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竹》是明朝诗人朱元璋的一首诗。朱元璋出身贫寒,幼时还入寺为僧,他从普通列兵爬上皇帝高位,没有一种搏击命运的进取精神,何以成功?没有必胜的信念,岂能横扫元庭,席卷天下?从某种意义上说,雪竹即是朱元璋之自况。作品赏析全诗由两幅写意水墨画组成。
前两句“雪压竹枝低,低下欲沾泥”为第一幅,描摹、刻画积雪压竹之状:三九寒天,大雪纷飞,万物凋零,唯有青竹本色不变,但积雪厚重,压得竹枝弯下腰身,以至竹叶几乎碰地,沾染上污浊的泥土。可是,青竹低而不折,自有一种顽强的意志和不可征服的韧性凝聚其中。这幅画属于冷色调,天空密布铅灰色的浓云,积雪之中微见青枝,黑污的泥浆更是格外刺目,但灰暗的画面寓意着逆境中的追求。
后两句“一朝红日起,依旧与天齐”为第二幅,状雪融竹挺之貌,纵然漫天大雪飞舞,不可一世,但终有尽时,一旦红日东升,再厚重的积雪也必将消融,那时,青竹万株,挺胸昂首,一展雄姿,与蓝天共比高低。这幅画属暖色调,红日吐辉,蓝天明亮,青竹生气盎然,它象征着胜利属于奋斗者,挫折、失败只是暂时的。朱元璋性情粗豪,“依旧与天齐”一句充分表现出这位马上得天下者的帝王气魄。
这首咏物诗,画面简洁,色彩对比鲜明,意象清晰明朗,寓意醒拔,读之琅琅上口,近乎民歌风格。据史料载,朱元璋喜与儒生朝臣列坐论诗,但他自己写的诗,却绝少文人纤弱、缠绵之风,处处展露出“一代天骄”的神韵。
作者以自己的思想感情通过景物描绘传达给读者,是中国诗歌艺术表现的常法。该曲的特点,即是将虎丘的群景有意识地作为诗人怀古意绪的外化。所以在曲中,“半天风雨”虽颇具典型性,却并非作者着力表现的主体,仅作为一种冷色调氛围的构成因素。这种严冷的色调,正是作者抚今追昔、“千古恩仇”的内心情潮的折射。曲中写怪石老树,以及“苔绣”、“尘黏”、“云湿”,并不着重于风雨的介入,而更多地体现出岁月风霜的影响;“琴调冷”、“剑光寒”两句,更是老练地将古迹的历史与现状沟通。这种取景传象的手法,正是古人所说的“思接千载”,以及对待景物的“取其势而不取其质”。
当然,作者也并非将“风雨登虎丘”的“风雨”完全置于一旁,结尾两句“浪卷胥魂,山锁吴愁”,便重又巧妙地转回到了风雨的影响。须知虎丘旁只有一条叫山塘的小溪,无“浪”可言,而虎丘本身明秀佳丽,也很难与“锁愁”的形象联系在一起。然而在“半天风雨如秋”的特定情景下就有所不同,风雨凄迷,天地山川足以为之改容。这两句既是怀古意绪的延伸,又是对风雨虎丘峭冷景象的添写,可谓虚实相兼。
诗前二联用几个典故追溯金廷覆亡的原因。首联以讽喻的笔致,揭示亡国的根源在于金廷最高层在决策思想上对蒙古南侵野心缺乏足够的警戒和清醒的认识。一“初”一“已”呼应紧凑,提示了问题的紧迫和严峻。而金廷满脑子求和思想,对蒙古入侵毫无准备,这是它必然走向灭亡的内在根源。颔联以追悔的语调,指出亡国的原因还在于金朝军队在军事上丧失战斗力,无力抵御蒙古军队的入侵。他只知道金军如汉代霸上驻军一样真把军事守备当做儿戏,谁料到竟导致神州沉沦,江山易姓!“只知”、“谁谓”,流水而对,以意外的惊愕,表达出诗人内心极度的震撼和后悔。
