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诗主情,宋诗主理。宋的这种主理的诗,对那些喜好唐诗的人来说,常有味同嚼蜡之感。但诗如能用简捷的句子,深刻地表达一种哲理,也不能不说有其特殊的妙趣。杨朴的这首《七夕》,就是具有这种妙趣的哲理诗。
诗的作者从牛郎、织女七夕踏鹊桥相会的神话传说发端,别出新裁,表达了作者独到而又深刻的见解。“未会牵牛意若何?须邀织女弄金梭。”前两句设问:弄不懂牛郎到底打的什么主意,是怎么想的,非得邀天上的仙女来织满天的锦绣云霞。这里的“须”字,是一种怀疑和否定,从正面来解释,就是没有必要来邀请织女作这一切。这两句来得非常奇,出人意料,因为很多人把把牛郎织女的神话作为美妙的故事来接受,对其中所包含的意义从未提出过质疑。以为神胜过人,天上的仙女自然比人间的一切都要聪明许多。但诗人却对此表示怀疑。前两句的这种怀疑只涉及到神话故事本身,但这已足以造成悬念。这两句为诗的末联所发的奇论,做了有力的铺垫。
“年年乞与人间巧,不道人间巧己多”。这两句是说:每年人们都要在七月七日晚上向天上的织女乞求赐予刺绣、纺织等的聪慧、智巧,但实际上,人间的智巧己经是很多了,多得有点可怕。诗人在这里并非是在赞扬人间的机巧,而是来了一个大转弯,诗人此时想起的不仅仅是人间创造幸福的巧智,还有行恶的智巧:有巧取牵夺,互相倾轧,以及繁复、杂多而又绞尽脑汁的勾心斗角。诗人赋予末一行诗中的“巧”的含义已经不同于第三行诗中“巧”的含义。恰是这种新的含义,不无道理,但又非常出人料想地拓宽了诗思的领域,这就便诗的情思和哲理向更深处开掘,一使诗具有了横空出世、奇崛诡辩之美。当人间充分运用他的机巧来进行勾心斗角的时候,要邀织女来已无意义。从四句诗的整体和诗情的深入来看,诗人的愤世嫉俗之情表现得很是恰当、巧妙、深刻。
杨朴在那样一个时代有这样一种思想和见识是很深刻的,加之诗语简练、晓白、朴实,就使诗思凝重、洗练,富有趣味。
文章开头在点明韩愈以潮州刺史身分派遣下属致祭之后,第一段先回顾漫长的历史,拿先王和后王对比,以阐明鳄鱼得以长期肆虐的原因。古代的圣王统治天下,放火焚烧山野草泽,用绳网利刃来消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但是后王德薄,不能统治远方,连江汉之间都放弃了,何况潮州处在五岭和南海之间,距离京师有万里之遥的地方。所以鳄鱼在这里潜伏、繁殖,自然也就是它活动的场所了。先王能为民除害,后王则不能。驱逐鳄鱼,追根穷源,先归咎于后王,这是很有胆识的。对安史之乱以来的唐王朝,韩愈虽不敢直斥,但寓意讽谏,确有空谷传音之妙。再从行文上来看,这是故意放宽一步,为下文蓄势,将合先开,欲擒故纵,这是古文家常用的笔法。
第二段陡然折笔回锋,展开堂堂之阵:以今非昔比晓喻之,以大唐天子、刺史、县令、天地、宗庙、百神震慑之。这就使鳄鱼完全丧失了得以肆虐的依据。“况禹迹所揖”以下,语意更进一步,字字跃动,蝉联如贯珠,显得雄辩有力。直到推出“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才揭出一篇之纲。譬如登泰山,攀“紧十八盘”,南天门始赫然在目,以前的“阶崇万级”,均为此铺垫。如果说在这以前是从天子的角度上昭告鳄鱼的话,那么在这以下就是从刺史的职责上阐发议论了:“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鳄鱼岂敢与刺史抗拒。刺史是受天子之命而来,抗拒刺史就是抗拒天子。对鳄鱼而言,抗拒刺史,将会带来什么严重后果,这是不言而喻的;就刺史而言,为民除害,是其职责。退一步说,即使刺史弩弱,也不肯屈服于鳄鱼,矫矫者岂能听之任之。故“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反复晓喻,这就不是“不教而诛”了。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段文字里,韩愈顺便给那些在恶势力面前吓得魂不附体的人给予有力的讽刺,意在言外,耐人寻味。
在待之以礼、晓之以理之后,接踵而来的就是凌之以威、绳之以法了。第三段以“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开头,正式堂而皇之地宣布了驱逐鳄鱼的命令。为鳄鱼指出去路,限定了时间,限期也是宽之又宽,做到仁至义尽。但是,如果七日内不能迁徙,文笔又陡起层叠而下:“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这段判决文字写得极为严正,十分果决、犀利。最后落到“杀”字上,使正义之力大大变强。更有甚者,不仅要杀,而且要斩尽杀绝。诛杀的方法,也写得明明白白,以示有绝对的把握。那些“为民物害者”,对此必会心惊胆战。结尾“其无悔”只有三字,戛然而止,尤见峭劲。韩愈有言“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答李翊书》)从他这篇文章来看,确实表现了这一特点。
