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代,周朝平王(前770—前720年在位)还是比较混乱的时代。主要是周天子的权威削弱了,诸侯国的力量强大了。周平王的母亲是申国人,申国又常受楚国的侵扰。周平王为了母亲故国的安全,就从周朝抽调部分军队,到申国战略要地屯垦驻守,防止楚国侵扰。这些周朝士兵远离故乡,去守卫并非自己诸侯国的土地,心中的不满凄苦,当然有所流露,形成诗歌,就是《扬之水》。申国、甫国和许国的国君,都是姜姓。周平王母亲是申国姜姓公主,与甫、许两个诸侯国也是亲戚关系。所以,虽然周平王没有派士兵去戍守甫、许两国,但诗歌也牵连及之:反正是姜姓王太后娘家的人。
《扬之水》是以远戍战士的口吻来写的。全诗三章,各章基本相同。不同的是:“束薪”、“束楚”和“束蒲”;“戍申”、“戍甫”和“戍许”。薪、楚、蒲都是农家日常燃烧的柴草;申、甫、许是三个姜姓的诸侯小国。因此,全诗实际上把一个相同的内容,反覆吟诵三次,用重复强调的手法,突出远戍战士思家情怀。每章头两句“扬之水,不流束薪(楚、蒲)”,用流动的河水与不动的柴草对比,先让人视觉上有特殊印象:那河沟的水哗哗地流动,仿佛岁月一天天过去,不再回来;那一捆捆的柴草又大又沉,小小的河水根本飘浮不起,冲流不动,仿佛战士思家的沉重心绪,永不改变。有了这两句自然物象的起兴,很自然引出三、四两句“彼其之子,不与我戍申(甫、许)”,守着家园的妻子,当然无法与远戍的士兵一起。如果说,士兵如远离泉源的河水,越流越远;那么,妻子如坚定不移的柴草,不飘不流。如果说,日月如流水不断流失,思家情怀就如沉重的柴草,不动不移。分离的日子越久,远戍的时间越长,思念妻子也越强烈。终于,士兵喊出了自己心里的话:“怀哉怀哉?曷月予还与哉?”意思是:在家的亲人平安吗?何年何月我才能回家相聚呢?夫妻之情,故园之思,远戍之苦,不平之鸣,都融化在这两句问话之中,而士兵回家的渴望,强烈地震撼读者。
在诗歌句式上,采用不齐整的句式,有三言、四言、五言、六言几种,这说明诗歌带有鲜明的口语化的倾向。口语化句子,正好比较朴实,比较真切地表达出下层人民出身的士兵的口吻,令人读之感到亲切诚朴。实际上,除了个别词语带有历史痕迹,在语义上需要诠解之外,这首口语化的诗歌,千载之下读之,仍是极易使人感动的。
这首词是敦煌石窟发现的唐五代手写卷予中无名氏的作品,写的是一个美丽的歌舞伎在暮春哦节的感受。上片写其外表的华美,下片状其内心的悲哀。婀娜的身姿与擦拭不尽的泪珠、掩饰不了的忧愁,相互映衬,达成一种对比中的和谐。
词的上片是写景,作者从动态着笔,既形象地写出了景物的情态,也婉转地表达出了主人公心头的烦闷和怨情,情和景交融在一起。
下片以生动形象的比喻抒发了主人公心中无限的怨情,一个平常的比喻将主人公的感情推向了高潮。整首词感情质朴而深沉。
这是一首怨词,写恋人远去,给姑娘带来的痛苦。词的上片先从景写起。前两句,勾画了暮春的景色;燕莺啼叫,柳条在春风中袅袅多姿。作者从动态着笔,写得有声有色。尤其是一个“乱”字,既形象地写出了柳条弄春的情态,也显露了主人公烦闷的心情,情和景交融在一起。经过景物的渲染,主人公出场了:“五陵原上有仙娥,携歌扇,香烂漫”。仙女般的姑娘何其美。歇拍告诉人们她这样出场目的,她是要留住那远去之人,可事与愿违,她只是“留住九华云一片”。作者笔锋一顿一折,婉转地表达了主人公心头的怨情。
下片开头一句直写主人公打扮之美,与上片“仙娥”暗映。接着掉转笔锋写道:“负妾一双偷泪眼”,又与上片怨人去暗映。主人公的怨情依然在这一顿一折中代现出来了。作品到此在表现怨情方面,已经非常形象、非常深沉了。可是最后几句作者又展开想象的翅膀,以生动形象的比喻来抒写心中无限的怨和恨:“泪珠若得似真珠,拈不散,知何限,串向红丝应百万。”以真珠比泪珠,可见泪之多;以泪之多烘写伤心之极,从伤心之极正见出怨情之深。一个平常的比喻在这里却把主人公的感情推向了高潮。
这首词揭示了当时中国女性对美好爱情的向往、追求,以及她们这种追求并不为男子所珍视的社会现实。感情直朴而深沉。
这是一组“爱情三部曲”。从开头至“与绾合欢便带”为第一部,定情:写一见钟情,“琴心先许”。从“记画堂”至上片结束为第二部,幽会:写两心相知,互赠信物。词的下片为第三部,相思:写物在人杳,再会无期。
