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音乐诗较著名者,有李颀《听董大弹胡笳弄兼寄语房给事》、李白《听蜀僧濬弹琴》、李贺《李凭箜篌引》、白居易《琵琶行》等及韩愈此篇。篇篇不同,可谓各有千秋。喜惧哀乐,变化倏忽,百感交集,莫可名状,这就是韩愈听颖师弹琴的感受。读罢全诗,颖师高超的琴技如可闻见,怪不得清人方扶南把它与白居易的《琵琶行》、李贺的《李凭箜篌引》相提并论,推许为“摹写声音至文”了。
此诗写作者听颖师弹琴的感受。诗从演奏的开始起笔,到琴声的终止完篇。诗人首先运用多种手法刻画了音乐形象,然后,诗人又写了音乐效果,以自己当时的坐立不安、泪雨滂沱和冰炭塞肠的深刻感受,说明音乐的感人力量。形象的刻画为效果的描写提供了根据,而效果的描写又反证了形象的刻画的真实可信,二者各尽其妙,交互为用,相得益彰。
诗分两部分,前十句正面摹写声音。起句不同一般,它没有提及弹琴者,也没有交待弹琴的时间和地点,而是紧扣题目中的“听”字,单刀直入,把读者引进美妙的音乐境界里。琴声袅袅升起,轻柔细屑,仿佛小儿女在耳鬓厮磨之际,窃窃私语,互诉衷肠。中间夹杂些嗔怪之声,那不过是表达倾心相爱的一种不拘形迹的方式而已。正当听者沉浸在充满柔情蜜意的氛围里,琴声骤然变得昂扬激越起来,就象勇猛的将士挥戈跃马冲入敌阵,显得气势非凡。接着琴声又由刚转柔,呈起伏回荡之姿。恰似经过一场浴血奋战,敌氛尽扫,此时,天朗气清,风和日丽,远处浮动着几片白云,近处摇曳着几丝柳絮,它们飘浮不定,若有若无,难于捉摸,却逗人情思。琴声所展示的意境高远阔大,使人有极目遥天悠悠不尽之感。
蓦地,百鸟齐鸣,啁啾不已,安谧的环境为喧闹的场面所代替。在众鸟蹁跹之中,一只凤凰翩然高举,引吭长鸣。“跻攀分寸不可上,失势一落千丈强”。这只不甘与凡鸟为伍的孤傲的凤凰,一心向上,饱经跻攀之苦,结果还是跌落下来,而且跌得那样快,那样惨。这里除了用形象化的比喻显示琴声的起落变化外,似乎还另有寄托。联系后面的“湿衣泪滂滂”等句,它很可能包含着诗人对自己境遇的慨叹。他曾几次上奏章剖析政事得失,希望当局能有所警醒,从而革除弊端,励精图治,结果屡遭贬斥,心中不免有愤激不平之感。“湿衣”句与白居易《琵琶行》中的“江州司马青衫湿”颇相类似,只是后者表达得比较直接,比较显豁罢了。
后八句写自己听琴的感受和反应,从侧面烘托琴声的优美动听。“嗟余”二句是自谦之辞,申明自己不懂音乐,未能深谙其中的奥妙。尽管如此,还是被颖师的琴声所深深感动,先是起坐不安,继而泪雨滂沱,浸湿了衣襟,犹自扑扑簌簌滴个不止。这种感情上的强烈刺激,实在叫人无法承受,于是推手制止,不忍卒听。末二句进一步渲染颖师琴技的高超。冰炭原不可同炉,但颖师的琴声一会儿把人引进欢乐的天堂,一会儿又把人掷入悲苦的地狱,就好比同时把冰炭投入听者的胸中,使人经受不了这种感情上的剧烈波动。
全篇诗情起伏如钱塘江潮,波涛汹涌,层见迭出,变化无穷。上联与下联,甚至上句与下句,都有较大的起落变化,例如首联“昵昵儿女语,恩怨相尔汝”,写柔细的琴声,充满和乐的色调,中间着一“怨”字,便觉波浪陡起,姿态横生,亲昵的意味反倒更浓,也更加富有生活气息。又如首联比以儿女之情,次联拟以英雄气概,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一柔一刚,构成悬殊的形势。第三联要再作起落变化,即由刚转柔,就很容易与第一联交叉重叠。