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灯、放烟火,本属民俗,极热闹,也极俗。以张岱惯常的写山水、叙园林,评书画的清雅之笔,来描绘繁华热闹的烟火之状似乎难以协调。但张岱自有他的写法,这篇《鲁藩烟火》,既表现出烟火的繁丽,又保持了作者一贯的风格I具体点说,就是作者用小品的笔法表现出了盛大热闹的场面。
文章以“鲁藩烟火妙天下”起始,前半部分作者先排比铺张鲁藩张灯结彩盛景,再极写鲁藩的烟云灯海、物我混一的境界;后半部分作者详写施放烟火之火器及火器架,尤以火器的造型设计和喷射过程奇巧绝伦为重点,最后以苏州人似痴似诞的夸张描述结尾。文章精细生动,谐趣横生。
文中写鲁藩烟火之妙,先写灯及灯中景物,再写烟火与烟火中景物,然后写出灯与火的闪烁变幻,令观者扑朔迷离,迷失于烟火之中。这样一层层写来,复盖迭加,同时笔端具有分析性,既表现出鲁藩烟火之妙,又是对这种“妙”的美学削析,使人读之既领略到烟火盛况又明白其中的奥妙。这段文字中句式的使用也很新颖,别致,独具匠心。如第一层写灯,作者为突出灯,将灯由名词作动词用,形成了以“灯’’领头的新鲜句子,“灯其殿、灯其壁、灯其楹柱、灯其屏,灯其座、灯其宫扇伞盖。”这一串灯字句式的运用,使人顿觉满眼皆灯。又如“不知其为王宫内之烟火,亦不知其为烟火内之王宫也”的句子,故意采用重复的句式,而仅颠倒“王宫”“烟火”两个关键词的次序,造成一种恍惚迷离的感觉。这种对字、句的精心安排,与后世桐城派文人呆板严谨的所谓字法,句法大不相同,张岱的如此安排,主要是突出趣味,所以并不使人觉得有斧凿之痕。
以下作者又写烟火施放的场面,这种场面闹而杂,但作者写来却有条不紊,既细致又清晰。更妙的是文末移用一苏州人的话评兖州烟火之盛。文末引用他人的话对所写人物事物进行评价,虽不能说是张岱的首创,但却是他的惯用手法,如在《砎园》中引用二老的话夸砎园胜过蓬莱阆苑;《瑞草溪亭》文末以“穷极秦始皇”一语概括其堂兄燕客的豪奢,等等,皆用此法。张岱使用此法的主要特点有二。一是引用的他人语多带夸张性质,等于在文末对所写事物的评价进一步加倍,二是引用的他人语多属质语、俚语,俗语。张岱对语言的语感和韵味很敏感,他曾讽刺曹臣编辑的《舌华录》将张东谷的一句质语加以文饰为“点金成铁”,他自已对文末的关键之语自然更加讲究。但他的讲究并不是修饰,却是相反,越俚俗、越质朴越好。如文中引用苏州人“此时天上被起火挤住,无空隙处耳”的话,俚俗可笑,土得掉渣,但被张岱妙手拈来放在文末,却是极富趣味和韵味。
此文共五段,第一段申诉与母诀别的原因,中间三个段分别从三个方面立下遗言,感谢母亲的养育之恩,嘱咐安排家人的生活和自己的身后事,最后一段抒发与母诀别的慷慨之情。全文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悲壮苍凉,一唱三叹,雄强恣肆,感人至深。
首先触动读者的,是夏完淳“不得以身报母”的遗恨。他想到,“慈君推干就湿,教礼习诗,十五年如一日;嫡母慈惠,千古所难。大恩未酬,令人痛绝”。这是对双慈养育之恩的崇高礼赞,也越发映衬出作者“大恩未酬”的负疚之情。有道是,“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慈母的恩惠,本来就难报于万一,更何况夏完淳又自感“菽水之养无一日”。做儿子的除了自省和自责之外,看来是不可能作其他解释了。但此书的一二两节,却对不能“报母”的原因做了情理交融的陈述,读来令人感佩。作者将“报国”、“殉父”与“报母”的关系串通起来加以阐述,指出:“淳之身,父之所遗;淳之身,君之所用。为父为君,死亦何负于双慈?”这就把能否真正“报母”,放到了抗清复明的民族斗争大背景下来考察。只要“天日”尚未“复见”,杀父之“大仇”一日未报,作者就不能心安理得地承欢于双慈的膝下。换句话说,夏完淳是以继承父亲的报国之志,来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的,他不想做一只厮守在母亲身边的碌碌无为的家雀,而要到反抗民族压迫的斗争风云中,一展鸿鹄之雄图,这才是真正的“报母”。如此情怀,中国古代的许多民族志士已用各种形式的语言铿锵有力地抒写、陈述过了,而夏完淳在这封信中不是一味地明理,是寓理于真诚的、炽烈的念母之情。
