括山水),也就应当另眼相看了。此诗借秋日景物来表明其向往濠上之风,也就是为了化解其胸中郁结,这与“老庄告退”后兴起的山水诗有着共同之处。更明确地说,被称为空洞虚泛的玄学,却也有其注重自然之道、注重人与自然相和谐的一面。作为玄学的诗歌形式的玄言诗,因而也有其注重从自然——山水之中体悟玄理,亦即企图让自然景物与人的思想取得和谐的倾向。正是这个倾向的不断发展延伸,才终于有了以山水为重头、而玄理退居为“尾巴”的山水诗。孙绰此诗中,阐明玄理虽然还是诗的主要目的,但谈玄在篇幅上已是“尾巴”了。因此,如果说此诗包含着山水诗的某些因素或萌芽,应该是符合实际的。
“净洗铛,少著水,柴头罨烟焰不起”。“净洗铛”,虽然是说做好烹调的准备,其实这正是做事或修养身心时虔诚、认真态度的体现。煮肉如此,做一切事情,均须如此。读者可以从这小心翼翼的“净洗铛”中,窥见到苏轼平时修养身心之严谨、真诚。“少著水,柴头罨烟焰不起”水放得不多不少,火要不大不小,这样煨炖,才能将肉烹得又烂又有滋味。苏轼告诉我们,具体实践中,每个环节都要做得稳妥,仔细,来不得半点马虎。透过这一丝不苟的准备与实际操作,我们看到的,不只是烹调本身,而是与对待人生、修炼自身的一种兢兢业业的精神了。
“待他自熟莫催他,火候不时他自美”。煮猪肉,只要方法得当,缓缓煨炖,到了时候,它自然滋味醇厚,美不可言。这两句,说的是煮肉,而当我们联想到人生的时候,不是正好发现,它切中了那种急功近利的社会人生弊端吗?人生的成熟感悟,是需要时间的。好大喜功、气浮心躁,得到的可能有一时“战果”,其实是失败的结局。
“黄州好猪肉,价贱如泥土。贵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人生的精彩往往就在平淡的日常生活当中。像猪肉这司空见惯的食物,人们并不觉得里边有什么奥秘可寻;像炖煮猪肉这样的家常之事,人们也容易忽略探讨其中精益求精的可能性。苏轼的叹息,除了猪肉本身之外,另有一种可供联想的可惜之意——人们在面对生活中种种事物时,或不肯,或不愿意去深入了解并挖掘其潜力。读者应该从他的叹息中,理解猪肉之情以外的深意——真善美就在我们每日每时的生活当中,发现、创造美,乃是我们大有潜力可挖的人生使命与快乐。联想到苏轼在以上所举《答毕仲举书》里把吃猪肉比为修养身心的象征,将那虚无缥缈的(佛学)“龙肉”之类的玄谈加以屏弃的哲理思考,我们或许能更深层理解“黄州好猪肉”这四句诗歌的另一番味道。
“早晨起来打两碗,饱得自家君莫管”。正因为对亲自创造的烹调艺术,十分满意,所以作者竟吃了“两碗”。“两碗”,不但写出了胃口的满不,更写出了心灵的惬意。作者仿佛早就料到了他人的议论与惊诧,他风趣地说,我吃猪肉,腹满心惬,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外界对我的褒贬,尽可至之度外。了解佛学的读者,知道佛家最讲“心安”,强调看轻外物(包括他人的议论)、重视内心的安定,因此,可以说,东坡的这一“饱得自家君莫管”之平淡结尾,其实是展现了他的佛学修养,蕴涵了深刻的人生感悟的。
值得说明的是,在吟《猪肉颂》之时,苏轼并没有对他的“猪肉观”的人生思考做刻意的诠释、解说,而全在一片笔墨神行之间,有意无意透露着他的佛学修养与对佛学的借鉴、改造,这一点是需要补充说明的。
苏轼此诗题的《猪肉颂》三字中,看似滑稽,实际是在幽默中蕴涵了严肃的主题的。作者的颂,当然包括了在味觉方面的享受,对自身的烹调创新方面的自得;但是当我们了解了苏东坡当时的艰难处境时,就会在诗人享受味觉美味后面,朦胧看到一个不屈的灵魂,一个在为人处世方面,永远追求更高远深刻的情味的,将日常生活与理性思考方面达到“知行合一”理想的哲人。尤其是作者将烹调艺术与人生超越的理想有机结合为一体,为我们所做出了典范——猪肉,是猪肉本身,又象是别的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