诗人在实现这一起伏转折的同时,开辟了另一个新的境界,它高远阔大、安谧清醇,与首联的卿卿我我、充满私情形成鲜明的比照,它所显示的声音也与首联不一样,一者(首联)轻柔细屑,纯属指声;一者(三联)宛转悠扬,是所谓泛声。尽管两者都比较轻柔,却又各有特色,准确地反映了琴声高低疾徐的变化。清人方东树说韩愈写诗“用法变化而深严”(《昭昧詹言》),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历来写乐曲的诗,大都利用人类五官通感的生理机能,致力于把比较难于捕捉的声音转化为比较容易感受的视觉形象。这首诗摹写声音精细入微,形象鲜明,却不粘皮着肉,故而显得高雅、空灵、醇厚。突出的表现是:在摹写声音节奏的同时,十分注意发掘含蕴其中的情志。好的琴声既可悦耳,又可赏心,可以移情动志。好的琴声,也不只可以绘声,而且可以“绘情”、“绘志”,把琴声所表达的情境,一一描摹出来。诗歌在摹写声音的同时,或示之以儿女柔情,或拟之以英雄壮志,或充满对自然的眷恋,或寓有超凡脱俗之想和坎坷不遇之悲,如此等等,无不流露出深厚的情意。
韩愈是一位极富创造性的文学巨匠。他写作诗文,能够摆脱拘束,自辟蹊径。这首诗无论造境或遣词造语都有独到之处。以造境言,它为读者展示了两个大的境界:一是曲中的境界,即由乐曲的声音和节奏所构成的情境;一是曲外的境界,即乐曲声在听者(诗人自己)身上得到的反响。两者亦分亦合,犹如影之与形。从而使整个诗歌的意境显得深闳隽永,饶有情致。
以遣词造语论,不少诗句新奇妥帖,揉磨入细,感染力极强。例如开头两句押细声韵,其中的“女”、“语”和“尔”、“汝”声音相近,读起来有些绕口。这种奇特的音韵安排,恰恰适合于表现小儿女之间那种缠绵纠结的情态。后面写昂扬激越的琴声则改用洪声韵的“昂”、“场”、“扬”、“凰”等,这些都精确地表现了弹者的情感和听者的印象。另外,五言和七言交错运用,以与琴声的疾徐断续相协调,也大大增强了诗句的表现力。如此等等,清楚地表明,诗人匠心独运,不拘绳墨,却又无不文从字顺,各司其职。所谓“横空盘硬语,妥帖力排奡”,其实也是韩愈诗歌语言的一大特色。
高适在仕途辉煌时,曾官至淮南、西川节度使,封渤海县侯,诗名远播。一些优秀的边塞诗赞扬了边防将士的斗志,歌颂了他们以身殉国杀敌立功的豪情,不仅形象生动而且充满了乐观情绪和爱国主义精神,表现出高适的为国“万里不惜死,一朝得成功”的政治抱负。但是他在少年时,相当落魄,其诗歌大多感慨怀才不遇,仕途失意。这首诗则写于未入仕途之时。
“尚有绨袍赠,应怜范叔寒。”这两句歌咏历史上范睢的一段故事。诗中的“尚有”,还有;“绨袍”,用一种比绸子厚实、粗糙的纺织品做成的袍子。“范叔”,指范睢。范睢字叔,故称。《史记·范睢蔡泽列传》记载:战国时范睢事魏大夫须贾,因随须贾出使齐国,齐王赐他金十金和牛酒。须贾怀疑范睢通齐,告诉魏相。魏相派人凌辱范睢,几欲置之死地。范睢装死得以逃到秦国,游说秦昭王获得成功,被拜为相,封于应(今河南省宝丰西南),称“应侯”。“范睢既相秦,秦号曰‘张禄’,而魏不知,以为范睢已死久矣。魏闻秦且东伐韩、魏,魏使须贾于秦。范睢闻之,为微行,敝衣间步之邸,见须贾。须贾见之而惊曰:“范叔固无恙乎!”范睢曰:‘然。’须贾笑曰:‘范叔有说于秦邪?’曰:‘不也。睢前日得过于魏相,故亡逃至此,安敢说乎!’须贾曰:‘今叔何事?’范睢曰:‘臣为人庸赁。’须贾意哀之,留与坐饮食,曰:‘范叔一寒如此哉!’乃取其一绨袍以赐之。”后须贾知范睢已为秦相,前往谢罪,范睢没有处死他,说:“然公之所以得无死者,以绨袍恋恋,有故人之意,故释公。”放须贾回魏国。诗中的“寒”,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寒冷,而应有贫寒、穷困潦倒的意思;“尚有”与“应怜”相连接,说明须贾虽然曾得罪于范睢,差一点置范睢于死地,但他对故人还有一点同情、怜悯之心,这是非常可贵的。也就是这样的同情、怜悯之情,救了他的命。这说明,为人不可太势利,太刻薄,要宽容,要大度。
