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从“四弦才罢”、蛮奴醉倒落笔,不正面描写宴会场面,但宴会气氛的热烈,歌伎奏乐的和谐悦耳,朋友们举杯痛饮的欢乐,诗人一醉方休的豪兴,无不透过语言的暗示作用流露出来,给人以想象酒宴盛况的余地。这种侧面透露的写法,比正面直述既经济而又含蓄有力。“蛮奴”上着一“醉”字,煞是妙极:既刻画了诗人畅饮至醉的情怀,又表明酒质实在醇美,具有一股诱人至醉的力量;这“醉”字还为下文的“醒”渲染了醉眼蒙眬的环境、气氛。当诗人一觉醒来,“翠炉”的酒气仍然扑鼻,“馀香”诱人。这个细节,不仅写出了酃醁质量高、香味历时不散的特点,而且点出了诗人嗜酒的癖性。在古代,不得志的正直之士,往往和酒结下不解之缘。这里,诗人虽只暗示自己嗜酒,但却掩饰不住内心的愁。手法可谓极尽含蓄、曲折之能事。
诗的后两句,写酒醒所见景象:“短”字,绘出红蜡残尽的凄清况味;“一枝”,点明红蜡处境孤独;“寒泪”的形象则使人仿佛看到那消融的残烛,似乎正在流着伤心的泪水。诗人运用拟人手法,不仅把“红蜡”写得形神毕肖,而且熔铸了自己半生凄凉的身世之感,物我一体,情景交融。这时作者已进入中年,壮志未酬,人生道路正像这一枝短残了的红蜡。
明胡震亨谓:皮日休“未第前诗,尚朴涩无采。第后游松陵,如《太湖》诸篇,才笔开横,富有奇艳句矣”(《唐音癸签》卷八)。这首中举后写的《春夕酒醒》与诗人得第前写的另一首诗《闲夜酒醒》相比,风格上有很大不同。两首诗同是写酒后醒来孤独之感,但与“朴涩无采”,语言清新的《闲夜酒醒》相比,《春夕酒醒》却完全是另一种风格。“四弦”的乐声,酃醁的“馀香”,“翠炉”“红蜡”的色彩,“珊瑚”的美丽多姿,辞藻华丽,斐然多彩,正表现出“才笔开横”、文辞“奇艳”的艺术特色。
此词见于《陈忠裕全集》,借惜花怀人,寄托亡国哀痛与复国希望。正如题中所示,此词是写“春日风雨有感”。“春日风雨”,是当时所处的环境、节候和气氛,而“有感”则是寄离词人的感慨和情怀。词之起二句,先扬后抑。此时词人举目所见,是“满眼韶华”,一片春光。继而东风乍起,落红遍地。这一顿挫,表现了自然界的变化,从而也折射出时代的变化。陈子龙生当明清易代之际,对明王朝怀有深厚感情。在他看来,明代江山无限美好,正如满眼韶华。可是清兵南下,“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犹如骤起狂风,将万紫千红摧残殆尽。在这里,词人用的是比兴手法。“韶华”(春光)和“红”(花),代表美好事物,代表他所热爱的明代江山和明代人民;而“东风”则是邪恶势力的象征,也隐喻清兵的南下,“东风”一辞作贬义者,古已有之,如陆游《钗头凤》“东风恶,欢情薄”,此处只是移用于词人所憎恶的事物罢了。下面二句,以“几番”照应前面的“惯”字。说明东风之摧残百花非止一次,而是经常如此。“烟雾’二字,补足前句未及写出的“雨”字。春天的风雨连绵无尽,常常呈现烟雾迷蒙的状态。在东风肆虐、烟雨茫茫的天气中,百卉凋残,一片凄凉,于是词人不禁发出由衷的慨叹:“只有花难护!”前几句造足蓄势,至此词人的感情迸发而出,力抵千钧。在生活中,他奔走呼号,出生入死,力求挽救明朝的危亡,结果毫无效果。因此这一句正是反映了词人内心深处的亡国之痛。
下片宕开一笔,径写对明王朝的系念,但在词的意脉上仍与上片紧密相连。词人在白天看到风雨摧残的落花,到了晚上便自然联想到惨遭践踏的故国。“梦里相思”一句,为艳词中常语,然而此处用以表达爱国之情,却非常深刻而又贴切。“王孙”一辞,通常被理解为贵族子弟,如《楚辞·招隐士》“王孙游兮不归,春草生兮萋萋”,但这里的本意却更接近杜甫《哀王孙》中所说的“可怜王孙泣路隅”。在清兵南下之际,朱明的宗室子弟,或流离道路,或辗转沟壑,唯有少数人如唐王朱聿键、鲁王朱以海等仍在企图反抗。此处作者对明代王孙魂牵梦萦,实际上是将复兴明代的希望寄托在他们身上。