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八句写张稷来访。“田家樵采去,薄暮方来归。”这两句所写未必都是实情,作者这样写是表示落职之后地位的卑下、生活的艰辛,以反衬张徐州来访情谊的珍贵。下面转述孩子的告语。“有客款柴扉”,这客就是张稷。孩子的话是说客人的排场,但不直指客人,而是先讲客人的随从穿戴、乘骑是如何豪华,后讲客人的车盖、符信如何辉煌、炫目,那么客人如何就不言而喻了。“轩盖照墟落”,还有惊动村民的意思,“传瑞生光辉”,也见出村民的羡叹。孩子这样说,符合作者的观感,逼肖其口吻;作者这样写,也避免了面谀,用笔显得委婉。这样铺写朋友车骑盛况,更见得此访非同寻常。
中间八句写闻朋友来访的心情。“疑是徐方牧,既是复疑非。”作者一听说就怀疑是张徐州,转而又觉得好像不是。怀疑是,见出对张稷的信赖,朝中往日友朋当非仅此一人,而在作者看来他是最可相信的。怀疑非,乃炎凉世态造成,下面写到:“思旧昔言有,此道今已微。”作者说:这种情谊以前听说有,现在差不多看不到了。古语说:“一贵一贱,交情乃见。”朋友间因地位变化而冷淡的太多了,因此作者怀疑身为徐州刺史的朋友会来看望他。“物情弃疵贱,何独顾衡闱?”作者说:世态皆是这样,而张稷为何还要来看望我这丢官的人呢?上面展示的这些矛盾心情,说明作者受世态刺激太深了,作者越怀疑越说明世风的浇薄;同时作者这样写,实际上也是有意对照两种交态,以赞扬朋友的高谊。作者这样“是耶非耶”地用笔,实在高妙。“恨不具鸡黍,得与故人挥。”引用范张鸡黍典故。下一句是省略句,“挥”的对象为酒,用陶渊明《还旧居》“一觞聊可挥”。这两句说:遗憾的是未能杀鸡作黍、与朋友把酒欢会。朋友来访他未遇到,感到十分遗憾。这里用典很巧,姓氏正同。把自己与张稷的交谊比作范式、张劭,这是对朋友的赞美,对二人间情意的自重、自珍。
最后四句写对朋友的思念,落实到题目上的“赠”字。“怀情徒草草,泪下空霏霏。”这两句说自己对友人非常想念,但又不能相见,故曰“徒”、“空”。“寄书云间雁,为我西北飞。”徐州在京都的西北方向。这两句说:请天上的大雁为我捎封信给张徐州吧。托雁传书,嘱飞西北,见出情意的殷切,从这两句告语中,分明见有翘首西北的诗人在。这里“寄书”的书,其实就是这首诗。
这是一首赠诗。赠诗一般的写法是正面表达自己的情意,表达对对方的祝愿等意思。而这首诗的写法主要写对方的来访,通过对方不寻常的来访见出深情厚谊,然后以对深情厚谊的感激还报对方,可以说这是以其人之情还报其人。这首诗多叙事,情事写得很具体、生动,告诉友人来访时何以未遇、稚子如何转告、听到这情况时自己的心情,像是絮话一般。这又是书信的写法了,可以说是以诗代书。这两种写法在作者的时代还是少见的,很是新鲜别致。
李白从世俗的喧嚷中走出,来到山碧林翠的庐山屏风叠。“水舂云母碓,风扫石楠花”,就是一幅精美的山水画,将行程添上几番神秘,几番秀气。诗人情感由豪放变成和缓,表现出“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的从自然而来,返归自然的艺术心态。所以他毫不晦隐地写道:“若恋幽居好,相邀弄紫霞。”
李腾空是唐相李林甫之女,她才智超人,又极有姿色。然而她不慕荣华富贵,却痴心学道,自京都长安来庐山隐居,过着清苦的生活,说明唐代朝野崇尚道家风气之浓。“素手掬青霭,罗衣曳紫烟”,寥寥数笔点化出一位心地纯白、无浊秽之气的相门女子具备的不为世俗情欲所沦丧的本性和清静的道士形象。一个人如果对世欲荣利无所追求,其归宿最好就是“一往屏风叠,乘鸾着玉鞭”。李白的妻子也是相门之后,因此也有人认为第二首“多君相门女”指的是李白的妻子。李白夫妻与李腾空一样,所企慕的就是“青莺子千岁,而千岁化桃子”(关尹子《釜》)的与世无争,长生不老的仙界生活,并以“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庄子《人间世》)定为自己的处世态度。
“秋草生庭白露时,故园诸弟益相思”,值此白露时节,秋草已生满庭院,更加思念远在长安的亲人。“秋草”、“白露”更加形象的体现出秋天的清冷,为下文抒别情离思定下基调。南朝宋诗人谢惠连有《捣衣》诗,亦写秋景秋意,其中有云“白露滋园菊,秋风落庭槐”,韦诗与之如出一辙。所不同者,谢诗写思念丈夫,韦诗写思念诸弟而已。
