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以抚时念危、忧国伤乱为主脉,共分三个层次,在叙述自己入幕前后的经历中,表露了作者孜孜不倦的思想追求。
第一层,从开头到“自有思归叹”,写诗人渴望从政匡济的夙志,和成为永王幕宾之后动摇不定的思绪。李白生活的年代是唐朝由盛转衰的特殊历史阶段。唐帝国的昌盛繁荣催发他产生了高度的自信力和宏伟的政治抱负。凭借个人的才能,他选择了不同于一般士子通过科考做官的道路,力求由隐而仕,走“终南捷径”。他的希望与日趋黑暗的现实发生了尖锐的矛盾,天宝年间,长安三载的为宦生活使他目睹了封建统治者的腐朽与凶残,体会到政治迫害的冷酷无情。他带着痛苦的精神创伤和全身避祸的念头再度南北漫游,以寻求新的出路。然而,个人的不幸没能完全冷却他的报国热情,“济苍生”、“安社稷”的理想火焰仍在胸中燃烧。作品开篇寥寥四句,便把诗人这种复杂微妙的心态,含蓄曲折地表现出来。宁戚、陈平是历史上齐桓公和刘邦的辅弼大臣,对安邦治国皆有所建树。不过宁戚未仕之前,为待明君而辅甘愿隐遁山林,以“饭牛”为业,自得其乐。陈平求官之后,几易其主,先投魏王咎做太仆,后从项羽入关征战,均因难展襟抱又依刘邦,终算找到了满意的归宿。李白借典咏志,委婉吐情。言外之意是说,自己虽浪迹天涯也不忘怀国运民生,一旦遇到明主就能为之筹谋献策,实现经世济民的伟抱。安史叛乱,国难当头,身为一介布衣的诗人始终在密切地关注着时局的变化。“欃枪”四句诗人以古代星象、八卦之学发表了对形势的看法。他认为,中原上空出现了慧星,它的长尾横贯河北、河南之区。这恰是安禄山叛军铁蹄蹂躏广大北方,割据两河大半土地,进行称雄作乱的标记。尽管帝国江山遇到了深重的灾难,但是,天道没有变,国祚不可摇撼。这里,读者透过天人感应神密色彩的薄雾,足可领悟到诗人忧国的焦虑,对复兴的渴望。基于此,即不难理解和评价李白加入永王李璘幕府的事情。璘是玄宗第十六子,他奉乃父于逃蜀途中所下“制置”之诏,以抗战平乱为号召,大张旗鼓经营长江流域。当其水师开赴九江,栖身庐山的李白,在“辟书三至”(《与贾少公书》)的邀请下,出于“为君谈笑静胡沙”之志,于是下山充任幕佐。诗歌“天人”二句就流露出欢欣鼓舞、乐观自豪的情绪。“天人”指永王璘。李白相信,这位光彩照人的大王充任山南东路、岭南、黔中、江南西路四道节度使,仗钺秉旄,发号施令,指挥三军,便能给统辖之地带来“春日遥看五色光”(《永王东巡歌》其三)的希望,让人久盼的太平景象指日可待了。“侍笔”两句写诗人初做幕僚的得意之态。他受到永王的礼遇,博得府主的厚爱,不能不感恩图报。他的同期诗作《在水军宴赠幕府诸侍御》把自己赴永王军宴视为“如登黄金台”,感到很荣耀。他激励同僚:“齐心戴朝恩,不惜微躯捐。所冀旄头灭,功成追鲁连”。功成身退是李白的人生追求,他来永王幕府也不例外。可是没汉久他的思想出现了新的矛盾,“不因”二句是问题的明证。导致他思想转变的根由是什么恐怕一时难以定评。就斗争形势考查,永王奉诏赴镇是在玄宗得知太子李亨即位灵武之前,待玄宗禅位,永王至江陵召募数万将土之后,肃宗与永王的冲突才逐渐公开化。李白对统治集团内部明争暗斗缺乏了解,以为“永王正月(肃宗至德二年)东出师,天子遥分龙虎旗”。随着肃宗兄弟斗争的激化,李白看清了问题的真象,他不愿违背下山报国的初衷,打算退隐,这是含情入理的。当然也不排斥另说,认为永王辟聘李白仅为笼络人心,而非用其经纶之才。不然,李白入幕不久就不会产生“徒尘黍幕府,终无能为”(《与贾少公书》)的叹息。不管哪种因素起作用,归根到底还是统治者的昏聩自私葬送了诗人,使他不能为惨遭祸辱的祖国和人民奉献自己的才智和忠爱。
