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好像就是写了一个古代的情人节,或大相亲的场面。诗中交代了时间,初春时节,春水涌流的时节;地点,溱洧之外。
从大处写起,“殷其盈矣”,参加欢会的青年人之多,不可胜数,可谓熙熙攘攘,茫茫人海。这是下面一对情人相会的大背景。
从小处落笔,“维士与女,伊其相谑”,从这一对少男少女的偶然相识,到二人相约同行,再到相谑,相赠爱情花,把相亲相爱的全过程进行了艺术化的忠实记录。可以说是一个很唯美的专题纪录片。
这首诗很美,美在春天;美在爱情。尤其美的是两枝花的俏丽出现:“蕑(兰)”与“勺药”。凭借着这两种芬芳的香草,作品完成了从风俗到爱情的转换,从自然界的春天到人生的青春的转换,也完成了从略写到详写的转换,从“全镜头”到“特写镜头”的转换。要之,兰草与芍药,是支撑起全诗结构的两个支点。
诗分二章,仅换数字,这种回环往复的叠章式,是民歌特别是“诗三百”这些古老民歌的常见形式,有一种纯朴亲切的风味,自不必言。各章皆可分为两层,前四句是一层,落脚在“蕑”;后八句为一层,落脚在“勺药”。前一层内部其实还包含一个小转换,即自然向人的转换,风景向风俗的转换。诗人以寥寥四句描绘了一幅风景画,也描绘了一幅风俗画,二者息息相关,因为古代社会风俗的形成大多与自然节气有关。诗人唱道:“溱与洧,方涣涣兮。”“涣涣”二字十分传神,表现出一片冰化雪消、桃花春汛、春风骀荡的情景。春天,真的已经降临到郑国大地。在这幅春意盎然的风景画中,人出现了:“士与女,方秉蕑兮”。人们经过一个冬天严寒的困扰,冰雪的封锁,从蛰伏般的生活状态中苏醒过来,到野外,到水滨,去欢迎春天的光临。而人手一束的嫩绿兰草,便是这次春游的收获,是春的象征。“招魂续魄,拂除不详”,似乎有点神秘,其实其精神内核应是对肃杀的冬气的告别,对新春万事吉祥如意的祈盼。任何虚幻的宗教意识,都生自现实生活的真切愿望。在这里,从自然到人、风景到风俗的转换,是通过“溱与洧”和“士与女”两个结构相同的句式的转换实现的。结构相同的东西可以使人产生由此及彼的对照、联想,因而这里的转换顺理成章,毫不突然。
如果说对于成年的“士与女”,他们对新春的祈愿只是风调雨顺,万事如意,那么对于年青的“士与女”,他们的祈愿则更加上一个重要内容——爱情,因为他们不仅拥有大自然的春天,还拥有生命的春天——青春。于是作品便从风俗转向爱情,从“蕑”转向“勺药”。这首诗是以善于转折为人称道的,清人牛运震《诗志》、陈继揆《读诗臆补》皆认为它“妙于用虚字转折”。其实它的“转折之妙”,不仅独在虚字。如上所说,前一层次的从风景向风俗的小转折,是借重两个结构相同的句式实现的。这里从风俗到爱情的大转折,则巧妙地利用了“士”、“女”的相同字面:前层的“士与女”是泛指,犹如常说的“士女如云”;后层的“士”、“女”则是特指,指人群中某一对青年男女。字面虽同,对象则异。这就使转折完成于不知不觉之间,变换实现于了无痕迹之中。诗意一经转折,诗人便一气直下,一改前面的宏蕑扫描,将“镜头”对准了这对青年男女,记录下他们的呢喃私语,俏皮调笑,更凸现出他们手中的芍药,这爱的信物,情的象征。总之,兰草“淡出”,芍药“淡入”,情节实现了“蒙太奇”式的转换。
于是,从溱、洧之滨踏青归来的人群,有的身佩兰草,有的手捧芍药,撒一路芬芳,播一春诗意。
尽管小小的郑国常常受到大国的侵扰,该国的统治者也并不清明,但对于普普通通的人民来说,这个春天的日子仍使他们感到喜悦与满足,因为他们手中有“蕑”,有“勺药”,有美好生活的憧憬与信心。
此诗载于《全唐诗》卷四七七。下面是唐代文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李商隐研究会会长刘学锴先生对此诗的赏析。
