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压轻云贴水飞,乍晴池馆燕争泥。”作者用轻快的笔触三涂两抹,就把一幅生机勃勃的春天画图描绘出来。他既没有用浓重的色彩,也没有用艳丽的词藻,而只是轻描淡写地勾勒出几样景物,感染力很强,呈现了一股清新的春之气息。在一个多云转晴的春日里,作者徜徉于池馆内外,但见和风吹拂大地,薄云贴水迅飞,轻阴搁雨,天气初晴,那衔泥的新燕,正软语呢喃。按理说,面对着这春意盎然的良辰佳景,作者也应该心情振奋、逸兴遄飞了,但紧接着一句却是“沈郎多病不胜衣”。作者竟自比多病的沈约,腰围带减,瘦损不堪,值兹阳和气清之际,更加弱不禁风了。首句连用三个动词“压”、“贴”、“飞”,构成连动句式,振动起整个画面。次句把时、空交互在一起写:季节是春天(由燕争泥可推知),天气是初晴,地点在池馆内外。这两句色彩明快。第三句点出作者自己,由于情感外射,整幅画面顿时从明快变为阴郁;这一喜、一忧、一扬、一抑,产生了跌宕的审美效果,更增加了词的动态美。诗意到此出现了巨大转折,为过渡到下片做好了准备。
“沙上不闻鸿雁信,竹间时听鹧鸪啼。”鸿雁传书,用《汉书·苏武传》中典故,诗词里常用这个典故。鸿雁不捎个信来,而鹧鸪啼声,更是时时勾起词人对故旧的思念。“沙上”“竹间”,既分别为鸿雁和鹧鸪栖息之地,也极可能即作者举目所见之景。作者谪居黄州期间所写“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卜算子·黄州定惠院寓居作》)的情境,与此词类似。
“此情惟有落花知!”落花本无知;但由于作者的移情作用,竟使无知的落花变成了深知作者心情的知己。这样融情入景,使得情景交融,其中含蕴的“韵外之致”(司空图《与李生论诗书》)就耐人寻味了。唐代皎然《诗式》说:“两重意以上,皆文外之旨。”这句则至少包含了三重意思:一、“惟有”二字,说明除落花之外,作者的心情都不明了;二、落花能够理解作者的心情是由于作者与落花的命运相似;三、落花无言,即使它理解作者的心情,也无可劝慰。
全词仅上片开头两句写景,第三句抒情,用的是先实后虚的手法。下片则虚实结合,情中见景。在苏轼笔下,不仅“一切景语皆情语也”(王国维《人间词话》),而且于情语中也往往见景物。这是一种很高妙的手法。
本词题目为“山居即事”,词的内容扣紧题目来写,描写老词人初夏季节的山居生活清闲情景,表现老词人满足于这风景优美、人情淳朴的山村生活环境的安适情怀。
上片主要描写初夏季节优美的自然风景,突出自己山居生活环境的清幽绝尘和自我情怀的自然惬意。起二韵笔中带趣,曲折起伏地写出水鸟飞来瓢泉碧水潭中的风景,动中含静。写轻鸥飞来,群集水面,划破瓢泉如镜子似的碧水的优美景象。一语“点破”,把瓢泉先前的平静如镜与现在的涟漪乍起就都表现出来了。这是破静入动的第一层意思。其次,轻鸥的到来,不仅会有动作,而且会有声音,轻鸥的鸣叫词面虽然未写,但是,它们的声音自然被暗融于画面中。这是瓢泉景象由静入动的第二层意思。所以,第一韵就已生意毕出。接韵更“锦上添花”,写不常见的一双紫鸳鸯飞来与轻鸥争浴的景象。“更何处”一语,体现出词人看见紫鸳鸯比看见常见的轻鸥更为欣喜的感情。“故来”一词,也是语中含情,仿佛这多情的紫鸳鸯,有意赶热闹、有意要令词人开心。起头才两韵,就已经把水鸟毕集的景象写得极为热闹。第三韵不再以景显情,而是直接转回自身,写自身自然惬意的心境。本来,读《离骚》的行为本身,是胸中块垒转借《离骚》发,但是此处因为借用了一个“读《骚》痛饮为名士”的典故,再加上整体语境又是那样安适,主旨又是谈论满足的境界者。至于“看竹”一句,则是在苏轼的原诗上再翻进一层,不仅表现他比苏轼更趋于达观、对“看竹”与“吃肉”二事不强作雅俗分别的混沌境界,而且也表现出他目前生活安稳清闲、有“竹”有“肉”。“何妨”一词,最具韵味。上片末韵,复归到优美的自然景象的描写,描写山上飞泉流珠泻玉的清美景象,使瓢泉的景色突破“一泓澄绿”的格局而具有更开阔、纵深的空间效果。同时,飞泉日日献明珠的措辞,反映出了词人满足于如此清美景象、不以清贫为耻的精神境界。
