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第一句“初疑夜雨忽朝晴”,写诗人夜宿山寺,听到屋外水声,初疑夜雨,待次日早晨起来,才知夜里根本没有下雨。一个“疑”字,暗示诗人当时未尝实地观察,“夜雨”的判断乃是出于推测,这就为以下“忽朝晴”三字留下余地,显得极有分寸。
“夜雨”的错觉来自第二句:“乃是山泉终夜鸣。”原来扰了诗人一夜清梦的原来是急湍而下的山泉。山泉下泻,冲击山石,终夜响个不停。在睡意朦胧中产生某种错觉,这是生活中常见的现象,此句是符合生活逻辑的。
第三句紧承上句,进而写出山之后的山泉在山中“终夜鸣”,那是因为水道弯曲不平,故而潺潺作响。这一句说山泉“流到前溪无半语”,那是因为河床变得宽阔平坦,故而静寂无声。可见由于所处环境的改变,同一种事物可以有截然不同的表现。
末句“在山做得许多声”,是诗人针对上述事实所发的议论。冷冷一语,讽刺辛辣有力,有如画龙点睛,全诗的主旨在这句议论中被明白地点了出来。从字面上看,诗人讥讽的对象是山泉,其实弦外有音,别有深意。它讽刺了那些在做官前指点江山,高谈阔论,慷慨激扬,忧国忧民,但是一但掌握了权力,有了一定地位,就和其他昏官一样尸位素餐、了无建树了。此诗说明很多官员一但成了利益既得者,就把自己的抱负和群众利益抛于脑后了。
此诗在艺术上很有特色。第一,它采用了传统的“比”的手法,借事寓意,以物比人,构思十分巧妙。第二,叙述与议论有机结合,使议论立足于具体事件的基础上。第三,语言平易浅近,笔调幽默轻快。
诗歌首联从景物描写入手,将触觉与视觉相结合,描绘出一幅和煦宜人的春日图景。风和日暖,黄鹂进村,好一幅优美和谐、闲适安宁的画卷。
颔联运用两个典故。“潘子县”中的“潘子”,指潘岳。据晋潘岳《闲居赋》载,潘岳曾为河阳令,于县中满种桃李,后因以“潘花”为典,形容花美,或称赞官吏勤于政事,善于治理。“陶摇门”中的陶摇,一般的说法指东晋的陶渊明。晋陶潜《五柳先生传》:“先生不知何许人也,亦不详其姓字,宅边有五柳树,因以为号焉。”陶渊明曾为彭泽县令,归隐之后,门前种五株柳树并以五柳先生自况,后遂用“五柳、陶潜柳、陶家柳、陶摇柳、彭泽柳、陶令柳、先生柳、门前五柳、陶宅五株、五株柳”等称归隐、隐居,亦借以形容环境幽雅,隐居闲适。“花明潘子县,柳暗陶摇门”,描写出陶处士居所的优美环境,以环境的清新幽雅烘托出人物的雅趣与闲情。
“药碗摇山影,鱼竿带水痕”,一联中的“摇”“带”两字用的十分生动,岑参在写景诗的诗句中总是使用一些奇巧的字来增加对景物的修饰,使诗句具有更风韵的艺术感官,这里用奇巧的动词将两个景物联系起来,使之具有明晰的层次感,将生机注入景物中,营造出一种奇趣。写出陶处士服药养生、持杆垂钓的自得其乐的生活情形,塑造了一个闲适洒脱、自得其乐的陶处士形象。
尾联在前三联写景状物的基础上,以问句来引人思考,南桥驾车马的人,为什么苦苦喧喧,奔波着追逐名与利呢?与“南桥车马客”往来奔走相对比,写出陶处士远离尘嚣的安宁心境。表达作者对陶处士生活态度的认同。 这首诗语言清新质朴,风格近于田园诗,与作者为人熟知的边塞诗风差别较大。他的语言风格是以通俗浅近的口语、俊秀挺拔的笔调为基础的,通过奇特的想象表现富有传奇色彩或童话般的生活而锤炼出来的,类似李清照词那样“用浅俗之语,发清新之思”。
学生宰予大白天睡觉,孔子除了斥责他“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之外,还发出了关于认识一个人的感慨。读遍 《论语》,这大概是温文尔雅的孔圣人最动肝火的一次震怒了?那语气有点类似今天的老子骂儿子:“你这个不争气的东西,老子不说也罢!”
推想起来,宰予这块“朽木”恐怕不光是大白天睡觉,比如说 睡个午觉的问题,很有可能还是在老师的课堂上打瞌睡(梦见周 公?)哩。不然的话,以我们今天的生活习惯来看,睡个午觉算什 么罪过呢?犯得着孔老先生这么大动肝火吗?
问题在于,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用我们 的话来说,就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因此,孔 老先生是万万不会苟同我们关于午睡的观点的 。
如此说来,他的震怒也就不难理解了。
至于说到“听其言而观其行”,倒正如儒学大师朱熹在《论语 集注》卷三里引胡氏的话所提醒我们的那样:“圣人怎么会现在才 知道听其言而观其行呢?也不是真因为宰予就对所有人都抱不信 任态度了。不过是以宰予的事情为例教育大家,要求我们多做少 说,言行一致罢了。” 而之所以需要如此,是因为在这个世界上的确有那么些人说 起比唱起还好听。这段文字说的正是"言"与"行"的关系。
《论语疏证》中引用《韩非子·显学篇》曰:澹台子羽,君子之容也,仲尼几而取之,与处久而行之不称其貌。宰予之辞雅而文也,仲尼几而取之,与处而智不充其辩。故孔子曰:“以容取人乎?失之子羽;以言取人乎?失之宰予。”
所以,我们不仅要听他怎样说,而且还要擦亮眼睛观察他怎样做啊!
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