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副题是“与欧阳公席上分题”。范仲淹为什么要向欧阳修倾吐衷肠呢?原来欧阳修早就是范仲淹政治上的知音。仁宗时“景祐党争”,欧阳修就坚定的站在范仲淹一边。时以吏部员外郎任开封府的范仲淹耿介正直,容不得权相吕夷简擅权市恩,便向仁宗上《百官图》,又上《帝王好尚论》等四论,批评朝政。切中要害的疏论激怒了吕夷简。他反诉仲淹“越权言事,荐引朋党,离间君臣”。宠信吕相的仁宗将仲淹贬黜出京,当时余靖等正直朝臣上疏替范仲淹申辩,而谏官高若讷却讨好吕夷简,说范应当贬官。欧阳修痛恨谏官高若讷为了自己的高官厚禄,竟不分是非,行为卑鄙,于是写了《与高司谏书》,斥其一味迎合权相是落井下石,是不知人间有羞耻二字。欧阳修也因此被贬夷陵。政治上的风雨磨难,高尚人格的互相吸引,革新朝政的共同追求,使范欧二人最终成为相濡以沫的盟友。宋仁宗庆历三年,范仲淹推行新政,反对者攻击改革派引用朋党。此时已奉调回京的欧阳修任谏官,为了回击反对派的无端指责,支持庆历新政,又写下了著名的《朋党论》。可见范仲淹和欧阳修志同道合、同仇敌忾。
此词大约写于这几年二人在朝共事同受打击之时。新政失败,共同的遭遇,共同的感情,使他们自然产生相似的感受。弄清了这一点,再来读这首词,读者就恍然大悟了:原来,它是词人因毕生为之奋斗的政治理想破灭之后极度失望、苦闷乃至沮丧的反映。在心头郁积已久的愤懑总得找个宣泄的出口吧?于是,愤激之时,酒酣耳热,对着同遭厄运的老朋友发发牢骚,说说醉话,有何不可?
其实,这首词固然宣泄了词人的愤懑,但也折射出了他内心时不我待的焦灼。这与李白那首著名的《将进酒》非常相似。“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李白被“赐金放还”后八年仍未找到出路,于是在此诗中借题发挥,尽情倾吐郁积在胸的不平之气。李白的恃酒放旷并不说明他就此沉沦,即便是这首诗亦流露了施展抱负的愿望,“天生我材必有用”,何其自信!但人生苦短,“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现实无情徒唤奈何。范仲淹同样如此,“人世都无百岁。少痴騃、老成尪悴。只有中间,些子少年” ,能够干一番大事的年华太少了,哪里禁得起几番蹉跎?于是,借酒浇愁,抒发其时光易逝、壮志难酬的感情就很自然了。
从思想上来说,范仲淹的这种感情是有其深刻渊源的。儒家的积极用世是其思想主流,不仅如此,他还出入佛老,精研三教经典,力求会通而经世致用。这种海纳百川的学术视野,使其作品博大精深,异彩纷呈,而老庄清净无为、随遇而安的思想也是他迭遭打击时能够舒缓压力的精神避难所。在这点上,李、范二人是相似的。再说,在当时,文人们普遍认为词是娱情遣兴的“小道”、“末技”,范仲淹有时亦未能例外,与老朋友一起喝酒聊天时,就不免戏作小词了。应该说,这几句亦真亦幻的牢骚话倒显示了他作为一个平常人的本色,使得他可亲可近。
当然,范仲淹身处逆境,失意惆怅乃至发牢骚,并不意味着他永久的消沉。庆历六年,贬谪到邓州,摆脱了朝党纷争,暂时卸去了烦琐的朝政和边防重任的范仲淹,度过了三年难得的惬意时光,他营造百花洲,重修览秀亭,始终把关怀民生疾苦放在首位,赢得了邓州人民的衷心爱戴。同时,迎来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一次创作高潮,千古杰作《岳阳楼记》及许多著名诗文都写于此时。这表明,范仲淹已经走出了苦闷、沮丧的阴影,已经做到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始终是他毕生的追求。这才是立体的、全面的范仲淹。
这首词主要写一位能歌善舞的歌妓。写她妆饰之美、容貌之艳、歌声之亮、舞姿之婀娜。
