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李后主的一首残词,可能是一些草稿。写作的时间是春暮,“樱花落尽春将困”跟另一首的“樱桃落尽春归去”意思几乎一模一样,还有“樱桃落尽阶前月”的意境也是大同小异。一般来说高手填词是不喜欢重复的,相同的意象,相同的意境不应该连续的出现。所以这应该是作者填词的草稿,写不满意的就弃之不用,重新再写。这几首词的意境都差不多,所以应该是同一个时期的,只是凋零的一个是樱花,一个是樱桃。
樱花樱桃同是蔷薇科樱属,樱花也结果,但是以花出名,樱桃也开花,但是以果实闻名。樱桃,因莺鸟所含食,故名含桃、莺桃,汉代始称“樱桃”。早在周代,就因它是春天最先成熟的果实,作为祭献给祖宗的佳肴,被送到宗庙里供奉。汉惠帝时,叔孙通建议:“礼,春有尝果。方今樱桃熟,可献,愿陛下出,因取樱桃献宗庙。”后献果之例遂兴。冬日乍去不远,春寒料峭之际,能将通红透亮、鲜嫩可口的樱桃摆上供案,满透着吉祥温暖的气息。想那君王眼见着有这样如意的礼物送给祖先,心情定是无比欢快,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和希望。正所谓“赤墀樱桃枝,隐映银丝笼,千春荐陵寝,永永垂无穷”(杜甫《往在》)。而在供奉之余,自己采摘几把,端详一番,然后小口小口地品味起来,甜甜酸酸,又是一番快活事。
既然是每年都要上供宗庙,每年都乐于品尝,君王们在自家园林里栽植一些樱桃树,也就自然而然了。“御苑含桃树”(明吴国伦《樱桃花》),“紫禁朱樱出上阑”(王维《敕赐百官樱桃》)说的都是皇家樱桃了。樱桃树就在帝王的不远处,它的花发结实,都会轻易映入眼帘,梁宣帝、唐太宗都写有赞赏樱桃的作品。因为樱桃年年献于宗庙的传统,它就和江山社稷息息相关,荣衰与共。
李煜隐居不成,被迫当上国君的时候,南唐已经遭后周侵袭多年,屡战屡败,国势日衰。赵匡胤建立宋朝,陆续吞并一些小国后,加紧了对南唐的威胁。在这样的情形下,李煜满目苍凉,再也不会有唐太宗的心境,写不出“朱颜含远日”、“低枝映美人”那样描写樱桃的欢快作品了。然而他毕竟是一国之主,晓得“含桃荐实”,他必定年年要去奉献樱桃给已故的祖父李昪、父亲李璟。“含桃最说出东吴,香色鲜浓气味殊。”(白居易《吴樱桃》)辖有吴地的南唐的樱桃本是大江南北最茂盛、最有光彩的,然而看着如此晶莹剔透的樱桃,想到风雨飘摇的江山,李煜毫无“永永垂无穷”的信心。他在《破阵子》中说:“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唱别离歌。”在城破受降次日,李煜没有忘记去辞别宗庙,此时此刻,挥泪不尽,最是伤心。再过十天半月,樱桃花就要开了;再过一个多月,樱桃就将累累低垂,他就可以到禁苑中,采摘上新鲜的几十串,送到宗庙里来供养了。然而辞别之日,永无归期。“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和他李煜,都似那飘落的花朵,纷纷霏霏,如雨,如泪,落下尘埃。李煜失魂落魄地沉浸在飘零的樱桃花雨中,这更符合他的心事。故而在他的词里,不见樱桃,但见樱桃花:“樱桃落尽春归去”、“樱花落尽春将困”。
这些作品就算原来是不残缺的,也应该算作是半成品。作者反复斟酌,心里面都感觉不满意,以至于几易其稿,于是就成了今天看到的样子。
此文以陈胜、吴广的活动为线索,详细地记述了陈胜起义的全过程。
《陈涉世家》一文在写作上按事件的发展顺序记事。写起义过程,先写起义的原因和起义前的谋划,再写起义的爆发和发展,直至政权的建立,脉络非常清晰。在记述中,则采取了先因后果的写法。写起义的动机,则先写暴秦的严刑峻法;写起义的发生,则又先写将尉的残酷等等。都入情入理,有力地突出了起义的正义性。文中还通过典型细节的描写,对起义的过程、浩大的声势以及起义领袖的精神面貌,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展现,从而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此文生动地记述了从大泽乡起义到张楚政权建立这一段历史进程,再现了陈胜、吴广两位起义领袖的英雄本色。陈胜有很高的阶级觉悟,并且怀有“鸿鹄之志”。这表现在佣耕时与同伴的对话中,表现在并杀两尉之后面对徒属所作的讲演中,尤其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话语,是对封建世袭制度的有力否定和批判。正是由于他富有远见,他的话具有鼓动性,才能收到徒属皆日“敬受命”的效果。作为起义领袖,陈胜和吴广都能审时度势、机智果断,为起义作出周密的谋划和部署。