可是梦醒之后,依然风雨如磐,落红成阵。面对如此残酷的现实,他不得不发出“春无主”的哀叹。结二句进一步渲染出这种悲哀情绪,哭出了国家将亡的忧思。句中的“杜鹃”,又名杜宇,相传是古蜀国的君主望帝之魂所化,它隐于西山,日夜悲啼,口吻常常出血。后人常用杜鹃啼血借指失国之痛。这里说“泪染胭脂雨”系由“啼血”转化而来,则杜鹃悲鸣时流出血泪,洒在飘飏落花的风雨中,红雨满天,景象壮丽而又悲惨。词人若非怀有深仇惨痛是写不出这样的句子的。用“胭脂”形容雨中落花,前人有杜甫的《曲江对雨》“林花着雨胭脂湿”;而用以兼喻泪水的有李煜的《乌夜啼》“胭脂泪,留人醉,几时重”;陈子龙则将这些故实融会贯通,自铸伟词,赋予新意,令人读来便觉有更深刻的意蕴和更强烈的美感。
陈子龙比较重视诗词的寄托,他曾说过他之作诗是为了“忧时托志”(《六子诗序》)。此词形式上虽“风流婉丽”,但词人借以“忧时托志”则与其诗作是一样的,阅读时须透过绮丽的表面,去体会深永的内涵。
这是《归园田居》组诗的第五篇。它以一天耕作完毕之后,回家的路上和到家之后的活动做为描写对象,来反映“归园田居”后的另一个生活侧面。
全诗可分做两层。前四句为第一层,集中地描绘了还家路上的情景。
“怅恨独策还,崎岖历榛曲。”写出结束了劳动,独自一个人手持扶杖,怀着“怅恨”之情,转回家去。但回家的道路坎坷崎岖,荒芜曲折。从表面看,他辛苦劳作一天,且孤独无伴,只身奔家,难免怅然生恨。就深层涵意说,此诗意在抒写欣然自得之情,那么,此“怅恨”二字,实具反衬下文欢快欣然的作用,若将《归园田居》组诗做一整体阅读,便会发现这里的开端“怅恨”,是紧接上诗凭吊丘垄荒墟,人生终当归于空无的感叹而来。“崎岖历榛曲”渲染出当时社会动荡不安所致道路的荒凉和艰难,透露出时代特定背景的影象。
“山涧清且浅,可以濯吾足。”路上经过清澈见底的山泉,洗洗沾染尘埃的双脚,整天耕作的疲劳,也就随之一洗而光,浑身变得舒坦自在起来。这两句一扫“怅恨”之意,那么轻松自如,正是坦然自适心态的自然流露。托出归隐之志坚持不改之意。“可以濯吾足”一句,出自古《沧浪歌》,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原是借沧浪之水的清浊为比兴,形象地表达时清则仕,时浊则隐的意思。而陶渊明却任凭涧水清澈见底,依旧用来“濯我足”,完美的显示了作者的生活情趣和委身自然、与自然相得相洽的质性。
最后六句为第二层,全力叙述归家之后的一些活动。
“漉我新熟酒,只鸡招近局。”过滤好自家新近酿好的熟酒,去浊存清饮用。并招来农家近邻,同桌共饮,以“只鸡”为肴,真是快慰无比。此二句诗,描画出了隐逸诗人之宗的陶渊明,归居田园之后的淳朴农家生活。他依躬耕垄亩维生,勿需醇醪美酒,山珍海味,只要有自酿之熟酒,自饲之家鸡,邀上邻友,共酌共饮,即已足矣。从中亦可见,作者与近邻农户,相处友善,往来密切的景况。
“日入室中暗,荆薪代明烛。”不知不觉间“日入室中暗”,日落西山,室内暗然,于是索兴燃起根根荆草权当明烛。此句看似寒酸却将诗人的潇洒自如,自得其乐表现出来。
“欢来苦夕短,已复至天旭。”欢快之情涌满心头,在“欢”字下着一“来”字,自然传神。黄文焕便又称“‘来’字下得奇”。此情此景,引得诗人竞怨起“夕”时短暂,兴致难尽。那就索性不理时间的早晚,尽情畅饮。“已复至天旭”,直至旭日渐升天已放亮,方肯做罢,以寄其高远之志,抒其胸中超然之情。
此篇在组诗中,取材独特,既非描绘田园风光,亦非陈述劳动状况,而是以傍晚直至天明的一段时间里的活动为题材,相当于今天所谓“八小时以外”的业余生活为内容,来表达他于田园居中欣然自得的生活情境。其视角新颖,另辟一境,与前四首连读,可以见出组诗实乃全面深刻地再现出陶渊明辞官归隐初期的生活情景及其心路历程。