信的前两节,作者袒露了回环起伏的内心波涛:他首先想到的是“不孝”、“不得以身报母”,但不在此多作停留,而是笔锋一转,痛惜地回顾了“一旅才兴,便成齑粉”的抗清义举,忧国之情暂时淹没了念母之情。他痛定思痛,觉得去年不死,竟死于今日,实在是必然中的偶然既然以身许国,迟早总是要捐躯的。以此为情感转换的契机,他又一下子想到了双慈,“斤斤延此二年之命,菽水之养无一日焉”,自己勤于王事,匆匆就是二载,却没有一天供养母亲,啜菽饮水尽其欢,令人肝肠寸断。于是,念母之心潮陡涨,“致慈君托迹于空门,生母寄生于别姓,一门漂泊,生不得相依,死不得相问。淳今日又溘然先从九京,不孝之罪,上通于天”,这些难以言表的痛楚、无法消解的遗恨,一齐壅塞在笔端,逼出了第二节的“呜呼!……何以为生”。这是感情激流凝涩的大漩,作者的内心天平几乎完全倾向于“哀哀八口”。但是,就在这一瞬间,报国之情又猛地突破一家之私,义无反顾地发出了“虽然,已矣”的庄严誓言,推出了“为父为君,死亦何负于双慈”的光彩论断。至此,难解的人生命题似乎已经解开,执著的念母之情又趁势抬起头来,故有了“但慈君推干就湿……”这样“令人痛绝”的文字,以及托养双慈的不得而已的安排。
总观上述感情的起伏变化,可体察到:夏完淳是在“剪不断,理还乱”的矛盾思绪中处理情理关系的,他终于在生命的最后关头一如既往地把握住了人生的舵柄,恰当地将“报国”与“报母”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显示了少年英雄的崇高思想境界。
正由于他毫不矫饰,自然坦荡,所以才格外叫人感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叹。与一、二两节相映照的是,第三节以斩钉截铁的语气,告白母亲“万勿置后”。夏完淳之所以如此决断,是因为他对这个问题看得很深。那是一个大浪淘沙的年代,许多大家子弟丧失民族气节,认贼作父,已为人所诟笑,故不能轻率从事,使夏家平添不肖子孙。再者,如若“中兴再造”,“我父子”一定会“庙食千秋”,那也比享受子孙们的“麦饭豚蹄”好得多这种见解,固然反映了年仅十七的夏完淳,已在大风大浪中锻炼得相当成熟,但更主要的还是满腔碧血的强有力的迸射。他已经立下了破家报国的壮志,即使破釜沉舟、断绝后嗣也在所不惜。所以,他在交待这一要事时口气相当严厉:“若有妄言立后者,淳且与先文忠在冥冥诛殛顽嚚,决不肯舍!”
接下来,文意偏重于安慰家人,咏叹人生,另一侧面勾勒出夏完淳的性格风貌。他恳望双慈保重玉体;他指望寒食盂兰时节的一杯清酒、一盏寒灯;他牵挂结褵二年、贤孝素著的妻子;他以五言诗式的咏唱来抒发豪情,感悟哲理,冷对屠刀,神游天地。
这组诗第一首头四句,破空而来,用类似散文的诗语,写胡人游猎生活,晴示胡、汉之异。接着以“谁将汉女嫁胡儿”,接到明妃身上。写明妃以“汉女嫁胡儿”,以“如玉”之颜面,冒“无情”之“风沙”,而且“身行”之处,连“中国(指中原)人”也看不到,明示明妃“流落”之苦。接下用“推手为琵却手琶”,紧承“马上自作思归曲”。“推手”“却手”,犹言一推一放。“琵琶”本是象声词,如同现代说的“噼啪”,以乐器之声为乐器之名。一推一放,噼噼啪啪,刻画明妃满腔哀思,信手成曲。但琵琶哀音,却十分感人,连胡人听了“亦咨磋”不已。这种写法与王安石“沙上行人却回首”相同。以上三层,由胡、汉习俗之异,写到明妃流落之苦,再写到明妃思归作曲,谱入琵琶,层次井然,而重点在于这一琵琶“新声谱”。因为作者正是要就此抒发慨叹的。
“玉颜”句承上;“琵琶”句启下。脉络十分清晰,而笔势极为矫建。作者所要讲的就是琵琶“传入汉家”以后的反应。明妃的“思乡曲”,本应引起“汉家”的悲悯、同情与愤慨;然而“汉宫”中却将其视为“新声谱”来“争按”,以别人的苦楚,供自己享乐。“遗恨”、“苦声”并没有激起应有的反响。