后二联抒发国破家亡的情愫。颈联借用历史故实,抒写被羁管出京的凄凉心境。上句用丁公化鹤的典故,倘若汉代丁令威化作白鹤飞到青城城门的华表柱上,看到金朝生灵涂炭,他当然“应有语”,慨叹“城郭如故人非昔”。这正是金亡后人民惨遭蹂躏的真实写照和高度概括。下句用金铜仙人辞汉的典故。铜铸的仙人尚且流泪,而作为有血肉之躯的人,诗人他们的心情就不言自喻。这两句,一“去”一“来”,正切合“出京”和“来”青城“暂居”,用典精切工巧,含蕴深广,可谓“于极工炼中,别有肝肠崩裂之痛”(清沈德潜语)。尾联揭示历史巧合,哀叹亡国悲剧的重演出于天意安排。青城是北宋靖康元年(公元1127年)十一月金接受北宋徽宗、钦宗二帝降表的地方,宋廷后妃、皇族都被俘虏北去,金灭北宋。而一百年后,亡国的金廷皇太后、两宫嫔妃及诸宗族在此被杀戮,诗人和其他官员作为蒙古军队的俘虏也暂居于此。兴在青城,亡在青城,历史的巧合让诗人感慨不已。在他看来,一“兴”一“亡”,恰恰是天公的意旨。金廷之“兴”已成“古”,金廷之“亡”正是“今”。这一“古”一“今”终将被历史的潮汐淘汰,唯有记载金廷兴亡的青城继续存在,给后人留下一面明镜,让人们观览和记取国家兴衰存亡的历史经验。也许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诗人写下了这首立意深刻精警的诗篇。
诗用了几个典故以寓亡国之痛。“霸上真儿戏”,用《史记》载汉文帝语,暗讽金国军纪松弛,早已潜伏危机,不料竟因此亡国;“华表鹤来应有语”,用“汉丁令威学道成仙化鹤归来,城郭如故人非昔”的故事,比喻京城沦陷,“人非昔”矣;用“魏明帝迁徙汉长安铜盘人”故事,喻国祚转移。用古事古语,不着痕迹,如出诸己,是善用典者。“留着青城阅古今”,劫难之后仅仅青城还在,人物荡然无存矣!青城,是两朝痛史的见证。
元好问“纪乱诗”的一个特点是具有深刻的历史洞察力。他往往把对现实的悲怆情怀与对历史的批判意识融合在一起,从而增加了诗的思想深度。诗人在国家沦亡的悲愤中,对国家武备松驰而招致败亡的历史教训作了深刻的省察。其他如《出都》、《岐阳三首》等,也都表达了诗人对金朝败亡原因的理性思考。
曹植的《送应氏二首》,在梁太子萧统《文选》中被放在“祖饯”一类诗歌的首位。后来,人们无论在文学史还是在文学评论或文学欣赏中谈论到《送应氏二首》诗时,大多数只提及其中的第一首,多为分析其反映社会现实的深刻性,对第二首则往往避而不谈。其实,这两首诗应该视为一个整体来分析。这样不仅可以使读者更好地理解诗歌的内容及主题,还能使读者对其中所表现出来的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有一个更全面的把握。
第一首诗写洛阳遭董卓之乱后的荒凉景象。此诗开头由”登“字引出一个“望”字,接下来即描写“望”之所“见”。北邙阪,即洛阳北邙山。《文选》中李善注曰:“郭绿生《述征赋》曰:‘北邙,洛阳北邙,岭靡迤长阜,自荥阳山连岭修亘暨干东垣。” 段珪等内宦等即携帝于此而后投河自尽,董卓即于此带兵迎帝回洛。而诗人登临此山向远处望去,看到的是一片荒芜景象:宫室尽为荒墟,处处断壁残垣,蒿草疯长,荆棘参天。接着,诗歌由景写到人。董卓之乱后,军阀混战,战乱频仍,这里已经见不到年老之人,只看到一个少年于这片荒芜之中,欲抬脚举步,却找不到路径。四下里荒草遍地,不见一片农田。这个从远方回家的游子,已经看不出哪里是曾经的田间小路了。有人说这个游子便是应氏兄弟,因为他们的父亲曾在洛阳为官,他们也应在这时生活过。这固然不错,然而且不说应氏兄弟本为汝南郡人,而单是就诗歌抒情的主体来看,这个“游子”也就是诗中的那个“新少年”,他的所睹所想分明是诗人自己内心的感受!他感叹着民生的凄惨:“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面对这一番破败景色,竟至“气结不能言”,这分是诗人自己的化身。而所谓“平常居”之语,则曹操曾在洛阳多时,曹植也曾在那里居住过也未必不是事实。就是这次分别之前曹植也已于洛阳逗留了几日,且"平常居"亦可不必拘泥为"常所居"。