自“主将动谗疑”到“留连道傍玩”为第二层,描述永王所部分崩离析的见闻,反映了诗人忧惧、迷茫的心境。“主将”两句是这层诗意的简括,点出了永王军队溃败的首要原因是主将狐疑猜忌,各怀异志。肃宗懂得,其弟占据东南要地,控制江淮租赋,如果羽翼丰满,必成心腹之患。因此,当永王拒绝听从他的归蜀之命的时候,则开始着手部署了翦除之计。李璘觉查后,战幕拉开,而其部下将帅因反内战却首议退路。《新唐书》本传载:“(季)广深知事不集,谓诸将曰:‘与公等从王,岂欲反耶?上皇播迁,道路不通,而诸子无贤于王者。如总江淮锐兵,长驱雍洛,大功可成。今乃不然,使吾等挂叛逆,如后世何?……于是,(浑)惟明奔江宁,冯季康奔白沙,(季)广琛以兵六千奔广陵”。季、浑、冯是永王军的主将,璘曾派季去攻打广陵采访使李成式,派浑去袭击吴郡采访使李希言。结果双方未及较量,永王营垒不攻自散。弹指之间,李璘所部变成了势单力薄的孤军困旅。诗中“自来”六句是用具体事例描述永王军到处埃打,宾幕窜逃,溃不成军的情景。这里运笔老健精练,叙事兼带描状,灵活善变,只取几个镜头就把宏大的的空间,纷扰的战局,绘声绘形地浮现纸上。诗人先用“鼓噪”一词,活画出永王部队在转移中的情态,即军纪涣散,士气沮丧,吵吵嚷嚷。一群乌合之众拥向丹阳。这样的武装群体不仅战斗力丧失,连军心都很难维系。然后,诗歌又以“如浮云”、“从风散”在上下句之间复迭比喻永王的随从潜溜暗逃、土崩瓦解的局面。这样写法可谓取境真朴,神貌俱似,令人浮想联翩。据史料记载,永王的军队在丹阳一带受到地方势力的重创之后,便奔向鄱阳,企图逃往岭南。所以王琦《李太白全集》关于此句诗做了下面的说明:“璘与(李)成式将赵侃战新丰而败,非水战也。璘至鄱阳郡,司马陶备闭城拒之,璘怒,命焚其城,非久攻也。其曰:‘舟中指可掬,城上骸争爨”,甚言其挠败之形有若此耳。”永王一败涂地,大局不可逆转,这对具有风云之心的李白来说,是无比的忧愤和失望。“草草”六句写仓皇南奔的狼狈相,叙事中糅入抒情,诗人心迹闪灼于字里行间。败兵逃命急如星火,唯恐追及丧生,不敢稍有停歇。诗人被裹挟在溃军里边,也和众人一样,懵头转向,对未来前途茫然无知。尤为困扰诗人的是,安史叛军还在广阔的中原横行,穷凶极恶地迫害天下同胞。此时,正需要有志之士奋起抗战,而自己反倒成了一个亡命徒,那平叛安民的宿愿一下子竟变得十分遥远,这又平添了诗人的无限慌恐和不安。诗句“南奔剧星火,北寇无涯畔”中的“北寇”一词,是把握诗人精神境界的钥匙,它应和“三川北虎乱如麻”(《永王东巡歌》其二)里的“北虏”同义,皆指安史敌军。诗人憎恶统治集团自相残杀,也不甘心充当内战的牺牲品。诗人运用一则历史故事表白了这层心思:《晋书·明帝纪》说,王敦阴谋起兵做乱,明帝得知消息,乘骏马微行察王敦营垒,刚离去,就被军士查觉。王敦立刻下令追赶,明帝逃离途中有马遗粪,为麻痹追者,便用冷水灌粪。又见旅馆前有位卖食的老太婆,于是给她一把七宝鞭,叮嘱她说:“后有骑来,可以此示也。”过一会儿,追者赶到,问老太婆,她回答:“去已远矣”,并拿出马鞭给他们看。追者传看把玩,逗留许久。又见马粪已冷,相信明帝远去无疑,因之,驻马停追。诗人也希望能够在肃宗兄弟的混战中活下来,留得血肉之躯,为平息安史叛乱,重整河山的伟业尽自己的责任。此处,诗笔随着空间场景的推移,流驰不居,从摄录永王部队败北惨状转写自己的心态,以引出下面直吐胸臆。