关于这首诗,《唐诗纪事》上有一则饶有趣味的记载:“涉尝过九江,至皖口(在今安庆市,皖水入长江的渡口),遇盗,问:‘何人?’从者曰:‘李博士(涉曾任太学博士)也。’其豪酋曰:‘若是李涉博士,不用剽夺,久闻诗名,愿题一篇足矣。’涉赠一绝云。”这件趣闻不但生动地反映出唐代诗人在社会上的广泛影响和所受到的普遍尊重,而且可以看出唐诗在社会生活中运用的广泛──甚至可以用来酬应“绿林豪客”。不过,这首诗的流传,倒不单纯由于“本事”之奇,而是由于它在即兴式的诙谐幽默中寓有颇为严肃的社会内容和现实感慨。
前两句用轻松抒情的笔调叙事。风高放火,月黑杀人,这似乎是“遇盗”的典型环境;此处却不经意地点染出在潇潇暮雨笼罩下一片静谧的江村。环境气氛既富诗意,人物面貌也不狰狞可怖,这从称对方为“绿林豪客”自可看出。看来诗人是带着安然的诗意感受来吟咏这场饶有兴味的奇遇的。“夜知闻”,既流露出对自己诗名闻于绿林的自喜,也蕴含着对爱好风雅、尊重诗人的“绿林豪客”的欣赏。环境气氛与“绿林豪客”的不协调,他们的“职业”与“爱好”的不统一,本身就构成一种耐人寻味的幽默。它直接来自眼前的生活,所以信口道出,自含清新的诗味。
三、四两句即事抒感。诗人早年与弟李渤隐居庐山,后来又曾失意归隐,诗中颇多“转知名宦是悠悠”、“一自无名身事闲”、“一从身世两相遗,往往关门到午时”一类句子,其中不免寓有与世相违的牢骚。但这里所谓“不用逃名姓”云云,则是对上文“夜知闻”的一种反拨,是诙谐幽默之词,意思是说,我本打算将来隐居避世,逃名于天地间,看来也不必了,因为连你们这些绿林豪客都知道我的姓名,更何况“世上如今半是君”呢?
表面上看,这里不过用诙谐的口吻对绿林豪客的久闻其诗名这件事表露了由衷的欣喜与赞赏(你们弄得我连逃名姓也逃不成了),但脱口而出的“世上如今半是君”这句诗,却无意中表达了他对现实的感受与认识。诗人生活的时代,农民起义尚在酝酿之中,乱象并不显著,所谓“世上如今半是君”,显然别有所指。它所指的应该是那些不蒙“盗贼”之名而所作所为却比“盗贼”更甚的人们。
这首诗的写作,颇有些“无心插柳柳成阴”的味道。诗人未必有意讽刺现实、表达严肃的主题,只是在特定情景的触发下,向读者开放了思想感情库藏中珍贵的一角。因此它寓庄于谐,别具一种天然的风趣和耐人寻味的幽默。据说豪客们听了他的即兴吟成之作,饷以牛酒,看来其中是有知音者在的。
这是一首描写农村生活的词。上片写农女买酒,下片写醉汉的醉态,真切地反映了朴素的农村生活和民风民习。词中妙用双关语,把鸟语和写实结合起来,又表现了词人用传神之笔刻画人物的功夫。文字清新活泼,诙谐幽默。
上片写村女听鸟鸣。不知哪里跑来的年轻女子三三两两聚集树下,悄没声地倾听枝上巧舌如簧的鸟儿啼叫。你听那提壶鸟声声叫“提壶!提壶!”似乎在提醒一个受令出来打酒的女子:还不快买酒回家!更有趣的是那高叫着“婆饼焦!婆饼焦!”的饶舌鸟,似乎是在戏谑另一个贪玩忘归的小媳妇:婆婆已把烙饼烧焦了,还不快去帮忙!词人写到这里打住,下面的情景由读者去想象和补充。也许听完鸟叫后几个女子围着那女子打趣,于是一片追逐笑闹之声,也许女子们将禽语当作玩笑,嘻嘻哈哈继续逗它学舌,也许鸟叫声真的提醒了贪玩忘归者,于是大家互相伸伸舌头,一哄而散……短短四句,的确蕴含了丰富的农村生活的内容。
下片写词人对农村风光迷而忘返。这种沉迷是用酒醉来体现的。词人边欣赏包括上片所写的动人风光,边将随身携带的酒呷上几口。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了,词人也不知不觉大醉了。风一吹,他清醒过来,想到应该回家了。可醉眼陶然,辨不清来时的道路了。于是只好向行人去打听。词的末二句,是善良而热情的乡间行人指路的话。指路指得那样耐心,那样认真,真是神态活现。词到这里戛然而止。词人知路后的情景,依然留给读者去想象补充。
全词语言通俗平易,明白如话,而又含蓄幽默。巧用禽言诗体、拟人手法,又极力渲染主客颠倒情景,写来鲜龙活跳,富有谐趣。