鳄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这在韩愈的文章中是说得一清二楚的。既然鳄鱼无知,韩愈的写作目的有何,“好游戏”(清李光地《榕村语录》卷五)的韩愈,无非是在借题发挥而已。在指责鳄鱼的背后,有比鳄鱼更为凶残的丑类在。安史之乱以来那些拥兵割据的藩镇大帅,鱼肉百姓的贪官污吏,更为祸国殃民。所以这篇貌似“游戏文字”的文章,显然寓有鲜明的主题,它因小见大;发人深思,有着严峻的现实意义。
“予告归里,画竹别潍县绅士民” ,写的是郑板桥决定抛弃乌纱帽弃官而去,归里之时两袖清风,一贫如洗。他画了一竿瘦竹,竹子能到清冷的江边作为鱼竿。乾隆十八年,山东大旱,当时做潍县县令的郑板桥因为请求赈济饥民的事,得罪了上司,这首诗是郑板桥被罢官离开潍县回乡时,告别潍县绅士民之作。作者为人正直,只关心百姓疾苦,不愿逢迎吹捧上司,深为上司不满,于是上司借故罢了他的官。时年他已61岁,在潍县担任了7年县令,照理说,至少也该发点小财了,然而他罢官之日,却是囊橐萧萧两袖寒,惟有一囊书画,两袖清风,实在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清官。这首诗在用词上很有感情色彩。萧萧寒、清瘦、秋风都从字面上传递出一种萧索、冷落、凄冷之感,与作者的心情和处境和谐一致。
这是一首赠别诗,然而却很特别。
一般认为此诗作于屈原临死前,是诗人的绝命词。此诗历述作者不能见容于时的原因与现状以及南行的心情,为自己遭遇的不幸发出了浩叹与歌唱,希望以自身肉体的死亡来震撼民心、激励君主。全诗语句简短有力,颇有气促情迫之感,反映了诗人的实际感受与心境,在情感与表达形式上与诗的内涵浑然一体。
诗篇开首先刻画诗人南行时的心情,两句极度表述忧郁、哀伤心理的诗句,一下子扣住了读者的心弦:“伤怀永哀兮”、“郁结纡轸兮”,——表明诗人在初夏时节步向南方时,悲愤的情绪已达到了难以自抑的地步。客观环境对此时人物的心绪起了极好的衬托作用——“眴兮杳杳,孔静幽默”,唯此“杳杳”“无所见”、“静默”“无所闻”,才更显出“岑僻之境,昏瞀之情”(蒋骥《山带阁注楚辞》)。
如果诗人在临终前的心态仅仅只停留于这种悲哀的水准上,那么,无论诗篇本身还是诗人的形象,都难以令人产生共鸣和敬慕。诗人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他没有将笔墨仅仅诉诸于个人遭遇的不幸与感伤上,而是始终同理想抱负的实现与否相联系,希冀以自身肉体的死亡来最后震撼民心、激励君主,唤起国民、国君精神上的觉醒,因而,诗篇在直抒胸臆之后,笔锋自然转到了对不能见容于时的原因与现状的叙述。
随之出现的是一系列的形象比喻:或富理性色彩——“刓方为圜”、“章画志墨”、“巧倕不斵”——以标明自己坚持直道、不随世俗浮沉的节操;或通俗生动——“玄文处幽兮,蒙瞍谓之不章”、“离娄微睇兮,瞽以为无明”、“凤皇在笯兮,鸡鹜翔舞”、“同糅玉石兮,一概而相量”、“怀瑾握瑜兮”、“邑犬之群吠兮”——用大量生活中习见的例子作譬,以显示自己崇高的志向与追求;这些比喻集中到一点,都旨在表述作者的清白、忠诚却不能见容于时,由此激发起读者的同情、理解与感慨,从而充实了作品丰厚的内在蕴含力,使之产生了强烈的感染力。正是由于有了上述一系列感情的铺垫,故而作者发抒临终前的慨叹便有了厚实的基础与前提,诗篇正文末段的“舒忧娱哀兮,限之以大故”,人们读来也便更觉悲慨而泫然了。
最后部分的“乱辞”,可以说是诗人情感达到高潮的表露。在前面历述现状、原因、心情等以后,诗人至此发出了浩叹与歌唱,它是全诗内容的总结与概括,也是诗人心声的集中倾诉。毫无疑问,在诗人看来,悲哀是悲哀,理想是理想,决不能因为自己行将死去而悲痛至放弃毕生追求的理想,唯有以己身之一死而殉崇高理想,才是最完美、最圆满的结局,人虽会死去,而理想却永远不会消亡。故而诗人最后唱道:“知死不可让,愿勿爱兮。明告君子,吾将以为类兮!”
此篇在语言上有一个十分鲜明的特点,似有别于《九章》其他篇(《橘颂》除外):全诗句子大都不长,显得简短有力,读上去颇有急促感。从首句“滔滔孟夏兮”到篇终“乱辞”,几乎大多是四言句(加“兮”字为五言),——这显然是诗人的精心设计。
作为临终前的绝命词,诗篇这样的处理,完全符合诗人的实际心境,或换言之,正因为面临自我选择的死亡,才会有气促情迫之感,而运用短促句,正是这种真切心境的实剖,既反映了此时此刻诗人的实际感受与心态,也在情感与表达形式上与诗的内涵浑然一体,从而使读者产生了强烈的共鸣。诗人高超的艺术功力与匠心于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