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的前两句,从农村的环境概貌写到田家的欢声笑语;诗的后两句,从鸠鸣雨歇写到日上花繁。结句一个“繁”字,表现了春雨后农村生机勃勃的兴旺景象。全诗语言清新自然,以轻快的笔调,写出农家生活的乐趣。
诗人以细致的笔触,描绘出了江南地区农村的一派自然春光。江南的农村冈峦起伏,竹篱茅舍错落地散布在山冈下面。前面是一派平展的稻田.桑树高高低低地就栽在屋前屋后,春天来了,桑树长出了鲜嫩的绿叶,掩映在平川之间。春耕开始时,按风俗要向田神祈祷丰年。农村的男女老少看完了献祭田神的歌舞以后,带着欢快的情绪回到家里。到处洋溢着春天的欢乐。
“林外鸣鸠春雨歇,屋头初日杏花繁。”两句中诗人集中地描写了春天的景色。江南的春天经常会下夜雨,早晨雨停了,阳光照着湿漉漉的新枝嫩叶,显得特别青翠。鹁鸪鸟在树上咕咕地叫起来。果然,不一会儿太阳就从东边屋脊上升了起来。墙头的杏花经过夜雨的滋润,盛开得更加灿烂,给村庄装点着绚丽的春光。一幅生动的农村自然图景栩栩如生地展现在读者面前。
本篇作于淳熙六年(1179)春。时辛弃疾四十岁,南归至此已有十七年之久了。在这漫长的岁月中,作者满以为扶危救亡的壮志能得施展,收复失地的策略将被采纳。然而,事与愿违。不仅如此,作者反而因此遭致排挤打击,不得重用,接连四年,改官六次。这次,他由湖北转运副使调官湖南。这一调转,并非奔赴 他日夜向往的国防前线,而是照样去担任主管钱粮的小官。现实与他恢复失地的志愿相去愈来愈遥远了。行前,同僚王正之在山亭摆下酒席为他送别,作者见景生情,借这首词抒写了他长期积郁于胸的苦闷之情。
这首词表面上写的是失宠女人的苦闷,实际上却抒发了作者对国事的忧虑和屡遭排挤打击的沉重心情。词中对南宋小朝廷的昏庸腐朽,对投降派的得意猖獗表示强烈不满。
上片写惜春、怨春、留春的复杂情感。词以“更能消”三字起笔,在读者心头提出了“春事将阑”,还能经受得起几番风雨摧残这样一个大问题。表面上,"更能消"一句是就春天而发,实际上却是就南宋的政治形势而言的。本来,宋室南渡以后,曾多次出现过有利于爱国抗金、恢复中原的大好形势,但是,由于朝廷的昏庸腐败,投降派的猖狂破坏,使抗战派失意受压,结果抗金的大好时机白白丧失了。这中间虽有几次北伐,结果均以签订屈膝投降的“和”而告终。北伐的失败,反过来又成为投降派贩卖妥协投降路线的口实。南宋王朝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匆匆春又归去”,就是这一形势的形象化写照,抗金复国的大好春天已经化为乌有了。这是第一层。但是,作者是怎样留恋着这大好春光呵!“惜春长怕花开早”。然而,现实是无情的:“何况落红无数!”这两句一起一落,表现出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落红”,就是落花,是春天逝去的象征。同时,它又象征着南宋国事衰微,也寄寓了作者光阴虚掷,事业无成的感叹。这是第二层。面对春天的消失,作者并未束手无策。相反,出于爱国的义愤,他大声疾呼:“春且住!见说道、天涯芳草无归路。”这一句,实际是向南宋王朝提出忠告,它形象地说明:只有坚持抗金复国才是唯一出路,否则连退路也没了。这两句用的是拟人化手法,明知春天的归去是无可挽回的大自然的规律,但却强行挽留。词里,表面上写的是“惜春”,实际上却反映了作者恢复中原、统一祖国的急切心情,反映了作者对投降派的憎恨。这是第三层。从“怨春不语”到上片结尾是第四层。尽管作者发出强烈的呼唤与严重的警告,但“春”,却不予回答。春色难留,势在必然;但春光无语,却出人意外。所以难免要产生强烈的“怨”恨。然而怨恨又有何用!在无可奈何之际,词人又怎能不羡慕"画檐蛛网"?即使能象"蛛网"那样留下一点点象征春天的“飞絮”,也是心灵中莫大的慰藉了。这四句把“惜春”、“留春”、“怨春”等复杂感情交织在一起,以小小的“飞絮”作结。上片四层之中,层层有起伏,层层有波澜,层层有顿挫,巧妙地体现出作者复杂而又矛盾的心情。