这首诗歌中,诗人以一个少年的眼光看一场社会大劫难后的情景。他所见之状,无非荒残破败,班固、张衡所描画赞颂的“东都”、“东京”的昔日盛况,早已化为灰烬。诗人以严肃的态度如实地记述了目睹的情状,始而遥望洛阳的全貌,由宫室到墙垣,再由景色的萧条到人物心情的震惊和所怀的悲悼。从这首诗中可深深地感受着这个少年诗人对百姓的同情和对社会生活严肃的态度。可以说,在今存建安文士纪丧乱的诗歌中这首诗歌与王粲的《七哀》诗确实同为最优之作。如果诗歌就此而止,那么全诗与“祖饯”之意似嫌有些距离。因为这首诗毕竟是送别时所作,而且在这样的动乱年代中与友人分别,定是感慨良多。于是诗人接下来写了第二首诗。
在第一首诗中写过那一番破败之景后,诗人在第二首中主要写与友人分别的感受。关于“清时”“嘉会”两句,《文选》五臣刘良注曰:“‘屡’,数也。言清平之时,嘉会之赏,不可数得而常有。”诗人这样的想法自是与第一首诗所写的景与情密不可分的。时历战乱,世事多变,清平之时与嘉会之美怎能常有?想到这里诗人不由感叹:与天地相比,人生之短促可不恰如“朝霜”之易逝!这种人生苦短伤时感怀的心情在古诗十九首中可谓常见,读者也知道在离乱的年代里,没有多少人不会产生这样的心情。虽然诗人在第一首诗中多是对民生的感慨,而与友人相别,自然地想到自己与友人的感情是多么值得珍惜。于是他“愿得展燕婉”于友人,可是事实是“我友之朔方”!关于“燕婉”一词,《文选》中李善注曰:“《毛诗》曰:‘燕婉之求’。”《文选》六臣注中,张铣曰:“燕婉,欢乐也。言我愿得舒此欢乐也。我友,谓应璩也。”因为友人将“之朔方”故而要祝福他们一路平安,于是诗人“置酒”河阳,为他们饯行。六臣注吕向曰:“中馈,食也。言情爱至极,相望苦深,今为离别岂不各愧于中肠。”关于"愧"字的解释李善注引郑玄注《礼记》曰:“病愧,谓罪苦也。”可知其意当为别离之苦百转肠中。再想到友人所去路途遥远,诗人不由想象:如果自己能够与友人化作比翼鸟一起展翅高飞该有多好啊!这些诗句中表达着诗人与友人别离时的无奈与恋恋不舍之情。于是祖饯送别之意溢于纸上。
再者,从诗歌的“气”上来看,自可以将第一首单独拿出来进行分析,然而对于第二首诗歌而言,如果没有第一首诗歌中对洛阳残败景象的描绘,则起句“清时难屡得,嘉会不可常”似显突兀,而不知其由何而生发出的感慨了。建安诗歌“慷慨多气”,陈思王诗则更是更重“骨气”,刘勰《文心雕龙·才略篇》说:“子建思捷而才俊,诗丽而表逸。” 钟嵘在《诗品序》中更是目曹植为“建安之杰”,《诗品》列曹植的诗于上品,并说:“其源出于《国风》,骨气奇高,词采华茂。”而且感叹:“嗟呼!陈思之于文章也,譬人伦之有周、孔,鳞羽之有龙凤,音乐之有琴笙,女之有黼黻。”在《诗品集注》注释中,骨气之“骨”是指诗歌的具体内容,“气”是指诗歌的思想感情。而在一些诗歌欣赏中对《送应氏二首》中“气结不能言”一句中关于“气”字亦解释说:“气,指感情。”的确,第二首诗歌与第一首应为一气呵成,所以"气"不断。将这两首诗联系起来,就可以看到还是一个少年诗人的曹植在诗歌中有对世事的慨叹,对百姓的同情,更有在此情此景下与友人分别的无限惜别之情。只有这样把两首诗当作一个整体来分析,才能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曹植这两首诗歌由感时而更伤送别的主题,也就能更好地理解《文选》将这两首诗列于“祖饯”一类之中的原因了。