“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是陈涉等人起义的直接原因。面临必死处境时,陈胜和吴广当机立断,密谋起义,决心率众闯出一条生路来,说明他们对起义的时机把握得很好。二人密谋中,陈胜对时局作了精辟的分析,把握了“天下苦秦久矣”这一社会背景。在这种分析的基础上,决定打出公子扶苏和项燕的旗号——因为“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提出这一口号,则“宜多应者”。他们在卜者启发下,精心策划丹书鱼腹和篝火狐鸣两件“灵异”事件,骗过了其他戍卒的耳目。他们合演的杀将尉的双簧戏,成功地点燃了起义的导火线,这些都能说明他们善于谋划。
后文中的“诸郡县,苦秦吏者”照应上文“天下苦秦久矣”,“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与上文“宜多应者”相呼应,这两句话的前后照应说明了陈胜的分析完全正确,体现了他洞察时局的能力。也正是陈涉这种谋划、洞察的能力,才造成起义一呼百应,并迅速遍及全国局面。
陈胜、吴广在密谋起义之时曾找人算卦,后来又在卜者暗示下演出了丹书和狐鸣两出骗局。这种为推翻一个政权而造舆论的骗术,在中国历史的改朝换代关头屡见不鲜。当广大群众畏天命的意识很浓厚的时候,举事者想要“威众”,以种种骗术把自己表现成受命于天的超人是最取巧、最见效的手法。然而,陈胜、吴广自己并不迷信天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才是他们的真实思想。作者司马迁更在记叙陈胜、吴广行卜时,特意点破“卜者知其指意”,既“知其指意”,则“足下事皆成,有功”云云,至于“卜之鬼乎”,分明是在参与密谋。《陈涉世家》在行文中使此类骗术昭然若揭,《高祖本纪》中对刘邦制造的斩蛇之类的神话也持保留态度,这都体现了司马迁进步的的历史观。
两个将尉在大泽乡起义中并没有过失,他们和吴广的一场冲突是起义领袖预谋的,但最终仍不免一死。这是因为他们是秦王朝势力的代表人物,在残酷的阶级斗争面前,充当了起义军的对立面,故难逃成为牺牲品的命运。攻下蕲县这第一个县城后,陈胜和吴广及时派葛婴带领人马到蕲县以东开辟新战场,以便迅速打开局面,同时不失时机地立国称王,建立起农民政权。这些都说明他们在起义初期战略战术运用得当,成功地担当了领袖的责任。陈胜在战斗中披坚执锐、身先士卒,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这些都是领袖人物不可或缺的素质,在陈胜、吴广身上明显地体现出来。
上述人物性格特点是通过具体事件或细节的记叙表现出来的,不难看出,《史记》在为一个个历史人物立传时,不仅记录其生平大端,而且注意揭示人物的精神风貌,同时展示与人物活动相关的背景、环境,从而再现当时社会生活的真实画面,这正是《史记》文学性的主要体现。
此诗作于升之宫学秩满之时,在绍兴二十一、二年间,时陆游居山阴。
钱仲联详注仲高身世,大略云:仲高,陆游从兄陆升之也。绍兴十八年(戊辰)进士,其人阿附秦桧,谄事桧党两浙转运使兼临安知府曹泳。泳为政凶酷,缙绅畏之如鬼蜮。时升之为右通直郎,与右承务郎李孟坚亲善。孟坚之父光私撰国史,语涉朝政,或多讪谤褒贬。孟坚以秘事告之,升之发之以告泳,泳检举於朝,光故得罪。後桧死,泳被贬窜新州,升之坐为秦党亦被黜。“临分出苦语,不敢计从违”一句,深有规劝之意。
