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片追述春光中无缘赏花的缺憾。起笔三句写春天衙斋生活小景,大意是,在今春花开时节,整日深锁斋院,面对袅袅茶烟,只觉一派寂寥。点明“花时”,不单交代了节候,更暗含着词人赏花的兴致,而实际上整天所面对的却是“茶烟”,这使作者感到扫兴。原来,这年春夏间密州地区旱灾蝗灾严重,身为州郡长官的苏轼斋戒吃素,忙于到常山祭神祈雨,所以压根儿顾不上赏花,——这是苏轼在此篇词序及《祭常山祝文五首》之一中所说的。在今天看来,苏轼的作法未免可笑,但历史地看,他忧民所忧,关怀民生疾苦的精神还是值得称道的。在这大好春光中,词人踪迹所至,看到“但有绿苔芳草,柳絮榆钱”,如此而已。言外自然也以良辰美景“不获一赏”而感到遗憾。那么,是否因诸城僻处北国,没有赏花的去处,或者竟无花可赏。以下六句全以“闻道”二字领起,着力写出赏花的好去处,以及“方春牡丹盛开”,花事之盛。不言而喻,这对于浸泡在比较单调乏味的仕宦生活中的词人来说,具有多么巨大的诱惑力。如果说“长”、“古”、“甲”、“名”这些词语传出了词人对春游热点向往的心态的话,那么“国艳带酒,天香染袂”这两句化用唐诗成句,就花王牡丹的色、香进行渲染,更写出对“方春牡丹盛开”的情有独钟。然而词人终究误了佳期,未能如愿以偿,那么他内心的惆怅也就可想而知了。
下片写秋日赏花的感触。换头“清明过了”三句,承上叙事,写暮春花尽的悲哀。“清明过了”,交代时令,表明“花时”已过。“残红无处”,写出“国艳”、“天香”荡然无存的可悲现状。“对此泪洒樽前”,则以重拙之笔直述悲悼之情与沉痛之感。这与前片“闻道”六句叙写的内容有因果联系,或者说前后内在的脉络是相通的,因而使词人在此抒写的情感是真实可信的。从一定意义上说,上片至此全是铺垫,意在突出秋日牡丹的可贵。“秋向晚”三句,便转到写当前秋日牡丹:在这晚秋已近的时节,为什么一枝牡丹忽然开放,默默地朝着我,而香艳如故呢?“秋向晚”,与前文的“花时”、“清明过了”相照应,明点词序中的“九月”这一特定时间。“一枝何事,向我依然”二句,问得无理而有情。本来,作为自然事物的牡丹花开花落,自有其自身的规律或原因,是与人事无关的,所以说词人问得无理。而这一问曲折地表现词人某种微妙的感情:这一枝牡丹仿佛深知词人“方春牡丹盛开”而“不获一赏”的苦衷,因而赶在寒冬到来之前又一度开放,以给他一个意外的惊喜。词人在心理上的缺憾得以填补后的欣慰,对“千叶一朵”的激赏以至道谢等,都余味曲包了。秋日牡丹虽是词人所写的重点,但词人并未展开描写,仅用“依然”二字映带上文,便收到了以少总多的艺术效果,这是词人用笔精炼与老到之处。最后五句紧承前三句,着重写对秋日牡丹的感触:眼前的盛会姑且抓住这短暂的时光,因为秋风不会宽容牡丹,使之常葆艳丽的姿色。牡丹啊,你不如多加珍重,留住尽可能多的春容,以待明年争新斗艳。词人没有陶醉在对秋日牡丹的欣赏之中,凭着他过人的悟性,很快意识到好景不长,意识到自然界的制约因素。“高会聊追短景,清高不假馀妍”两句,扣住词序中“置酒”会客一事,表现了对当前美景的极度珍惜,以及对“美人迟暮”的担忧,富有自然哲理的意味。结穴三句转为词人对秋日牡丹的劝说,语浅情深,出人意表,表露了词人对名花爱赏的真诚,也寄寓了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可谓言有尽而意无穷。从结构上看,“春态”、“明年”与开篇的“花时”、“今岁”遥相呼应,不过后者是写实,前者仅是悬想罢了。
