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前两句写秦灭六国的煊赫气势:灭诸侯国,每每依照其宫室,作之咸阳北阪上,将掠夺来的美人钟鼓放置于其中;后两句专就秦事发议论,作翻案文章。此诗通篇使事用典,翻出新意。虽不尽铺陈尽致,然用笔曲折,意蕴丰富,启人深思。
前两句“咸阳宫阙郁鹾峨,六国楼台艳绮罗”都是写实。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每破诸侯,写放其官室,作之咸阳北阪上。南临渭,自雍门以东至泾、渭,殿屋复道,周阁相属, 所得诸侯美人钟鼓以充入之。”秦统中国后,大肆营造宫室,著名的“阿房官“便是这样的产物。尽管秦国拥有地势高峻的“宫阙”和艳于绮罗的“六国楼台”,但它毕竟是掠夺人民的财产肆意建造的。因此天下人敢怒不敢言。不堪其压榨与掠夺的人民终于“揭竿而起”,推翻了他们残忍的统治,这是不可抗拒的历史规律。无论是六国的灭亡,还是秦国被推翻,都是因为他们“日益骄固”而自食其果。诗人在这里明言秦国“宫阙”和“六国楼台”的艳于绮罗,实质是在暗示他们难以逃脱的灭亡命运,这是一层;既然六国与秦国的大建宫室难逃其灭顶之灾,那么,唐敬宗的大建宫室也同样不会有好结果的,这是第二层。如果说第一层意思是作为唐敬宗的一面历史镜子的话,那么第二层的弦外之音,简直就是在向唐敬宗发出严重警告,诗人的此番苦心,是渗透在字里行间的。这就是此诗的含蓄蕴藉、“用意深微”之处。
后二句“自是当时天帝醉,不关秦地有山河”,这里,诗人是在暗里忠告唐朝君主,不要走秦朝掠夺百姓财产的老路。倘若不信,重蹈秦国灭亡之覆辙,即使有像秦地那样坚固险要的山河也是无救的,哪怕是皇权神授也是没有把握的。后来,黄巢起义攻入长安,正应了诗人的逻辑推论。在这里,诗人不说秦王的残暴和昏聩,更不说唐敬宗的巧取和豪夺。而只是说天帝之“醉”,错赐秦地,但等天帝一醒,天帝又要收回原来的赐予的土地。再说,“醉”酒的时间过程毕竟是短暂的,这就意味着秦王占有山河的时间也是不会长久的。一个“醉”字,包蕴着深刻的警策之意,给人留下了十分丰富的想象余地。
此诗专咏古事,发人所未发。含蕴深折,寄讽深婉,立意精深, 构思巧妙,达到了寓讽于史事之中,寄意于言语之外的艺术效果。
作品一开头,就以发问的句式“渔父饮,谁家去”,突出烘托渔父以鱼蟹换酒的宁静气氛,到底想去哪个酒家。其意有二:一是哪一家能以鱼蟹换酒,二是哪一家的酒质最好。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渔父的贫苦状态,也隐含了作者对渔父的深深同情之心。
紧接着写渔父与酒家的和谐与体贴的良好关系,“酒无多少醉为期”,这是酒家发出的敬言,让渔父只管饮酒,饮多饮少,酒家不在乎。
最后一句“彼此不论钱数”,是作者的评论,也是点题之笔,充分反映了当地渔父与酒家这些社会底层的人民最宝贵的品质:善良、纯真和质朴。用浅易的语言说世俗的生活,尽显日常生活的状态与趣味。
第一首词先叙述后议论,明快自然,写出了渔父以鱼蟹换酒来饮的愉悦心情。突出了渔父“饮”酒中以鱼蟹换酒的特有情趣,以及渔父与酒家特有的淳朴的人际关系。
《塞下曲》为汉乐府旧题,属《横吹曲辞》,内容多写边塞征战。原共六首,蘅塘退士选其四首。这是卢纶组诗《塞下曲》中的第三首。卢纶曾任幕府中的元帅判官,对行伍生活有体验,描写此类生活的诗比较充实,风格雄劲。这首诗写将军雪夜准备率兵追敌的壮举,气概豪迈。
诗由写景开始,“月黑雁飞高”并非眼中之景,而是意中之景。雪夜月黑,本不是雁飞的正常时刻;而宿雁惊飞,透露出敌人正在行动。寥寥五字,既交代了时间为冬季,又烘托出了战前的紧张气氛。
“单于夜遁逃”,敌人夜间行动,并非率兵来袭,而是借月色的掩护仓皇逃遁。诗句语气肯定,判断明确,充满了对敌人的蔑视和我军的必胜信念,令读者为之振奋。
后两句写将军准备追敌的场面,气势不凡。“欲将轻骑逐”,将军发现敌军潜逃,要率领轻装骑兵去追击;不仅仅因为轻骑快捷,同时也显示出了一种高度的自信。当勇士们列队准备出发时,一场纷纷扬扬的大雪下了起来,虽然站立不过片刻,刹那间弓刀上却落满了雪花。遮掩了他们武器的寒光。他们就像一支支即将离弦的箭,虽然尚未出发,却满怀着必胜的信心。
最后一句“大雪满弓刀”是严寒景象的描写,突出表达了战斗的艰苦性和将士们奋勇的精神。
本诗虽区区二十个字,却写出了当时的实情:单于在“月黑雁飞高”的情景下率军溃逃,将军在“大雪满弓刀”的奇寒天气情况下准备率军出击。一逃一追把紧张的气氛全部渲染了出来。诗句虽然没有直接写激烈的战斗场面,但留给了读者广阔的想象空间,营造了诗歌意蕴悠长的氛围。
此诗一开头就从这卑微低贱的尉职说起,“黄昏封印点刑徒”,“封印”、“点刑徒”,这就是县尉每天黄昏时的例行公事。诗人不是含糊地一笔带过,而是具体地、不厌其烦地一一点出,更显示了这职责的无聊和不堪忍受。
第二句“愧负荆山入座隅”,与首句成一鲜明对比,以荆山的巍峨高耸反衬自己的沉沦下僚。李商隐赴弘农尉任时曾途经荆山,并写了一首《荆山》诗,诗云:“压河连华势孱颜,鸟没云归一望间。杨仆移关三百里,可能全是为荆山。”对荆山极力赞美,因此这里才顺手拈来反衬自己的处境。
诗的后两句是用典:“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相传春秋时楚人卞和在荆山(今湖北南漳县南)得到一块玉璞,曾献之于楚厉王和武王,都被误认为是石头,而以欺君之罪先后把他的双足砍掉。后来,楚文王即位,才使玉人治之,得宝玉,名之曰“和氏之璧”。卞和得璞的荆山与作者所在的荆山同名,故有这样的联想。卞和因献玉而两次被刖足,这是无比悲惨的遭遇。可是李商隐却希望自己能像卞和那样把双足砍断,这样,就再也不必在官府奉迎趋拜了,其惨烈又还迥出乎卞和之上。
李商隐写作曾被人讥为“獭祭鱼”,因为他很喜欢用典。其实李商隐诗的许多典故都是用得很成功的,比如这首诗,在用典上就有两点很值得注意:一是自然巧妙。诗人是从眼前的荆山联想到卞和得玉石的荆山,又由这一荆山联想到卞和献玉的不幸遭遇,又由卞和之不幸联想到自己之不幸,所以就非用这一典不可。二是花样翻新。它不是一般的比附或替代式的用典,而是根据内容需要来用典,“典”只是辅,只是宾,是诗人此时那种强烈愤懑之情的映衬,一个“羡”字,真是惊心动魄,令人不忍卒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