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民谣写的是一个被人称为“神鸡童”的长安小儿贾昌的奇遇,但讽刺的对象则显然不光是贾昌。他毕竟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生儿不用识文字,斗鸡走马胜读书”,正如“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一样,是愤激之词,也是一种反常的社会心理的写照。 “白罗绣衫随软舆”一句,此中有人,呼之欲出。原来当今皇帝就爱斗鸡走马,所以“神鸡童”也就成了皇帝身边的红人。唐诗中讽刺皇帝的诗篇不少,或则托言异代,或则咏物寄怀,大都辞旨微婉。象这样大胆直率,用辛辣的语言嘲笑当朝皇帝的,在文人诗里是很难见到的,只有民谣能作此快人快语。
全诗描绘了两个场面,一是贾昌随驾东巡,一是奉父柩西归雍州。第一个场面:“白罗绣衫随软舆。”在戒备森严、紧张肃穆的气氛里,一个十三岁的少年,穿着华美的白罗绣花衫,带着三百只喔喔啼鸣的红冠大公鸡,紧紧跟随在皇帝威严华贵的软舆后面,大摇大摆地前行,这真是亘古未有的奇观。唐玄宗此行是去泰山举行隆重的封禅大典,夸示他“奉天承命”、治国治民的丰功伟业,带上这么一支不伦不类的特殊仪仗队,真是滑稽透顶,荒唐至极。据陈鸿《东城老父传》记载:“开元十三年,(贾昌)笼鸡三百,从封东岳。”并没有说他紧跟在“软舆”后面,而诗中运用近乎漫画的手法,将这一史实作了艺术的夸张,形象鲜明,主题突出。
第二个场面:“差夫持道挽丧车。”贾昌的父亲贾忠是唐玄宗的一名卫士,随扈死在泰山下。“父以子贵”,沿途官吏为巴结皇帝面前的这位大红人──神鸡童贾昌,竟不惜为他兴师动众,征派民夫,沿途照料灵柩。死者并不是什么皇亲国戚,只不过是一个斗鸡小儿之父,却迫使无数劳动者为他抖威风,这场面着实令人啼笑皆非。诗的字里行间充满了嘲笑、轻蔑和愤怒。
两个场面,构成了一出讽刺喜剧。剧里有一群白鼻子,主角是坐在软舆里的唐玄宗李隆基。这个喜剧形象鲜明,效果强烈,读起来,不但忍俊不禁,而且似乎听到了当时老百姓嬉笑怒骂的声音。这就是此诗的艺术魅力所在。
这首诗可分为两部分。前六句写“大风”。一二句借佛图澄事言大风将至。佛图澄借铃语来说吉凶,苏轼借铃语来说风兆。第二句是铃语的内容。颠风即狂风,杜甫有“晓来急雨春风颠”句(《逼侧行赠毕曜》)。三至六句写风势。“朝来”应“明日”,写铃语应验,行文扣得很紧。风无形,故借浪以状风大:白浪打着苍崖,又从苍崖倒射于船上轩窗,像雨点般洒在船上。“打”、“射”、“飞”三字,把无形的风写得有声有形,可触可感。“轩窗”已写到船,五六句通过集中写船进一步写风势。大船不敢过,小船任掀舞,通过一大一小,极写风浪的险恶。
后六句写人,写他们一行因风浪太大被迫“留金山两日”。七八句写他自己的态度:“赶到湖州去也没有什么事,在这里逗留几天也没有什么不好,蛟龙掀起汹涌的怒涛难不倒我。”这是一种随缘自适的态度。九、十句写妻孥童仆的态度。他们想快点到湖州,如果“无事久留”,定会受到责怪,此时是因风而留,他们也就无话可说了。最后两句是写灊山道人的态度。苏轼这次由徐州赴湖州,曾先到南都(商丘)看望弟弟苏辙,然后才南下,“至高邮,见太虚(秦观)、参寥,遂载与俱。”(苏轼《跋秦太虚题名记》)可见这时参寥也在船上。后两句说,尽管风浪正掀打着船舱,参寥却正专心地倾听金山寺的木鱼声。反映了僧人不以风浪为意的镇定态度。
此诗前半写景,有声有色;后半写人,风趣幽默。“得行固愿留不恶”(《泗州僧伽塔》),全诗正表现了苏轼这种随缘自适、不以风浪为怀的神情。
这一天正是清明节,诗人杜牧在路上行走,遇上了下雨。清明,虽然是柳绿花红、春光明媚的时节,可也是气候容易发生变化的期间,常常赶上“闹天气”。远在梁代,就有人记载过:在清明前两天的寒食节,往往有“疾风甚雨”。若是正赶在清明这天下雨,还有个专名叫作“泼火雨”。诗人遇上的,正是这样一个日子。
诗人用“纷纷”两个字来形容那天的“泼火雨”,真是好极了。“纷纷”,若是形容下雪,那该是大雪。但是用来写雨,却是正相反,那种叫人感到“纷纷”的,绝不是大雨,而是细雨。这种细雨,也正就是春雨的特色。细雨纷纷,是那种“天街小雨润如酥”样的雨,它不同于夏天的倾盆暴雨,也和那种淅淅沥沥的秋雨绝不是一个味道。这“雨纷纷”,正抓住了清明“泼火雨”的精神,传达了那种“做冷欺花,将烟困柳”的凄迷而又美丽的境界。