这首词颇有几分像写景词或咏物词,其实都不是。这是一首表现生括实感的写怀之作。词人为百姓疾苦而操劳、奔走,而置一春花事于不顾(虽然“花时”是他所由衷喜爱的),确实从一个侧面表现出词人尽瘁民事的可贵精神。但这首词主要的思想意义并不在于此。词人显然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才子佳人一流人物,可是他对牡丹花开花谢那样多情善感,只有一个较合理的解释,这便是词人热爱生活,热爱人生。因为春日盛开的牡丹是人间美好事物的象征,秋日牡丹一枝独放,则可视为不寻常的年头偶尔提供的补偿,所以词人倍加关注,实在是热爱生活、热爱人生的生动体现。苏轼的人生态度具有多重性,主要有三个层面:怀抱理想和热情,热心于济苍生安社稷的事业,即抱有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这是一个层面;追求超越现实功利的审美人生态度,力求无往而不乐,这是又一个层面;更多地从人性出发,执着于现实人生,随处表现出对生活和人生的热爱,这是第三个层面。这第三个层面与苏轼诗人的气质以及坦诚、真率的个性,也都有绝大关系。表现这第三个层面的诗词作品,尽管有士大夫化的成分(如这首词写到的置酒清客的方式——“高会”),但与实际生活的距离比较接近。
此诗是感物而起兴的。“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暮春三月,寄寓在宣城的李白,觉得昏花的老眼中忽然映入一片红色,仔细瞧,原来是杜鹃花开了。这杜鹃好像就是故乡的花。诗人的乡思因此被触动了。
在蜀中,每逢杜鹃花开的时候,子规鸟就开始啼鸣了。子规鸟,又名杜鹃,花与鸟的名字相同,也是勾起诗人联想的一个原因。这鸟,相传是古蜀帝杜宇的精魂化成。杜宇号称望帝,他自以为德薄,于是禅让了帝位而出亡,死后化为杜鹃鸟。暮春时节,它就悲鸣起来,鸣声仿佛是呼叫着:“不如归去!不如归去!”昼夜不止,一直啼叫得嘴边淌出血来。此刻,诗人耳边似乎响起了子规鸟的蹄叫声,一声声地呼唤他归去。
诗的一、二句,形成自然的对仗,从地理和时间两个方面的对比和联结中,真实地再现了触动乡思的过程。这两句的语序倒置:本来是先看见宣城的杜鹃花,才联想到蜀国的子规鸟,诗人却将它倒了过来,先写回忆中的虚景,后写眼前的实景。这样,就把故国之思放在了突出的位置上,表明这故国之思原本就郁积于心,此时一旦勾起,大为凄苦强烈。然而,被乡思苦苦折磨着的诗人,眼下不能回到故乡去。青年时代,他“仗剑去国,辞亲远游”,要到故乡之外的广阔天地中去实现宏伟抱负。本想功成名退再荣归故里。不料功业无成,老来竟落到这步田地,他觉得没有面目见蜀中父老。何况,李白眼下困居宣城,拖着老迈的病体,也无法踏上旅途。飘泊终生的诗人,到头来不但政治与事业上没有归宿,就连此身也无所寄托,遥望着千里之外的故乡,他心中的悲戚可想而知。
三、四句,分别承接一、二句,进一步渲染浓重的乡思。首句说“曾闻”,第三句则强调了真切如闻:子规鸟的俗名,就叫断肠鸟,“一叫一回肠一断”,它啼叫起来,没完没了,诗人的愁肠也断成一寸寸了。末句点明时令,用“三春三月”四字,补叙第二句;“忆三巴”三字,则突现了思乡的主题,把杜鹃花开、子规悲啼和诗人的断肠之痛融于一体,以一片苍茫无涯的愁思将全诗笼罩了起来。诗的三、四句看似对仗,其实对得又不甚工。诗句把“一”“三”两个字各自串连起来,纡结萦回,使人感到乡思袭来时无比的悲切伤痛。
