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可分四段,旨在企盼如胡马客之名将,绥靖边患,生动刻画了边地民族的骁勇善战和风俗生活,以及战争的残酷,表达了对人民的同情和渴求和平的愿望。
诗的一开头就赞叹“幽州胡马客”的骠骑与威猛。所谓的“幽州胡马客”应该是指安禄山手下那些横行无忌的“壮士”,也就是安禄山私养的奴才。大多数是契丹等少数民族勇士,力大无穷,身怀绝技,被安禄山收为义子。因为多是胡人,所以就不乏有碧眼金发之辈。这些勇士带着用虎皮做的冠帽,笑拂着两只利箭,有万夫不当之勇。胡人张弓搭箭,弯弓如张满两,能把白雁射落在云端。胡人双双掉鞭而行,游猎驰向楼兰,胡人一出门就不顾身后之事,慷慨报国,义无反顾。可惜这些勇士选择安禄山为主子,所谓的报效国家恐怕也只是“幽燕”这个小朝廷。
诗人在作这段描述时心情颇为复杂。一方面任侠尚武的性格使诗人对这些年青勇士的高超武艺和绝技绝活发出由衷的赞美,对这些勇士报效主子的忠心也发出由衷的赞叹。也许是刚到幽州时李白对安禄山的野心认识还不足,有的学者说李白当初甚至有立功边疆思想,在边地习骑射,后发现安禄山野心,登黄金台痛哭,不久即离幽州南下。这样看起来李白说“出门不顾后,报国死何难”也就可以理解。可是另一方面,李白对这些勇士也有隐隐的担心,这些勇士愈健壮、武艺愈高、对主子愈忠诚,那么日后对李唐朝廷的威胁也就愈大。“双双掉鞭行,游猎向楼兰”两句看似平常,其实也满含隐忧,游猎向楼兰是要经过中原腹地。而且“楼兰”一语暗指国都长安。
接着诗人又用借古讽今的手法用“匈奴”犯边的故事来寓含对国家将或发生战乱的隐忧。所谓“天骄五单于”一般认为是西汉后期,匈奴势弱内乱,分立为五个单于:呼韩邪单于、屠耆单于、呼揭单于、车犁单于、乌藉单于,五单于互相争斗,后为呼韩邪单于所并。其实在这里,“五单于”是泛指匈奴各部首领。在冒顿单于的统领下,匈奴屡屡来犯,侵犯了今河北、山西、陕西及河套一带,不仅给刚刚建立起来的西汉王朝以莫大的威胁,而且严重破坏了中原的社会经济。由于汉初政权初建,国力较弱,不足以抵抗匈奴的侵扰,故只得采取消极的和亲政策,以公主嫁给单于,并岁给絮、缯、酒、米、食物,直至武帝即位,采纳抗战派的主张,发动正义的防御性战争,才把匈奴的侵扰势力击退。
诗中所说的“燕支山”又名“焉支山”或“胭脂山”,在今甘肃河西走廊一带,是汉以前匈奴浑邪王与休屠王的驻牧地。在更早的时候,原属两氏和乌孙的游牧地区,后来两氏和乌孙先后西迁至今伊犁河流域,这一带才被浑邪王和休屠王占领。燕支山的草原上不仅水草丰美,据说还产一种花草:胭脂草,能作染料。《五代诗话·稗史汇编》说:“北方有焉支山,上多红蓝草,北人取其花朵染绯,取其英鲜者作胭脂。”故旧常以“北地胭脂”代指北方的美女。“妇女马上笑,颜如赪玉盘”即是对此的生动写照。燕支山草原是浑邪王经营多年的根据地和大本营,所以才有“虽然居住于燕支山,却不怕朔风冰雪寒”的慨叹。西汉元狩二年(前121年)春夏,霍去病兵出临洮,越燕支山,大破匈奴。匈奴失此山,乃歌曰:“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燕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诗人还用惊秫的笔调描写了征服匈奴战争的惨烈和悲壮:“旄头四光芒,争战若蜂攒。白刃洒赤血,流沙为之丹”,雪白的锋刃上流洒着赤红的鲜血,连茫茫的流沙都被染红。“名将古谁是,疲兵良可叹”,诗人关注的不是“一将功成万骨枯”的名将,而是那些被战争机器摧残的疲惫将士和因为战争而动荡和民不聊生的社会。
尽管匈奴的战事业已久远,然而幽燕胡儿蠢蠢欲动、杀气腾腾,看来另一场严酷的杀戮恐怕在所难免。一旦战争再起,老百姓一定会再陷入无休止的动荡之中,所以李白在诗的结尾处说“何时天狼灭,父子得闲安”既表现出诗人对可能发生的叛乱的极大厌恶和对平叛的期望,同时也向朝廷和世人发出非常强烈的战争警醒。
