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黄琼书》是东汉大臣李固所写的一篇书信,为规劝其友黄琼识时应征,“辅政济民”而作。汉顺帝永建年间(126),屡次辞谢征召的黄琼又被朝廷征聘,当走到纶氏(今河南省登封县),忽称病不行。李固向来仰慕黄琼,遂写了这封催促他赶快来洛阳的信。文章先从立身处世着笔,劝导黄琼为人应介乎“隘”与“不恭”之间,指出若要“辅政济民”,当今正是时机,用以激励黄琼。接着用“峣峣者易缺”六句说明声望太高容易降低,名声过大实际才能就很难相称的道理。并以鲁阳樊君的行事,证实“峣峣者”的“易缺”,“皦皦者”的“易污”;又用胡元安等人的实例申说了“盛名之下”往往是“其实难副”,告诫黄琼要有自知之明。最后以恳请对方速赴洛阳任职,彻底洗刷“处士纯盗虚声”的愿望作结,点明写信的用意。全篇既有婉而讽的规劝,又有发人猛醒的鼓励。行文多用侧笔和假设猜测的语句,委婉曲折,动听感人。黄琼后来到洛阳任议郎,这封信起了推动的作用。
全书以自然段落明显地分为两段。前一段是敦促黄琼应征;后一段是表示对他寄以厚望。两段的意思虽都是为了劝黄琼出来为时局效力,但并非一味催逼;而且在劝勉中带有婉转的告诫。
第一段给黄琼摆出了两条出路:要么你彻底隐居,不问人事;要么你就必须在没有尧舜之君的“乱俗”中作辅政济世的志士。这段里隐隐地含着一点“激将法”:如果你要“拟迹巢、由”,本不该应征上路;既然上了路,说明你是动了用世之心的,就不该中道托病不进。不进,无非是对时局的混乱有所顾忌;而如果政治清明,天下大治,就不需要志士了,这样的敦促就要比一味催逼有鼓动力得多。
第二段的告诫意味更为浓厚。“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不仅是对已经征辟的那些人的评骘,而且也带有给予黄琼以激励和促其警惕的含义。说得直白一点,这段的意思就是,你如果是虚声盗名之士(当然李固认为黄琼并非这样的人,否则他就不写信敦促了),那末你不出来也罢;如果你要出来,就应该真正有所作为,以事实证明“名下无虚士”,为国家建功立业,以堵“俗论”之口。那时“纯盗虚声”的人太多了,李固虽久慕黄琼,但由于前此那些名实不副的名士的教训,在黄琼尚未有宏规远谟的表现以前,李固也不能不怀着惴惴不安的疑虑。因此,这一番历数以前征辟之士的不孚人望的事实,是他感触良深的真实心情的透露,既是一种隐约的告诫,仍然也带有“激将法”的味道,不过表达得曲折婉转而已。
此诗以回忆开头,为自己勾勒了一幅少年英雄形象。“忆昔作少年,结交赵与燕。金羁络骏马,锦带横龙泉。寸心无疑事,所向非徒然。”诗人少年时代,结交的朋友都是豪杰之士,座下骑的是金羁络头的骏马,身上穿的是鲜艳夺目的锦袍,腰间佩挂着龙泉宝剑,心里头没有什么疑难可怕之事,干什么事情都是所向无敌,马到成功。好一派豪放狂傲的气派!“赵与燕”,古云燕赵多豪杰,这里是借地名来比喻人。“金羁络马头,锦带横龙泉”是化用鲍照“聪马金络头,锦带佩吴钩”(《结客少年场行》)的句子,这或许是写实,同时也表达了诗人少年时代对功名的追求。“寸心无疑事,所向非徒然。”这两句把少年李白志大无畏,藐视一切,以为事业必成,功名必得的自信和狂妄表达得淋漓尽致,传神至极。
李白少怀大志,要“济苍生”、“安社稷”,希图“寰区大定,海县清一”。他曾多次自比管晏,并以大鹏自喻,希望一展宏图。可是,后来“遍干诸侯”,“厉抵卿相”,都累累碰壁,累累失败。直到玄宗天宝二年(743年),诗人四十三岁时,由道士吴筠推荐,玄宗皇帝命他供奉翰林,成了担任起草文书之类的侍臣。然而,仅仅两年时间就被解职放还了。所以诗人在回忆了自己少年时代的天真和狂妄之后,接着说:“晚节觉此疎,猎精草太玄。寸名束壮士,薄俗弃高贤。”经历了四十多年人生的风风雨雨之后,才觉得自己少年时代的豪情壮志太寸疎狂妄,太不切实际。为了求得寸名,少年的豪气和锋芒差不多消磨殆尽了;那世俗的社会,小人得志,鸡犬升天,不可能容得贤人志士。