此诗直白忧碍,意思不必过多解释,仲高时往投丞相秦桧门下,故陆游在此诗中予以规儆。“道义忧今古,功名有是非”,道义是不分古今的,但凡稍有智识、操守的人都应遵守,然而功名却很难说了。当逢有道之世,求取功名而不悖于道义,或说功名与道义体现为一致性时,自当努力追取。这正是儒家传统的积极用世思想。历数中国古代士人,但凡事业有成者莫不类此,国旺家兴,名垂后世,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统统实现。但这样的世道,泱泱中华、上下五千载也只是凤毛麟角,因此多是一种理想状态。而遭逢乱世,帝王昏聩、奸佞当道,功名与道义则体现为对立的关系,这在漫长的中华历史中则是一种常态。士人往往有两类选择:一是舍道义而就功名。陆仲高年轻时正是走了这样一条路。绍兴二十年(1150),陆仲高任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之后阿附秦桧,以告发秦桧政敌李光作私史事(仲高为李光侄婿),擢大宗正丞。显然这样的一种选择很为时人所不耻,陆游在此诗中也正是劝他不如请求退职。另一种选择是坚决维护道义,至少是维护心中的道义原则。
用“杂诗”做题名,开始于建安时期。《文选》李善注解释这一题名说:“杂者,不拘流例,遇物即言,故云杂也。”也就是说,触物兴感,随兴寓言,总杂不类。所以,题为“杂诗",等于是无题,赋物言情,都是比较自由的。曹丕这两首杂诗则是抒写他乡游子的情怀。
建安时期风气之一,是诗人喜作代言体诗。即揣摩客观人物的情怀代其抒情。曹丕是其中突出一个,如他的《于清河见挽船士新婚与妻别》是代新婚者抒情,《寡妇诗》是代阮璃的遗孀抒情,《代刘勋妻王氏杂诗》是代弃妇抒情。《杂诗二首》也属于这一类,不过是代游子抒怀而已。它的高妙在于能真切地抒写出他乡游子的情怀与心境,其中自不妨有作者自身的感受,却并不限于作者一身,这是与自抒己情的抒情诗不尽相同的。
第一首的主要特色在善用赋笔,也就是善用白描的手法写情。诗人先不点明主题,开篇用了整整十二句诗,即占全诗三分之二的篇幅,着意描写主人公夜不安席、徒倚彷徨的情态。诗人将主人公置于秋夜的大背景中,用环境的丰富拓开一介广阔的描写空间,得以从容落笔,淋漓写情,整个画面情景相生,气氛浓郁。
诗从季节、辰侯发端。 “古诗云:“愁多知夜长”。思心愁绪满怀的人最不耐长夜的煎熬,而飒飒秋风自又分外增一层凄凉之感。首二句表面看来纯系景语,实际其中已隐含一愁人在,与三、四二句水乳交融,这是行笔入神的地方。人未见而神已出,全在诗句中酝酿的一种气氛,妙在虽不明言,却真切可感。三、四两句接着写出主人公心神不定,辗转难眠。五、六两句写主人公的思怀太深沉了,太专一了,竟然感觉不出时光的流逝,不知已徘徊了许久时间,露水都把衣衫沾湿了。虽只两何诗,却极传深思痴想之神。他低头游目,只有清澄的池水在月色下滚动鳞鳞的波光;仰头纵观,也无非明月当头,夜色深沉,银河已向西倾颓,寥廓的夜空上镶嵌一天星斗。第七至第十这四句诗笔笔写景,却笔笔无不关情。主人公那一种百无聊赖、寂寞孤独之感,直从字里行间泛溢出来,与开端两句同样具有以景传情之妙。“草虫鸣何悲,孤雁独南翔”,恰在此时此境,又是秋虫的阵阵悲鸣送入耳鼓,失群的南飞孤雁闯入眼帘,无不触物伤情,频增思怀愁绪。整个这一大段,以悠然的笔调一笔笔描来,情景如见,气氛愈酿愈浓。
经过上面这一段高妙笔墨的描述,主人公思深忧重的情态已如在眼前。这时诗人才将笔头轻轻掉入主题:“郁郁多悲思,绵绵思故乡。”二句便有千钧之重。这力量不是来自两句直述语本身,而是来自前面那一大段精采的铺垫描写。那深愁难遣、寝息不安、孤寂无聊的形象,已把乡思推到了极点,因而使这二句平淡的叙语具有了画龙点睛的妙用,与前面的情景相映益彰。由此也可以悟出古诗章法的奥妙。诗人并没有就此打住,继续从欲归不能这个侧面展拓一笔:“愿飞安得翼,欲济河无梁。”强烈的归乡愿望,更反衬出乡思的深浓。而还乡无望,把主人公推入更深的悲哀,因而只有向风长叹,肝肠断绝了,这个结尾余味悠然,余情袅袅,颇有余音绕梁之妙。
