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五言诗是陶渊明为周续之、祖企和谢景夷三人,在马队旁边那样极差的环境讲解和校勘《礼记》所作。萧统《陶渊明传》说:“刺史檀韶苦请续之出州,与学士祖企、谢景夷三人共在城北讲《礼》,加以雠校。所住公廨,近于马队。是故渊明示其诗云:‘周生述孔业,祖谢响然臻。马队非讲肆,校书亦已勤。’”从诗中“意中人”等语中可以看出,陶渊明与周续之等三人亦为知交好友。
诗从作者自己说起,诗人说自己养病在破败住宅的屋檐下,整日里没有一件高兴的事。除服用药剂和砭石之外还有不少空闲时间,于是想念起那些好朋友。但志趣已相去甚远不再是寻常事,路途遥远也不是什么真的原因。周续之先生正在著述孔子的学业,又有祖企、谢景夷二个在积极响应并将臻于完成。儒家的大道理已失传上千年了,此时又重新听到这些。马队并非是个讲习的场所,校勘书籍也确实够勤奋了。诗人表示应有自己的爱好,只是想与周续之等三人成为邻居。但愿能教导好自己的几个儿子,让他们跟随他到颍水之滨洗干净耳朵。诗中说,“道丧向千载,今朝复斯闻”,这本是令人高兴的事,但请几个饱学之士在马队旁边校书讲《礼》,而马队是武事的畜力所在,这就十分不协调了。诗人希望周续之、祖企、谢景夷能与自己成为邻居,听他们讲习《周礼》,以摒弃名缰利索,甘心与自己一起洗耳于颍水滨,即甘愿终生隐居林泉。
颖水滨,是巢父、许由隐居之地。这里还有一个饶有趣味的典故:许由因恶闻尧帝召其做九州长而洗耳于颍水滨。巢父牵着小牛来此饮水,说许由故意这样做给世人看,是想得到好的声誉,因此怕污染了小牛的口而牵着小牛到颖水的上游饮水去了。陶渊明诗中的“愿言诲诸子,从我颍水滨。”便是巧用这个典故,并言“马队非讲肆,校书亦已勤”,就是说,买卖马匹牲畜的市场不是讲经的场所,勤勉校书也是徒然,以此善意劝导周、祖、谢诸子放弃一切尘念,一心一意做个真正的隐者。
陶渊明认为周续之、祖企和谢景夷三人校书讲《礼》,十分勤苦,这是对孔子之业的发扬光大,值得赞扬;但他们的所居之处近于马队,与所从事的事业极不相称,未免滑稽可笑。所以诗中有称扬,也有调侃,最终以归隐相招,表明了诗人的意趣与志向。诗中扬抑交替,最后善意相招,显示了陶渊明继承了传统的婉讽特色。
公元前601年,单襄公受周定王委派,前去宋国、楚国等国聘问。路过陈国时,他看到路上杂草丛生,边境上也没有迎送宾客的人,到了国都,陈灵公跟大臣一起戴着楚国时兴的帽子去了著名的寡妇夏姬家,丢下周天子的代表不接见。单襄公回到京城后,跟定王说,陈侯本人如无大的灾难,陈国也一定会灭亡。
单襄公的预言很快实现了。两年后,与夏姬私通的陈灵公在谈笑中侮辱夏姬的儿子夏征舒,被夏征舒射死。
单襄公的先见之明不止一次。前575年,周简王十一年,楚晋两国对决,结果楚军大败。晋国获胜后,派至向周简王告捷。在朝见周王之前,王叔简公设酒宴招待至,互赠厚礼,谈笑甚欢,王叔简公在朝堂上称赞至。至还在邵桓公面前自夸功大,说晋国这次打败楚国,实际是由于他的谋划。邵桓公把谈话的内容告诉了单襄公:“王叔简公称赞至,认为他一定能在晋国掌权,因此王叔简公劝我们各位大臣为至多说好话,以便今后在晋国能有所照应。”
单襄公很不客气地说:俗话说“刀架在脖子上”,恐怕就是指至这种人吧。君子不自我吹嘘,并非为了谦让,而是怕掩盖了别人的长处。大凡人的天性,总喜欢超过别人,但不能用无视别人长处的手段。越是要掩盖别人的长处,他压制下边的人也就越厉害,所以圣人看重谦让。如今至的位置在晋国其他七卿之下而想超过他们,那也就会有七人的怨恨,至将凭什么来应付呢?刀已经架在至的脖子上了。
单襄公的这个预言还未完,到了第二年,前574年,鲁成公跟晋、齐、宋、卫、曹、邾等国在柯陵结盟。单襄公躬逢其盛。在柯陵盟会上,单襄公看到晋厉公走路时眼睛望远不望近,脚步也抬得高高的,心不在焉。又看到晋国的大臣说话很冲,说话则总是绕弯子,至还是那样自吹自擂,齐国的大臣国佐说话也是毫无忌讳。单襄公对鲁成公说,晋国很快就要发生内乱,国君和三恐怕都要大难临头了。甚至齐国的国佐也有灾祸,他处在淫乱的齐国,却喜欢讲直话,明指他人的过失,这就会招人恨。因为只有善良的人才能接受别人的随意指责,齐国有这种人吗?
