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是一个地名,在当时黄州州治黄冈(今属湖北)城东。它并不是什么风景胜地,但对作者来说,却是灌注了辛勤劳动、结下深厚感情的一个生活天地。宋神宗元丰初年,作者被贬官到黄州,弃置闲散,生活很困窘。老朋友马正卿看不过眼,给他从郡里申请下来一片撂荒的旧营地,苏轼加以整治,躬耕其中,这就是东坡。诗人在此不只经营禾稼果木,还筑起居室——雪堂,亲自写了“东坡雪堂”四个大字,并自称东坡居士了。所以,他对这里是倾注着爱的。
诗一开始便把东坡置于一片清景之中。僻冈幽坡,一天月色,已是可人,又加以雨后的皎洁月光,透过无尘的碧空,敷洒在澡雪一新、珠水晶莹的万物上,这是何等澄明的境界!确实当得起一个“清”字。谢灵运写雨后丛林之象说:“密林含余清”。诗人的用字直可追步大谢。
诗人偏偏拈出夜景来写,不是无谓的。这个境界非“市人”所能享有。“日中为市”,市人为财利驱迫,只能在炎日嚣尘中奔波。唯有“野人”,脱离市集、置身名利圈外而躬耕的诗人,才有余裕独享这胜境。唯幽人才有雅事,所以“市人行尽野人行”。这读来极其自然平淡的一句诗,使我们不禁从“市人”身上嗅到一股奔走闹市嚣尘的喧闹气息,又从“野人”身上感受到一股幽人守志僻处而自足于怀的味道,而那自得、自矜之意,尽在不言中。诗人在另一首诗里说:“也知造物有深意,故遣佳人在空谷。”那虽是咏定惠院海棠的,实际是借海棠自咏身世,正好帮助我们理解这句诗所包含的意境。
那么,在这个诗人独有的天地里,难道就没有一点缺憾吗?有的。那大石丛错、凸凹不平的坡头路,就够磨难人的了。然而有什么了不起呢?将拐杖着实地点在上面,铿然一声,便支撑起矫健的步伐,更加精神抖擞地前进了。没有艰险,哪里来征服的欢欣!没有“荦确坡头路”,哪有“铿然曳杖声”!一个“莫嫌”,一个“自爱”,那以险为乐、视险如夷的豪迈精神,都在这一反一正的强烈感情对比中凸现出来了。这“荦确坡头路”不就是作者脚下坎坷的仕途么?作者对待仕途挫折,从来就是抱着这种开朗乐观、意气昂扬的态度,绝不气馁颓丧。这种精神是能够给人以鼓舞和力量的。小诗所以感人,正由于诗人将这种可贵的精神与客观风物交融为一,构成浑然一体的境界;句句均是言景,又无句不是言情,寓情于景,托意深远,耐人咀嚼。同一时期,作者有《定风波》词写在风雨中的神态:“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与此诗可谓异曲同工,拿来对照一读,颇为有趣。
诗的第一段,通过景物描写,突出当时的静。说明作者对田园生活的热爱,对世俗名利的不屑,但愿长醉山水间之意。
这首诗先从气候的变化造成一种凄苦的氛围。“霜凋楚关木,始知杀气严。寥寥金天廓,婉婉绿红潜。”秋风飒飒,寒霜遍地,寥廓天宇,万物萧条,花木凋零,寒气逼人,营造出一幅么令人伤感怀人的情景。
诗人先从无生命的景物再写到有生命的胡燕,进一步造成感伤怀人的氛围。秋高气爽,春燕南归。一年一度来来去去的春燕,就要告别主人回南方去了。成双成对的春燕在檐前窃窃私语,它们飞来飞去,一次又一次地回顾原来的旧居,非常的留恋,但是它们更思念家乡,所以最后还是飞走了。这首诗写到这,将相思的情境描绘得突出而充分,把牵动相思的气氛造的浓浓的。
然后作者笔锋一转,由彼及此:“我不及此鸟,远行岁已淹。寄书道中叹,泪下不能缄。”春燕思家,南归去了;游子思乡,不得北返。胡燕春来秋去,尚急切欲归,游子离家已多年,还是归无时日。作者只好把自己此时此刻的心情,写成诗文,寄给远方的妻子,但谁知涕泪纵横,连书信的封口都无法封住。这里虽然略带夸张,但前后转得自然,情境与人的情感和谐一致,融为一体,给人艺术的真实感。另外以此结尾,给人留下言语表达不尽的情思、无法遏制的哀伤。
在王勃的《王子安文集》中,可以与上面这首诗参证的江边送别诗,有《别人四首》、《秋江送别二首》等,都是他旅居巴蜀期间所写的客中送客之作。
两诗合看,大致可知写诗的背景,即送客之地是巴南,话别之所是津亭,启行之时是秋夜,分手之处是江边,而行人所去之地则可能是塞北,此一去将有巴南、塞北之隔。
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选录了两首中的第一首,但就两诗比较而言,其实以第二首为胜。第一首诗最后用“谁见泣离群”一句来表达离情,写得比较平实浅露,缺乏含蓄深婉、一唱三叹的韵味,沈德潜也不得不指出其用意“未深”;而在写景方面,“山横塞北云”一句写的是千里外的虚拟景,没有做到与上下两句所写的当前实景水乳交融,形成一个完美和谐的特定境界,因而也不能与诗篇所要表达的离情互为表里,收到景与情会的艺术效果。而在艺术上达到了这一要求的,应当推第二首。在这诗中,诗人的离情不是用“泣离群”之类的话来直接表达的,而是通过对景物的描绘来间接表达。诗人在江边送走行人后,环顾离亭,仰望明月,远眺江山,感怀此夜,就身边眼前的景色描绘出一幅画面优美、富有情味的江边月夜图。通首诗看来都是写景,而诗人送别后的留连顾望之状、凄凉寂寞之情,自然浮现纸上,是一首寓情于景、景中见情的佳作,兼有耐人寻味的深度和美感。