不如像杨雄写《太玄经》那样,探求宇宙人生的哲理,淡泊宁静地过日子。这里所谓的“晚节”,按詹锳《李白诗文系年》,其时诗人不过四十七岁,这当然是指诗人经历政治失败后的心境而言。“猎精草太玄”,用杨雄事。杨雄是汉代大经学家,早年也很有政治抱负,因参与王莽政变几乎丧命,后潜心学问。诗人援引杨雄的事例,表示效法之意。“寸名束壮士,薄俗弃高贤”这两句与诗人的另一首诗《送族弟》中的“寸手无壮士,穷居使人低”两句很相似,都是愤世嫉俗之词,说明世俗卑污,正直有才能的人不能得到任用;即便侥幸得以任用,也不可能施展才能,实现抱负。因此,很自然地引出自己供奉翰林这段辉煌而短暂的历史来。
“中回圣明顾,挥翰凌云烟。骑虎不敢下,攀龙忽堕天。”这几句写自己得到唐王任用的情况。由于好友吴筠的推荐,又得当朝宰相贺知章的赏识,玄宗皇帝亲自召见,金殿对策,口若悬河;命草蕃书,笔不停辍。玄宗大为高兴,御手调羹,宝床赐食,命供奉翰林,掌理文书。李白以布衣直接晋升翰林,一介书生,得此殊荣,这实在是他人生历程上辉煌的一章。所以,诗人感恩戴德又不无得意地写道:“中回圣明顾,挥翰凌云烟。”的确,李白开始非常兴奋,以为施展抱负的时机已经来到;殊不知当时的唐王朝已日趋腐败,危机四伏。玄宗与贵妃耽于淫乐,不理政务;李林甫等把持朝政,任人唯亲;安禄山等深得优宠,已有图谋。李白对此深为不满和痛恨,同时他的傲岸性格也为权贵们所憎恨。天宝三年(744年),李白就因谗谤而被革职放还,结束了不到两年的帝京生活。“骑虎不敢下,攀龙忽堕天”,这两句十分形象地概括了这段供奉翰林的词臣生活。俗话说“伴君如伴虎”,何况李白又是那种傲视王侯的人,危险性就更大了。杜甫《饮中八仙歌》说:“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这虽是夸张,但李白的傲慢可见一斑。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李白在政治上的失败是注定了的。本想攀龙附凤,建功立业,不料反从云天中坠落下来,跌了个粉身碎骨。由于这次教训,诗人认清了政治的黑暗和险恶,决意退避三舍,去修身养性。
“还家守清真,孤洁励秋蝉。炼丹费火石,采药穷山川。卧海不关人,租税辽东田。”这几句表示自己要认真修炼,砥砺高尚品性。首先以秋蝉自励。蝉生于土,升于高木,吟风饮露,乃是高洁的象征。郭璞《蝉赞》云:“虫之精洁,可贵唯蝉。潜秽弃蜕,饮露恒鲜。”接着以学道求仙寄托情怀。李白信奉道教,到处求仙访道。确有记载,说他炼过金丹,受过道箓。我以为李白决不会相信人真能修炼成仙,他这种所作所为只不过是一种寄托而已。最后以高士管宁自勉。汉末管宁避乱辽东海隅三十余年,后魏文帝拜为大中大夫,魏明帝拜为光禄勋,皆辞而不就。皇甫谧《高士传》记载:“人或牛暴宁田者,宁为牵饲之,其人大惭。”文天祥《正气歌》也称道管宁“清操厉冰雪。”
最后写自己佯狂醉酒,辞别友人,回到了诗歌的题目上来。“乘兴忽复起,棹歌溪中船。”诗人本在一片淡泊宁静的气氛中守真励节,忽然来了兴致,便泛舟去游览。“棹歌”,是一边划桨一边唱歌,表现了诗人无拘无束的样子。“临醉谢葛强,山公欲倒鞭。”这里借用晋人山简的典故,形容自己的醉态。山简好酒,耽于优游。镇襄阳时,常常外出游嬉,每次必大醉而归。当地有歌谣曰:“山公出何许?往至高阳池。日夕倒载归,酩酊无所知。时时能骑马,倒著白接。举鞭向葛强,何如并州儿?”“白接”,是一种白帽子,山简因为喝醉了酒,连帽子都戴反了。李白另有一首《襄阳曲》(其二)也是吟咏山简的:“山公醉酒时,酩酊高阳下。头上白接,倒著还骑马。”李白“长安市上酒家眠”,好酒的劲头不亚于这位山公,故常引为知己。“狂歌自此别,垂钓沧浪前。”最后点题,表明与“广陵诸公”辞别,表示自己要做一个狂人,做一个酒徒,随波逐流,苟且偷生。
这首诗文字虽短,但含量极大,差不多囊括了诗人一生的主要经历和思想变化,展示了诗人从一个积极的狂人到一个消极的狂人的演变过程。这当然是李白的人生悲剧,但是,“我不弃世人,世人自弃我”,归根到底,诗人的悲剧是社会造成的。