单襄公一口气预言五个人的命运。先知的话很快实现,晋厉公回国不久就诛杀三。第二年,前573年,晋国大臣诛杀晋厉公,葬礼只用了一车四马。同年,齐灵公杀国佐。单襄公的预言不到三年就全部实现。
单襄公的先知之能尚不止此。他还预言了寄留于周天子脚下的晋襄公的曾孙周子将来一定会成为晋国的国君。结果,晋厉公被弑后,国中无主,晋人迎回周子立为国君,这就是晋悼公。至此,单襄公的预言彻底实现。
对单襄公的预言,人们一直试图进行理性的解释,却也难以理解先知的能耐。
此诗首联“林风纤月落,衣露净琴张”二句自然而脱俗。上句点明夜景,下句紧承宴事,意象和谐而又形容妥帖。“林风”有本作“风林”,《杜臆》以与下文“衣露”相偶之故,认为当作“林风”,《杜诗详注》更以说理加以论证:“‘林风’相微,‘风林’则大,只颠倒一字,而轻重不同”,大约是说作“风林”的话会妨害意境的和谐,叨扰春夜的静谧,又和“纤月”等意象有失协调。另外,杜甫还有“湖月林风相与清”(《书堂既夜饮复邀李尚书下马月下赋绝句》)的诗句,也是夜宴情景,以“林风”、“湖月”对举,考虑到诗人的思维习惯,或可作为“林风”的佐证。纤月,则是月初新生的月牙儿,黄昏而生,所以才能中夜而落。成善楷判断该诗写的是早景(《杜诗详注》),就不仅颠倒了时序,亦且错会了诗意,他由此生发的别解,颇乖诗义。正如黄生所云“夜景有月易佳,无月难佳,按此偏于无月中领趣”(《杜诗详注》),即是全诗所描写的是夜景而非早景之意。
衣露,一般解为中夜露下沾衣,《说苑》有“孺子操弹于后园,露沾其衣”的典故,联系到弹琴事,杜甫或正用此事,但也让人极易联想到《诗经》中“胡为乎中露”(《诗经·邶风·式微》)的诗句。露能沾衣,可知湛露其繁,时当春夜,或可拟于李白“春风拂槛露华浓”的景象,但生机略似,杜诗则多一种简素。净琴,一作静琴。《诗经》有“琴瑟在御,莫不静好”(《诗经·郑风·女曰鸡鸣》),谢朓也有诗云:“静瑟怆复伤”(《谢宣城集·奉和随王殿下·其六》),似乎作“静琴”才是,意为静好之琴,但“净琴”也不妨为杜甫别出心裁。“净琴”显示了素琴横陈,曲如山泉,潺湲叮咚泻出幽谷,顿时脆响盈耳,清新扑面的景象。且杜甫又是极钟爱“净”字的,诗如“明涵客衣净”(《太平寺泉眼》)、“天宇清霜净”(《九日杨奉先会白水崔明府》)、“雨洗娟娟净”(《严郑公宅同咏竹》)等,都是他用“净”字的出色例证。“张”,又像是设势,同时巧妙地点出了夜宴的开始。一个“张”字,不待言曲而音声之妙已浃人情思,李白有诗“蜀僧抱绿绮,西下峨眉峰。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听蜀僧濬弹琴》)。“张”与“挥”字一般,不仅形象妙肖,而且意味无穷。首联干净洗练,一段雅致,在林风、纤月的映衬下,在中庭静夜悠扬的琴声里,油然升起。
如果说首联意境超然、高蹈尘外的话,颌联“暗水流花径,春星带草堂”二句则涉笔成趣,翩接人间。当夜而能辨出“暗水”,应当是闻其淙淙细流之声;而“花径”为黑暗所遮没,也是非其芬芳馥郁之气所不能察觉到的,暗水流花径,虽然不言声味,而声味隐然毕现。纤月既落,春星当繁,“满天星斗焕文章”,自然会有星垂檐低的错觉,一个“带”字,被杜甫锤炼得精当熨帖,妙义入神。然而承上文成善楷误以为是早晨而对“带”字别有新解,他认为“带”字音义同“逝”,流逝而去的意思,盖谓黎明时分,月落星沉,虽似也合文意,但颇违春水繁星的意境。