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的上片写遭受潘害的怨恨,作者尽情发泄了对人言可畏的险恶环境的憎恶。开头就说:再也不要与别人争比新月一样娟秀的蛾眉了,这只能惹来麻烦。用突兀而起的笔法,强烈地表现因才遭忌的不平,也可见出作者在下笔时,如骨鲠在喉,不得不发的愤激心情。只因为这美好的容颜,也不知招来多少谣言和污蔑,使他痛感小人之口,利于刀剑。既然自古以来不断的毁谤能够伤人至骨,点在臂上标志贞洁的宫砂不可能因诬诉而消褪。在上片中,作者写了一个可怕的黑白颠倒的世界。流言蜚语的邪风毒化着空气,贞洁可以被说成淫荡,美好反而被视为丑陋。这种环境令人窒息,令人愤慨。
下片写遇谗失宠后,决心贞操自守,表现了退然不同的决裂态度,女主人公手持象征高洁的纨扇,不愿作乞怜之态,更不会去祈祷秋风再热。她自信红颜未减,宁愿与镜中情影朝夕相对,孤芳自赏。与其以媚态事人,何如“自媚”。从依附于人到自我价值的肯定,这的确是一大进步。这首别出机杼,一反传统立意,表现出作者在逆境中不失其孤傲的性格。措辞激烈,作斩钉截铁语,在词中这已经显示出一种特殊的风格;而同时柔中有刚,愤激中仍不胜凄惋之感,更为难得。 [3]
这首词,词情甚为凄苦,而情绪却较饱满,虽然充满压抑感,但人物的斗志仍然昂扬。上下两片,前写积毁之重,内心之悲愤,后写对待“积毁”的坚决态度,傲然独立,决不低眉事人,一气呵成,人物形象鲜明。写美人的遭诽谤,美女的“自媚”中,也许有诗人自己生活经历中的影子。
首句“病来自是于春懒”。病了,自然是于春事就懒得管了。这“病”,也许是生理的,穷愁潦倒嘛,病也不新鲜。但古来病字多作忧患贫穷的同义词。人一穷困了,当然于春事也就勤快不了。自己于春事为懒,然而别院此时的笙歌,正响成一片。两两对照,何等鲜明。这不仅想起昔日的繁华、热闹都衰歇了,更伤心的是,既然主战派落到了如此地步,那个笙歌一片的别院,作为政治对立物,当然就是主和派了。自己这里既然是酒杯尘封,那么昔日的清客此时也都过到那边去了吧。当“下官歌舞转凄惶,剩得几支笛”都不得不作为货币而付作酬劳的时候,就不用谈什么歌舞了。歌妓云散,酒杯尘封,则无人上门也就可想而知了。这时唯一和以前一样的就只有杨花,对他是依旧是热情地沾衣扑面,没有因他这么穷病而嫌弃得远远地离开他。而且当作者正感到辛酸时,倒感到一如平时的杨花,反而因愤世俗之浇薄,似更故意的亲热了。这亲热,正表现在它“笑人情浅”。这一“笑”字,冷峻极。人们往往以水性杨花比喻薄情,他这里却认为杨花反而比人之情是更为深厚的。对轻薄的杨花,居然有不能承受之重的感慨,则这个世道也就可想而知了。
这软如轻絮的杨花,在他手里却成了沉重的鞭挞。寄慨之深,不止翻案文章写得好而已。
郑风·缁子》诗中洋溢着一种温馨的亲情,因此,与其说这是一首描写国君与臣下关系的诗,还不如说这是一首写家庭亲情的诗更为确切。当代不少学者认为,这是一首赠子诗。诗中“予”的身份,看来像是穿缁子的人之妻妾。孔颖达《毛诗正义》说:“卿士旦朝于王,服皮弁,不服缁子。退适治事之馆,释皮弁而服(缁子),以听其所朝之政也。”说明古代卿大夫到官署理事(古称私朝),要穿上黑色朝服。诗中所咏的黑色朝服看来是抒情主人公亲手缝制的,所以她极口称赞丈夫穿上朝服是如何合体,如何称身,称颂之词无以复加。她又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示:如果这件朝服破旧了,我将再为你做新的。还再三叮嘱:你去官署办完公事回来,我就给你试穿刚做好的新子,真是一往而情深。表面上看来,诗中写的只是普普通通的赠子,而骨子里却唱出了一位妻子深深挚爱自己丈夫的心声。
全诗共三章,直叙其事,属赋体,采用的是《诗经》中常见的复沓联章形式。诗中形容缁子之合身,虽用了三个形容词:“宜”、“好”、“席”,实际上都是一个意思,无非是说,好得不能再好;准备为丈夫改制新的朝子,也用了三个动词:“改为”、“改造”、“改作”,实际上也都是一个意思,只是变换语气而已。每章的最后两句都是相同的。全诗用的是夫妻之间日常所说的话语,一唱而三叹,把抒情主人公对丈夫无微不至的体贴之情刻画得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