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这是一首描写农村生活的词。上片写农女买酒,下片写醉汉的醉态,真切地反映了朴素的农村生活和民风民习。词中妙用双关语,把鸟语和写实结合起来,又表现了词人用传神之笔刻画人物的功夫。文字清新活泼,诙谐幽默。
上片写村女听鸟鸣。不知哪里跑来的年轻女子三三两两聚集树下,悄没声地倾听枝上巧舌如簧的鸟儿啼叫。你听那提壶鸟声声叫“提壶!提壶!”似乎在提醒一个受令出来打酒的女子:还不快买酒回家!更有趣的是那高叫着“婆饼焦!婆饼焦!”的饶舌鸟,似乎是在戏谑另一个贪玩忘归的小媳妇:婆婆已把烙饼烧焦了,还不快去帮忙!词人写到这里打住,下面的情景由读者去想象和补充。也许听完鸟叫后几个女子围着那女子打趣,于是一片追逐笑闹之声,也许女子们将禽语当作玩笑,嘻嘻哈哈继续逗它学舌,也许鸟叫声真的提醒了贪玩忘归者,于是大家互相伸伸舌头,一哄而散……短短四句,的确蕴含了丰富的农村生活的内容。
下片写词人对农村风光迷而忘返。这种沉迷是用酒醉来体现的。词人边欣赏包括上片所写的动人风光,边将随身携带的酒呷上几口。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了,词人也不知不觉大醉了。风一吹,他清醒过来,想到应该回家了。可醉眼陶然,辨不清来时的道路了。于是只好向行人去打听。词的末二句,是善良而热情的乡间行人指路的话。指路指得那样耐心,那样认真,真是神态活现。词到这里戛然而止。词人知路后的情景,依然留给读者去想象补充。
全词语言通俗平易,明白如话,而又含蓄幽默。巧用禽言诗体、拟人手法,又极力渲染主客颠倒情景,写来鲜龙活跳,富有谐趣。
结构赏析
蔺相如是战国时赵国人,赵惠文王得到稀有美玉和氏璧,秦昭王诈以十五座城相交换,赵王于是令蔺相如奉璧入秦,见秦王无意兑现诺言,终不辱使命而完璧归赵。文章始以“蔺相如之完璧,人皆称之,予未敢以为信也”,即表示了异议,然后以分析秦、赵时势入手,指出赵国有诸多失策之处,而蔺相如完璧归赵实为“天固曲全之哉”。王世贞此论,言辞咄咄,非纯为凿空之谈。
文章第一段,作者力排众说,对蔺相如“完璧归赵”一事“未敢以为信也”。开门见山,毫无遮拦。接着分述其观点,展开全文。《史记》所载的“完璧归赵”始末,事启端于秦昭王“愿以十五城请易璧”,结束于“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作者据此断言,虽秦强赵弱,但秦“言取璧者情也,非欲以窥赵也”。也就是说秦当时的本意只是想要得到和氏璧,而没有打算以此为借口进攻赵国。作者开始就把注意力集中在和氏璧事件的本质方面,而不去纠缠其中令人眼花缭乱的具体情节,根据史实得出了使人信服的论断。然而作者并没有以事后的认识去苛求古人,而是允许赵国对秦的实情本意有“得”与“不得”的两种选择;对秦的威胁有“畏”与“弗畏”的不同反应。偏执一言,就不近情理;面面俱到,才让人心服口服。赵国的“得”与“不得”,“畏”与“弗畏”都无可非议,作者要批评的是蔺相如“既畏之而复挑其怒”的自相矛盾的做法。换句话说,无论蔺相如如何智勇,而做出可能招致“武安君十万众压邯郸”的事,也是不足取法的。作者跳出前人只见个人不见大局的窠臼,正本寻源,一新读者耳目。
文章第三段,作者以“得”与“畏”为前提错综组合成四个判断,包罗了赵国的一切可能情况,令人信服地得出了所谓“两言决耳”的必然性结论——“予”或是“弗予”。承认作者的前提就必须承认他的结论,这就是逻辑力量的所在。第三段中作者为蔺相如拟设了一段对秦王的言辞,其所以有力,就是因为其中包含了以城易璧则民怨,不予城而欺赵则失信于天下这样的二难推理。秦王要摆脱这种两难的困境就只有“返璧”这唯一的出路。本文区区不足四百字,却包含了几处严密的逻辑推理。如果说卓越的史识是这篇文章的躯体的话,那么支撑它的正是强有力的逻辑之足。
文章最后一段,作者为了不使读者生疑,作者便用归结于天的说法,含蓄地表示虽然完璧归赵了,可是也不能说明蔺相如的做法正确,恶果没有产生,只是事出偶然罢了。古人云,“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作者此处是反其意而用之。