“带”字含义,且如《吴都赋》“带朝夕之濬池,佩长洲之茂苑”,李善注云:“带、佩,犹近也”,而杜甫又有“翳翳月沉雾,辉辉星近楼”(《不寐》)的诗句,那么“带”约略可以训为“近”的意思,描绘的是星垂接宇的景象。“带”的这种用法在杜诗中还有诸如“ 江城带素月”(《听杨氏歌》)等,也可知杜甫是惯常这样描写和表现的。“春星带草堂”,作为诗人的主观感受,描绘的是灿烂星空笼罩下的奇幻夜景: 暗水,溶溶脉脉地沿着花径流转;春星,辉辉煌煌地映带着茅椽草堂。全联正如黄生所评:“上句妙在一‘ 暗’字,觉水声之入耳”,“下句妙在一‘带’字,觉星光之遥映。”(《杜诗详注》)杜甫选取这样的情景和物象形诸笔端,不仅雅致非常,而且野趣盎然。
铺叙停当了,颈联“检书水烛短,看剑引杯长”二句便转笔描写夜宴的场景,宾主雅宜,乐在其中。检书,大约是宾主赋诗而寻检书籍。之所以选取“检书”的意象,也许在应景的同时,杜甫也寄寓了自己的一种偏好和情趣,从杜诗喜欢用事可以推知杜甫十分看重才学,自然而不免热爱读书,“读书破万卷”(《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床上书连屋”(《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十首》之一)等诗句都是他的自纪。这里清夜水烛检书的意象,对读书人而言,有特殊的亲切感,四壁寂然,青灯黄卷,众人不堪其清冷落寞,读书人也不改其读书之乐,更何况与诸同志“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陶渊明集·移居二首·其一》),自然更是其乐融融,不觉烛短了,另外杜甫还有“晓漏追趋青琐闼,晴窗检点白云篇”的诗句,也足见他“检书”的乐趣。
看剑,有本作“煎茗”,一作“说剑”。作“煎茗”在格律上既不合乎平仄,在诗意上又与当句“引杯”有复,意境平常,当非杜甫原诗。作“说剑”则与《庄子》外篇《说剑》篇名有复,而杜甫此处似乎并非想用《庄子》的典故,当系后世传抄中浅人所臆改,但看杜诗其他篇目,可以得知杜甫实有中夜“看剑”的喜好,如《蕃剑》诗中描写道:“如何有奇怪,每夜吐光芒。虎气必腾上,龙身宁久藏?”在《夜》诗中又有“独坐亲雄剑,哀歌叹短衣”;在《重送刘判官》诗中又云:“经过辨丰剑,意气逐吴钩”;再到苏轼化用杜诗有“引杯看剑话偏长”的诗句,均表明当是“看剑”。杜甫所以喜好看剑,其实不难从他致君尧舜的抱负和其性格中慷慨磊落的特点看出,雄剑、虎气、龙身,未尝不是杜甫自况,虽是一介寒儒,但当其意兴勃发,便自有心雄万夫的气概,《杜诗详注》云:“因看剑而豪气生于此,快饮亦宜引杯长矣”,言颇中肯。至于清夜引杯,似乎是杜甫的一大嗜好,杜诗有“邻人有美酒,稚子夜能赊”(《遣意》)的句子。 酒兴偶动,便不可支,若遇贫困潦倒之际,自然难免“酒债寻常行处有”了,而检书论文看剑,又是无酒不欢的。诗酒流连,对于古代文士而言是极适意的享受,杜甫有诗:“何当一樽酒,重与细论文”(《春日忆李白》);“说诗能累夜,醉酒或连朝”(《赠卢参谋》);“醒酒微风入,听诗静夜分”(《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十首》之一),似乎以诗文侑觞,才能畅情恣性。而《新唐书》记载杜甫“放旷不自检”、“好论天下事”,那看剑引杯,不亦宜乎?