上片描写歌妓之色。这位歌妓是随着达官贵人的车骑而来,准备在筵席上表演歌舞的,按照时间顺序,应该先写其临,次写其色。但词人却匠心独运,有意打破惯常结构,先以浓墨重彩刻画歌妓的美貌娇颜,再补足一笔,叙写其是”暗随仙驭”来赴“绮筵”的。如此笔墨,使得这位歌妓成为筵席上的主角,突出了她的华美亮相、惊艳姿色留给词人的深深印象。“葬华浓”三句以比喻形容歌妓的美貌。“蕣华”沿袭诗经旧例,以蕣华比喻歌妓的娇艳。继之分以山、水形容女子眉、眼,亦是诗词中的惯例。妙在“一寸秋波如剪”,能够化古为新。“一寸”言眼睛之形,可谓“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宋玉《登徒子好色赋》)。“秋波”言眼睛之清,四季之水,秋水最为滢澈。“如剪”言眼睛之神,谓其锐利明怏有如剪刀,有化虚为实之妙。古人常有此等妙语,如“剪剪清风阵阵寒”(王安石《春夜》)。“红日永”三句则补叙歌妓来踪,说是今日此地举行盛大宴会,这位歌妓在晏府侍女的引领下,悄然来到筵前,准备表演节目以助兴。值得注意的是一“暗”字。歌妓身份卑微,近同奴仆,以歌舞为业而博人愉悦。用此“暗”字即点出她们作为主人陪侍的身份,非复唐明皇时杨家姊妹矣。
下片描写歌妓之艺。“遏云声”三句表现歌妓歌舞之美。“遏云声”即响遏行云之义,谓歌声美妙,使行云为之驻留不前。词人形容之不足,复以“占断晓莺春柳”喻之,谓歌妓拥有春日黄莺的美妙歌喉,听其高歌一曲,眼前似乎浮现出烟柳披拂,黄莺乱飞的春景。下边三句则由形入神,略点歌妓内心世界。歌妓“送目”(纵目)、“颦眉”(皱眉),若有所思,若有所怨,但是她们的内心世界没有谁明白。晏殊作为官僚,与歌妓分属于两个阶层,他虽然同情她们,但是毕竟不能真正了解她们。然而从“此情谁得知”的问句中,体现出晏殊对歌妓的不幸与痛苦的关心。
根据胡长青的说法,把此诗理解为赞美男子的诗应更为切合诗旨。他说,因为《诗经》所产生的时代,属于父系社会,男子早已享有无上的权威,这时期的生殖崇拜是以男性为主题的,称赞子孙众多,是对男性生殖能力的颂扬。把生育单纯地归之于妇女,囿于现代的认识习惯,不免惑于事物的表象了。再考察一下诗的本身,通观全篇,并不存在一处描写妇女某种特征的字句,况且“硕大无朋”“硕大且笃”,不是描绘妇女的词语。如果与《卫风·硕人》对妇女身材的描写相对照,更可明了二者的区别。
此诗首先以兴的手法,抒写景物之美。粗大虬曲的花椒树,枝叶繁茂,碧绿的枝头,结着一串串鲜红的花椒子,阵阵清香,随风飘动,长势喜人,丰收在望,采摘下来,足有满满的一升。接着,以此为铺垫,以椒喻人,赞美那个高大健壮的男子,人丁兴旺,子孙像花椒树上结满的果实那样众多。比喻新奇、妥贴,增强了诗歌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后两句又回到了对花椒的抒写上,但因有了中间比喻部分的过渡,已不同于前两句的单纯起兴,而是比兴合一,人椒互化,前后呼应,对人物的赞美进一步深化,含蕴隽永,有余音袅袅之感。而语尾助词“且”的连用,更是增强了情感的抒发,企慕之意,可谓一往情深。
此诗的第二章几乎是第一章的再现,只是调换了两个字,这种复沓的修辞手法,通过对某种事物的反复吟诵,可以收到一唱三叹、情意深致的艺术效果。此诗另一个更为突出的特点,是成功地运用了比兴的艺术手法,比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兴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朱熹《诗集传》)。比兴的运用,不但使诗的开篇较为自然,没有突兀感;而且以人所共知的美好事物喻人,较含蓄通俗地表现出被赞美主体的品性内涵,易于为人理解、认同。这在《诗经》中运用得极为广泛,“善鸟香草以配忠贞”(王逸《楚辞章》),也为后世的文学作品所普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