“不知天下士,犹作布衣看。”这两句写须贾并不知道范睢已贵为秦相,还把他当成平民看待。诗人在这里是在借题发挥,意在讽刺须贾徒有怜寒之意而无识才之眼,竟然把身为秦相,把天下所重的范睢看成是布衣寒士,实在可悲可叹。诗中的“天下士”,即国士,杰出的人才。“布衣”,代指平民。古时一般平民穿布衣。平心而论,这两句议论与须贾不识范睢为宰相相衔接,有些牵强附会。范睢被魏相羞辱、鞭挞后,世人都以为魂归地府了;须贾使齐,要拜见的是秦相张禄,不可能知道范睢改名换姓。范睢布衣往见须贾,装作一副穷酸相,没有人会把他与威风八面的秦相张禄联系在一起。因此,说须贾不识国士,不以国士待之,是有些强人所难;而须贾在那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留他吃饭,赠以衣服,应当说是做得不错的,说明他的人性没有完全泯灭,这与他当初向魏相报告范睢受齐人之金,范睢受到凌辱,奄奄一息,而他不加丝毫劝阻相比,不知要胜过多少倍。也正因为如此,范睢才留他性命,让他回国。但是,诗人是有感而发,向诗人这两句中所说的现象,在当时的社会中比比皆是,诗人少年落魄,晚年才发迹,少年时虽然没有范睢那样的遭受奇耻大辱,但也没有少遭达官贵人的白眼和冷嘲热讽,没有人在他没有发迹的时候把他当作人才来看。因此诗人借范睢之事批判了这种糟蹋人才、埋没人才的社会现象;同时,也间接地表明,自己要做一个“天下士”,要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让世人刮目相看。
这首诗叙事和议论结合,充满情感。诗人在诗中发古之幽情,给人一种强烈的感受,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诗中几个连接词的运用也恰到好处,上两句的“尚有”、“应怜”,写出须贾赠袍时的那种怜悯心态,并不以为范睢能够发迹,更没有看出范睢已经发迹,看出须贾只是一个平庸之人;下两句的“不知”、“犹作”,看上去是心平气和借事说事,而实际上是充满激情,对这种把人不当人看待的社会现象深恶痛绝,同时心高气傲,让世人为之瞻目。
此词极为细腻婉曲地写一位歌女和情人的约会,通过这样一个角度,展现女主人公的内心活动,寄寓了词人对于这位歌女向往真正的爱情而不可得的深切同情。
起首两句,点出季节时令和住所,又以柳絮飞舞环绕的比喻把歌女因有约会而产生的兴奋、紧张的心情作了一番引人联想的比拟。“晚来”两句写她描眉梳妆,学着宫中的远山眉样,精心描画。《赵飞燕外传》载,赵飞燕妹合德,为薄眉,号远山黛。这是“女为悦己者容”,翠眉是画给她的情人看的。写眼睛的两句更为生动。此时她化妆已毕,步出宴会厅前,“一寸狂心未说,已向横波觉”。“狂心”,是难以抑制的热切之心。“已向横波觉”,“向”字、“觉”字,其中隐隐有一个人在,就是当晚她所要密约的人。这人已在席间,她一瞥见,就向他眼波传情,而被这个人察觉了,彼此心照不宣。