黄叔灿在《唐诗笺注》中还称赞这首诗末句中的“寒”字之妙,指出:“一片离情,俱从此字托出。”这个“寒”字的确是一个画龙点睛的字,正如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所说,着此一字而“境界全出”。但诗中的任何一个字,都不可能离开句和篇而孤立地起作用。这个“寒”字在句内还因“此夜”两字而注入离情,说明这不是通常因夜深感觉到的肤体寒冷,而是在这个特定的离别之夜独有的内心感受。而且,这首诗中可以拈出的透露离情的字眼,还不止一个“寒”字。第二首首句写烟而曰“乱”烟,既是形容夜烟弥漫,也表达了诗人心情的迷乱。次句写月而曰“飞”月,既是说明时间的推移,也暗示诗人伫立凝望时产生的聚散匆匆之感。第三句写离亭掩而加了“寂寞”二字,既是写外界的景象,也是写内心的情怀。从整首诗看,诗人就是运用这样一些字眼把画面点活,把送别后的孤寂怅惘之情融化入景色的描写之中。而这首诗的妙处更在于这融化的手法运用得浑然无迹;从而使诗篇见空灵蕴藉之美。
《驹支不屈于晋》在晋与诸侯“会于向”这一历史事件中,只不过是一段小插曲,然而它却有不同寻常的认识价值。这是中国古代民族关系史上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它不仅看到了当时少数民族在霸权制度下所受压迫的深重,也从驹支与范宣子的冲突与和解中看到了古代各民族既斗争又融合的复杂关系的缩影。通过个性化的语言表现人物性格是《驹支不屈于晋》的一大特点。
文章开头范宣子一上来就是:“来,姜戎氏!”像怒气冲冲的主人呼唤惹了祸的奴隶,凶神恶煞,怒目而视,语气咄咄逼人,态度粗鲁生硬。接着居高临下,夸示晋先君对诸戎的大德大恩,而后毫无根据地把“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子者”的罪责一股脑推给驹支。“盖言语漏泄”,分明是推测、怀疑,“职女之由”,则是武断定罪,“与,将执女!”恐吓之声,令人不寒而栗!范宣子颐指气使、不可一世的神态纤毫毕见。
驹支面对气势汹汹的指斥,面对即将遭受拘捕的厄运,则临危不惧,据理力争。针对范宣子强加于己的不实之词,逐层辩驳,洗刷被泼在身上的污水,维护自己和部落的清白。从答话可以看出,驹支虽为戎族首领,但其语言艺术已经达到很高的水平。他的语言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是把握分寸,恰到好处。他对范宣子的无端指责,既针锋相对又没有过激言辞,既不掩惠公之德,也不蒙不白之冤。
其次是逻辑严密,形象生动。先感惠公之德,再表戎对晋之功,以事实为据,证明自己对晋“不侵不叛”,忠心“不贰”。最后以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的事实驳斥范宣子强加的罪名,环环相扣,天衣无缝。尤其是关于“捕鹿”的比喻,极为确切生动,且符合人物的身份。
最后是赋诗言志,颇具策略。《青蝇》所赋:“恺悌君子,无信谗言”,驹支将范宣子恶意相加的罪名解释为“听信谗言”,给了范宣子一个下台的台阶,把范宣子说成“恺悌君子”,也让这位盛气凌人的大人物感觉舒服。其实驹支似乎设了一个看不见的圈套:是“恺悌君子”就不要听信谗言,否则就不是“恺悌君子”。春秋时代,诸侯外交,讲究赋诗言志。范宣子没有赋诗言志,反不如驹支,说明驹支胜过范宣子,夷狄胜过华夏。这一点,恐怕不是《左传》作者的初衷吧。
《左传》除了对各国战争描述精彩之外,对一些谋臣说客的辞令艺术的记录,也极具艺术性,尤其是那些谋臣们在外交中实话实话,以真取胜的史实,令人叹为观止。《驹支不屈于晋》就是戎子驹支以事实说话,驳倒范宣子的责难的事:范宣子仗着晋国的强大,仗着自己的先君曾有恩于羌戎,对驹支气势汹汹,把晋国霸主地位的动摇归咎于驹支。戎子驹支则据理力争,逐层辩驳。首先说晋国所赏赐的土地是荒芜不毛之地,不足以称大恩大德。其次说羌戎帮助晋国在肴地全歼秦军,可以说已经报恩了,之后更是鞍前马后,毫无二心。最后暗示晋国所以众叛亲离,乃是其自己一手造成的,与羌戎无关。全部辩辞语气委婉而正气凛然,使范宣子不得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