人们往往将古典诗词中所写的美人香草当作作者寄托深意的象征物,试图透过它探寻重大的政治主题。这样做有一定道理,屈原的《离骚》便是明证。但若将这种研究方法作为固定的格套,定要苦心孤诣地寻求每一首“美人香草”词的政治寓意,则近乎胶柱鼓瑟、缘木求鱼了。
吴曾《能改斋漫录》载:“贺方回眷一姝,别久,姝寄诗云:‘独倚危栏泪满襟,小园春色懒追寻。深思纵似丁香结,难展芭蕉一寸心。’贺演其诗为《石州引》词。悼亡诗词,不知即为此姬作否?”看来,古人并不都古板,吴曾并不以“情事”、“情词”为嫌。那么,读者对于这首《薄幸》,不妨即以其男女情的本色来鉴赏,亦无伤“大雅”。
诗无达诂。吴曾的记载给我们提供了合理想象的事实依据。“贺方回眷一姝,别久”,与此词正合。全词的情感核心正是一个“眷”字。“姝”者,美女也,词中所写的“淡妆多态”、“轻颦浅笑娇无奈”,正是“这一个”美女的独特之美──“多态”:“淡妆”是多态的反衬;“轻颦浅笑”是多态之一斑;“娇无奈”则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多态”。而这种形体之“多态”,不正是她内心多情而又娇羞的复杂心态的自然流露么?此词下片所写相思之苦,也正由“别久”引发。吴曾所引之“姝寄诗”,情思深婉,形象鲜丽,引喻贴切,又可见这位姑娘文才之美。所以作者眷恋不已。如果是这样,这首《薄幸》词当作于二人定情之后、爱人寄诗之前的一段相思时节。
词中女主人公形象的特色,除了“多态”、多情之外,尤为引人注目的突出之处在于主动。这与传统“佳人”形象有质的区别。试看,她对意中人“的的频回眄睐”,怎不令人销魂;她一旦确认知音,便“琴心先许”、“绾合欢便带”、“把香罗偷解”,又是何等的果断、痛快!在这位真情如火的姑娘身上,可以窥见白朴《墙头马上》中李千金的身影。“的的”二字,颇值玩味;既表现了作者相思时回忆往事如在目前的真切情景,又生动传神地托出了女子频送秋波的明确信息。“的的”二字迭用,虽属罕见,但用在这里却非常明晓畅达,充溢着生活气息,使读者眼中幻化出这位勇敢女性的神采。
这组爱情三部曲的第一部“定情”,纯用白描手法,恰与姑娘的“淡妆”相融谐。第二部“幽会”,不宜用白描了,便以景衬情,选用了“画堂”、“风月”、“睡鸭”、“鸳屏”等典型事物来暗写。第三部“相思”为全词重点,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写初次幽会之后再不见那位姑娘“踏青挑菜”,也就是再没有见面的机会。第二层写多次托人传书递简,但阻隔重重,音信难通。第三层写后会无期,百无聊赖,度日如年。这三层步步递进,逼出了一个“苦”字。于是在心中暗暗怨恨那位“冤家”的“薄幸”;于是更加珍惜那不可重复的“定情”与“幽会”,一遍又一遍地回想当初的黄金细节:“淡妆多态……”。全词就是这样形成了一个“此恨绵绵无绝期”的循环往复的“情结”结构。
有一位学者曾说:中国古代文学中存在着一个爱情母题:有所爱,但不能得其所爱,而又不能忘其所爱。这首词也是一个佐证。如果与那些汗牛充栋的才子佳人大团圆的小说戏曲相比,贺铸这首小词所反映的古代青年男女爱情生活的真实性和普遍性,无疑具有更高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
这是一篇一篇讽刺小品。题材与内容都很通俗,以七句连用七个子虚乌有的谎言对吹牛撒谎者进行了嘲讽,用归谬的手法,让说谎者自我独白,自我暴露,惟妙惟肖。全曲曲辞朴素,幽默诙谐,使人忍俊不禁,充分体现了元散曲通俗和戏谑的特色。
“东村里鸡生凤。”起唱一句,便令人发笑。鸡与凤虽说皆为禽类,鸡生风却是绝不可能。然而语气却那么肯定,东村里是地点,鸡生下了凤是事实,说得几乎真了。以绝对肯定的语言,说子虚乌有之事情,抓住一点似是而非之处捏造出瞒天过海之谎言,这正是天下一切说谎人的惯伎。此句东村里三字之口吻,已透露出曲中主人公之形象,为一村夫。以下句句亦皆出于同一口吻。“南庄上马变牛。”在说谎人口中,真是无奇不有,南庄上的马也变成了牛。这仍然是以绝对肯定的语气,说绝不可能之事,令人好笑以上二句,是以乡村中常见的家禽与家畜作为说谎的材料。