“ 画帘”三句谓歌女处于“画帘密帀”的环境中,没有追求个人爱情、幸福的自由,只能把感情寄托在新翻的曲子里,希望有人把自己的曲子传出去。下片言歌女所爱的人来信写得很含蓄,而自己写得很浅露,难以给她回信;昨夜想写几句诗给他,又心灰意冷,思想上很矛盾,只好作罢,既不要写信,也无须写诗,让彼此都记取过去那短暂的相聚情景:那是一个幽静的美好夜晚,庭院中开满鲜花,人们散去之后,月亮还挂在庭院的旧阑角上。
作者通过刻划歌女复杂矛盾的心情,表达了对这位歌女向往真正的爱情而不可得的同情。此词以真挚的感情、新颖的构思、精美的语言和生动的描绘,对歌妓舞女的生活进行了深入开掘和细致表现,展现了她们复杂而痛苦的内心世界,流露出对她们的同情与关切,产生了强烈的艺术魅力。
该词题材的角度很新颖,心理描写细腻生动。词人描写通过迷离朦胧的色彩,增加了韵味,绮丽中透出生活鲜活的气息。全曲多写女子在闺女中的心理活动和愿望,坦露女子的内心情怀。风格浓艳,抒怀直露。
第一首诗揭示了歌女易获赏赐而织女辛劳无赏的现象,表现了作者对不合理的社会现象的指责和对织女的同情。第二首如为织女代言,道出了织女在寒冬里辛苦劳动反而比不上歌女唱一曲歌所得的赏赐这样一个辛酸事实。这两首诗语言平直朴实,描写生动形象,都运用对比手法,取得鲜明的艺术效果。
蒨桃这组诗的第一首,是用对比的手法,揭示一个不合理的社会现象。
一二句写美人。“一曲清歌一束绫”表明寇凖对歌女的赏赐极多,而这么多的赏赐,“美人犹自意嫌轻”,说明歌女索取赏赐的不知满足,而且寇凖的毫不足惜而滥施赏赐。
三四句转写织女的辛劳。设问而不答,而答案自明,织女织绫非常辛苦。两相对照,蒨桃深感不平,因此她要站出来说话,表现了蒨桃对不合理的社会现象的指责和对织女的同情。此诗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寇凖追求奢侈豪华的生活作风。全诗出语坦率,倾向鲜明。
第二首,蒨桃犹如是在为织女代言了,因此这四句很像是织女的独白。这个独白道出了如此一个辛酸事实:北风猛烈地吹着,一年四季为人织绫的织女自己“可怜身上衣正单”。她在那幽暗的窗下,一刻不停地投梭织绫,只听得织机轧轧地叫着。天冷极了,那梭子握在手里也是冷冰冰的。虽然“鸡鸣入机织”,可是冬天日短,往往整天也织不满一尺。人是这样的辛苦,根本比不上那位妖冶的歌女,唱一曲歌就能得大量赏赐。这段代言,语意沉痛,辞气哀怨,表达了蒨桃对处于生活底层的织女们的深切同情。
作为一个侍妾,地位是很低下的,所以她才能如此真切地体念到织女的苦楚,而以诗的形式向豪侈的寇准进言,很像白居易的“唯歌生民病”的讽喻诗。这位不谙蚕织苦、只知挥霍的相爷看了蒨桃的诗,却对蒨桃之言颇不以为然,步她第二首诗的原韵,写了一首《和蒨桃》,直言不讳地回答道:“将相功名终若何?不堪急景似奔梭。人间万事君休问,且向樽前听艳歌。”说他要及时行乐,还要听歌。要听歌就要大量赏绫,蒨桃的诗等于没有做,反映了这位宰相思想的另一面。
然而蒨桃是可敬的。一个地位卑下的侍妾,她在寇凖宴乐之际不去乘兴助乐,反而作诗批评一位堂堂的当朝宰相,她知道寇凖可能会发怒,但是她敢说,她有足够的勇气来诉说不平,又有足够的勇气来写出不平之鸣。这是一个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才女。其诗其人都博得了千百年来读者们的爱戴和尊敬。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