《春坊正字剑子歌》,是李贺乃至整个中国诗歌史上的一首著名的咏剑诗。它以构思新颖、设想新奇、比喻奇异、主题深刻而著称于世。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评这首诗说:“从来咏剑者只形其利,此并传其神”。这个切中肯綮的评语,为读者指出了理解这首诗的主旨。诗的写作时间,可能在入京作奉礼郎任内。“春坊正字”,唐太子宫中掌校正经史文字的官名,隶属于左春坊,所以称为“春坊正字”。“剑子”,即剑。
“先辈匣中三尺水,曾入吴潭斩龙子。”读的开头二句,直接入题,说在太子宫中担任正字老前辈的剑匣中,装着一柄光芒耀眼如三尺秋水的宝剑,它曾上山刺虎、入水斩蛟,来历不凡。“吴潭斩龙子”;暗用《世说新语》中载周处在古吴地的义兴长桥斩蛟的故事。“隙月斜明刮露寒,练带平铺吹不起。蛟胎皮志蒺藜刺,鸊鹈淬花白鹇尾”。这四句紧接着说,远远看去,这柄宝剑好似从云隙中射下来的一抹月光,寒气侵人;又像是一条平铺着的洁白的绢带。银光闪闪,老鲨鱼皮制成的剑鞘呈现出蒺藜刺般光彩艳发的花纹,剑身上涂抹着一层厚厚的鸊鹈油像雄鹇鸟的尾羽毛般锃亮,永不生锈。“蛟胎皮”,就是鲨鱼皮,有珠纹而坚硬,古代的剑鞘多用它做成。“蒺藜”,草木植物,果实圆而有刺。这里用来形容剑鞘的花纹。“鸊鹈”,水鸟名,用它的脂肪涂剑可以防锈,“淬”,是涂抹的意思。“白鹇”鸟名,似山鸡而色白,尾长三尺,这里用以形容剑的锃亮。在这六句里,诗人用“三尺水”、“隙月斜明”、“练带平铺”、“白鹇尾”等一连串的比喻,渲染宝剑的光亮,用“蒺藜刺”形容剑鞘的精美,并用周处长桥斩蛟的故事,极力赞美宝剑的不凡经历,重点在“形其利”,下面的六句则把笔力的重点转向“传其神”。“直是荆轲一片心,莫教照见春坊字。”这两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不仅精美绝伦,锋利无比,而且有一颗跳动着的心——一颗像战国时期的著名侠士荆轲那样的侠义之心,希望为国解愁、为人赴难,盼望着难能再有一试锋芒的时刻;然而它却长时间地被闲置不用,整天被佩在一个九品文官春坊正字的身上。它会感到委曲、羞愧的。所以在这里诗人呼告、祈求:不要让这柄满怀侠义之心的剑宝整天无所事事,徒然让它的光辉照映着春坊的图书文字吧!这两句是全诗承上启下的过渡句,在这两个诗句里,诗人想落天外,比喻新奇,以飞扬之笔,点燃了全诗光照之火,成为统帅全诗的灵魂,把咏剑的主题升华到了咏人的高度,它十分自然地把宝剑的被抛弃、春坊正字的大材小用和诗人的失意不遇绾合在一起,咏剑的不能尽其用,实写人的不能尽其材;剑的不遇,正是春坊正字和诗人的不遇的真实写照。咏剑是宾,咏人才是主。王琦评云:“通篇供剑以抒不遇知己之感。”可谓中的之言,接着诗人又写道:“挼丝团金悬,神光欲截兰田玉。提出西方白帝惊,嗷嗷鬼母秋郊哭。”“挼丝团金”:用金丝编制成的圆形繐子。“簏簌”(lùsú,竹字头应改为罒字头):下垂的样子。这四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虽然久遭废弃,不得其用,但它的神威却不减当年。它那剑柄上垂着的金色丝缚还是那样鲜艳夺目,它在匣中发出的奇异光芒,随时都在跃跃欲试,想把那坚硬无比的兰田美玉切削成泥呢!西方的白帝看见它也会惊惶失色,神母也会吓得嗷嗷大哭。在最后两个诗句里,诗人用了刘邦斩蛇的故事。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刘邦酒醉夜行,遇一大蛇当道。刘邦挥剑把蛇斩为两段。后来有人经过这里,见一老妇啼哭。问她的原因,她说她的儿子是西方之神白帝的儿子,化成龙,被赤帝的儿子(刘邦)杀了,所以伤心啼哭。说完这个老妇就不见了,她原来是西方的神母。诗人借用这个典故,进一步渲染春坊正字宝剑的神奇威力。
全诗由形到神,由物及人,构思新颖,设想奇特,比喻连珠,绾合自然,炼字妍冶而传神,用典多而不晦涩,跳跃大而脉络暗藏,主题深刻而无枯燥之嫌,不愧为咏剑的名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