第二首诗与前一首虽然都是写游子题材,却截然不同。在艺术表现上,前一首多用赋笔,这一首则多用比兴。在思想内容上,前一首着重抒写他乡游子的缠绵深挚的思乡之情,这一首则着重表现游子身处异乡的不安之感。适应这一主题的需要,前六句运用比兴的手法突出揭示了游子身不自主流落他乡的情势。诗人将比兴运用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贴切传神,韵味浓郁。开端二句便奕奕有神:“西北有浮云,亭亭如车盖。”一朵飘摇不定的浮云本就与游子的处境极其切合,车是古人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浮云形似车盖,又分外增一层流移飘荡之感。下面每两句一层,层折而下,把游子流落他乡的遭际写得笔酣墨饱。“惜哉时不遇,适与飘风会",浮云本难滞定一方,却又命乖时舛,恰与突起的狂风遭遇。飘风,暴起之风。以浮云遭遇狂风表现游子为情势所迫不得不奔走他乡,可谓形景切合,情理自然。因受飘风鼓荡,一去便千里迢迢,远至东南的极点了:“吹我东南行,行行至吴会。”句中没有一个感叹字眼,却有千回百转无限伤怀之味,“行行至吴会",无字不含远飓怨尤之意。这六句诗笔在浮云,意在游子,形象鲜明,意蕴沉深,耐人玩味。古人说诗写得好,要“意象俱足”,这几笔足以当之。
开篇这六句诗中饱含对命运的哀怨。这哀怨固然来自游子飘泊之感,然而在这首诗中尤其是来自他乡难以驻足的怨愤。这就成为下文写游子异乡不安之感的先行之神。诗歌运笔前文能成后文先行之神,便前后关锁紧密,境界浑融,意浓味足。因此下文落笔便较为轻易了:“吴会非我乡,安能久留滞“。吴郡、会稽这两个地方不是我的家乡,怎么能长久呆在这里!虽只是一种态度决绝的声音,这声音的背后却不知含有多少怨苦与愤懑。妙在千言万语已经涌到嘴边,却没有一宗宗倾诉出来,而只化为一句决绝的声音,表现出极其复杂的感情,饶有余味。末二句用了同样的手法:“弃置莫复陈,客子常畏人。”丢开不要说了,作客他乡是不能不“常畏人”的。游子驻足他乡,人地两生,孤立无援,落脚与谋生都不能不向人乞求,看人眼色。这极为复杂的感受只用“畏人”二字表现出来,有含蕴无穷之感。
异乡不安之感,也是游子歌咏的老主题。《诗经·王风·葛藟》说:“谓他人父,亦莫我顾。”“谓他人母,亦莫我有。”“谓他人昆,亦莫我闻。’’写尽了游子处他乡求告无门的境遇。汉乐府《艳歌行》中所写流宕在他县的兄弟几人要算遭遇较好的了,碰到个热情的女主人还为他们缝补破衣服,但已遭到男主人的猜忌与斜眼,害得他们不得不表白:“语卿且勿眄,水清石自见。”不过曹丕这一首没有像《诗经》、汉乐府那样,做某些细节的具体描绘,而是全用高度概括的笔墨,发挥虚笔的妙用。写得虚了,似乎说得少了,实际上概括得更深广,启人想象更多,包蕴的内容更丰富了。虚、实各有其妙用,艺术的辩证法总是如此。
首联先写眼前近景:麦积山寺剩下不多的僧人;再写野眺远景:麦积山的形状和曲折盘旋的小道。由近及远,天然工巧,十分精绝。
领联一个“眠”,出了麝香鸟的疲倦;一个“啄”,出了鹦鹉的贪馋。此联不但对仗工整,而且色彩明丽。虽值秋季,但字里行间跃动着春天的旋律,给人心理上一种愉悦的美感。
首联和领联描述了战乱对山寺的影响。僧人或参战,或逃跑,已所剩无几。而麝香、鹦鹉却怡然自得,不知人间变故。
颈联写游人登上麦积山,要通过山峡上纵横流淌的涓涓溪流。“悬崖”句,仇兆鳌引《玉堂闲话》云:“麦积山,梯空架险而上,其间千房万室,悬空蹑虚,即‘悬崖置屋牢’也。”这两句写出了麦积山的险峻和诗人的兴致。
尾联接近傍晚,诗人登上了麦积山,看到了山顶上重重叠叠的楼阁台榭,山寺的长老就住在那里。凭槛远眺,那百里远的景物尽收眼底。
这首五言律诗,每句都是一幅色彩绚丽的图画,可谓“诗中有画”。综览全诗,不但格调清新,对仗工整,而且描摹景物近景远景相互配合,使全诗的意境明丽悠远,读之令人赏心悦目。这首诗的宝贵不只在为我们展现了极为优美的如画山水,更宝贵的是为后人记录了当时在秦地数量很多的麝和鹦鹉的事实。麝因有珍贵的麝香,鹦鹉因美丽而能学人言,长期遭致滥捕滥杀,在这一地区相继灭绝了。高远得接近仙境的寺庙尚且如此,战乱对社会的破坏就更难以言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