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杜甫去从孙杜济家中受到杜济以米饭葵羹的招待,杜济可能露出勉强不耐烦的神情和举动,于是作者发出一阵牢骚和教训的话。全诗措辞委婉,语言幽默,虽是训示,却有情趣,显示了杜甫高超的诗歌艺术水平。
此诗在一定程度上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杜甫当时的日常生活情况。按照陈贻焮《杜甫评传》的说法,杜甫当时在长安经常挨饿。此诗起二句“平明跨驴出,未知适谁门”语本陶渊明《乞食》诗:“饥来驱我去,不知竟何之。行行至斯里,叩门拙言辞。”他来找杜济,的确有想叨扰一顿饭的意思。“权门多噂𠴲,且复寻诸孙”,是说达官贵人既然高攀不上,不得已,只好求助于族人。这四句写出了杜甫穷愁潦倒,走投无路的悲惨处境。
“诸孙贫无事”六句,表现了杜济的宅舍之景,可见杜济的境况也不太好。他看到杜甫这位“阿翁”来了,便忙着淘米做饭相待。这从“淘米少汲水”四句可以看出。诗人在这里还委婉地批评了杜济的待客态度。“阿翁懒惰久”以下又有明显的长辈教训晚辈的意思。这可能是杜济有什么地方冒犯了杜甫,因而引出了他的一番牢骚和教训来。杜甫明知杜济家境不宽裕,决不会因为杜济只有米饭葵羹招待而怪罪于他,这里的冒犯主要是杜济的态度。杜济见这位不速之客上门,碍于情面,只得勉强招待他,不过心里却老大不高兴,就随便对付他一顿粗茶淡饭,加上家里人手少,杜济平日又懒散,如今要他亲自汲水淘米、刈葵作羹,无疑会感到很窝火,于是就难免流露出不耐烦的神情,汲水将井水搅浑,刈葵放手乱砍一气。杜甫见了当会有所觉察,有所感慨,于是写出“淘米”四句加以点破。“阿翁懒惰久,觉儿行步奔”两句是以自己的懒散反讽杜济的行动匆忙、奔走不停。话说得委婉而幽默,讽意自明。
为了一顿饭,没想到自讨没趣,杜甫按捺不住了,便发话说:“所来为宗族,亦不为盘飧。小人利口实,薄俗难可论。勿受外嫌猜,同姓古所敦。”说来这里不是为了吃饭而是为了密切宗族情谊,显然是托辞。这几句也说明了杜甫居长安下杜城那段短暂时期,由于穷途落魄,常受乡里小儿、族间晚辈的凌辱、排揎、中伤和嫌弃,“朝廷故旧”冷落他,“乡里儿童”不容他,甚至连这个多少谙事的“从孙”招待一顿米饭葵羹也要给他颜色看,处此困境,他不禁感慨万千,悲愤欲绝。此诗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这种心情的反映。
这是一首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战歌,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全诗共三章,采用了重章叠唱的形式,叙说着将士们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磨刀擦枪、舞戈挥戟,奔赴前线共同杀敌的英雄主义气概。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
此诗三章十八句,每章意思基本相同,都是叙述看见池塘边的香蒲、兰草、莲花,便想到自己恋慕的健美心上人,不禁心烦意乱,情迷神伤,晚上觉也睡不着。
应该说,春秋战国时代,在爱情方面,女性还有很大的自由度。封建意识形态中伦常观念,还没有成为社会伦理的统治思想。特别在民间,男恋女,女恋男,发而为诗为歌,皆真挚动人,和日后理学家所理解的大不一样。《陈风·泽陂》是一首主人公思恋心上人的情歌,见景生情,真率坦诚,全诗弥漫着一股清新的气息。
全诗三章,都用生于水泽边的植物香蒲、兰草、莲花起兴,蓬蓬勃勃的植物,波光潋滟的池水,呼唤着生命的旺盛发展。主人公目睹心感,自然而然地想起所思恋的心上人了。不知这两个青年,究竟是相恋相思,还是一方在单相思。但是,这个主人公是强烈地爱上对方了。在其眼中心里,对方“硕大且卷”“硕大且俨”。爱是感性的行为,对方身材健美而俊俏,神态端庄而持重,这些可以捉摸的外形和品格,就成了主人公择爱的具体的感性的条件。主人公思念中的人,与其心目中的爱人是那样一致,所以主人公自然真诚地赞美起对方来。不过,眼下主人公还没有得到对方爱的允诺,还不知道对方会不会以爱来回报,因此,睡不安,行不安,流泪伤心,希冀等待。细节的描述,把内心真挚的爱,衬托得十分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