“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汉宫中“纤纤女手”“学得琵琶不下堂”,正是因为统治者喜好这种“新声”的缘故;而喜好这种“新声”,正是因为他们“生于深宫之中”,根本不知道边塞之苦。这里讲的就不止“纤纤女手”了。自石晋割弃燕云十六州,北边广大地区在北宋一直没有恢复,有许许多多“流落死天涯”的百姓。仁宗时,辽国、西夏交替侵扰,而宋朝君臣却仍粉饰大平,宴安如故。“不识黄云出塞路,岂知此声能断肠?”这正是作者对居安忘危、不事振作的宋朝君臣的揭露与谴责。以前写明妃的人,或写明妃个人遭遇,或借以抒发“士不遇”的感慨,欧阳修却从夷夏之辨讲起,从国家大事着眼,这是他高于前人之处。而且,议论国事,却只就琵琶“新声”而言,能从小中见大,因而较《和王介甫明妃曲》后篇的“在诗中发议论”,艺术性更强。
第二首诗中“汉宫”四句化用西汉李延年诗歌之意,略叙明妃事实,笔力简劲。“绝色”两句,紧承前四句,妙在完全用“重色”的君王的口吻说话;“虽能”两句转向责备汉元帝,就事论事,语挟风霜。但这只是为下边两句作铺垫。
“耳目”两句,为全篇警策,宋人说它“切中膏肓”(《诗林广记》引钱晋斋语),得以广泛传诵。诗人说,眼前的美丑尚不能辨,万里之外的“夷狄”情况何以判断?又何以能制定制服“夷狄”之策呢?这是极深刻的历史见解,而又以诗语出之,千古罕见。事实却不是“制夷狄”而是为“夷狄”所“制”。因而自然引出“汉计诚已拙”这一判语。
“汉计诚已拙”语简意深,是全诗主旨所在。汉代的“和亲”与宋代的“岁币”,同是乞求和平,为计之拙,正复相同。诗中表面上是说汉朝,实际上是说宋朝。妙在一经点出,便立即转入“女色难自夸”,以接回明妃身上,否则就成了《和亲论》而不是《明妃曲》。
“明妃去时泪”四句,用泪洒花枝,风起花落,渲染悲剧气氛,形象生动,但主要用以引起“红颜”两句。这两句要明妃“自嗟”“薄命”,怨而不怒。欧阳修对王安石诗中讲的“人生失意无南北”、“汉恩自浅胡自深”等语,也像王回等人一样,有所误解,故下此两句,以使之符合于“温柔敦厚”的“诗教”。欧阳修、王安石的思想境界之差别,亦于此可见。但解释时也不能太坐实,像钱晋斋说是“末言非元帝之不知幸于明妃,乃明妃之命薄而不见幸于元帝”,则与篇首“天子初未识”,“耳目所及尚如此”相矛盾,有失于诗人“微而婉”之旨。
前一首写“汉宫”不知边塞苦,后一首写和亲政策之“计拙”,借汉言宋,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其间叙事、抒情、议论杂出,转折跌宕,而自然流畅,形象鲜明,虽以文为诗而不失诗味。叶梦得说欧阳修“矫昆体,以气格为主”(《石林诗话》),这首诗正是以气格擅美的。
第二句先用感叹词“嗟呼”加强语气,然后直接了当地驳斥“孟尝君能得士”的说法,孟尝君不过是鸡鸣狗盗之徒的首领罢了,怎么能说他能得士呢?斩钉截铁,一下子就把“士”和“鸡鸣狗盗”之辈区别看来,开语警策,反驳有力,将“世皆称”云云一笔扫倒,此可谓“驳”。
第三句转折腾挪,加深反驳之意,用反证法提出自己对“士”的标准的看法:“士”必须是可赖以谋国制敌的能人,凭仗齐国强大的国力,得到一个“士”,就可以使齐国成为霸主,制服秦国。正因孟尝君手下无一真正的“士”,才导致要靠鸡鸣狗盗之徒来帮助孟尝君逃脱秦国,从而证明孟尝君的“士”不足以称为“士”,用事实驳斥了孟尝君能得士的表面性、片面性的看法。新意独出,直追根本,为一篇文章的旨意所在,此可谓“转”。
第四句承接上文,深入一层,运用逻辑推理解析孟尝君不能得士的原因,又驳首句所讲的“士以故归之”,下断语作结,补足对孟尝君能得士的批驳。说明孟尝君不能得士的理由:鸡鸣狗盗之徒出入其门,真正的士是不会跟孟尝君走的,这一断,如斩钉截铁,铿锵有力,不容置辩,此可谓“断”。
全篇紧紧围绕“孟尝君不能得士”的主旨,一立,一驳,一转,一断,把孟尝君能得士传统看法一笔扫到,虽转折三次但严谨自然,议论周密,词气凌厉而贯注,势如破竹,具有不容置辩的逻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