唐代草书大家怀素与韦应物生活在同一时代,年岁也相仿。据说怀素在寺院附近种有一万多株芭蕉树,芭蕉长大后,他摘下芭蕉叶,铺在桌上,临帖挥毫。由于没日没夜地练,老芭蕉叶剥光了,小叶又舍不得摘。于是想了个办法,干脆带了笔墨站在芭蕉树前,对着鲜叶书写。就算太阳照得他如煎似熬,刺骨的北风冻得他手肤迸裂,他还是在所不顾。写完一处,再写另一处,从未间断。这就是有名的怀素芭蕉练字的故事,在当时就颇为流传。诗人戴叔伦比韦应物大五岁,晚年上表请为道士,他写过一首《赠鹤林上人》绝句:“日日涧边寻茯苓,岩扉常掩凤山青。归来挂衲高林下,自剪芭蕉写佛经。”可见在芭蕉叶上写字、抄经卷在当时已形成一种风气。据统计,“芭蕉”意象在《全唐诗》中出现过七十次,多与思人有关。诗人于百无聊赖中,乃于芭蕉叶上题诗。“独”字的运用更突现思弟心情之急,更见情深意长。
这首诗并无太高深的思想,也无特别突出的艺术技巧,只是以“芭蕉题诗”一句画龙点睛,表达出一种生活化的细微感触和情怀。其实,中国的古诗,都特别富有这种“琐屑”的韵致。这种“琐屑”,可以是感情上的,也可以是生活上的。感情往往因为平淡而愈显得真实,没有大喜大悲的做作,只是平心静气,节制简洁。不仅如此,在遣词布局上,韦诗也都以淡泊质朴见长。总之,用琐屑细致的描写手法来表达自己深沉的思想情感,没有磅礴的气势,却以微小的细节打动人;没有华丽的语言修饰,却在平淡中见真知,这是韦应物写诗的一大法宝。与之相比,韩愈喜欢剑走偏锋,用一些怪的字句,不免有逞奇之弊。白居易的诗虽然平易,但在布局上往往过于讲究回环曲折,与韦诗相比,又少了一份古朴温厚之气。
这是一首怀古之作。此诗首句点明题意,说明所怀古迹的具体内容;二、三两句分写战士还家、越王勾践还宫的情况;结句突然一转,说过去曾经存在过的一切如今所剩下的只是几只鹧鸪在飞。全诗通过昔时的繁盛和眼前的凄凉的对比,表现人事变化和盛衰无常的主题。
“越王勾践破吴归”句点明题意,说明所怀古迹的具体内容。在吴越兴亡史中,以越王“十年生聚”卧薪尝胆的事件最为著名。诗中却没有去追述这个为人热衷的题材,而是换了一个角度,以“归”统领全诗,来写灭吴后班师回朝的越王及其将士。
接下一句是对回师那个欢悦气氛的描绘。诗中只抓住一点,写了战士的锦衣还故乡,可留给人们想象的却是一个浩大的,热闹非凡的场面:旌旗如林,锣鼓喧天,勾践置酒文台之上,大宴群臣,满脸得意而又显赫的光辉。举城到处可见受了赏赐,脱去铠甲,穿着锦衣的战士,二十年的耻辱,一朝终于洗净,胜利的欢欣与胜利的沉醉同时流露出来。一个“尽”字,便暗示了越王以后的生活图景。果然,王宫里开始回荡起歌功颂德的乐曲伴以柔曼的舞姿,越王左右美女如云,缤纷落绎,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二、三两句是诗人在越国历史画卷中有意摄取的两个镜头,浓缩了越国称霸一方后的繁盛、威风,其中更有深味可嚼。昔日,吴败越后,越王采纳大夫文种的建议,把苎萝山女子西施献于吴王,于是迷恋声色的吴王沉溺其中,不能自拔,终日轻歌曼舞,纵情享乐,对世仇越国不再防范,使得越军趁势攻入,最后亡国自尽。
吴国灭亡的道理越王哪里不知,可他如今走的又是一条什么样的路呢?当年忍辱负重,卧薪尝胆,食不加肉,衣不纹饰,精励图治的英雄本色,随着良辰美景,江山在握都丢得干干净净了。那么这样的繁盛又会存在多久呢?至于越国的命运,诗人不去写了,一切道理已尽在不言之中,而是急转一笔,写了眼前的景色:几只鹧鸪在荒草蔓生的故都废墟上,旁若无人的飞来飞去,好不寂寞凄凉。这一句写人事的变化,盛衰的无常,以慨叹出之。过去的统治者莫不希望他们的富贵荣华是子孙万世之业,而诗篇却如实地指出了这种希望的破灭,这就是它的积极意义。
诗篇将昔时的繁盛和今日的凄凉,通过具体的景物,作了鲜明的对比,使读者感受特别深切。一般地说,直接描写某种环境,是比较难于突出的,而通过对比,则获致的效果往往能够大大地加强。所以,通过热闹的场面来描写凄凉,就更觉凄凉之可叹。如此诗前面所写过去的繁华与后面所写现在的冷落,对照极为强烈,前面写得愈着力,后面转得也就愈有力。
为了充分地表达主题思想,诗人对这篇诗的艺术结构也作出了不同于一般七绝的安排。一般的七绝,转折点都安排在第三句里,而它的前三句却一气直下,直到第四句才突然转到反面,就显得格外有力量,有神采。这种写法,不是笔力雄健的诗人,是难以挥洒自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