全篇最后一层,写诗人报效祖国的意志和决心,及其大志未遂的悲愤。这一层如通首诗的聚光点,展现了李白灵魂的光辉。其情词激楚,慷慨磊落,诗人的风采节概如在眼前。古时有一种传说,认为人的精诚之气上达于天,就会出现长虹贯日,太白食昴之类的天象。诗中“太白”二句采用夸张手法,形容自己怀有一团爱国的赤诚和喷吐进发的救亡热情。这类虚说虽属浪漫,却富有诗意。它与“秦赵”两句构成了内蕴丰富的隐喻世界,宣达了诗人有口难言的复杂心理。“秦赵”的诠释依照郭沫若的看法是:“《史记·赵世家》云:‘赵之先与秦共祖’。中衍之后飞廉有子二人,其一日恶来,其后为秦:恶来弟日季胜,其后为赵。故秦与赵乃兄弟之国。”而李白以“秦指肃宗集团,赵则喻永王军势”。由此推断,在北寇气焰嚣张,国家岌岌可危,百姓不遑安处的非常时期,肃宗兄弟非但不能团结一心,同仇敌忾,反而丢开民族的敌人于不顾,干戈相见,殃及爱国的兵民,这不能不叫人痛裂心肺。作品从“感遇”至煞尾六句,诗人抒发了如怒涛奔涌似的感情。李白之所以弃隐出世跟随永王,确“因天下乱离,四方云扰,欲得一试其用,以扩清中原,如祖逖,非敢有逆志”(王琦语)。对此,诗人扪心自问亦无愧色,其忠肝义胆冰清玉洁,生死不渝。可惜,诗人不仅壮志成空,而且成了从王为乱的逆臣。真是出师未捷名先毁,世人终难信高洁。这样的耻辱、这样的冤枉,更是无法向人评说。诗人拔剑击柱,凄怆悲歌。在这沉雄豪迈的诗句中表现了一颗洁美的心灵和黑暗的现实在剧烈的撞冲,仿佛奋斗一生、挣扎一生、苦闷一生的悲剧主人公在呼号。诗歌结尾如重锤擂鼓,沉着有力,饶有余音。
李白诗汉以主观抒情为主,即使在那些叙事性较强的篇章里,也往往是借客观事物勾动胸中的感情狂澜,将它化为峥嵘骏发的艺术形象。比较而言,这首《南奔书怀》在整体谋篇方面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全诗结构是由两条意脉交结而成。一是写作者个人的理想,此线顺贯整个篇章,首尾遥应,展现了诗人终生萦怀心际的精神支柱;另是写永王军势兴而转败的过程。这条线因事而显,反映了作品基本情节发展的概貌。两线勾连,各有分工,前者重在抒情,后者以叙事为主,互相转合,不枝不蔓,形成条理有序的完整、严密的诗篇。这种构思自有它的妙处。一来可以把抒情主人公置于特定的历史背景下,让其生姿动态具有鲜明的时代色彩和独自的人格美。二来能够避免长篇古体诗因一味写事而沉闷,或笔笔写情而空洞。如此诗两者相参,以情驭事,由事生情,和谐统一,才会有助于加强诗歌的张力。
其次,此篇使事较汉,几乎句不离典,用走马观花的方式去阅读,不易理出头绪。但不可因此就得出萧士赟那样的结论:“此篇用事偏枯,句意倒杂,决非太白之作。”公允地讲,李白作诗特别善于在联想的天地里驰骋笔锋,纵横无阻,也喜欢借助神话、历史故事进行抒情、议论,剖白自己内心世界。此作用典特征也与之相关。不过,诗人是在遭逢不白之冤,身家性命吉凶未卜的情势下创作这首诗歌的,其复杂心境,深隐苦衷都不宜直说,说亦难罄。只好把典实、传说化为诗中的意象,将它们连为一气,曲曲道出满腔的忠愤感激之情。这样,也为诗歌带来了浑化蕴藉的特点。
第一首写羁留地的萧条冷落,近而感慨一生多桀,累受挫折。前半用典,说自己是个文坛老将,也像个庙里的病和尚。马援的“常恐不得死国事”,很合作者心事。后半首即景抒情。鸥鹭之典前面已经见过,诗人无法归隐之心明矣。第四句化用陈咏“隔岸水牛浮鼻渡”,诗人改“渡”为“过”,变得更准确、生动些。
第二首是悼念秦观,怀念陈师道的诗。一、三句写陈师道,二、四句写秦观。诗人抓住两位朋友创作时的不同表现的细节,描写出他们不同的风度,一个闭门觅句,其艰辛可知;一个对客挥毫,其潇洒可见。一静一动,一隐一豪,各有特色,而其才干超群自是想象中事。但可悲的是他们有才却不受器重,一个沉沦下僚,一个客死荒远。
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