上片起韵赋写泉水,这是他站在桥上观望的第一景。他将泉水写得生气淋漓,气势不凡。先着一“清”字状其色,再以“奔快”写其流势之急,这样,泉水的声色形态就似乎写足了。以下在尽头处又以虚笔转出一境,以青山试图阻碍它,而它不管不顾一味奔腾向前的姿态,勾勒出了它的来处和去路,也赋予了它一种乐观、倔强的性格。接韵描绘上卢桥一带回旋曲折、山水环绕的地势,将一幅平常的山水画点染得清幽秀美。上片写景的特色,在于动静交错,生气栩栩,体现了词人对于山水的清赏能力。
下片即景遐想,由对眼前山水的清赏,转入对于自然和人事沧桑的思索。他因上卢桥一带襟山带水、十里平地的地理形势,猜想它也许是从当年的城市变迁而来。为了证明自己猜想的可靠,他先在表明这一看法前作出铺垫,也就是用人们常说的沧海桑田的观点作引子。在邈远的时间内,深谷变为山陵、山陵变为深谷的地貌迁变,在漫长的历史上,闹市变为桑田、桑田变为闹市的人间兴废,既然都是可能的,那么,作为形胜的上卢桥一带,有过小小兴亡,当然也就很可能了。这是先立其大,再言其小,顺势而下,无可怀疑。这样的议论,畅快无碍。
此词虽是随意点染,却也颇见理路,饶有趣味,写景兴叹,都臻上乘。而它的因小见大的思路,也表明了作者这一时期从大处、从根本处领略人生的情思趋向。
李昌祺是庐陵(今江西吉安)人。他二十九岁成进士,入仕途,居官北京和广西、河南,到六十多岁才告老归家,一生游宦三十多年。古人重乡土。在外地的日子越长,越是怀念故乡,一旦能晤乡人,即使彼此素不相识,也觉得特别亲热,有说不完的话。李昌祺活了七十多岁。当他老年居官异地时,故乡的许多亲朋已经谢世;由于当时交通不便,音书梗阻,这些人的消息他无法一一知道;一旦听到故乡来人说起,老人便不禁伤心泪落,不忍卒听。这首小诗写的就是这种心情。诗中“故旧凭君休更说”的“凭”是请求的意思,“凭君”犹言“请你”,唐宋诗词中常用此义。
不忍心听故旧死亡的消息,是老年人共同的心态。一来,人到老年,心多慈软,不能承受这种刺激;二来,故旧飘零,往往勾起老人许多辛酸往事,陷入复杂痛苦的回忆中,容易引起感伤;再则,亲朋一个个死了,他这位幸存者能不想到自己的来日无多吗?对此,年龄越大的人,越发敏感。因此,这首诗抒发的是人之常情,具有广泛的典型意义。
但是,有趣的是:故旧死亡的消息老人不忍闻,故乡的近事老人却特别想听,哪怕只是一丘一壑的变迁,一时一事的兴革。诗把这两种心情写得非常生动突出。“形容不识识乡音,挑尽寒灯到夜深”:来的这位乡人,尽管老人从不认识,但他那满口乡土语音,老人听来却格外熟悉,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他长期在广西、河南游宦,几曾听到过江西吉安人的口音?贺知章说:“乡音无改鬓毛衰”,乡音是一种特殊的乡土文化的印记;在天涯异域,听到乡音便倍感亲切,彼此的心自然靠近了,而且有了共同的话题。今晚,这话题是那样富于吸引力,把老人带入了色彩斑斓的世界。天尽管寒冷,夜尽管深沉,老人却听得津津有味,挑尽寒灯,毫无倦容。诗句对此只作了平静的叙述,我们却借着那“寒灯”的微光,看见了这位老人兴奋的脸色,激动的童心。
于是我们看到:这首小诗揭示了一种有趣的矛盾心态——又是爱听,又是怕听。“爱听”的心情,通过“挑尽寒灯”四字写得盎然欲滴,老人仿佛小孩瞪着大眼,托着腮帮子听人讲故事一样,形象十分鲜明。“怕听”的心情,通过“凭君”二字,也显得深沉迫切,老人的形象又变得皱纹满脸,灯光下老泪纵横。正是这种有趣的矛盾,这种前后截然不同的形象,使这首小诗充满了喜剧情调。你读着它,将止不住发出幑再一想,又不禁感到凄然。
更值得一提的是:诗写得如此自然浑成,你找不到什么“诗眼”,也找不到什么“警句”,诗人只是叙写了这次夜话的过程,他只是顺着生活的本来面目来写一己之哀乐,却无意之中表现出了老年人的普遍的心态,勾画出从童心盎然到老怀凄怆的形象变化。诗,真有不可思议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