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通过孤儿对自己悲苦命运和内心哀痛的诉述,真实有力地描绘了了社会的人情冷漠与人们道德观念的扭曲,揭露了社会关怀与信任基础解体前的黑暗与冷血,是一首具有强烈的人道主义感染力的优秀诗作。
全诗分为三部分:一、首三句孤儿慨叹自己偶然生在世上,偏偏数他命苦。“遇”是“偶”的假借,“遇生”意思谓偶然而生。以慨叹之语带起全篇,一开始就引人进入充满悲剧气氛的情境之中。二、“父母在时”至“当兴校计”,历叙孤儿年年月月、无休无止地遭受兄嫂种种虐待,是诗的主体部分。三、“乱”词以孤儿不堪兄嫂折磨的绝望心绪作结,既贯连第二部分的叙事,又与第一部分慨叹之词遥为呼应。
其中第二部分又可分为这样三段:
第一段从“父母在时”至“孤儿泪下如雨”。孤儿的生活以父母去世为界线分成截然不同的两个时期。“乘坚车,驾驷马”,未必完全是实际情形的写照,更可能是孤儿在留恋昔日安乐生活时产生的一种心理映象,但也说明了他当年在家中娇子的地位。父母死后,他即刻沦为兄嫂不化钱雇用的奴婢仆役。“南到九江,东到齐与鲁”,是诉说他行贾路途遥远。“头多虮虱,面目多尘土”,正写出他一路上餐风宿露的艰辛。可是寒冬腊月回到家中,他却“不敢自言苦”,兄嫂的冷酷和孤儿的畏惧,由此可见。前人指出:“苦极在不敢自言。”(谭元春评语,《古诗归》卷五)深中其微。回家后,孤儿得不到片刻休息,兄嫂又将一大堆繁重的家务推到他身上,刚在“高堂”置办好饭菜,又赶紧奔向“殿下堂”去照管马匹。“行”意思是复,“取”通趋,意谓急走。用“行取”二字将“办饭”和“视马”二件活连在一起,于不间断中更显出促迫和匆忙,如见孤儿气喘吁吁不堪劳累之状。孤儿生活从“乘坚车,驾驷马”沦为“行贾”、“视马”,今昔对照异常鲜明,这比单单状说诸般苦事,更能激起心灵的震荡。
第二段从“使我朝行汲”至“下从地下黄泉”。孤儿冒寒到远处取水,朝出暮归。他双手为之皴裂,脚上连双草鞋都未穿,踩着寒霜,心中哀切。更有甚者,覆盖在寒霜下的荆棘无情地扎进他的腿,拔去后,其刺却折断在胫肉中,剧痛难忍,这使孤儿更加悲哀,泪涕涟涟(“渫渫”,水流貌;“累累”,不断)。兄嫂只把他当作供使唤的工具,从未关心过他的寒暖,他冬天没有短夹袄御寒,夏天没有单衣遮体。诗中“足下无菲”、“冬无复襦,夏无单衣”,三个“无”字概括了孤儿一年四季衣着褴褛不完的苦状。他的生活毫无乐趣,因此产生了轻生的念头。如果说第一段“泪下如雨”尚表现为一种哀感,第二段“下从地下黄泉”则已经转为厌生,这表明孤儿的心绪朝着更消沉的方向作了发展。
第三段从“春气动”至“当兴校计”。阳和流布,绿草萌芽,从寒冻中苏醒过来的大自然出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然而孤儿的生活却依然是那祥困苦,三月里他要采桑养蚕,六月里又要收菜摘瓜,这是言其大端。诗歌接着叙述收瓜一事,笔笔生哀。孤儿受兄嫂驱迫去收瓜是一悲;年幼体弱,不堪其劳,致使瓜车翻倒,此又一悲;路人不予相助,反而趁机白吃其瓜,此更是一悲。孤儿本当斥责路人不义之行,然身单力薄,不足与之抗衡,只好转而苦苦哀乞于人;然而,值此社会崩溃之际,谁还跟你讲仁义道德、仁义亲爱,不仅不帮忙反而乘乱抢瓜,社会的冷漠与人情的淡薄可见一斑。这也是对我们当今社会的一种警示吧!作者如此周详委折,描写入微,极状孤儿悲苦,严厉抨击了社会与人性的黑暗面,是汉乐府成功运用细节叙述故事、刻画人物突出的一例。