这两首诗也一样体现了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第一首诗通过现实主义的手法,真实地再现了当时洛阳城的景象:从破败的皇家宫室到闾里乡间荒芜的民田,从断壁残垣到参天荆棘,又从“寂寞”的景色写到从远方归来不识阡陌的游子独立于“千里无人烟”的荒野中那一种凄惨和悲凉。此诗除结句外,全用白描手法勾勒了洛阳城的荒芜悲凉景象,从宫室、垣墙写到所见之人,由人而写到了路径与耕田,最后从游子的眼中写明今昔之异,说明繁华消退,一去不返,令萧条不堪的现实画面历历在目。全诗语言质朴,无过分的铺采文藻,然其真实的感受溢于言表。在结构上的特点十分明显。全诗的重点放在描写遥望洛阳所目赌的荒凉景象上,只是由最后的几句带出“游子”,收回到送客远行的主题上来。诗的现实性强。曹植不是为了怀旧或描绘历史的陈迹而写下这篇诗章的,他在北邙山上遥望洛阳城所发的悲悯,是现实的,而不是历史的。诗人对由董卓之乱以来的战争频仍,良田荒芜,人民流徙,赤地千里,表现了无限的悲愤,说明诗人是关心国是,不忘民生疾苦的有识之士,钟嵘评曹植诗“骨气奇高”,此诗所表现的少年诗人忧国忧民之心,正说明了其诗歌气骨不同凡响的原因。对现实的关心与感情的沉郁,正是曹植诗歌成功的关键。全诗句句是景,却又句句是情,这一种情绝不是因了个人的遭遇而发,而是对天下苍生深切同情的表达。诗人的感情如江河般奔流,他忧国忧民的情怀,让后世读着这首诗歌的读者油然而生敬意。这正是诗歌强烈的抒情性的体现。这也许正是“骨气奇高”的体现。刘勰《文心雕龙·时序篇》中谈到建安诗风时说:“观其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也。”《送应氏二首》中的第一首恰恰是这首诗风的体现,这也是后人谈及此二首诗歌时只提到这一首的原因所在。然而,建安诗歌中对真挚情感的强烈表达亦是建安诗风的一个方面,魏晋时代是一个个性大解放的时代,是一个人们敢于表露真情时代,这在诗歌中更是非常明显。作为“建安之杰”的曹植,同样是一个性情中人,他珍惜朋友间的友情,对于离乱年代里的分别更觉无限伤感。在这第二首诗歌中有集中的表现。离乱的年代里分别,更会感觉无限的依恋。世事本无常,更何况在一个战乱不断的时代时与友人分离。
曹植是一个极具感性的诗人,这一点贯穿他的一生。他重视人间的感情,无论是手足之情还是男女之情、朋友之情。他与曹丕立太子之争不能不说很是激烈,但他在随父出征与曹丕分别时依然恋恋不舍即是说明。这样一个视感情重于生命的诗人,如果在与友人分别时只看到了满眼的凄凉景象,而不言惜别之情,不是有些异样而不符合其本性了吗?所以这二首诗歌,必非如有的人所说的做于不同的时间地点,而是做于一时,或者说诗人认为这两首诗歌是不可拆开来作分析而必然要作为一个整体来鉴赏方可领会其中的真意。
这是一篇传记文,共不超过五百余字,却写出了孟德这个小人物的一生。通篇围绕着“奇”字而铺开,描绘出孟德一生的奇性、奇行和奇遇。全文用言简意赅的严谨叙述,将孟德一生描绘的真实而传神,寓教于事,授人以深刻的哲理。
