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写面对国土被侵、主权旁落的深重民族危机,诗人满怀悲痛和无助,虽身处阳光和煦的春日,仍无法慰藉内心深处的愁绪,诗人忧国忧民,感怀于国家的懦弱与苦难,困惑国家的出路到底在何方,不禁与同胞们一起潸然泪下。全诗风格悲怆苍凉,情感浓烈真挚,闪烁着爱国精神之光。
《有感一章》这首诗是一首写大忧和大痛的七言绝句。首句“世间无物抵春愁”直抒胸臆,世间没有什么能够抵得了自己的“春愁”,极言自己愁之大、愁之重。“抵”这个动词使后面春愁一词一下子具体化形象化了,并给人无尽的想象。春天本来是充满生机和希望的,但是在一年前的春天,清政府因甲午战争失败而与日本签定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从此,为春天留下了民族耻辱的阴影。当春天再次来临时,这种亡国之恨当然是撕心裂肺、刻骨铭心的。
第二句“合向苍冥一哭休”,紧承首句,进一步写悲。只有面对苍天,放声痛哭一场才能罢休,然而这“哭”字又不仅仅写悲,因为是向着苍天去哭而不是向隅而泣,那悲必然是悲中有愤。第三句“四万万人齐下泪”,由个人悲转向亿万广大同胞悲,表现的是更大的悲痛。同时也表明了诗人的思想情绪与亿万广大人民是一致的。
末句“天涯何处是神州”,点明了以上三句所写忧愁和悲痛的原因。在苍茫的大地上,昔日的神州不知到底在何处。被帝国主义瓜分了,这必然使诗人和全国亿万人民痛哭。
这首诗抒发了作者对国土沦陷、国家危亡的无限忧虑和悲痛,表达了对清王朝腐败无能、卖国求荣的愤慨,但这首诗写忧写痛并不使人沉溺于忧愁和悲痛,而给人一种催人警醒、奋争的潜在力量。直抒胸襟,感情激越,视野广阔,笔力沉重,以反诘收束,更增添了悲痛感慨的力量,这是此诗写作上的特色。
这首诗的前两句勾勒出诗人拄着拐杖并顶着峭寒乘兴出游的形象,后两句中,诗人将自己的感情外化为原本无辜的秋风,出语诙谐,在豁达的情怀中透着浓重的悲秋情调。全诗语言通俗浅显而又耐人寻味,风格诙谐风趣而透着哀凉,在写作上不落俗套,自创新意,抒发了时光把人抛、人老见白头的愁绪。
“峭寒催换木棉裘,倚杖郊原作近游。”此诗开头一句就点出了深秋季节:时序更迭,秋气渐凛,料峭的霜风,阵阵中人,已使夹衣也难以御寒,必须换上木棉重裘了。枫叶红了的时候本不甚寒,正是“已凉天气未寒时”,但老人气血衰竭,已非此不可。江南深秋,棉袄也足可应付,但诗人已换上更为保暖的木棉重裘,可见其畏寒之极。其中,一个“催”字下得很有分量,言下有紧迫性,写出了光阴如箭,抛人无情的主观感受,实为三、四两句张本。接着的第二句通过几个短语,形象地刻画出主人公的龙钟老态,点出了题旨。“倚杖”并非“拖筇”,“近游”也非“远足”,脚力不济而只能就近盘桓散心的情形不言而喻。寥寥七字,把人物的情态和活动范围交待得十分清楚,一个在秋风中踽踽独行的伛偻老者的形象跃然纸上。与第一句共同勾勒出的形象是:在早寒的秋风中,诗人拄着拐杖,顶着峭寒,乘兴出游。在“峭寒”中,诗人的心情是旷达的、舒缓的,但难免有瑟索感。