这一段与最后的“乱”词叙事连贯,并反映出孤儿心理的进一步变化。孤儿哀乞路人还他瓜蒂,好让他带回家去点数,冀望因此而减轻兄嫂对自己的贵罚。“独且急归”,是说孤儿要(“独”即将要)赶快回家去,以便在兄嫂风闻覆瓜之事前向他们说明事由。然而当他走近居地,已听见兄嫂“譊譊”怒骂声——他们已经得知此事,不会再听孤儿的解释,等待他的凶毒的后果可想而知。孤儿在投诉无门的境况下,再一次想到已故的父母,想到轻生,这与前面“父母已去”和“下从地下黄泉”相互回应,同时也表现出孤儿覆瓜之后,其心理由侥幸到绝望的急剧转变。
全诗采用第一人称讲述的方式,较完整地反映出孤儿命运的线型流程。作品艺术上的这种构思与主人公孤儿的身份正相适宜,因为孤儿的痛苦不仅表现在他平时干活的繁重劳累,还反映在他无人可与诉说,无人愿与交谈的孤独处境;他的痛苦也不单是来自一时一地突发的事端,在长年累月供人驱使和遇到的大量琐碎细事中都无不伴有他哀痛的泪水。故作者选择自述方式,通过许多生活琐事来反映孤儿痛苦的一生,更具有真实感。
此诗还有一个特点,讲述者话题中心比较分散。一会儿写不堪兄嫂使唤,一会儿写他自己体貌瘦羸龌龊,衣饰不完,一会儿写郁结心头的悲怆怨怒,这三部分内容依次出现构成一个周期,整首诗主要就由它们回复迭现的变化而组成。孤儿话题中心的分散,一方面反映了他因痛苦而变得烦乱无绪的心境,另一方面,这种讲述方式正是智力尚弱的未成年人谈话的特点,与他的年龄恰好相合。
作品语言浅俗质朴,句式长短不整,押韵较为自由,具有明显的口语型诗歌的特征。
这首诗是诗人自述晚年孤独穷愁的处境和愤世嫉俗的心境。在自诉穷愁之时还不忘表白说“老病犹先天下忧”,对衰世末俗的猛烈抨击,真给人以振聋发聩之感。
诗人用感伤的笔调,描写自己老病交加,痛惜风俗陵迟崩坏,并嗟叹昔日的好友如今都已烟消云散,相继作古,无人可共功业。同时,诗人更表达了自己那种处乱世而独立,“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崇高品格。
时当落日,冷风飕飕,诗人身披破裘,拄杖溪边,临风独立,无穷感慨,都上心头。这是首联所描绘的境界。“杖白头”可见他的老病,“破裘不补”则表明他的贫穷落拓。颔联紧承上文,对自己真正心事作了表述。他之所以落到如此地步,是因为秉性戆直,坚信前贤先哲的训诫,百折不回。“戆愚”,喻自己信道之笃,不为时俗所转移;“酷信”,则见守道之坚、之死靡它。此时南宋朝廷不思振作,官僚士子歌舞湖山,举国都在沉醉之中,诗人虽是既老且病,却是举世皆醉我独醒,先天下之忧而忧。读着这两联,我们眼前仿佛看到了鹑衣麻鞋,白头拄杖,翘首北望的杜甫。陆游在这两联中所创造的形象以及表达的思想,和杜甫颇有相似之处。
颈联转入对世事的描写,同时也表达了自己的志事。这句意思是说,世衰道弊,天下行将大乱。诗人看到了“末俗陵迟”,看到了“斯文崩坏”,所以不禁生发往事的回忆,不禁想起昔日的故人。然而,时光流逝,老成凋谢,如今有谁还在世。现在所看到的,只是些竖儒宵小,夏虫不可与语冰,即使朝廷想有所作为,又能与谁共图大事。“嗟谁在”、“空记当年”二语,透露出了无限的沉痛与感叹。
这篇小品文一共两段,第一段叙述朱买臣“贵”后对其前妻表示的“仁者之心”;第二段记述“越妇”之言,揭露朱买臣“匡国济民”是假,“急于富贵”是真,本质虚伪。全文借古讽今,言辞犀利,借朱买臣前妻之口,表达对封建官僚的讽刺之意,具有强烈的批判精神。