下片主要表现山居生活环境的宁静悠闲、饱满自足和人情的淳朴亲厚。过片接“有飞泉”一韵而来,写酣畅的春雨过后,田间陇上生意自然的景象。春水注满了田间,得到水分充分滋养的秧苗,生意充沛;忙完了农耕后的黄牛安适地度过它闲暇的白日。总之,一切处在自在的状态中。接韵以一“看”字领起,词人充满喜悦地向读者指点出一片丰收在望的景象:田陇上快成熟的麦子,恍若连天的黄云;蚕房里已吐出的蚕丝,正似朵朵白雪。至此,五月乡野的生机,被绿色的秧苗、黄色的麦穗、白色的新丝勾勒出一幅简朴而大方的图画。“若要”一韵,情中含理又带有以理遣情的痕迹,滋味最是蕴藉隽永。它写出了词人对此田园风景的满足感,也传递了词人志愿未得实现的微憾感,而终归于以理遣情的平静旷达。结韵更突出地显示出乡野生活的人情美:野老热情相邀,扶他到枇杷园中尝新的画面,显示出一种亲切淳朴的乡野的友情,借这一镜头,词人传达出了自己与晚年的陶渊明一样融化于简单淳朴的田园生活的情意。
本词的抒情风格,体现出轻扬闲适、理趣盎然的特点,语言朴素而大方,韵昧恬淡而隽永。
“拼将热血洒疆场 ”,这是一首边塞诗,写于1906年。当时作者从日本回国,曾北上游历,在吉林、辽宁一带察看形势,一路走来,有许多感想,于是就留下了这首七言诗。
“军歌应唱大刀环,誓灭胡奴出玉关。”,这开篇的两句,诗人便是直抒胸臆,直接表达出了自己内心的一种愿望,而且这两句,也是非常好理解;对于出征的士兵来说,应该要高唱着战歌,然后胜利归来,只有要决心,一定是可以把胡奴赶出玉门关去。其实这更多的是诗人一种内心的表现,由于当时的满族从关外,入主中原,使得很多的文人,都有这着这样的一种抱负,但是徐锡麟这首诗,则是显得更为独特,也更加的霸气。
第三句在前句的基础之上,更进一步深化出征战士的思想境界,把他们出征的雄心和壮志上升到为国牺牲的高度。“只解”是说心中所存唯一的念头,排除了其他的种种想法。古人在对待“死”的问题上,很崇尚为国而死,为朋友而死,为公而死,为义而死,等等,其中尤以为国捐躯被看作无上光荣的事,尤其是战场上为国牺牲,更是高于一切的莫大荣幸。这句诗正好体现了上述内容,强调了“为国”二字。
末句,总领全诗,从反面讲,为国牺牲、战死沙场,既然是人生最大的荣幸之事,那么,对于尸体归葬的问题,就不必考虑了。“徐锡麟把东汉时期马援“马革裹尸”的思想又作了更进一步的发挥,他用了“何须”两个字,认定了只要为国牺牲不问其它;至于尸体归葬故土的问题,并不重要,所以才说“何须……还!”
这首诗抒发了作者义无反顾的革命激情和牺牲精神,充满了英雄主义气概,把一腔报效祖国、战死疆场的热忱发挥得淋漓尽致。在写下了这首诗的一年以后,作者在安庆起义,失败被捕,清政府要他写口供,他挥笔直书:“尔等杀我好了,将我心剖了,两手两足断了,全身碎了,均可,不可冤杀学生。”尔后,慷慨就义,他用生命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这首诗感情豪放激扬,语气慷慨悲壮,英气逼人,最后一句“何须马革裹尸还”,写出了他壮怀激烈、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总之,这是近代边塞诗中难得的一首好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