这首诗的前四句以陪衬、夸张手法描摹判命坡高峻难攀之状,形象真切,确乎令人“骇闻”。后四句即兴抒情,于诙谐淡泊中,流露出不胜仕途奔波、羁旅行役的烦恼,和期待早日归隐林下的心愿。全诗用语朴素自然,不见刻意经营之迹,但写景逼肖,写情有味。
中国传统诗歌是讲求含蓄的,讲求情感不过分张扬的。大约是诗人所受刺激太大,开篇就从自己的感受写起,直接写自己的惊恐。先写走到判命坡前看到山的感受。没有一字对判命坡的陡峭进行直接描写,而是用了对比,起笔就写自己过钻天岭时胆战心惊,魂不附体的那种恐怖。钻天岭此名足见其险。判命坡,此名也尽显山之陡峭。写钻天岭之险是为了突出判命坡之险。“更骇闻”,看到判命坡,更是让诗人惊骇不已。还没开始登判命坡,就已经充满恐怖了,可见其山之险。范成大是今天江苏吴县人,生活在江南水乡,为官后也从未到过四川,未曾见过这种险山恶水。自然受到了惊吓。
接着写登山的感受。悬崖绝壁,只可侧着脚通过,一不小心踩着坏石头,石头立刻就滚下万丈深渊,而山势陡峭,高耸入云,一伸手就可以触到天上的云朵。举头一握到孤云,恰当地表现了判命坡的险要。从自己登山有感受,从侧面烘托山势的险峻,蜀道的险恶。接着作者发表议论,进一步言判命坡的险恶。微生是作者的自谦之词,这是诗人自嘲命薄,不贵重,所以无法惜身,只能铤而走险,来走这艰难的蜀道。万石君是指汉代石奋的故事。范成大以此做比,巧妙设喻。前面从不同的侧面描写的判命坡的险峻后。再后诗人荡开一笔,写自己归隐故乡,再来谈起这一番经历,当一笑了之了吧。似松实紧,依然扣着这判命坡险要来说。
最后直接说走这个判命坡是“噩梦”。人在困难面前往往会想到家乡想到自己熟悉的故居。这是一种非常自然的心境。特别是诗人此番入蜀已是五十岁,又是新病后初愈。而且由湖北入蜀时,遇到江水上涨,不得不从陆路徒步攀援,种种艰难,生出归乡之心是非常真实的。看似不经意的自然表露,可是处处扣着《判命坡》的“险”字,使全篇浑然一体,层次丰富。
此诗写重阳赏菊,就地取材,寓意于菊花、蝴蝶,又借秋色表现诗人年老而乐天的情怀。最后一句其实是想表达自己怀才不遇的境遇,暗示自己就如同明日的菊花一样。全诗精细收敛,清秀细密,总体较为清逸,但也有老健疏放如杜诗者。
诗写登高赏菊,把酒赋诗,难得一聚,酒喝醉了也要多看一会儿菊花,不要急忙打算回家。因为今日黄花盛开,明日黄花凋零,时光不再,就没有什么好看的了。诗人赋蝴蝶以人情。秋天,菊花独放,是蝴蝶唯一的依傍,眼见菊花重阳节后也将憔悴无花可依,不禁犯愁。蝶愁实际是人愁,蝶都知愁人更愁。直说人愁太直露、太扫兴、煞风景。由蝶愁寓人愁,含蓄委婉,诗意更浓。秋天蝴蝶和菊花关系密切,让蝴蝶寓人愁最合情理。“闻道”四句意思是说,如果在九月九重阳节之后去欣赏菊花,那时金黄的菊花已经枯萎,观赏时也就没什么趣味了。苏轼咏叹“明日黄花蝶也愁”,其实是想表达自己怀才不遇的境遇,暗示自己就如同那过时的菊花一样。
此诗写重阳赏菊,就地取材,寓意于菊花、蝴蝶,又借秋色表现诗人年老而乐天的情怀。全诗精细收敛,清秀细密,总体较为清逸,但也有老健疏放如杜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