纵观全文。文章开头一句揭示全文论旨,“人皆称之”与“予未敢以为信”一反一正相对提出,自然地引发下文。文章的主干是第二、三两段。作者先论“情”,后析“理”,双管齐下。论“情”,则由秦及赵丝丝入扣,抓住“得”“畏”二字论清蔺相如“既畏而复挑其怒”的失策。析“理”,则先破后立多方设想,辩清“曲”“直”两字,证明“使舍人怀而逃之,而归直于秦”的荒悖。“情”“理”两层文有先后,意有轻重,作者思路清晰可见。
文学赏析
中国古代散文的特征很好地在他这篇《蔺相如完璧归赵论》里表现出来。散文特征在语言上是求简与求精相结合的。所谓“求简”,就是字数、篇幅简要;所谓“求精”,就是语言精当,语意精辟。例如首句“蔺相如之完璧,人皆称之,予未敢以为信也。”语言上求简与求精相结合,言简意赅地发表了作者的论点。该文是一篇翻案文章。翻案文章独执异议,贵在识见高远,令人信服。该文开篇对世所称誉的蔺相如完璧归赵这一史实,予以否定,先声夺人。接着,文章从三个方面阐述予以否定的理由。首先,文章分析秦以十五城之空名取璧的真实意图,指责蔺相如之所为是“既畏而复挑其怒”之举,是失于智。接着,文章重点分析了蔺相如的所谓曲直论,先明秦赵“两无所曲直”,后又代蔺相如策划,指出蔺相如“使舍人怀而逃之”是“归直于秦”,是失于信。最后,文章分析相如完璧的后果是族灭国破,是失于利。这样,文章层层递进,步步深入,从而逼出了全文的结论:“蔺相如之获全於璧也,天也。”这里的“天”,是指当时的客观形势。行文至此,文章已可作结,而作者又列出“劲渑池”“柔廉颇”两件事,表面上与上文关系不大,但在“愈出而愈妙于用”一句中,表现出了作者的写作意图。作者认为,蔺相如的所谓“智”“勇”,不是为了赵国,而是为了自己,他的所作所为,不过是纵横家的权谋机巧而已,这,其实是触摸到了纵横家的本质。因而,该文结论之后的余波,决非可有可无的续貂之笔,用意特深。章法上散聚结合,定主宾之序、掌均变之衡,征节奏之美,懂疏密散聚,知大小曲直,驭圆缺参差,见开合呼应,求从顺言自然。审美上是实用与审美相结合。
这首诗分前后两段,每段各八句。九、十两句是前后段的过渡。前段主要写淮阳秋景。起二句总写金风摇荡,玉露凋林的景象,明点题内“秋”字。一“荡”字不仅传出秋风摇扬之状,而且兼含荡涤之意,连同下句“凋”字,将金风玉露的肃杀之气形象地表现出来。金风摇荡,初秋时节尚存的绿叶等随之被荡涤,林木显得萧疏,故云“荡初节”、“凋晚林”。后一句为杜甫《秋兴》“玉露凋伤枫树林”所本,杜句固然青出于蓝,李句也写得充满秋意。三、四句从自然景物之肃杀凋伤转入人事,贴到自身。当时作者参与杨玄感反隋失败,被捕逃亡,处境艰苦,故自称“穷涂士”;由肃杀的秋景联想到自己的穷困处境,故忧思郁结。两句已透出“感”秋之意,“伤”字更明点“感”字。五、六句又勒回写眺望中的秋景:田野平旷,但见蒹葭芦苇,四处围合;村落之中,唯见藜藿纵横,杂草丛生。两句写出田野荒芜、村落残破的荒凉景象,“合”、“深”二字,更透出杳无人迹的情景,杜句“城春草木深”的“深”字似亦从“藿藜深”脱化。这正是隋朝末年中原地区在酷重赋役压榨下千里萧条景象的真实写照,足以印证“岁饥,削木皮以为食”的记载。七、八两句又收回到“感”字,说明眺听之间,无不使自己徘徊伤感,独自泣下。以上八句,情、景相间,“秋”、“感”相浃,前四句犹因自然景象而兴感,后四旬则因现实社会的残破荒凉而增悲,在重复中有递进。
九、十两句用顶针格紧承上文,以设问引出“怅然怀古意”,转入后段。所谓“怀古”,实即“感”的进一步发展。“秦俗”暗喻隋末乱世,“汉道”隐指重建之清朝。作者有感于乱世末俗尚未荡涤,盛时明代尚不可望,这正是他之所以“郁陶伤寸心”、“徙倚独沾襟”的原因。但又转念,当“秦俗”未平,“汉道”何冀之时,如樊哙、萧何等人,虽或出身市井屠者,或为刀笔小吏,一旦与时运相遇,却做出改朝换代、重建明时的大事业,万古流传其不朽之名声,因此感到自己虽生此乱世,但只要奋起图王,仍可像樊哙、萧何做出一番事业。“寄言世上雄,虚生真可愧。”这是他感秋伤时最后引出的结论,也是他对自己人生观的明确表述。这“世上雄”自然泛指隋末群雄,也显然包括自己。这八句纯粹抒感,以“怀古”抒伤时之慨,表乘时奋起之怀。
这是一位有雄图大志的人物在乱世中面对秋景引发的联想与感慨。古代有不少不得志于世的士人,想在乱世中一显身手,一展宏图。这种乘乱奋起的思想在一部分士人中相当有代表性。诗写得沉郁苍凉,透出特有的时代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