颈联上句检书恬淡虚静,下句看剑引杯挥洒灵动,表现出夜宴气氛渐趋热烈,而宾主欢洽之情透在字间,“顾宸曰:一章之中,鼓琴看剑,检书赋诗,乐事皆兴”(《杜诗详注》),正是此意。
尾联“诗罢闻吴咏,扁舟意不忘”写宴席上勾念起作者以前泛舟吴越的记忆,即事作诗。开元十九年(731年),二十岁的杜甫开始了历时四年的吴越之游,他登金陵、下姑苏、渡浙江、游鉴湖、泛剡溪,历览了诸多名胜古迹,领略了江南水乡的无限秀美,反映在杜甫的诗篇如《壮游》,就用大量的笔墨来追忆吴越之游,且充满眷恋、略带遗憾,而想往之情不能自已,如“东下姑苏台,已具浮海航。到今有遗恨,不得穷扶桑”、“剡溪蕴秀异,欲罢不能忘”,再如《夜三首》之一写道:“向夜月休弦,灯花半委眠……暂忆江东鲙,兼怀雪下船”(《题郑监湖亭》),可知吴越之游给杜甫留下了十分美好而深刻的印象,或者简直可以说吴越已经成为他心中的一方乐土。此时此景此地,在相距千里的齐赵之地听到吴音吟哦,杜甫心中很自然地会油然升起一种异样的亲切感,而联想回忆起自己泛舟吴越的情景。《史记》有范蠡乘扁舟游五湖的故事,杜甫若心存此典故,大约也透露他委心自然、形神萧散的人生追求。《夜宴左氏庄》是杜甫早期的作品,尚未为忧愁和烦恼所累,尾联所反映的,也许正是杜甫自然流露出的向往自由的超脱心境。
全诗取象自然而脱俗,林风、纤月、湛露、净琴、暗水、花径、春星、草堂,使诗篇透着隐隐的生气和散着丝丝的野趣;而叙事如检书、看剑、引杯、咏诗,又不辜负风月,极切于情景,可谓良辰美景、赏心乐事,四美毕具;不单如此,再经由杜甫笔夺造化的炼字工夫,用“落、张、流、带”等字将上述意象巧妙地点缀联接,不觉句句清新逼人,妙不可言;而末一联杜甫又用含蓄不尽的笔法点出自我感受,既应景又情真意切,自然容易引起读者共鸣,不禁陶醉在全诗的和谐之美中。《唐诗近体》赞此诗曰:“写景浓至,结意亦远。杜律如此种,气骨有余,不乏风韵。虽雅近王、孟,实为盛唐独步。”全诗结构如《杜诗详注》所说,“时地景物重叠铺叙,却浑然不见痕迹,而逐联递接,八句总如一句,俱从‘夜宴’二字蓦写尽情”,知是丝丝扣题而又浑如天成,最是上乘。此诗确实如杜甫所推崇“诗清立意新”(《奉和严中丞西城晚眺》)的标准,《夜宴左氏庄》称得上杜甫清丽诗篇的典范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