本文主人公孟德,是驻在地方的禁军神勇部的一名逃兵。他的身分非常普通,但爱好却不平常。正由于这一原因,才有以下不一般的故事。从事打仗的武夫,却偏偏向往山林生活,这是难以统一的矛盾,而矛盾的冲突,自然导致事件的产生和发展。作者一开始点明孟德的身分,介绍他的特殊爱好,实际上也就将故事产生的矛盾冲突展示在人们眼前。仁宗嘉祐年间,轮到孟德所属的这支禁军去镇守秦州,这一带著名的大山很多,孟德带来了机会,这篇传记也就由此开端。
喜爱山林生活的人不在少数,但像孟德这样喜爱的却很少见:一是为此抛妻弃子,割断最难丢舍的骨肉之情;二是为此冒险逃离纪律森严的禁军,随时都有被捕处死的可能;三是进山后生存条件极差,“以其衣易一刀十饼”,刀用以护身,十块饼只能维持极短时间的生活,随之而来的将是难以解决的缺粮危险。没有非凡的决心过人的勇气以及随时都可能牺牲的心理准备,就不可能采取这样的行动;孟德能够这样做,正表现出他迥异于常人之处。作者通过以下两方面的事例,进一步描述孟德进山后所遇到的巨大困难和危险,突出地表现出孟德惊人的忍受能力,以及在面临危险时的无所畏惧的精神一是写进山后饼已食尽的情况下,饥饿使孟德只能以草根木实为食,但肠胃无法适应,又吐又泻,肚腹胀结,吃了生病,病好了再吃,最后终于养成了以草根木实为食的习惯,克服了山中无粮的威胁。
二是山中常常遇到猛兽的袭击,但都能安然无恙。孟德认为:猛兽一般能识别人的气性,在离人百步左右,先伏下来吼叫,用震撼山谷的声音吓唬;接着,奋力跳跃,张牙舞爪,做出一副吃人的姿态;最后,在离人十余步处坐坐走走,仔细观察人的反应。孟德不怕死,对猛兽的吼叫、跳扑等行动毫不在乎,猛兽也只好垂下耳朵悄悄离开。这样的情况试过多次,结果都一样。孟德进山数年,靠不怕苦、不怕死度过了重重困难,克服了许多难以想象的危险,在山中生活下去。
这近乎传奇式的经历,组成了这篇传记文中最有光彩的部分特殊的爱好,特异的行动,特大的困难,突出了孟德这一人物形象的奇异色彩,展开了富有浪漫主义气息的情节,使整篇传记故事生动、曲折,给人留下难以忘记的深刻印象。传记的后一部分,叙述孟德由山中出来,到达商州,被巡逻的士兵发现,送到商州官府,由于知商州的宋孝孙识人,把他送回秦州安置;知秦州的张方平又帮助孟德脱出兵籍,成为自由生活的老百姓;对孟德的结局作一交代,同时更增强了这一传记人物的真实性。
就此文的体裁、内容来说,自应以叙写孟德的生平经历作为重点,但就作者的深层写作动机来说,传记最后的一段议论却是最着意的笔墨,也是作者的见识超卓之处。从一般人看孟德的所作所为,只感到孟德的奇特;而苏辙却从另一角度进行评议,在他看来,孟德最主要的不是奇特,而是“有道”。世上君子因为内心有个人的打算,所以必然有所思慕和追求,也自然有所畏惧和顾忌,虽然不一定在行动上表现出来,但在面部颜色上总会有所反映,别人就会从中想法来加以对付。
与此相反,孟德心中无所顾虑、无所畏惧,这是一种博大刚强之气它虽然自己感觉不到,但会自然地流露出来,使猛兽不敢伤害。苏轼看过这篇《孟德传》后,曾写了《书子由孟德传》后》一文,认为人在不知怪惧时自有一种无形的旺盛强大的气势,形成一股令猛虎不敢伤害的力量,这也就是苏辙所说的可以“列于天地”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