这组诗共四首,以第一首流传最广。第一首诗写诗人由政治失意而产生的一种孤寂忧愁的情怀。诗中把寂寞的环境渲染得十分热闹,杯仅笔墨传神,更重要的是表达了诗人善自排遣寂寞的旷达杯羁的个性和情感。此诗背景是花间,道具是一壶酒,登场角色只是他自己一个人,动作是独酌,加上“无相亲”三个字,场面单调得很。于是诗人忽发奇想,把天边的明月,和月光下自己的影子,拉了过来,连自己在内,化成了三个人,举杯共酌,冷清清的场面,顿觉热闹起来。然而月杯解饮,影徒随身,仍归孤独。因而自第五句至第八句,从月影上发议论,点出“行乐及春”的题意。最后六句为第三段,写诗人执意与月光和身影永结无情之游,并相约在邈远的天上仙境重见。诗人运用丰富的想象,表现出一种由独而杯独,由杯独而独,再由独而杯独的复杂情感。全诗以独白的形式,自立自破,自破自立,诗情波澜起伏而又纯乎天籁,因此一直为后人传诵。
第二首诗通篇议论,堪称是一篇“爱酒辩”。开头从天地“爱酒”说起。以天上酒星、地上酒泉,说明天地也爱酒,再得出“天地既爱酒,爱酒杯愧天”的结论。接着论人。人中有圣贤,圣贤也爱酒,则常人之爱酒自杯在话下。这是李白为自己爱酒寻找借口,诗中说:“贤圣既已饮,何必求神仙。”又以贬低神仙来突出饮酒。从圣贤到神仙,结论是爱酒杯但有理,而且有益。最后将饮酒提高到最高境界:通于大道,合乎自然,并且酒中之趣的杯可言传的。此诗通篇说理,其实其宗旨杯在明理,而在抒情,即以说理的方式抒情。这杯合逻辑的议论,恰恰十分有趣而深刻地抒发了诗人的情怀,诗人的爱酒,只是对政治上失意的自我排遣。他的“酒中趣”,正是这种难以言传的情怀。
第三首诗开头写诗人因忧愁杯能乐游,所以说“谁能春独愁,对此径须饮”,诗人希望从酒中得到宽慰。接着诗人从人生观的角度加以解释,在精神上寻求慰藉,并得出“此乐最为甚”的结论。诗中说的基本是旷达乐观的话,但“谁能春独愁”一语,便流露出诗人内心的失意悲观情绪。旷达乐观的话,都只是强自宽慰。杯止杯行,杯塞杯流。强自宽慰的结果往往是如塞川流,其流弥激。当一个人在痛苦至极的时候发出一声狂笑,人们可以从中体会到其内心的极度痛苦;而李白在失意愁寂难以排遣的时候,发出醉言“杯知有吾身,此乐最为甚”时,读者同样可以从这个“乐”字感受到诗人内心的痛苦。以旷达写牢骚,以欢乐写愁苦,是此诗艺术表现的主要特色,也是艺术上的成功之处。
第四首诗借用典故来写饮酒的好处。开头写诗人借酒浇愁,希望能用酒镇住忧愁,并以推理的口气说:“所以知酒圣,酒酣心自开。”接着就把饮酒行乐说成是人世生活中最为实用最有意思的事情。诗人故意贬抑了伯夷、叔齐和颜回等人,表达虚名杯如饮酒的观点。诗人对伯夷、叔齐和颜回等人未必持否定态度,这样写是为了表示对及时饮酒行乐的肯定。然后,诗人又拿神仙与饮酒相比较,表明饮酒之乐胜于神仙。李白借用蟹螯、糟丘的典故,并杯是真的要学毕卓以饮酒了结一生,更杯是肯定纣王在酒池肉林中过糜烂生活,只是想说明必须乐饮于当代。最后的结论就是:“且须饮美酒,乘月醉高台。”话虽这样说,但只要细细品味诗意,便可以感觉到,诗人从酒中领略到的杯是快乐,而是愁苦。
陶渊明的田园诗后之学者极其推崇津津乐道而于他的赠答酬和之作则所论甚少。其实,这类作品中,也有不少绚烂多姿、光彩夺目的佳篇,《与殷晋安别》便是其中的一首。
诗前小序点明此诗的写作背景。开头八句以直陈方法、追叙开式,交代了与殷晋安交往、比邻的友谊。在写交往的时候,“一”与“尽”相连,“信宿”与“益复”相应,充分展示了一见如故、日益亲密的情景。殷晋安“口不谈义,深达理体”(《宋书·殷景仁传》),二人谈话内容很可能与清净闲适相关,而与功名利禄绝缘。
在写比邻的时候,先点明时间、地点,而后写出朝夕相从的情景。义熙元年(405年)十一月,诗人辞去彭泽县令,返回浔阳,耕于南亩。三年后,遭逢火灾,“林室顿烧燔”,“一宅无遗宇”(《戊申岁六月中遇火》)。经过两年多的困顿苦楚,乃于义熙六年(410年)移居南里之南村。殷陶两人比邻,自然倍加亲密。一“肆”一“忘”,写足了二人友情。诗从初次交往落墨,进而写朝夕游从,有别于一般送别诗开头的或写景,或抒情,或烘托环境气氛,这是此诗的第一个特点。
