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毛诗序》以为是尹吉甫美宣王,但吴闿生却认为是讥刺。他在《诗义会通》中说:“案《崧高》、《烝民》二诗,微指略同。皆讥宣王疏远贤臣,不能引以自辅,语虽褒美,而意指具在言外,所以为微文深意。《序》皆未能发其义。《烝民》语意较显,汉儒犹有知之者,此篇则喻者益少。然二篇笔意相似,惟此为弥隐耳。先大夫曰:迭称王命,所以深著王之远贤。郑笺云:‘申伯忠臣,不欲离王室。’最得其旨。殆三家遗说,郑偶采及之,非毛义也。‘不显申伯’三句,先大夫曰:‘深惜其远去也。’”这首诗应是尹吉甫赠给在王室为卿士而又出为方伯的申伯的。其旨意是歌颂申伯辅佐周室、镇抚南方侯国的功劳。同时也写了宣王对申伯的优渥封赠及不同寻常的礼遇。西周末期,其南方有荆蛮、申、吕、应、邓、陈、蔡、随、唐等侯国。由于王室卑微,这其中一些渐渐强大起来的诸侯并不怎么顺从王室,叛乱时有发生,所以派谁去统领侯国,安抚南方,对当时的周王室来说,就是迫在眉睫的头等大事了。申国为周初所封,西周末年依然强大,在众侯国中有一定的威望。申伯入朝为卿士,在朝中有很高威信。鉴于当时的形势,再加上申伯是王室贵戚(宣王元舅),故宣王改大其邑,派他去作南方方伯。所以,宣王分封申伯于谢,有其政治目的,完全是以巩固周王室的统治为出发点的。清人李黼平《毛诗纳义》曰:“自共和时,荆楚渐张,故召穆公有追荆至洛之役。宣王时,势当又炽,南方诸侯必有畔而从之者,故加申伯为侯伯,以为连属之监,一时控制之宜,抚绥之略,皆于此诗见焉。”尹吉甫为什么对分封申伯于谢之事加以郑重叙写,周王为什么在分封时反覆叮咛、殷勤眷注,为什么京师之人看到申伯启程欢欣鼓舞,知道了上述情况,就不难明白其中的原因了。
从布局谋篇及结构上看,这首诗有明确的线索,一定的顺序。全诗八章。首章叙申伯降生之异,总叙其在周朝的地位和诸侯中的作用。次章叙周王派召伯去谢地相定申伯之宅。三章分述宣王对申伯、召伯及傅御之命。四章写召伯建成谢邑及寝庙。五章为周王期待申伯为天子效命的临别赠言。六章叙宣王在郿地为申伯饯行。七章叙申伯启程时的盛况。末章述申伯荣归封地,不负重望,给各国诸侯们作出了榜样,并点明此诗作意。可以看出,作者是以王命为线索,以申伯受封之事为中心,基本按照事件发展的经过来进行叙写的。但由于要表示宣王对申伯的宠眷倚重,故诗中又每事申言,不厌句义重复,可以说这是《崧高》一诗的显著特征。严粲《诗缉》说:“此诗多申复之词,既曰‘王命召伯,定申伯之宅’,又曰‘申伯之功,召伯是营’。既曰‘南国是式’,又曰‘式是南邦’。既曰‘于邑于谢’,又曰‘因是谢人,以作尔庸’。既曰‘王命召伯,彻申伯土田’,又曰‘王命召伯,彻申伯土疆’。既曰‘谢于诚归’,又曰‘既入于谢’。既曰‘登是南邦,世执其功’,又曰‘南土是保’。既曰‘四牡蹻蹻,钩膺濯濯’,又曰‘路车乘马’。此诗每事申言之,写丁宁郑重之意,自是一体,难以一一穿凿分别也。”“王命召伯,彻申伯土疆”两句,孔颖达疏曰:“此复云‘王命召伯’者,召伯营谢既成,遣使报王,王知城郭既了,又复命以此事。”顾广誉《学诗详说》评曰:“此以辞害意也。只是一时一事,此乃溯原申伯之归谢所由得遄行耳。《集传》谓:‘召伯之营谢也,则已敛其税赋,积其餱粮,使庐市有止宿之委积,故能使申伯无留行也。’盖举其国中之峙粻,而在道固不待言矣。”正因为孔颖达不视王命为“一体”,强加分别,附会穿凿,所以招致顾氏之讥。
这首诗的起首二句“崧高维岳,骏极于天”为后人所激赏。方玉润说:“起笔峥嵘,与岳势竞隆。”又曰:“发端严重庄凝,有泰山岩岩气象。中兴贤佐,天子懿亲,非此手笔不足以称题。”“后世杜甫呈献巨篇,专学此种。”(《诗经原始》)既指出起句的艺术特征,又点明了它的用意和深远影响。读此二句,首先让读者联想起的倒不是杜甫的“呈献巨篇”,而是其《咏怀古迹》第一首的开头两句“群山万壑赴荆门,生长明妃尚有村”及其评语。有人说这二句:“发端突兀,是七律中第一等起句,谓山水逶迤,钟灵毓秀,始产一明妃。说得窈窕红颜,惊天动地。”又有人说:“从地灵说入,多少郑重。”《崧高》的作者在诗里是要努力把申伯塑造成“资兼文武,望重屏藩,论德则柔惠堪嘉,论功则蕃宣足式”的盖世英雄,所以以此二句发端,就显得称题切旨,可谓气势雄伟,出手不凡。杜诗与此机杼正同,波澜不二。后世诗中除老杜这一联外,能具此神理而堪与之比肩者实寥寥无几。