“最是秋风管闲事,红他枫叶白人头。”由前两句的蓄势可知此处的怨悱绝非强说闲愁的调侃之词。秋风似一个守约的君子,年年如期而至,“管闲事”、煞风景”般地非要把枫叶吹红、青发染白不可,“红他枫叶”尚不足恨,因为第二年还可重发返青,“白人头”却是无从再黑了。本来秋风没有感情,也不好管闲事,枫叶之红、青丝之白,都与秋风没半点关系,诗人发此怪怨,实属无理。但越是无理,越是有情,诗人自入秋以来,一直不堪寒冷,再加上年事已高,感伤之情就从没断过,此刻他看到瑟瑟作响的红叶,一腔悲怀再也把持不住,便冲秋风抱怨道:“最是秋风管闲事。”这里的秋风,实际上已经超出它本身的含义,成为了整个秋天、甚至永远无情地流逝着的时间的代表,正是无情的岁月逼红了枫叶,也催老了诗人。在此,诗人将自己的感情外化为原本无辜的秋风,尽管仍不忘幽默,出语诙谐,色彩对比鲜明,又用与秋风对话的语气将秋风拟人化,说得轻松俏皮,显得活泼而特别有生气,流露出一种豁达的情怀,却也从中透出一种浓重的悲秋情调,蓄意悖理的手法让哀凉之感直达读者心灵深处,使人读而黯然。其中,末句采用“句中对”的形式。“红”与“白”的对照,使人感到衰飒之中犹不失清丽。此处,诗人将自己的感情外化为原本无辜的秋风,以蓄意悖理的手法,让哀凉之感直达读者心灵深处,仿佛读者自己已经成为了一个步履蹒跚的老者,在秋风中不禁洒泪。诗意或脱胎于蒋捷《一剪梅·舟过吴江》的“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但二者意境是有所不同的:蒋词写春景,伤春未免无聊;此诗写秋意,悲秋更觉沉挚。
全诗语言通俗浅显而又耐人寻味,风格诙谐风趣而透着哀凉,在写作上不落俗套,一扫“悲秋"、 “垂老叹”等传统作品低沉悲苦的调子,自创新意。
全诗两章,每章四句,均以“鹑之奔奔”与“鹊之强强”起兴,极言禽兽尚有固定的配偶,而诗中男主人公的行为可谓腐朽堕落、禽兽不如,枉为“兄”“君”。全诗两章只有“兄”“君”两字不重复,虽然诗人不敢不以之为“兄”、以之为“君”,貌似温柔敦厚,实则拈出“兄”“君”两字,无异于对男主人公进行口诛笔伐,畅快直切、鞭辟入里。
此诗作者可能是一位女子,她唾弃那被她尊重,却品德败坏的男人“鹑鹊之不若”。意思是鹑鹊尚知居则常匹,飞则相随的道理。而这位被她尊敬的男人,却败坏纲常,乱伦无道,肆意妄为,是一个禽兽不如的东西。而她却一直把他当作兄长、君子,岂知他并非谦谦善良之人,长而不尊,令她感到非常痛心。于是,她一怒之下,做诗斥之,以舒其愤。此诗的主旨应该立足于“女斥男”的根本之上。
全诗以比兴手法,告诫人们鹑鹊尚知居有常匹,飞有常偶,可诗中的“无良”之人,反不如禽兽,而作者还错把他当作君子一样的兄长。作者据此,将“无良”之人与禽兽对待爱情、婚姻的感情与态度,构成了一种强劲的反比之势,加强了诗歌的批判力量。
全诗虽然只有两章八句,并没有直接对男主人公的形象进行任何客观的描写,却能使其形象非常鲜明而且突出。这根源于诗歌文本所构筑出的剧烈而又异常强大的情感落差,此种落差来源于人与禽兽对待异性配偶的不同态度,这种态度的不同造成了这种巨大而有悬殊的逆向对比关系。从而使男主人公的恶劣形象直接迎面袭来,令人不寒而栗却又厌恶透顶。
诗歌上下两章前两句完全一样,只是位置发生了改变,却能给人造成一种回环与交错的感觉。每章后两句,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避免了反复咏唱时容易引起的单调的感觉。这对这种重章叠句的诗歌来说,应该是《诗经·国风》中的一种重要的艺术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