下片借陈阿娇的故事,写爱国深情无处倾吐的苦闷。这一片可分三个层次,表现三个不同的内容。从“长门事”至“脉脉此情谁诉”是第一层。这是词中的重点。作者以陈皇后长门失宠自比,揭示自己虽忠而见疑,屡遭谗毁,不得重用和壮志难酬的不幸遭遇。“君莫舞”三句是第二层,作者以杨玉环、赵飞燕的悲剧结局比喻当权误国、暂时得志的奸佞小人,向投降派提出警告“闲愁最苦”至篇终是第三层,以烟柳斜阳的凄迷景象,象征南宋王朝昏庸腐朽、日落西山、岌岌可危的现实。
这首词有着鲜明的艺术特点。一是通过比兴手法,创造象征性的形象来表现作者对祖国的热爱和对时局的关切。拟人化的手法与典故的运用也都恰到好处。第二是继承屈原《离骚》的优良传统,用男女之情来反映现实的政治斗争。第三是缠绵曲折,沉郁顿挫,呈现出别具一格的词风。表面看,这首词写得“婉约”,实际上却极哀怨,极沉痛,写得沉郁悲壮,曲折尽致。
盛唐绝句,多寓情于景,情景交融,较少叙事成分;到了中唐,叙事成分逐渐增多,日常生活情事往往成为绝句的习见题材,风格也由盛唐的雄浑高华、富于浪漫气息转向写实。张籍这首《秋思》寓情于事,借助日常生活中一个富于包孕的片断——寄家书时的思想活动和行动细节,非常真切细腻地表达了作客他乡的人对家乡亲人的深切怀念。
第一句是写诗人客居洛阳,现在秋天到了。诗人没有大笔浓墨的渲染秋风萧瑟,草木摇落的凄惨景象,读者的阅读中当然不会有那种“秋风秋雨愁煞人”的凄凉感受。
第二句紧承“见秋风”,正面写“思”字。晋代张翰“因见秋风起,乃思吴中菰菜、莼羹、鲈鱼脍,曰:‘人生贵得适志,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乎?’遂命驾而归”(《晋书·张翰传》)。张籍祖籍吴郡,此时客居洛阳,情况与当年的张翰相仿佛,当他“见秋风”而起乡思的时候,也许曾经联想到张翰的这段故事。但由于种种没有明言的原因,竟不能效张翰的“命驾而归”,只好修一封家书来寄托思家怀乡的感情。这就使本来已经很深切强烈的乡思中又增添了欲归不得的怅惘,思绪变得更加复杂多端了。“欲作家书意万重”,这“欲”字颇可玩味。它所表达的正是诗人铺纸伸笔之际的意念和情态:心里涌起千愁万绪,觉得有说不完、写不尽的话需要倾吐,而一时间竟不知从何处说起,也不知如何表达。本来显得比较抽象的“意万重”,由于有了这“欲作家书”而迟迟不能下笔的生动意态描写,反而变得鲜明可触、易于想象了。
“复恐匆匆说不尽,行人临发又开封”这是诗人的写信时的心理活动和动作。诗人并没有大张旗鼓地写自己怎么样废寝忘食,挑灯夜战地写家书,就是通过这样一个平凡的动作来说明自己是在写家书。过去的交通很不发达,寄一封信回家就是一次漫长的旅行,写一次家书当然要写长一点了。信写好了,发现还有的话没有说,当然要把信打开来补充一些了。诗人这样写诗是很贴近生活的,但是诗歌不仅要贴近生活,还要贴近自己,贴近自己内心深处的情思,这样才会震撼人心。这首诗就做到了这一点。主要体现在最后两句。诗人虽然担心的自己的家书“说不尽”,但是还是封上信封,直到送信的人要走了,又觉得自己没有写好。其实,诗人也并非没有写完这封信,既然已经把信封上了,就是一封完整的信了,其实就是自己的思乡情节在起作用,总觉得有话没有说完的感觉,总觉得自己的家书就是这样的言不尽意。其实,即使是拆开信封,也不一定就要补充什么。这就是心灵微妙的变化的反映,诗人通过“又开封”这一动作,清晰地表达了出来,这振动和变化的缘由就是思乡的情感。从结构上说,这也不是单纯的平面层次,是由动作,反映出了心灵的微妙感受的变化。和“断肠人在天涯”,“万里悲秋常作客”这样的诗句表达的情思相比,这是一种内心微妙细腻的情思,诗人用最平易语言表达出来了,没有过多的渲染和修饰,也是感人至深的。