洞庭去远近,枫叶早惊秋。岘首羊公爱,长沙贾谊愁——洞庭两句:同于前《和卢明府送郑十三还京兼寄之什》之“洞庭一叶惊秋早”。洞庭即洞庭湖。岘首句: 见前《与诸子登岘山》诗注。长沙句:见前《湖中旅泊寄阎防》诗注。四句写山上的红叶让人惊叹秋季的悄然而至,虽然岘山的风景依旧秀美,但即将离别的人早已首心欣赏,友人将远渡渺渺的洞庭再渡浩荡的长沙湘江,迢递征途令人忧伤。
土毛首缟,乡味有查头。已抱沉痼疾,更贻魑魅忧——土毛:土 地上所生长的五谷、草木。《春秋左传正义·昭公七年》:“食土之毛,谁非君臣。”缟:白色的绢和细麻衣服。《春秋左传正义·襄公二十九年》:“(吴季札) 聘于郑,见子产,如旧相识,与之缟带,子产献衣焉。”杜预注:“吴地贵缟,郑地贵,故各献己所贵。”查头:鱼名,产于襄阳。沉痼疾:经久难医之重病。《文 选》卷二十三刘公干《赠五官中郎将四首之一》:“余婴沉痼疾,窜身清漳滨。”魑魅:山精鬼怪。《春秋左传·宣公三年》:“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螭魅 罔两。”杜预注:“螭,山神,兽形。魅,怪物。”四句写襄阳地虽粗陋不产缟,但诗人竭尽全力地以襄阳的美味食物来款待友人。此时诗人已身染重病,友人的远去更令他忧心忡忡。
数年同笔砚,兹夕间衾裯。意气今何在,相思望斗牛——间衾裯:衾裯泛指被子,此为别离之意。斗牛:斗、牛二星宿分 野在吴越,此指王昌龄要去的南方地区。庾信《哀江南赋》:“路已分于湘汉,星犹看于斗牛。”四句写二人友谊深厚,情同手足,曾多次诗歌唱和,切磋诗艺,但转眼就要分别了,令人满怀惆怅,空对珍肴美味停箸难食,对金樽清酒也再首往日的兴致,只有眼前同样怅然的离人,还有别后孤独凄凉的思念。
孟浩然与王昌龄同为盛唐优秀的诗人,诗风虽迥然相异,但互为知己,且“数年同笔砚”。诗的前四句既有眼前所见之景,又融合了想象中的征途之景,四句诗出现了三个不同的地名,行人的颠沛流离之苦不言而喻,“爱”和“愁”两字鲜明地刻画出分别时的依依不舍。中间四句如述家常,“首”和“有”点明诗人的倾其所 有来款待远道而来的友人。“已”和“更”是诗人常用的手法,知天命之年,悲愁却接踵而来,层层相压。后四句直接叙说两人的友情,分别之后将是漫长的怀念。 何时才能再相见呢?
这首曲题名春怀,写的不是我们习见的怀春、伤春的情杯,而是劝人抓住大好春光,及时行乐。元朝中后期,朝纲混乱,吏治腐败,统治阶级内部加紧争权夺利,在朝的知识分子辞官归隐,远祸全身;在朝的知识分子,更找不到出路,只好借酒浇愁。
全曲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又分为两层,共计三层。
第一层为前三句,写出了暮春的景色,“惜花长恨花开早,何况落江无数”,真的“匆匆春又归去”(辛弃疾《摸鱼儿》),春来春去,只在转眼之间,如今已是“林花谢了春红”(李煜《乌夜啼》),树上一片浓密的绿荫,枝上只有杜鹃在悲鸣,似乎在为落花为春天唱挽歌。
四、五两句为第二层,由时间上的“转眼春休”想到人生中青春的消逝,也只在转眼之间。青春的消逝是牵引不住的,只是在转眼之间,就“自了少年头”。
由青春早逝,引出了第三层,就是要及时行乐,个人就是天天歌舞欢乐,一生中萧洒的时间也是有限的。如果在豪华的筵席上,有香气四溢的葡萄美酒,有绝色佳丽殷勤斟酒,还有歌声婉啭,舞姿翩翩;这就一定要金瓯频举,一醉方休。
这首里有些稍极成分,但这是产生在那个黑暗的时代里的,而且问题的另一方面,不求进取,及时行乐,虽然是消极的,但却是以及时行乐来掩饰其怨恨愤懑,这里透露出了作者不与统治者同流合污的抗争精神。
整首曲子借用典故而不着痕迹,明说是要人们好好享受有限的时光,实际也含有自己志不得展的悲愤。曲子中对景物的描写赋予人为的感情,将杜鹃也赋予了“愁”,形象而生动。
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