这“纷纷”在此自然毫无疑问的是形容那春雨的意境;可是它又不止是如此而已,它还有一层特殊的作用,那就是,它实际上还在形容着那位雨中行路者的心情。
且看下面一句:“路上行人欲断魂”。“行人”,是出门在外的行旅之人,不是那些游春逛景的人。那么什么是“断魂”呢?在诗歌里,“魂”指的多半是精神、情绪方面的事情。“断魂”,是极力形容那一种十分强烈、可是又并非明白表现在外面的很深隐的感情,比方相爱相思、惆怅失意、暗愁深恨等等。当诗人有这类情绪的时候,就常常爱用“断魂”这一词语来表达他的心境。
清明这个节日,在古人感觉起来,和我们今天对它的观念不是完全一样的。在当时,清明节是个色彩情调都很浓郁的大节日,本该是家人团聚,或游玩观赏,或上坟扫墓,是主要的礼节风俗。除了那些贪花恋酒的王孙公子等人之外,有些头脑的,特别是感情丰富的诗人,他们心头的滋味是相当复杂的。倘若再赶上孤身行路,触景伤怀,那就更容易惹动了他的心事。偏偏又赶上细雨纷纷,春衫尽湿,这给行人就又增添了一层愁绪。这样来体会,才能理解为什么诗人在这当口儿要写“断魂”两个字;否则,下了一点小雨,就值得“断魂”,那不太没来由了吗?
这样,我们就又可回到“纷纷”二字上来了。本来,佳节行路之人,已经有不少心事,再加上身在雨丝风片之中,纷纷洒洒,冒雨趱行,那心境更是加倍的凄迷纷乱了。所以说,纷纷是形容春雨,可也形容情绪;甚至不妨说,形容春雨,也就是为了形容情绪。这正是我国古典诗歌里寓情于景、情景交融的一种绝艺,一种胜境。
前二句交代了情景,问题也发生了。怎么办呢?须得寻求一个解决的途径。行人在这时不禁想到:往哪里找个小酒店才好呢?事情很明白:寻到一个小酒店,一来歇歇脚,避避雨;二来小饮三杯,解解料峭中人的春寒,暖暖被雨淋湿的衣服;最要紧的是,借此也能散散心头的愁绪。于是,向人问路了。
是向谁问的路呢?诗人在第三句里并没有告诉我们,妙莫妙于第四句:“牧童遥指杏花村”。在语法上讲,“牧童”是这一句的主语,可它实在又是上句“借问”的宾词——它补足了上句宾主问答的双方。牧童答话了吗?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以“行动”为答复,比答话还要鲜明有力。
“遥”,字面意义是远。但我们读诗的人,切不可处处拘守字面意义,认为杏花村一定离这里还有十分遥远的路程。这一指,已经使我们如同看到。若真的距离遥远,就难以发生艺术联系,若真的就在眼前,那又失去了含蓄无尽的兴味:妙就妙在不远不近之间。“杏花村”不一定是真村名,也不一定即指酒家。这只需要说明指往这个美丽的杏花深处的村庄就够了,不言而喻,那里是有一家小小的酒店在等候接待雨中行路的客人的。
诗里恰恰只写到“遥指杏花村”就戛然而止,再不多费一句话。剩下的,行人怎样地闻讯而喜,怎样地加把劲儿趱上前去,怎样地兴奋地找着了酒家,怎样地欣慰地获得了避雨、消愁两方面的满足和快意……,这些诗人就“不管”了。他把这些都含蓄在篇幅之外,付与读者的想象,由读者自去寻求领会。他只将读者引入一个诗的境界,他可并不负责导游全景;另一面,他却为读者展开了一处远比诗篇所显示的更为广阔得多的想象余地。这就是艺术的“有余不尽”。
这才是诗人和我们读者的共同享受,这才是艺术,这也是我国古典诗歌所特别擅长的地方。古人曾说过,好的诗,能够“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在于言外”。拿这首《清明》绝句来说,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当之无愧的。
这首小诗,一个难字也没有,一个典故也不用,整篇是十分通俗的语言,写得自如之极,毫无经营造作之痕。音节十分和谐圆满,景象非常清新、生动,而又境界优美、兴味隐跃。诗由篇法讲也很自然,是顺序的写法。第一句交代情景、环境、气氛,是“起”;第二句是“承”,写出了人物,显示了人物的凄迷纷乱的心境;第三句是一“转”,提出了如何摆脱这种心境的办法;而这就直接逼出了第四句,成为整篇的精彩所在—“合”。在艺术上,这是由低而高、逐步上升、高潮顶点放在最后的手法。所谓高潮顶点,却又不是一览无余,索然兴尽,而是余韵邈然,耐人寻味。这些,都是诗人的高明之处,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继承的地方!