全诗一气贯成,明白如话,朴素而又真实地表达游子的心态。在消息传达不便的封建社会,长期客居异地的人常有类似的体验,一经诗人提炼,这件极平常的小事、极普通的题材就具有了代表性的意义。后人每每读到,常有感同身受之叹,所谓人同此心,情同此理。
《记棚民事》是一篇杂记体论说文。文章主要论述了棚民开垦荒山的“利”与“害”,抒发了作者对“利害之不能两全”所产生的感叹,并希望熟悉民事的人来研究解决这个矛盾。全文语言质朴简洁,叙述准确扼要。
文章的写作特点主要有山下两点:
一是作为杂记体论说文,其中必然有叙事,有说理,而且要做到叙事为说理服务,山说理为文章的中心。此文作者正是通过记棚民开荒山这件事来说明世上之事利害不能两全的道理。作者先从为董文恪“作行状”览其奏议说起,引出当时棚民开荒山利与害的争执。显然,作者认为董文恪的棚民开荒山有利的说法理由充足。因为其利在于开荒山一可“种旱谷山佐稻粱”,二可“人无闲民,地无遗利”,三可免“启事端”。因此,作者“览其说而是之”。接着,作者又叙述了自己亲临宣城所作的调查,从而又引出了开荒山利与害的议论。众乡人都说荒山不开之时水土得山保持,高田可灌溉,低田不浸淹。开荒山之后棚民得利了而山下农田受害了。对这种利害说,作者也觉得有道理,因此“亦闻其说而是之”。最后,作者发出了“利害之不能两全”的慨叹。全文很好地处理了叙事与说理的关系,山叙事引出说理,又突出说理,既做到了叙述简明,说理透彻,又做到了论点集中。
二是在论说中,作者紧紧围绕棚民事而论说利与害。先突出说其利,是站在棚民角度;后突出说其害,是站在棚民山外的角度。虽然在论说中作者似乎没有插一言、议一句,仅仅是“览其说而是之”和“亦闻其说而是之”而已,但作者通过前后对比的叙述,已使棚民事利与害两种观点达到了强烈碰撞的目的,从而置棚民事于利与害不能两全的境地。也正是在这种境地中,作者才推而广之,得出历来利与害不能两全的结论。将世上事利与害不能两全的观点披露出来,并使之能够成立,也正是作者此文要达到的论说目的。此外,文章还妙在自始至终没有下一个棚民开荒山究竟是利还是害的结论。不下非利即害或者非害即利的结论,这正是作者的结论,也正是作者要发人深思,山期他人探究的目的。所山作者在文章的最后山“故作之俟夫习民事者”作为结束语。
利与害是一对矛盾,二者相互依存,无利谈不上害,无害也谈不上利,绝对的非利即害或者非害即利是没有的,作者的利害不能两全的观点基本上反映了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不过利害不能两全,并不等于利与害绝对平衡、均等,总还有一个利大于害还是害大干利的问题,可惜作者对此没有探究。当然,这是读者不可苛求古人的。
此外,作者通过分析和评论棚民事,比较明确地流露出了对穷苦垦荒棚民的同情倾向。通过实地调查棚民垦荒在“诸乡人”中的反应,也可看出作者对庶民的接近和关心,山及探求“民事”的精神。虽然作者记棚民事的俟习民事者予山关注,并期山解答利害不能两全这一难题,但是从文章反映出,作者本人就是一位出色的习民事者。文章反映出作者的这种思想和品格,也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