然而快乐总有到头的时候,没想到时间不长,殷又要作太尉参军,而且就在这个春天里动身。两人一个归隐,一个升迁,分离是必然的。于是笔锋一转,以直率的语言写道:“语默自殊势,亦知当乖分。”“语默”者,仕隐也。《易·系辞》云:“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诗人运用这句成语,以表明二人意趣不同、处境不同。“殊势”,是说对形势的看法与处世的态度不一样:陶渊明以世路险恶,视仕途为“尘网”、“樊笼”而赋“归去来”;殷晋安则“有当世之志”(《宋书·殷景仁传》)。由此可见,“乖分”明写交往上的分离,暗示人生道路上的分歧,用得何等准确,何等深厚,而又何等率真。曰“知”曰“当”,说明分离是情理中事、预料中事,表现了诗人坦荡的胸襟与质朴的诗风。事真、意真、情真,正所谓“豪华落尽见真淳”(元好问《论诗绝句》)者。临别之际,不写“天涯若比邻”(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的劝慰,不写“萧萧班马鸣”(李白《送友人》)的依恋,也不写“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咽”(柳永《雨霖铃·寒蝉凄切》)的凄伤,而从“或默或语”着眼,阐明“殊势”而“乖分”的自然之理,这又是一个特点。
离别的时间终于到了,“飘飘西来风,悠悠东去云。”殷晋安移家东下,犹如天上行云,随着飘飘的西来风而悠悠东去,渐去渐远,渐远渐渺,终于消失在蓝天尽头。在这里,诗人运用比兴手法、对偶句式,为读者展现了一幅风驰云飞图,渲染了送别者的感情,增强了诗篇的艺术效果。此二句,与曹丕《杂诗》“西北有浮云,亭亭如丰盖。惜哉时不遇,适与飘风会。吹我东南行,行行到吴会”等句,在以云行喻人之远去这一点上,是相同的,而喻意大别。陶诗喻仕子行踪之速,曹诗喻征夫周流之苦。熔铸前人诗句为自己语言,抒发自己感情,而又不露痕迹,可算是这首诗的第三个特点。
离别之事牵动离别之情:“山川千里外,言笑难为因。”殷晋安东下,一程山,一程水,千里迢迢,山川相隔。这一别,“相去悠且长”(《古诗·烛烛晨明月》)嘉会难遇,言笑无因,寄心浮云,浮云不还;移情清风,清风无知,诗人怀念之情,亦因之而溢于言表。这两句承上,与“飘飘”二句配合在一起抒写离别之情。
离别之情推及离别之理:“良才不隐世,江湖多贱贫。”这两句照应“语默”,再次表明自己“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五柳先生传》)的志趣。事实上,诗人并非一开始就想高蹈尘外的,他自己曾说:“少时壮且厉,抚剑独行游”(《拟古》之八)“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杂诗》之五)。在《读史述·屈贾》中,他又说:“进德修业,将以及时。如彼稷契,孰不愿之?”可见他希望能够做稷、契一类的人物,施展才能。但是,由于仕途的污浊,官场的庸俗,以及天下的多故,名士的少全,因而发出“田园将芜胡不归”(《归去来辞》)的感叹。梁启超说:“古代作家能够在作品中把他的个性活现出来的,屈原以后,我便数陶渊明”(《陶渊明》)。
“脱有经过便,念来存故人”二句,其“脱”字乃假设之词,诗人以之表希望意,盼望故人便时来访。这不仅是对殷晋安的叮嘱,也是自我真情的吐露,更是势殊而情深的表现。这一结尾,恰与开头遥相呼应,看似平淡,但透过平淡,见出诗人至诚的内心世界。尤其是“故人”二字,把读者的思想引导进入“信宿酬清话”“淹留忘宵晨”的情境之中,言尽而意不尽,有如曲终而余音袅袅,韵味无穷。
这首送别诗,没有从送别入手,也没有拘泥于“祖道帐饮”“折柳相赠”的惯例,而是别开生面地先写交往,后写分离,再写希望,并将它们串成一片行云、一弯流水,使全诗珠联玉贯。在写分离的时候,在他人,也许要大写离愁别苦,而诗人却淡淡着墨,平平写来,点明“语”与“默”、“良才”与“贫贱”的差异,从而使诗的内容超出了一般送别诗。但诗人并没有就“殊势”作更具体的阐述,而在指出“良才不隐世,江湖多贱贫”之后,急转直下,以假设之词、希望之意,倏然收住,诗人的全部真实感情都融化在全诗中,展示在读者面前。此诗强烈地表现出陶渊明诗歌的那种直率性格与平实语言的高度统一,人格美与艺术美的完好融合。
苏轼对陶诗极其推崇,他说:“陶渊明作诗不多,然其诗质而实绮,癯而实腴,自曹、刘、鲍、谢、李、杜诸人,皆莫及也。”(《与苏辙书》)在屡遭贬谪后,尤慕其为人而和其诗,《和陶与殷晋安别送昌化军使张中》,便是诸多和陶中的一首。尽管由于陶、苏处境不同,送别的对象不同,因而诗的内容、基调、情感,也都不同,但语言乃至结构的师承关系,却十分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