李煜从他做南唐国君的第一天起,就一直在北方强大的赵宋政权的威慑下过着朝不虑夕的日子,随时都有灭国为虏的危险,这在南唐君臣的心中投下了很深的暗影。大臣徐锴临终时就说:“吾今乃免为俘虏矣!”庆幸自己逃过了做亡国俘虏的下场。然而亡国的一天终于来了,宋太祖开宝八年(975)金陵为宋兵占领,李煜肉袒出降。作为俘虏,他与子弟四十五人被宋兵押往北方,从此开始了他忍辱含垢的生活。三年之后,宋太宗毕竟容不下这个亡国之君,将他毒死在汴京,时仅四十二岁。此词便写于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中。
“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这首词开头两句是说,南唐开国已有四十年历史,幅员辽阔。
南唐自先主李昪于公元938年立国,至975年后主亡国,计三十八年,称四十年是举成数言。版图共有三十五州,方圆三千里,定都金陵,当时堪称大国。
“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这三句是说,宫殿高大雄伟,可与天际相接,宫苑内珍贵的草木茂盛,就像罩在烟雾里的女萝。在这种奢侈的生活里,我哪里知道有战争这回事呢?
宫中危楼高阁,栖凤盘龙,上迫云霄;御园内遍布名花奇树、草木葳蕤,烟聚萝缠,一派豪华浓艳的景象。据宋人笔记中载,南唐宫中以销金红罗罩壁,以绿钿刷隔眼,糊以红罗,外种梅花;梁栋、窗壁、柱栱、阶砌等都作隔筩,密插杂花,可见其豪奢。所以此词的上片可视为实录,而且写得词意沉雄,气象宏大,与当时盛行于词坛的花间派词风格迥异,已开后来宋人豪放一路。上片结拍:“几曾识干戈?”顺着前面豪华安逸的宫廷生活而来,峰回路转,承上启下,生出下片屈为臣虏的情景,转折之妙全在于自然流走,绝无拗折痕迹。
“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这两句是说,自从做了俘虏,我因为在忧虑伤痛的折磨中过日子而腰肢减瘦、鬓发斑白。“沈腰”暗喻自己像沈约一样,腰瘦得使皮革腰带常常移孔,而“潘鬓”则暗喻词人自己像潘岳一样,年纪不到四十就出现了鬓边的白发。连着这两个典故,描写词人内心的愁苦凄楚,人憔悴消瘦,鬓边也开始变白,从外貌变化写出了内心的极度痛苦。古人说忧能伤人,亡国之痛,臣虏之辱,使得这个本来工愁善感的国君身心俱敝。李煜被俘之后,日夕以眼泪洗面,过着含悲饮恨的生活。这两个典故即是他被虏到汴京后的辛酸写照。
“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后三句是说,最使我记得的是慌张的辞别宗庙的时候,宫中的乐工还吹奏起别离的歌曲,这种生离死别的情形,令我悲伤欲绝,只能面对宫娥们垂泪而已。教坊的音乐是李煜平日所钟爱的,他前期的不少词中都有听乐的记载,然而此时笙歌已不复能给人带来欢乐,却加深了别离的悲凉。从一国之主骤然沦为阶下之囚,李煜的感受自然是深沉悲痛的,然而千愁百感从何说起,况且面对着这些幽居深宫的宫女,于是只能挥泪而别。
此词上片写繁华,下片写亡国,由建国写到亡国,极盛转而极衰,极喜而后极悲。中间用“几曾”“一旦”二词贯穿转折,转得不露痕迹,却有千钧之力,悔恨之情溢于言表。作者以阶下囚的身份对亡国往事作痛定思痛之想,自然不胜感慨系之。此词回顾事国时的繁华逸乐:那四十年来的家国基业;三千里地的辽阔疆域,竟都沉浸在一片享乐安逸之中。“几曾识干戈”既是其不知珍惜的结果,同时也是沦为臣虏的原因。记叙离别故国时哭辞宗庙的情景,写来尤为沉痛惨怛。其事虽见载于《东坡志林》但出自后主之手,更觉凄惨苦涩,不失为一个丧国之君内心的痛苦自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