下面五句,则是以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衣食住行作其说谎的材料。“六月里裹皮裘。”六月里天气最热谁也不会穿上皮裘,可是在说谎人口中,不但是穿了,而且是紧紧地裹上了皮裘。“裹”字,真是活灵活现。“瓦垄上宜栽树,阳沟里好驾舟。”瓦垄即房顶上的瓦楞,瓦垄上不可能栽树。然而在他口中,不但能栽,而且宜栽!阳沟是旧时房檐下的浅沟,多用砖砌成,以便雨天排水,不可能放得下船,更不用说什么行舟了。然而他偏说好驾舟。谎言愈说愈玄,愈说愈大。这正是说谎的规律。“瓮来的大肉馒头俺家的茄子大如斗。”“瓮来的”即在瓮中作熟拿出来的意思。大肉指猪肉,今西北方言犹有此语。大肉馒头即猪肉馅包子。大肉馒头只有蒸出来的,没有瓮出来的,只有酒才是瓮(酿)出来的。但他说得煞有介事,令人捧腹。茄子是最常见的一种蔬菜。茄子再大,也不会大如斗。然而他说得更肯定了。“俺家的”三字,尤其有趣,前诸谎言或可为听人所说,“俺家的”却是亲眼所见,亲手所种了,且别家无我家有,无以对证,这又是吹牛说谎的杀手铜,然惟其一来,前面的谎言都出自此公所造,便不待言。说谎人的形象因此而愈加具体生动。
这篇讽刺小品有两个特点。一是用说谎人的口吻构成全曲,而不加丝毫评判或叙述。这样便逼真、生动地凸现出说谎人的声口、性格。二是说谎人的谎言全部取材于农村生活常见现象,说者煞有介事,听者洞若观火。其实,这样的谎言一闻而知是假,根本起不到谎言的作用,作者在此只是以夸张的手法、极其明了的事实,来揭穿谎言的实质罢了。
元散曲中讽刺作品很多。此曲不过是调侃游戏之作,逗人一笑而已:很难说有何深旨大义,然而却体现了元散曲通俗和戏谑的特色。
《小松》借松写人,托物讽喻,寓意深长。
松,树木中的英雄、勇士。数九寒天,百草枯萎,万木凋零,而它却苍翠凌云,顶风抗雪,泰然自若。然而凌云巨松是由刚出土的小松成长起来的。小松虽小,即已显露出必将“凌云”的苗头。《小松》前两句,生动地刻画出这一特点。
“自小刺头深草里”描写小松刚出土,的确小得可怜,路边野草都比它高,以至被淹没在“深草里”。
但它虽小而并不弱,在“深草”的包围中,它不低头,而是“刺头”——那长满松针的头,又直又硬,一个劲地往上冲刺,锐不可当。那些弱不禁风的小草是不能和它相匹敌的。“刺头”的“刺 ”,一字千钧,不 但准确地勾勒出小松外形的特点,而且把小松坚强不屈的性格 、勇敢的精神 ,形象地勾画出来了。一个“刺”字,显示出小松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的“小”,只是暂时的,相对的,随着时间的推进,它必然由小变大。
“而今渐觉出蓬蒿。”蓬蒿即蓬草、蒿草,草类中长得较高者。小松原先被百草踩在脚底下,可现在它已超出蓬蒿的高度;其他的草当然更不在话下。这个“出”字用得精当,不仅显示了小松由小转大、生长变化的情景,而且在结构上也起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出”是“刺”的必然结果,也是未来“凌云”的预兆。事物发展总是循序渐进,不可能一步登天,故小松从“刺头深草里”到“出蓬蒿”,只能“渐觉。“渐觉”说得既有分寸,又很含蓄。是谁“渐觉”的呢?
只有关心、爱护小松的人,时时观察、比较,才能“渐觉”;至于那些不关心小松生长的人,视而不见,哪能谈得上“渐觉”呢?
“时人不识凌云木,直待凌云始道高。”小诗的后两句是说,那些人当时不识这可以高耸入云的树木,直到它高耸入云霄,人们才说它高。后两句,作者笔锋一转,发出深深的慨叹。这里连说两个“凌云”,前一个指小松,后一个指大松。大松凌云,已成事实,称赞它高,并不说明有眼力,也无多大意义。小松尚幼小,和小草一样貌不惊人,如果能识别它就是“凌云木”,而加以爱护、培养那才是有识见,才有意义。然而时俗之人所缺少的正是这个见识,所以诗人感叹说:眼光短浅的时人,是不会把小松看作栋梁之才的,有多少小松由于时人不识,而被摧残、被砍杀啊!这些小松,和韩愈笔下“骈死于槽枥之间”的千里马,不是遭到同样悲惨的命运吗?
杜荀鹤出身寒微,虽然年青时就才华毕露,但由于“帝里无相识”(《辞九江李郎中入关》),以至屡试不中,报国无门,一生潦倒。埋没深草里的“小松”,不也正是诗人的自我写照?由于诗人观察敏锐,体验深切,诗中对小松的描写,精炼传神,诗情与哲理,幽默和严肃,在这首诗里得到有机的统一,字里行间,充满理趣,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