朱买臣的故事在《汉书·朱买臣传》中是这样写的:朱买臣未得志时家中贫穷,不治产业,砍柴为生,讴歌道中,他的妻子感到没有面子,多次劝他,他更加高唱不止。他的妻子就离开他,改嫁别人。其后,朱买臣独自行歌道中,在山坟担柴。前妻与夫家上坟时看见买臣饥寒,给他饭吃。后来,朱买臣当上会稽太守,衣锦还乡,官府为迎接他差遣人打扫道路,他的前妻和她现在的丈夫也在其中。朱买臣收养了他们,一个月后,他的前妻上吊而死。在《汉书》中,这个故事是用赞美朱买臣不计前嫌、不忘旧情、感恩图报的笔调来叙述的;而他的前妻也只是一个见识短浅、不能吃苦的普通妇女。她是在惭愧悔恨中自杀的。罗隐在这篇短文中却反其意而用之,引申发挥,虚拟了朱买臣妻的表白,朱买臣成了被讽刺的对象,讽刺他一旦得到富贵就只贪图享受,不思匡国安民了;而他的前妻却是一个有见识、有气节的妇女。她不但敢于对近侍批判朱买臣,揭露他通达后不思“安民济物”,却“急于富贵”的虚伪本质;并且表现了不“食其食”“闭气而死”的可贵气节,从而揭露批判了晚唐时期的封建士大夫借口“匡国”“安民”,实则热衷功名利禄、言行不一的虚伪本质。
这篇文章一事一议,借古讽今,具有很强的批判精神。作者善于运用委婉的判断语气和反问语气加强讽刺意味。文章短小精悍,文笔生动,言辞犀利,发人深思,正如鲁迅先生在《南腔北调集·小品文的危机》中所说的那样,“几乎全部是抗争和愤激之谈。”这正是罗隐小品文的主要特点。
“有瞽有瞽,在周之庭”,说明在宗庙上奏乐的主体是瞽;而“设业设虡”、安置乐器的则当是担任瞽的辅佐的眡瞭。乐器则列举了应、田、鞉、磬、柷、圉、箫管,与《周礼·春官》所载“瞽蒙掌播鼗、柷、敔、埙、箫管、弦歌”基本相符,其中柷为起乐、圉(敔)为止乐之器,以首尾涵盖,表示这次演奏动用了全套乐器而“八音克谐”(《尚书·舜典》),“喤喤厥声,肃雝和鸣”,其音乐自然十分美妙。
周颂三十一篇都是乐诗,但直接描写奏乐场面的诗作惟《周颂·执竞》与此篇《周颂·有瞽》。《周颂·执竞》一诗,“钟鼓喤喤,磬筦将将,降福穰穰,降福简简”,虽也写了作乐,但也落实于祭祀降福的具体内容。惟有《周颂·有瞽》几乎纯写作乐,最后三句写到“先祖”“我客”,也是点出其“听”与“观”,仍归结到乐的本身,可见这乐便是《周颂·有瞽》所要表达的全部,而这乐所包含的意义,在场的人(周王与客)、王室祖先神灵都很明了,无须再加任何文字说明。因此,《周颂·有瞽》所写的作乐当为一种定期举行的仪式。《礼记·月令》:“季春之月……是月之末,择吉日,大合乐,天子乃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亲往视之。”高亨《诗经今注》认为这即是《周颂·有瞽》所描写的作乐。从作乐的场面及其定期举行来看,大致两相符合,但也有不尽一致之处。其一,高氏说“大合乐于宗庙是把各种乐器会合一起奏给祖先听,为祖先开个盛大的音乐会”,而《礼记·月令》郑玄注则说“大合乐以助阳达物风化天下也,其礼亡,今天子以大射、郡国以乡射礼代之”,目的一空泛、一具体;其二,高氏说“周王和群臣也来听”,《礼记·月令》则言天子率群臣往视,音乐会的主办者便有所不同了。另外,高氏说“据《礼记·月令》,每年三月举行一次”,《月令》原文是“季春之月”,按周历建子,以十一月为岁首,“季春之月”便不是“三月”了。可见要确指《有瞽》作乐是哪一种仪式,还有待进一步考证。
《周颂·有瞽》这一纯写作乐过程的诗篇,不仅表现了周王朝音乐成就的辉煌,而且也显示了周人“乐由天作”因而可以之沟通入神的虔诚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